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分析

2023-10-10饶姝文

中国民族博览 2023年12期
关键词:古建筑群遗址历史

饶姝文

(建瓯市文物保护中心,福建 南平 353100)

引言

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作为不可移动文物的重要表现形式,其下属的城墙都可以充分体现出某座城市的骨架结构,形成属于城市独有的文化记忆。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实施有效及合理的保护与开发,有助于提高市民对于城市的自豪感,增强城市凝聚力,为古建筑群文化遗址增添新的时代活力,重新焕发生机。

一、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难度大的具体原因

(一)古建筑群文化遗址利用率较低

当前,不少地区对古建筑群遗址的文化价值挖掘较浅,产生的经济效益较少,主要是因为该地区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利用率较低。例如,在大型古代宫殿建筑群中,由于其设计理念与现代城市建设理念存在偏差,不利于城市建设的发展。因此,遭到大面积的拆除或改造,降低了古建筑群的文化价值。另外,一些地方有关部门由于缺少包装设计人才,无法对古建筑群进行包装设计。使其文化价值无法得到充分体现,并形成规模性的旅游产业,这都是古建筑群文化遗址利用率较低的体现。

(二)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保护意识较弱

由于社会大众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内涵理解不足,导致当地居民缺少对古建筑群的保护。并且该情况不仅表现在当地居民身上,不少文化部门工作人员文化遗址保护意识也较弱。许多古建筑群内部没有定期的人员清扫,建筑内部结构也受到损伤,严重影响旅游参观人员的体验,不少人表示古建筑群文化遗址遭到严重破坏,文化价值无法得到完美体现。而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保护意识的不足,使得旅游人员减少,经济效益较差。

二、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的根本意义

纵观历史长河中的建筑艺术,都可以充分展现出某一时代的文化精神,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开发是赋予古建筑新的时代活力,传承历史文化精神。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再加上一些地区对于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保护意识较弱,使得很多可以展示朝代文化的古建筑失传,只能通过史书和县志来了解,为了避免此情况的进一步恶化,对我国现存的古建筑群文化遗址进行保护与开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古建筑群是一种物质表现形式,而古建筑群文化则隶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展现我国历史文化底蕴的重要载体。综合衡量我国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实际状况,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要将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上,遵循适度开发的方针政策,传承文化遗产,更好地体现城市文化内涵,将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中蕴含的民族精神好和人文精神充分展现出来,从而提升城市品位。

三、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的具体措施

(一)提高古建筑群文化遗址适应承载力

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开发,要统筹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合理开发历史街区混合功能,提高古建筑群文化遗址适应承载力。为了促使古建筑群文化遗址更具时代活力,在获得良好历史效益的同时也要兼顾经济效益,那么自然会涉及到商业开发层面上,它与有关部门管控占有同样的重要位置。我国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的根本目的在于可以通过对特定历史环境的继承,从而帮助人们代入到当时历史环境下所表现出的文化特征和社会生活特征,促使具有高文化价值的古建筑群文化遗址可以成为进一步拓展延伸城市功能的重要容器,实现古建筑群混合功能的开发利用,从而提升其适应承载力[1]。

可以在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基础上,不再局限于其所具有的居住功能和观赏功能,而是创造性地增添商业经营功能,将古建筑群与现代化形成有机联系。可以在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内部进行改造,安装现代化设施,而对其外部除了要做必要的修缮工作之外,不要对其外表进行变化改动。例如上海新天地就是对石库门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所形成的商业区,将弄堂独到的风格韵味重新展现出来。古建筑群文化遗址是具有流动性特点的历史,保护古建筑群文化遗址,除了具有重要的物质意义之外,更是对所属城市居民生活方式的一种有效保护,促使城市通过古建筑群文化遗址所展现出的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可以广泛流通。由于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不仅仅是一个单一建筑,对其所包含的古旧建筑和文物建筑应当遵循抓大放小的保护开发准则,将保护开发的重点集中在主要矛盾上,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物古建筑要进一步放大,不应在其周围构建新项目,防止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造成破坏。

