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财政监管调查研究?(下)
2023-10-13王炳利,朱姝,赵婕等
话题嘉宾
王炳利: 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管四处处长, 天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 从事财会监督工作近30 年,目前主要负责地方政府债务日常监管、金融监管等工作。
朱姝:财政部河南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河南监管局“三优”“财青8+”“根在基层” 等调研工作的组织开展。
赵婕:财政部宁波监管局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从事财政监管工作。
陈以勇:北京市财政局法制处处长兼北京政府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历任北京市财政局党办兼改革办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兼《北京志·财政志》主编,近年来在《法治蓝皮书》《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发表研究报告近百篇。
主持人
阮 静:《财政监督》杂志编辑
背景材料: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正确的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正确的贯彻落实同样也离不开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获得真知灼见的源头活水,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调查研究的极端重要性,为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撰文指出,我们要始终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大兴调查研究,加强对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的分析研判,摸清财政运行情况,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效能,确保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部署付之于行动、见之于成效;在大兴调查研究过程中把稳思想航向,不断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的领悟,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我们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化解重大矛盾、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基层“三保”、严肃财经纪律;我们要坚持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始终紧紧围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聚焦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系统把握调查研究的原则、方法和环节,锤炼过硬脚力、眼力、脑力和笔力,使财政各项工作举措符合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有效打通堵点、破解难题,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进财政工作的实际成效。
近年来,财政监管调研工作持续展开,取得了积极成效。 调查研究作为谋发展、抓落实的重要举措,结合财政监管工作实际,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使各项财政政策和工作更加切合实际,调查研究正成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动力源泉。 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工作中,如何找准方向、发现真问题? 针对不同的调研性质,如何步步为营有针对性、具实效性地推进调研? 如何准确把握财政监管工作性质、持续提升财政监管调研质量、不断强化调研成果运用? 本期监督沙龙进一步聚焦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就相关问题展开探讨。
围绕目标任务 步步推进财政监管调查研究
主持人:针对调研性质的不同,要分类运用好事关全局的战略性调研、破解复杂难题的对策性调研、新时代新情况的前瞻性调研、重大工作项目的跟踪性调研、典型案例的解剖式调研、推动落实的督查式调研等方式,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走访、问卷调查、专家调查、抽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法,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调查研究。围绕调研目标任务,如何步步推进调查研究工作?在您的调研过程中遇到过哪些困难、又是如何克服的?
王炳利:做好调查研究,既要全面立体画像,总体分析面上情况,又要深入“解剖麻雀”,提炼规律认识,具体到工作实践中,我认为需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做到“有的放矢”。 题好一半文,精准选题是开展调研的第一步,做好调查研究,选题是关键。一方面要吃透“上情”,围绕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地方监管工作实际科学选题,做到调查研究与实际工作同向发力;另一方面要摸透“下情”,对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持续关注,特别是难以整改的老问题和层出不穷的新问题,需高度重视,让调查研究既“接天线”又“接地气”。
二是注重“抽丝剥茧”。在调研过程中要紧密围绕现阶段监管要求,坚持深入一线建立认识, 直面矛盾发现问题, 突出“实”的导向。要在深度调查中理清问题逻辑,把握问题联系,善于将孤立的问题“串珠成线”,反映问题全貌,突出“深”的要求。要严格调研要求,力戒“漫游式”“蜻蜓点水式”调研,不达目的绝不收兵,突出“严”的标准。
三是强化“以点带面”。调查研究不能搞“大水漫灌”,在调研过程中要掌握科学方法,综合运用走访座谈、问卷调查、抽样检查等方法, 保障调研数据的代表性、真实性、全面性。要注重“触类旁通”,善于举一反三,密切跟踪了解、综合评估,动态优化,不断提高调研的科学性。 要善于转化调研成果,以点带面,归纳共性问题,研究提出管方向、治根本的大思路、新政策,让调研破题更有普遍性。
朱姝:科学的方式方法是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 一是统筹运用多种调研方法。根据调研性质和目标, 结合被调研对象实际情况,灵活选用蹲点调查、实地考察、座谈访谈、咨询专家、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占有材料并进行互相印证, 确保调研不流于形式、不浮于表面。
二是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结合时代和社会变化,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网络调查、统计调查等,提升调研效率,提升调研科学性;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走好新形势下的群众路线。
