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视角下的字幕翻译研究
——以《水形物语》为例
2023-10-16何雨欣
何雨欣
(扬州大学,江苏 扬州 225000)
一、引言
《水形物语》是一部由吉尔莫·德尔·托罗执导的奇幻剧情片,该片于2018年3月16日在中国上映,片长123分钟,斩获了第90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等奖项。影片主要讲述了哑女艾莉莎(Elisa)与半人半鱼的怪异生物之间的奇幻爱情故事。该片并非是单纯的爱情电影,剧中对“路得记”“参孙”等圣经典故的运用体现了导演对信仰的追求,反叛与救赎的精神交织其中。该片字幕翻译涉及英语、俄语、手语三种语言,字幕的场景涉及人物间的对话、个人旁白、其他影视剧台词等,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文章主要从目的论视角出发,对不同译本进行比较分析,研究翻译策略以及出现的问题,为影视剧字幕翻译提供借鉴。
二、字幕翻译的特点
字幕翻译是一种特殊的语言转换类型:原声口语的浓缩的书面译文[1]。不同于传统的文本翻译,字幕翻译是将口头表达转换为书面语的过程,目的在于给受众传递信息,支撑受众理解影片所表达的内容与含义。通常情况下,译文与源语并排出现,位于画面正下方,如有注释需求,注释内容可置于画面正上方。字幕翻译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即在展示人物话语的同时让观众理解其所传达的信息。此外,字幕通常伴随着声音以快速滚动的形式呈现,承载着不同人物的性格与情绪,反映影片的风格与主题。因此,综合来看,字幕翻译具有通俗性、简易性、情感化等特点。
(一)通俗性
电影是一种面向大众的通俗艺术形式,虽然电影的风格各异,艺术旨意有所不同,但终归是丰富大众生活的艺术文化产品。合适的字幕翻译可以打破地域隔阂、文化隔阂,让作品本身走入大众,深入人心。鉴于受众的文化教育水平参差不齐,字幕的翻译应采用受众能够看懂的通俗、简单的句子,尽量避免生僻、晦涩的词语,还应尽量口语化,贴近生活[2]。有学者甚至指出:按照译入语文化的准则来调整或“改写”原文,是每个专业翻译者日常工作的一部分[3]。因此,字幕的翻译应以受众的需求为导向,根据背景与语境,采取适当的策略,避免僵硬的书面化、字对字直译,以确保译文尽可能地“接地气”,让观众轻松理解,有良好的观影体验。
(二)简易性
由于电影是声音与画面的结合,因此,字幕的呈现必须与电影的声画保持一致,画面的切换意味着字幕的切换,声音的结束意味着字幕的消失。空间上来说,字幕一般只有一行,这要求译者在有限的空间里传达出主要信息[4]。每行字幕必须在屏幕上停留足够观众扫视的时间,一般2到3秒为宜[5]。时空的限制要求字幕的翻译必须力求简短,在有限的时间与空间中表达出主要旨意。当然,这并不是说字幕的翻译可以随意删减,而是要在传达完整信息的基础上尽可能精简。其次,译文还应注意语境与逻辑的连贯,字幕翻译越是简洁易懂,观众便越是能够把握住电影情节与线索,若字幕翻译复杂混乱,那么观众也会云里雾里。因此,字幕翻译必须力求简易,确保观众在短时间内完成台词的阅读。
(三)情感化
影视剧字幕通常是人物口头表达的复写,通常反映着一个人的情绪、情感、性格等。伴随着声音画面以及剧情的渲染,字幕常常带有一定的感情色彩,如讽刺、愤怒、抱怨、喜悦、悲痛、冷漠、亲和、慈祥等。字幕的翻译必须考虑到情景的变化、人物的性格、剧情的起伏等因素,翻译者也需要将自身代入角色去感受相应的情绪与感情,从角色的视角出发进行翻译,译文应反映出角色的感情与特点,这样才能忠于电影所要呈现的内容[6]。电影本身即是一种艺术化的表达,它之所以能够吸引受众,在于其情感的表达以及与观众产生的共鸣,字幕翻译应采取合适的策略,展现电影作品中要表达的情感内容,以此来感染受众。
三、目的论概述
