河南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2023-10-16刘宁宁
□文/刘宁宁
(郑州商学院 河南·郑州)
[提要] 基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理论、文化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全面阐述与剖析河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时代价值与多维转向,促进河南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质增效。
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是顺应社会发展、符合时代前进诉求的必然抓手。文旅部印发的《“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引发广泛关注。于河南而言,在推进“书香河南”“美丽河南”和“文化强省”建设之际,积极有效构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契合时代发展特色,切合新时代国家和社会发展要求与规律,不但能满足居民对文化服务的基本需求,而且能提高河南整体文化素养与道德水平,对打造文明河南、提升河南新风貌具有重大意义。
一、河南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基础支撑
(一)城乡一体化发展理论。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最早是由胡锦涛提出,期初衷是为了破解城乡二元发展结构,加快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城乡一体化是实现城镇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大幅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改善民众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必然要求。2017 年,党的十九报告指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成为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因此城乡一体化发展也成为大势所趋,促进“城乡的空间衔接融合、功能结构互补、基础设施共享、生态环境协调,并且城乡人口、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能在城乡间通畅流动”。据此,持续缩小城乡之间在公共文化资源等方面的差距,实现城乡公共文化协调与共荣,成为现阶段我国面临的新任务与新挑战。
(二)文化治理理论。文化治理理念由托尼·本尼特提出,将文化视为政治治理的重要手段,且认为文化治理的本质就是政治治理。在国内,最早研究文化治理的学者是何满子,他把文化视为治理对象,提出文化治理的目的在于改良和丰富社会文化氛围,提升文化水准和趣味。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文化治理逐渐进入更多学者的视野,得到愈来愈多学者的重视与探索。如,吴理财就提出文化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文化共治来达到政治、经济和社会治理的目的。这一观念体现出文化既是治理的内容也是治理的手段。邓纯东也赞同文化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对象,同时也指出文化治理是一种重要的治理机制,即政府等统治部门在权力范围内,通过一定手段将某种观念进行表达和实践,希望达到社会资源有效配置,且对政治生活参与者产生影响,进一步为巩固政治统治、实现和谐社会、推动社会有秩有序发展夯实保障基础。
归纳与综合上述研究,文化治理具有对象性与工具性双重性质,其结果影响着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因此,文化治理要有确切的目标导向,且需要政府、社会和群众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
(三)新公共服务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因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实施过程中所存的不足和不符合社会发展需求而提出的一种新的管理模式,由美国学者罗伯特·B·登哈特夫妇提出,认为社会经济和公民文化需求多元化发展,政府的职能也应该发生变化,要由“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为“服务者”,充分代表广大民众的公共利益,满足民众的所需所想,真正做到为群众服务。
与新公共管理理论相比,新公共服务的特点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重新审视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关系,在满足民众多方需求的过程中,政府不再是掌舵者,而是服务者;二是着重强调了民众的公共利益至关重要,政府在做相关决策的时候,需要民众参与,充分尊重和体现民众意志和需求。目前,新公共服务理论已经被广泛运用于国家政府治理的过程中,成为政府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指导。
二、河南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时代价值
(一)顺应国家文化政策制度导向的重要抓手。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所在,因此一个国家和民族只有培植高度的文化自信,才能习成开拓创新、勇往直前的信念与毅力,才能永筑屹立不倒的文明大厦。在此背景下,国家及各省市地方政府十分重视文化建设,陆续出台了多方位的文化政策制度,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这些政策均表现了加强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其中,城乡公共文化体系构建也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更加文明、和谐社会的重要元素,得到各界的高度关注。对标河南省,也积极出台了诸多文化相关的政策制度,如在《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强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在诸多文化政策制度的指导与引领下,探讨河南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符合社会发展诉求。(表1)
表1 河南省关于文化发展的政策梳理(部分)一览表
(二)契合城乡民众日益增长的多元文化诉求。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市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民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对精神文化的多元需求日益提升,文化权利意识也得以萌发和强烈,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赋予了时代价值和现实支撑,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成大势所趋和当务之急。构建完备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双重价值取向和意义。首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在考量多数人文化利益和需求的基础上,向广大民众提供高质量、多数量的公共文化活动和产品,让广大民众享受文化发展成果,进而满足多元的文化需求。其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从国家和政府层面为民众提供集精神与娱乐于一体的文化活动和产品,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抵制了文化中的糟粕,确保了文化活动和产品积极向上的价值和品位,为满足民众精品化、高趣味的文化需求提供了保障。最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大作用在于通过文化推动公共生活的繁荣,超脱了文化领域本身的价值,进一步实现了城乡民众全面发展的诉求。