三是科学运用分析论证方法。基于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大量一手资料后, 要对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去粗取精,然后综合运用演绎、比较等方式,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开展分析论证,切实提高调查研究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在调研过程中,有时会遇到被调研单位只愿意展示“窗口”“门面”,不愿意暴露“后院”“角落”的情况,这时候就要以攻坚克难的意志, 反复运用上述调研方法,对调研对象进行深入解剖,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复盘剖析、交换比较、问诊把脉、举一反三,真正把问题研究透彻,把建议提准提实。
赵婕:一是要增强开展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统一思想,周密部署,事先围绕调研目标任务确定调研选题,制定内容详实、分工具体、时间明确、要求清晰的调研方案和计划, 搭建逻辑清晰、层次分明的提纲框架, 局党组班子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亲自挂帅带领全局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奔赴实地开展调研。
二是创新运用多种方法开展调研工作。在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的基础上, 结合日常监管实际,创新性提出“一站式”调研,整合多项调研任务开展同步调研,如在开展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实地调研中同步对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债项目推进情况、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情况等开展“打包”调研,不仅节约调研各项成本,更有利于提升调研效率,使调研覆盖面更加综合全面。
三是要深入开展分析研判, 拓宽调研深度广度。 全面梳理汇总调研情况,做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浅入深、由此及彼,进行深入分析、充分论证和科学决策。调研组及时交流调研情况, 做好问题跟踪分析、形势预测研判,研究对策措施,形成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政策举措,确保对策建议务实管用。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管工作成效,促进财税信息互通, 强化监管成果共享、更好服务财税改革发展大局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 年财政部宁波监管局与宁波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并与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共同建立了“财税党建联盟”,注重联系海关、税务局、金融监管局、证监局、人行等职能部门,协调各方资源,健全完善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扩大信息收集广度和研究分析深度,对策建议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指导性,助力高质量完成调研报告。
陈以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活动中,我们发现了扎堆撞车式调研、轮番轰炸式调研及走马观花式调研增加基层负担、造成基层忙乱的问题,于是由北京市财政局法制处与北京市财政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金融处及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有关科室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正在全力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的通州区宋庄镇,开展“纪、法、财”联动协作式调研,形成了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谋良策的调研效果。
首先是走进一个历史展馆,让调研活动成为“受洗礼”的过程。 调研组把红色宋庄暨平津战役专题展览馆,作为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活动的第一站,认真聆听村党支部书记及村民代表的讲解,具体了解宋庄如何从北京东郊偏远贫瘠无名村镇,发展成为以汇聚7000 多名艺术家和35 家美术馆为优势、成功打造高质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体系的演进历程,深刻体会和感悟到了坚持党的领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改变宋庄面貌、创造宋庄奇迹的本质特征、成功密码和“定海神针”。 市财政局法制处副处长屈丽敏深有感触地说:“参观这个展馆,让我们一下子对红色的基因、 理论的力量、群众的实践肃然起敬,从态度和情感上实现了从坐在机关想问题,到走进基层找办法的转变! ”
其次是走进一个规划展陈,让调研活动成为“问实效”的过程。在北京宋庄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建设与发展规划展览现场,调研组逐个区域、逐个地段询问了解规划目标、资金投入、项目进展、预期及当期收益等情况, 聚焦该镇利用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直达资金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以“资源+资金+资产+资本”联动方式平衡财力缺口、从“借、用、管、还、控”等多环节入手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以“规、事、钱、责、效”闭环式管理推进规划实施与评估等做法,以“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头儿摸实情、听实言、问实效、探实招。 法制处一级主任科员、法学博士蒋贵荣具体了解该镇在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直达资金下沉到镇以及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延伸到镇等改革举措对财力结构、管理方式、绩效水平的实际影响之后,向在场的市、区财政部门法治机构负责人积极提出建议:“应当将财政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与基层单位依法理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在管财理财最前沿、第一线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市财政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从镇、村两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管财理财作用的实践经验中受到启发:“党的旗帜飘扬在每个基层单位就是最大的政治优势, 只要结合全面从严治党, 把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和财会监督、 执行党的财经政策和财经纪律的责任压紧压实在基层党组织, 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工作就能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落实到基层最末梢! ”
