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直气壮维护著作权
2023-10-16黄景祥
为贯彻落实《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了解文艺工作者维权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维权服务机制,丰富维权服务手段,提升维权服务能力,有效推进全国文联系统的维权工作,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特面向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专题问卷调研。此举颇有见地,深受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欢迎和支持。
在仔细阅读、认真填写《问卷》之后,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位大编辑发给我的一条短信:“尊敬的黄景祥老师:您好!我是《天津日报》学习版编辑赵润琴,在人民网看到了您的大作《批评的艺术——读史有感》、《“富口袋”还须“富脑袋”》等文章,写得非常好,且很适合我们《天津日报》学习版,所以想了许多办法终于得知您的手机号码,请您将此类稿件寄发给我报,我们优先刊登,稿酬从优……2010 年7 月27 日”,我高兴地答应了。随后,《天津日报》陆续发表我的文章,我也陆续收到了样报和稿酬。
赵润琴编辑此举,表现她在对事业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事对作者的极端的热忱,堪称媒体人维护著作权之典范。此后,我还陆续收到了《河南日报》、《江西日报》、《中国剪报》等10 多家报刊汇来的“版权费”。据悉,以上报刊是经“湖南红网红辣椒评论”同意使用上述稿件的,并且履行了“红辣椒评论”《通知公告》关于“……传统媒体如若使用本栏目文章,请与栏目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法,然后将稿费直接汇给作者即可,任何传统媒体不得使用本栏目文章而不付与作者稿费”的承诺。在此,我衷心感谢“红辣椒评论”、《天津日报》、《河南日报》、《江西日报》、《中国剪报》等10 多家传统媒体的维权行动。
然而,笔者欣喜之余,仍有一些遗憾,不吐不快。例如,我的许多作品遭“文抄公”抄袭,被其据为己有。抄袭者将我的作品全文照抄,将我的名字抹掉写上他(她)的名字在报刊上或网站上“发表”,令人发指。有的网站转载我的作品时,不注明文章来源和作者姓名,却声称“版权所有,严禁转载”,如此“原创”令人啼笑皆非。
由此可见,维护著作权刻不容缓。为达此目的,相关部门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愚以为: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这样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盗版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还要严厉处理此类犯罪人员,最大程度上保护原创作者;原创作者要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和意识,平时要注意自己的版权保护。
维护著作权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是一年两年的事,而是要时时、事事、处处坚持,天天、月月、年年坚持,几十年如一日常态化。各级领导不仅要在口头上重视,而且应该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自己的表率作用,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新闻媒体在宣传维护著作权时不能犯冷热病,一定要细水長流,真正做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只有这样,才能使维护著作权落到实处。
行文至此,本该打住,但又觉得言犹未尽,想和“文抄公”说几句悄悄话,提个醒:抄袭他人作品是不道德的行为,是违法的,是一种耻辱,若是追究起来,你就会“吃不了兜着走”。而如果你觉得某篇文章写得好、有价值,你也可以全文照抄推荐给适合的报刊,作“文摘”稿件处理,末尾署上你的大名并在后面加个“辑”字或“荐”字、“摘”字,即:“×××辑”“×××荐”“×××摘”就行了。这样,你不但可以名扬四海,而且还能得到稿费,岂不“名、利”双收呀?试试吧。当然,这些建议只是我个人的想法,不知读者作者编者诸君以为然否?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从未来发展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加以深刻认识。而著作权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读者、作者、编者要切实行动起来,用“笔杆子”维护风清气正,传递正能量,理直气壮维护作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