目的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功能主义的核心理论,主要由德国翻译学家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创立。该理论认为目的决定过程,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策略的选择。翻译不仅是语言的转换,更是跨文化的交际行为,说话人有说话人的意图,受众有不同的文化背景、知识、对翻译的需求和交际需求。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经历了四个阶段。首先,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在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潜力与制约》中提出了功能理论的雏形。随后,汉斯·弗米尔摆脱了对等理论的束缚,在行为学理论的基础上对翻译的本质进行了新的阐释。他认为翻译是一种以原文为基础、以结果为导向的有目的的行为,这一过程必须遵循一系列的规则。弗米尔还认为,译者应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取相应的翻译策略。贾斯塔·霍茨·曼塔里(Justas Holz Mantari)在目的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她认为,翻译是为了特定目的而进行的复杂活动。曼塔里翻译理论的价值在于,它将翻译置于一个社会和文化语境中,包括说话者和译者之间的互动和影响。克里斯汀娜·诺德(Christian Nord)领导了第二代目的论,发现了目的论的局限性,引入了功能和忠诚理论,她首要关注的问题是译者是否对作者和读者忠诚。
目的论的主要内容为三个原则,即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忠实原则。在三个原则中,目的原则居于首位,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次之。字幕翻译具有鲜明的目的性,而这正与目的论所强调的目的原则相一致[7]。观众对非母语电影的需求催生了字幕翻译,字幕翻译的目的在于传递影片信息,满足受众需求,基于这一目的,译文要尽可能的连贯与忠实。字幕的翻译不仅要忠于原文,更要考虑到经济、政治、文化、受众等因素的影响,译文应该尽可能地彰显其可读性、趣味性、通俗性,吸引观众,引起共鸣。目的论强调译文的交际功能,跳脱出纯粹的对等,对字幕翻译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四、从目的论看《水形物语》的字幕翻译
(一)目的原则下的字幕翻译
目的原则是目的论的第一条原则,也是译者应遵循的首要原则[8]。目的原则强调翻译应服务于目标读者,顺应读者的语言环境与文化环境,最终实现译文的交际目的。在字幕翻译中,目的原则要求翻译必须通俗易懂,便于理解,满足观众的观影需求。
例1:Oh,Heavens to Betsy.We are in a pickle.
译文1:哦,天呐,都乱套了。
译文2:我的老天爷,我们遇到麻烦了。
这两句话均为英语习语。Betsy为英文人名,源自希伯来语,意思为“向上帝发誓”。Pickle原意为“泡菜”,in a pickle为习惯表达,表示处境困难,出自莎士比亚的戏剧《暴风雨》。可见,翻译不仅是语言的转换,更是文化的传播。两种译文都顺应了中文的语境,然而译文1更加简洁易懂,“乱套了”比“遇到麻烦了”更加口语化,符合中文的口语表达,更加能顺应观众的观影需求,译文2则偏向书面语,且译文稍长,在传递紧张情绪方面稍有逊色,且此时的说话人与听话人并非利益共同体,用“我们”并不合适。
例2:You do that Yolanda.You do that.
译文1:你随意吧,尤兰达。爱干什么干什么。
译文2:你试试,尤兰达。有本事你试试。
这句话为哑女的朋友泽尔达所说。她的同事尤兰达认为泽尔达帮哑女占位是插队的行为,因此说要打报告让上级处理这件事,于是泽尔达说出了这句话,带有一丝的气愤。英文原文是两句一样的话,如果直接进行翻译而不考虑上下文语境以及观众的观影需求,那么结果必定会令人费解,并不符合目的原则忠于读者的要求。译文1与译文2都采用了意译的方式,形象地表达出了原文所含有的意思,并且传递出说话人的情绪,便于观众理解。译文1的表达更加口语化,语气也相对随和,顺应了中国观众的语言文化环境,译文2的语气和态度比较强硬,情感更加鲜明,便于观众一目了然,二者皆有可取之处。
(二)连贯原则下的字幕翻译
连贯原则是指译文必须实现语内连贯,即译文需符合上下文语境与逻辑,使其本身具有意义。最重要的是,译文应该能够被目标语言的接受者理解,必须以读者能够理解的方式进行翻译,例如使用他们熟悉的语言模式、经验和文化知识等。在字幕翻译中,连贯原则要求译文清晰地道,易于理解。
例1:Save it for later,for the wait.