然后是走进一个项目工地, 让调研活动成为“谋良策”的过程。 宋庄镇瞄准打造中国文化硅谷、建设世界文化名镇的目标, 启动了小堡南街改造提升二期、首开印象街改造提升、小堡艺术区集租房、清华大学通州金融发展与人才培训基地、抖音书画直播基地等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改善提升项目。 调研组走进正在紧张筹建的城市副中心文化新地标——全国首个声音艺术博物馆, 针对该博物馆院落面积近8200 平方米、 展览空间面积近6400 平方米的建设规模,既实地了解其探索、采集、保护、传播声音作品,努力打造非遗声音项目的进展情况, 又深入考察该项目资金筹集、 成本控制、 效益预期等对项目质量具有直接影响的因素。 当了解到该项目主要依靠非营利公募基金会——北京宋庄艺术发展基金会进行资助, 当期建设及后续运维仍然面临资金缺口的实际困难后, 市财政局金融处副处长金竹向该项目负责人具体介绍了现有市级政府引导基金中, 涉及文化创意产业、 非遗保护等领域基金的设立情况、 扶持方向及项目申报方式。 她的一番“指点迷津”,令筹钱之际正愁钱的项目负责人连声感谢 “调研组给声音艺术博物馆送来了排忧解难的最美声音”,而在场的市财政局法制处、金融处负责人则自加责任和压力:“纳税人的一个谢字让我们很不安, 说明我们正在推进的把‘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的工作, 需要再添一把火、 再加一把劲! ”
财政监管工作最显著的特征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这种依法授权的法定要求, 决定了省级财政部门法治机构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有时难以通过自身的力量加以解决。于是, 我们积极配合财政部在主题教育期间到北京市开展财政法治保障体系建设调研,由市财政局会同海淀区财政局、丰台区财政局、大兴区财政局、顺义区财政局,从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组织保障、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落实、 财政法治示范点建设、财政法治建设人才保障、财政法治工作的信息化及科技化保障、 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 研究破解财政法治工作典型性问题等七个方面,汇报了主要做法、具体成效和突出问题,并就加强财政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我们恳请财政部帮助研究解决的一些问题,得到了部机关的重视,有的很快给予了回应,有的结合举行全国财政部门法治工作暨法律人才库入库人员培训班作了具体工作部署。
确保调研质量 持续强化成果运用
主持人:调查研究以解决问题作为成果评判标准,既要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更要把调研成果切实转化为解决财政领域突出问题、改进财政监管工作的实际举措,转化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 如何在确保调研质量的基础上,持续强化推动成果运用? 在您(贵单位)的实践中都采取了哪些做法? 可结合具体调研案例谈谈您的想法建议。
王炳利:编筐编篓,重在收口,调研若只“调”不“研”、一“调”了之,最终会导致调研工作偏离本意, 因此做好调查研究“后半篇文章”、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尤为关键。 我认为需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上下联动补短板。 作为属地监管部门,要深入研判地方问题风险,对于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汇报,主动为制定经济政策建言献策,为适时出台相关法规补足制度短板提供决策参考。 比如: 我们在2020 年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跟踪调研中发现,在资金下达过程中存在专项再贷款资金集中流向少数优质重点企业、 贷款利率趋向竞争态势、可实际放贷企业数量不足等问题,对此向有关部委进行专题汇报,提出加强信贷投入引导、有效约束利率下限、扩大放款企业覆盖等建议。 随后相关部委出台相应细则,进一步完善政策执行流程,为政策资金发挥效益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横向协调强弱项。 主动加强与驻地中央预算单位、地方财政、税务、审计等各类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与属地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建立沟通机制,与其他监管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定期交流研究监管问题及办法举措。 对发现的重点监管问题,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推送调研报告,提出问题整改建议。 近年来财政部天津监管局通过问题移交、专题汇报、交流研讨等形式,推动地方建立债券资金专户和备付金制度,债务源头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债券偿付风险显著降低。 推动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天津监管局出台文件,规范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工作。
三是跟踪指导抓成效。 密切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财政政策在基层的执行情况,全面掌握政策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问题推送反馈。 针对属地政府已经采纳并开展整改的问题,要求建立健全整改机制,抓好跟踪指导,对整改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及时会商解决,确保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体现调研实效。 比如:对于地方政府债券专项调研中暴露的问题,我们坚决做好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对整改工作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指导相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定期报送整改报告,实地调研整改效果,扎实推动调研成果切实转化为改进财政工作的实际举措。
朱姝: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是开展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所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水平。
一是持续加强调研能力建设。成立河南监管局调查研究学研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专门讲解《如何做好调查研究》专题党课,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开展优秀调研成果分享会, 组织全局干部赴中央河南调查组旧址参观学习, 持续加强调研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调研水平,夯实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的基础。