(三)满足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要求。《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均认为参与文化活动、从事文化创造、享受文化成果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长期以来,我国受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城乡在各方面发展过程中都呈现出较大的差距,呈现出乡村落后于城市的现状,文化建设方面更是突出、显著,导致乡村民众的文化权利遭到损害。面对此状,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已迫在眉睫,且意义重大。首先,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可协调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文化资源配置,激活乡村文化活力和民众文化意识,保障乡村民众基本的文化权利。其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可以满足乡村民众参与文化事务相关决策的愿望,提高了乡村居民进行文化活动的积极性,确保了乡村民众文化成果享受的权利。最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可以使城市和乡村民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为加强城市与乡村的文化交流夯实基础,推动城市和乡村文化发展的协调发展。
(四)推进城乡重塑精神文明面貌的必由之路。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是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有机构成部分,也是弘扬与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键举措。而城乡公共文化作为城乡精神文明的关键内容,是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不容忽视且必须做好做优的重要抓手。因此,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多样化、高质量的文化宣讲、文化活动等服务的供给与实行,使城乡民众有事做、用心参与,进而从行为与精神上引导城乡民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提升社会价值认同、道德伦理观念和行为约束能力。此外,文化作为特定地区的精神纽带和独特的公共记忆,对城乡当地团结意识、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等精神支撑的培养发挥着正面影响,是带动城乡当地积极向好发展的基础保障。综合而言,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不但能够从思想上解决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而且能够重塑城乡积极的精神文明面貌,为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贡献积极力量。
三、河南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多维转向
(一)政府角色转向:“掌舵者”到“服务者”。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化,政府部门在推动某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职责由原先的管理逐渐转化为服务,其角色也由“掌舵者”演变为“服务者”。在此背景下,河南相关文化管理政府部门也应加快职能的转变,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发挥整体规划和引导的作用,如通过走访调查制定与执行监督税收优惠、资金扶持与使用、公共文化服务采购规范、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合理分配、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发展等政策,全方位把控河南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质量与成效。此外,为推动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快速构建,活跃文化浓厚的文化氛围,河南相关文化管理部门应凭借大数据的优势,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使得民众能够及时获取文化活动信息以及参与渠道,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同时,利用电子邮箱、官方抖音、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置专门的反馈渠道,方便获得民众的文化需求以及对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建议,为及时优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汇集民智力量。
(二)社会行为转向:“旁观者”到“供给者”。面临在构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资金和专业性不足的挑战,河南相关文化部门可以根据PPP 模式(即政府和第三方力量合作共赢的模式),通过招标等方式,使非政府组织及企业实体以资助、赞助等方式参与到河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在此过程中,河南相关文化部门应避免“管太多、管太严、管太死”,而是发挥引导作用,通过一些扶持或者优惠政策,吸纳非政府组织及企业实体等第三方力量投入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使其从“旁观者”变成直接“供给者”,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及企业实体等第三方力量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的资金及专业优势。一方面非政府组织及企业实体等第三方力量在供给公共文化服务时,应秉持城乡均等发展、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挖掘与开发特色文化资源,并通过新媒体加以宣传与展示,同时辅助演讲比赛、知识竞答、名人访谈、文创展览、文艺演出等活动,挖掘城乡文化底蕴,激活城乡共生共荣的文化因子,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盛宴,丰富城乡民众精神世界;另一方面在相关健身器材、公共图书馆、乡村文化站等筹建中,非政府组织及企业实体等第三方力量也可根据自身实力,积极参与到投资与建设中,在助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优质发展的同时,体现强大的社会责任担当,为自身发展铺就顺畅的道路。
(三)民众观念转向:“享受者”到“管理者”。“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是民众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新型方式。在河南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时,转变民众由“享受者”到“管理者”的观念,增加民众的支持度与拥护度至关重要。首先,在进行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或者相关政策制度制定时,城市与乡村的民众应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选派代表参与其中,从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角度增加规划或者政策制度实施的针对性以及可操作性。其次,在谋划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体系时,民众作为利益相关者之一,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研工作,主动填写问卷或者接受调研,充分表达自我需求,为相关部门捕获民众异质性的文化需求、精准提供公共文化设施或者文化活动提供借鉴与参考。再次,民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直接受益者和效果的感观者,有权利发表对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评价,也有义务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向好发展提供意见。因此,民众应加强责任意识,通过合理渠道客观地反馈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不足与优化方向,为促进河南省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升级给予重要支撑。最后,民众应提高文化消费意识,通过文化消费获得更多的精神享受,提升内在文化修养,也是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又好又快构建的内在驱动力量。
综上,在加快文化强国建设、提高文化自信的大背景下,构建河南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成为题中之义,具有多元的时代价值。在河南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过程中离不开政府部门引导、社会支持以及民众拥护,通过三方通力合作,才能更好地整合河南文化资源、优化文化环境、打造全省文化发展高地,加快“书香河南”和“美丽河南”“文化强省”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