译文1:那就先不吃了,给正餐留点地方。
译文2:晚点再吃,先放起来。
这句话是艾丽莎与其好友贾尔斯共同吃早餐时所说,在此之前,贾尔斯说“这派是不怎么好吃”,而女主已经将派吐出了口,说明这个派并不合胃口。译文1“那就先不吃了,给正餐留点地方”符合语境,后面并没有他们继续吃派的镜头,而这个派仅仅是早餐,将“the wait”翻译为“正餐”使译文更贴近生活,使整个句子变得有意义,向观众阐明了剧情。译文2虽然传达出基本信息,但是“晚点再吃”并不符合剧情走向,没有实现译文的连贯,不过译文2比较简短,为了使译文更加通俗易懂,可以改译为“那就不吃了,先放起来”,不仅实现了连贯,而且便于观众理解。
例2:You're doing it again,Zelda.
译文1:你又让她插队了,泽尔达。
译文2:你又来这套,泽尔达。
如果将这句话直接翻译为“你又这样做,泽尔达”,则并不能反映译文的逻辑性与连贯性。此时电影已播出38分钟,“again”表明此时此景曾经出现过,在播出8分钟时,泽尔达给艾丽莎占位,被其他人指责插队,所以这里的剧情与之相呼应。译文1采用了补译法,将具体的内容翻译了出来,使译文与之前的情景相连接,实现了译文的连贯,且让观众直接获取到信息,清晰易懂。译文2则为直译,并没有指明“这套”是什么,需要观众自己去理解,不如译文1直观明确。为了达到译文的连贯,译者应该根据上下剧情进行翻译,尽可能将译文具体化,减少观众的理解障碍。
(三)忠实原则下的字幕翻译
忠实原则指翻译必须实现语际间的连贯,即译文要忠实于原文,有效地表达原文的意图。在翻译中,译者应尽可能地保持原语的风格、结构和修辞等,在内容与形式上忠于原文,只有在这个基础上,译文才有意义,否则就会成为译者自己的创作。在字幕翻译中,译文应该还原原语表现的情绪、态度等。
例1:Man is as silent as a grave.
译文1:闷得活像块坟圈子。
译文2:那家伙和死人一样安静。
该句话为泽尔达所说,主要形容她的老公沉默寡言不爱说话。英文原文采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将“silent”比作“grave”,译文1与译文2都为比喻句,从形式上做到了忠于原文。译文1还原了喻体“grave”,将其翻译成了坟圈子,而译文2采用了意译的方式,将喻体“grave”翻译为死人,因此,从内容上看,译文1更加忠于原文。其次,译文1将“silent”翻译为闷,译文2将其翻译为安静,相较之下,“闷”的表达效果更好。总之,译文1的翻译更加生动形象,从形式与内容上都做到了忠于原文,实现了忠实原则的要求,译文2虽然在形式上忠于原文,但是在表现力方面逊色于译文1。
例2:“That's-a great-a pie”.
译文1:“专注做好派”
译文2:“真的是超棒派”
这句话被引号引住,明显是一句引用语,仔细观察影片画面,可以发现墙上的海报中有这句话,说明此句话为广告语。广告语的翻译有很强的目的性,富有创意的翻译比逐字翻译重要得多。译文1“专注做好派”有明显的广告语特点,具有一定的宣传功能。而译文2的翻译强调字对字,广告功能较为模糊,没有很好的忠于原文的形式。字幕翻译不仅涉及人物的对话,还涉及其他语言形式,译者需要对其分门别类,忠于不同的形式,尽可能展现原文的风格。
五、结语
电影是一种文化产品,字幕的翻译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需求,不仅需要还原人物与场景,表达情感与立场,还需要顺应译入语的表达习惯,满足观众的观影需求,实现译文的交际目的,做到连贯与忠实。为了便于观众理解,译文应尽可能简短通俗,生动幽默。译者可以采取不同的策略,如增译、补译、释译、意译等[9]。该影片中有很多注释性内容,如电视机里传来对白时,译者会在画面正上方注明出自哪里,又如对人名的解释,Cagney(詹姆斯·卡格尼,美国演员),Tantalus(希腊神话中主神宙斯之子)等。译者对出现在画面中非字幕的内容也进行了相应的翻译,这些都值得借鉴。希望文章在帮助译者更好地理解字幕翻译的同时,还能为其提供一些经验与启发,并进一步丰富目的论在字幕翻译方面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