二是深入开展调研成果论证。 主题教育期间, 召开调查研究成果交流研讨会2 次,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是否具有典型性、政策建议是否具有可行性、整改措施是否真正有效、 创新举措是否能够得到真正推广运用等,全局动员,群策群力,进行严谨系统的论证,推动“调研清单”不断转化为“成果清单”。
三是以点带面提升转化成效。 坚持以点带面,着力机制建设,切实将调研成果转化为解难题促发展的实际举措。 今年4 月, 我局在审核调研中发现某地区某项补贴资金申报基数不实问题, 经深入分析发现在制度层面存在真空地带,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相关部门在我局调研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专项排查治理, 对存在失职行为的单位、个人进行了通报或处罚,印发了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的制度文件,通过完善机制推动工作高效高质发展。
赵婕:开展财政监管调查研究是为了更好地摸清财政监管工作实情、 破解财政改革发展难题、推动财政事业发展。 加强财政监管调研成果运用转化, 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调研真情况。 要全面真实反映调研对象实际情况, 聚焦财政部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中的12 个重点内容开展调研, 局党组同志牵头开展了双重管理体制下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研究、 财税激励制度下个人养老金研究、“专精特新” 企业培育情况、地方政府专项债使用管理情况、新时代财会监督法律法规体系问题研究等5个重点调研课题研究。
其次要坚持问题导向, 提出真问题。善于挖掘和密切关注日常监管和调研中发现的普遍性和制度性问题、 财税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等, 注重找出问题症结背后的体制性障碍、 制度性缺陷和管理上漏洞, 深入研究、 找准症结。 如深挖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如实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针对性整改。
最后要“靶向治疗”,整改真落实。 对调研中反映和发现的问题, 逐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列出解决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推动调查成果有效转化为促进工作的思路办法和政策举措。 如针对我局日常监管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已分专题多次报告市政府并获得市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其中相关问题反馈落实, 已由宁波市委书记批示相关部门建立定期听取工作交流制度, 提出的对策建议在属地落地生效, 在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 从上报财政部的调研报告成果转化情况来看, 梳理的对策建议较为务实管用, 部分已落地转化为部相关司局下一步研究落实的实际举措。
陈以勇:前段时间,北京市财政局法制处会同本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和中国政法大学制度学研究院,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在北京市实施情况的调研评估活动,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这次调研,较好地体现了边调查、边研究、边实践、边改进等研以致用、知行合一的要求,避免了调查研究与转化运用相脱节、“两张皮”的问题,取得了以调查研究成果加强政府采购行业监管、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建设、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实际效果。
一是运用“三法”挖底子,着力推动政府采购支点“强筋壮骨”。 调研组重点运用问卷调查、实例分析、专题研讨这三种方法,对政府采购法在北京市实施情况“追根刨底”,累计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供应商、评审专家等重点对象发出调查问卷300 余份,并针对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改革创新、监督管理等工作中“急难愁盼”的问题,多次以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座谈交流,切实摸清政府采购工作现状和底数。 调研组还结合调研评估,对市财政局以转发、自发形式制发的涉及政府采购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起底式、拉网式梳理分析,对市财政局从2003 年至2022 年以本局名义单独印发的42 份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点剖析,认为这些符合上位法依据和北京市实际需要的“京版、京味文件”,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共同构成了有力支撑北京市政府采购依法依规运行的“四梁八柱”。 在此基础上,调研组研究提出应当抓紧推动政府采购地方立法,以比国家法律法规更加具体、比行政规范性文件更高位阶的地方法规,使政府采购在北京特色化实践中的依据更充分、支撑更有力、落地更扎实。
二是围绕“三公”看里子,着力推动政府采购亮点“流光溢彩”。调研组结合调研评估,把政府采购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作为深入挖掘的工作亮点。在凸显政府采购公开性方面,调研组主要梳理总结了市财政局推动从采购预算、采购过程到采购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对拟公开数据信息进行标准规范、格式规范、平台规范,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及时、有效、真实、公开发布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而推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和电子卖场应用工作。在凸显政府采购公平性方面,调研组主要对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进行清理,明确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2 项禁止行为、供应商6 项禁止行为、评审专家4项禁止行为,同时明确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将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提高至40%、将对中小企业资金支付进度提速至15 日内、 依托确权融资中心平台提升中小企业融资便利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而推动市财政局及时清理影响政府采购公平性的隐性壁垒问题达50 个、 实现了问卷调查显示市场主体对政府采购公平性满意率达87.07%等工作成效。 在凸显政府采购公正性方面,调研组主要梳理总结了市财政局推广涵盖各类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示范文本、运用行政裁决制度处理化解政府采购领域矛盾纠纷、对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问卷调查显示市场主体认为北京市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方面的措施和力度较为得当的占88.64%。
三是聚焦“三效”照镜子,着力推动政府采购堵点“活血化瘀”。 调研组把直接影响政府采购运行效率、经济效益、政策效果的突出问题, 作为聚焦评估的重点,从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外部因素和自身因素等多个维度深入查找原因,既梳理分析了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并存影响法律适用及监管体制、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与国际惯例接轨不够、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的法定权责不对等、对采购需求和结果评价从立法层面规范不够、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的制度性成本仍然偏高等来自顶层设计的瓶颈和掣肘,又具体揭示和推动解决市财政局自身作为省级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政策创新突破上“不愿、不敢、不会、不能”、现有监管执法力量“小马拉大车”不能适应“放管服”改革带来的新挑战和新要求、对重复发生的诉求及案件开展规律性研究和主动性防范不够等来自主观能动性不足的短板和羁绊,从而打开了从顶层设计和底层支撑双向努力疏堵解结、“活血化瘀”的新思路和新通道。
四是针对“三变”探路子,着力推动政府采购起点“迭代升级”。 调研组组织开展对政府采购法在北京市实施情况的 “体检”评估,突出了对政府采购如何科学识变、积极应变、主动求变的研究探索。 其一, 积极应对环境之变, 紧跟我国加入GPA 谈判、政府采购法修订、世行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北京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等重要工作进程,预研预调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对首都高质量营商环境的有效支撑,积极推动北京市政府采购“研三变、抓三公、提三效”依法监管、加快跻身于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其二,积极应对发展之变,紧盯北京市“四个中心”首都功能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等重大主题,积极争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政策,更大限度地激活和释放了政府采购助力疫情防控、自主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小微企业、特殊群体就业、数据安全保护、“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政策功能和政策红利。 其三,积极应对需求之变,紧扣贯彻实施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及首都减量发展中的财政紧平衡特征,把政府采购“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发挥政府采购对于节约财政资金、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围绕“依法采购”“节俭采购”“阳光采购”“带量采购”“直达采购”“绿色采购” 等推出了一系列提质增效的举措。
推动财政监管调查研究系统化常态化
主持人:结合您的实践研究,做好财政监管调查研究您还有哪些收获、经验或思考?为进一步推动财政监管调查研究系统化、常态化,不断完善调查研究长效机制,持续提升财政监管调研质量和价值,您还有哪些想法建议?
王炳利:调查研究对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将结合财政监管实际,用好调查研究这一“法宝”“利器”,积极把脉会诊,对症下药, 切实推动调查研究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是完善调研机制。调查研究不是过去时,而是进行时,必须建立健全调研机制,不断提升调研成果的质量,让调查研究真正发挥解决问题的作用。要明确选题要求,选题应围绕中央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要建立年度调研和日常调研相补充的工作制度,面对突发、频发问题灵活机动开展调研,确保调研的时效性。要建立健全调研成果转化制度,把调研成果转化与制定政策结合起来,与推进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制定和问题整改的意见建议。
二是创新调研方法。 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方法要与时俱进,在运用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有效方法的同时,要进一步拓展调研渠道、丰富调研手段、创新调研方式,提高调研的效率和科学性。 在调查研究过程中,除运用实地调查、问卷调查、报表调查等传统手段之外,要善于使用大数据筛查、 模型分析等信息化手段,特别是财政调研工作,面对海量数据,必须把传统调研方法与现代调研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好重要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研判, 不断增强调查研究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是转变调研角色。 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 在调研过程中应直奔基层、躬身入局,开展“嵌入式”“沉浸式”调研,从基层角度看问题,才能摸透政策执行实际情况,帮助后续找准问题症结。 作为财政监管部门,要发挥就近派驻优势,深入一线调研真问题,以基层单位视角梳理业务流程, 及时记录发现的问题及形成原因。同时要大胆拓展调查思路,创新发散研究思维,向基层学习,总结整理好的经验做法,为形成具有可行性、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打下坚实有效的基础。
朱姝:一是坚持政治统领。 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把讲政治贯穿始终。
二是坚持协同推进。 要把财政监管工作和调查研究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紧密结合、形成合力。 对涉及多个处室多项业务的问题,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整体推进,在调研与工作的结合中破解难题。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 要从系统观念出发,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调研问题,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认清问题本质。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 把实事求是贯穿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全过程,听真话、察实情,有一是一、有二是二,既报喜又报忧,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
五是坚持群众路线。 要扑下身子、沉到一线, 认真听取来自各方面的声音,将调查工作做细做深, 真正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将群众满意作为开展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赵婕:财政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如何真实准确反映财政运行情况,离不开财政监管调查研究这一“看家本领”。 个人认为做好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工作,关键在于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坚持走”,充分发挥监管局驻地优势,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深入群众和基层实际,带着问题到乡村、企业、预算单位、项目等蹲点体验,到实地、察实情,听真话、知真相,反映最真实问题,传递最基层声音。
二是要“深入研”,调查研究不仅要深入一线,更是要实事求是。 要对掌握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立体画像”。结合当前财政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堵点,综合分析判断成因,深入研究可行对策。 要善于总结调研案例,如从“解剖麻雀式”调研中通过个案看共性、局部看整体、苗头看趋势,实现从“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要“注重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调查研究要注重实效”,要切实把调查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 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 对于在监管局财政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加强跟踪落实,推动整改到位;对于其他重点领域的, 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发挥咨政建言作用。
调查研究是开展财政监管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如何不断完善财政监管调查研究长效机制,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调查研究日常管理机制。 编制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工作规划,统筹财政工作中长期、 中期和短期调研需求,健全财政监管重大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制度、年度财政监管调研工作计划等。
二是建立健全财政监管调查研究激励机制。 制定财政监管调查研究工作考核办法,发挥考核正向激励作用,鼓励财政部门、 财政干部财政监管调查研究经常化、精准化。
三是建立多方联合调研机制。 优化创新调研方法,加强调研协调统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适时联合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地方财政部门、高校等开展联合调研,整合调研多方资源,提升调研成果转化。
陈以勇:通过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在财政部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力行调查研究之要、大抓调查研究之效,使调查研究活动得以深度融入财政监管的全过程、各方面,“研之有序、研之有策、研之有道、研之有方、研之有效、研之有恒”,这样的概括既是我的感受,更是我的收获。 与此同时,我欣喜地看到财政部门开始将调查研究的触角, 由预算部门、基层科研所越来越多地延伸到市场主体,呈现出“各显其能”的热度和局面。 鉴于市场主体不同于具有财政缴拨关系的政府部门, 并且进企调研会涉及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的诉求及问题,故主要就进企调研如何选准抓手促“亲”“清”,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要把党建引领驱动作为进企调研促“亲”“清”的重要抓手。 虽然政府部门与企业实体分属不同的工作领域,客观上存在“隔行如隔山”的“楚河”和“汉界”,但坚持党建引领发展是政企双方的“共同主题”和“共同语言”,理应成为构建“亲”“清”新型政企关系的突破口和“牛鼻子”。我在参与进企调研中,发现一些民营企业所坚持的“真实、向善、平等、普惠”等企业精神, 与北京财政系统多年来所弘扬的“唯公、崇德、精筹、创效”的财政精神,具有本质内涵和价值追求上的一致性。 这种“异曲同工、共识共鸣”,说明在党建引领驱动和机关、 企业文化的感召凝聚之下,政企双方围绕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调研合作,具有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广阔的提升空间。
二是要把法治服务保障作为进企调研促“亲”“清”的重要抓手。 当前的政企互动合作越来越聚焦于如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而法治恰恰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所发挥的是稳预期、固根本、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因此,要把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帮助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摆在突出位置, 坚持一手抓科学立法、一手抓规范执法, 统筹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发展与监管的关系,结合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着力打造引企助企、护企兴企的“一方热土”和“一方净土”。 与此同时,要针对首都地区互联网企业云集、智能化产业密集的特点, 注重向这些企业借智借力,围绕人工智能在法律及财政管理领域的应用,围绕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开展政企、财企合作,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手段,为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建设插翅添翼、赋能添力。
三是要把政策提质增效作为进企调研促“亲”“清”的重要抓手。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 在强国复兴面临百年变局挑战等特殊复杂形势下,从中央到地方围绕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大盘等密集出台了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措施,其落地情况和实施效果究竟如何,需要财政等部门主动走出去、走下去、走进去,到企业生产发展的第一线和最末端, 查实情、问实效、寻实策、鼓实劲,使企业的获得感强不强、满意度高不高,成为政策措施不断改进完善、不断提质增效的第一推动力。 要针对一些民营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研发推出的“新市井电商”“乡村振兴新模式”等新兴业态,研究考量其对于稳定扩大就业、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及未来前景,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结合点上正确发力,引导激励更多的企业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在与首都经济同稳共进中体现实力、担当和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