(二)采取新旧分治措施

对于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开发还要采取新旧分治措施以及减法为主,不做加法的政策,现代化的城市发展不能以古建筑群文化遗址失去历史底蕴为代价,保证古建筑群原本所具有的历史风貌可以充分展示出来,为了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进行补充而扩建的建筑要与其保持一定的距离,二者连接却不融合,这同样也是世界范围内对于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所普遍使用的策略,既做到了对古建筑群的有效保护,也同时实现了二次合理开发。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不能仅仅浮于表面,还要与现代生活形成紧密联系。从物质形态层面来看,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保护主要是为了展现出其所囊括的历史空间格局以及景观风貌,对其所开展的开发工作则要重点改善其基础设施,扩大公共服务设施占比,提供更加良好的建筑内部空间设施条件。从非物质文化保护层面来看,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保护开发既要进一步强调历史元素的保护继承,也要重视历史元素对于城市经济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促进作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要善于利用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独特资源,展现城市风采[2]。

(三)保护城市历史文脉,展现城市特色

古建筑群文化遗址具有非常丰富的文化遗产价值,可以从化石功能和磁带功能两方面体现出来。化石功能可以理解为原有文物的固化,可以真实展现出古建筑原貌的信息特征;而磁带功能则隶属于历史活动的表现形式,古建筑群文化遗址能够展现出从构建时期到至今的重大历史事件信息。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开发要注重保护城市历史文脉,展现城市特色,赋予其新的时代活力,统筹保留与重塑空间形之间的关系。若对于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开发只集中于某一处或某几处保存较好的院落,而对其周围的古建筑进行破坏,将严重违背了保护开发的实质。因此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保护开发,除了要保护古建筑本身之外,还要对周边环境予以适当的保护,最大程度上保障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完整性程度,不侵害古建筑群的原有价值。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保护还要注意融合物质元素与非物质元素,既要保护也要有效开发,科学定位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保护,构建保护机制,将文化遗产中的形态特点、生态特点等充分挖掘,为城市的经济发展作出重大推力。

(四)注重地方文化基因传承

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开发还要充分尊重古建筑群的整体格局,精准把握建筑风格,注重传承地方文化基因。应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空间格局系统进行重新整合归纳,以遗址中关键古建筑为核心,构建对外呈辐射状的街道景观轴,需注意的是不可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原本的道路系统格局造成破坏改变。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保护开发还要与本身的建筑风格相一致,后建的建筑单体要具有城市区域特色,和传统古建筑的基本形式和总体色调高度相符。组织构建的建筑群落要与古建筑群文化遗址呈现出错落有致状态,遗址的古朴厚重特点与原态风貌可以充分展现出来。在处理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环境景观的过程中,可以选择某一朝代特点为切入点,例如两汉遗风和唐朝富余大气特点,增添构建文化广场和主题雕塑等,由此更加深层次地挖掘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将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人文价值与历史价值形成有机联系。实现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整体性、实效性和传承性的高度统一。

(五)合理布局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空间关系

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开发还要合理布局空间关系,从整体层面来看,既要注重把控古建筑群轴线关系,又要衡量古建筑群空间尺度关系,科学设定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中心建筑物,以此为基础,遵循由上至下、与地形地势条件相匹配的分层区域开发准则。在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中的街区位置,要确保古街区的尺度范围合理,要与城市干道区域相连,在兼顾城市交通流量的同时也要进一步满足商业空间需要。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保护开发要着重塑造整体空间,新建的建筑群造型要表现得错落有致,具有更加丰富的层次感,以此增加古建筑群文化遗址吸引力[3]。与此同时,还要赋予古建筑群文化遗址时代特征,在不破坏其原有风貌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内部空间,促使历史民俗文化遗风更具亲切感,现代营业性功能也可以得到充分满足,将古建筑群保护开发价值发挥最大化。

(六)加快古建筑群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绝大多数的古建筑群文化遗址位于乡村地区,所处的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和城市交通干道有一定的距离,由于乡村道路状况较差,从而使得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吸引力大大降低,与外界环境的沟通交流不是十分便利,因此,对于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开发还要加快古建筑群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古建筑群文化遗址的保护开发,既要对所处环境实施有效的整治措施,还要兼顾旅游产业以及文化产业的融合力度,在保护古建筑群文化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开发项目,使得古建筑群文化遗址可以具有崭新的时代风貌。加快古建筑群基础设施建设速度,不仅可以加大对外的吸引力,也能对附近居民的生活有所改善,发展古村落旅游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以此实现保护促进开发,开发反作用于保护的良性循环。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古建筑群文化遗址采取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开发措施,将古建筑群的文化底蕴充分展示出来,从而加强对居民的文化熏陶,更好地传承我国优良的传统历史文化,通过提高古建筑群文化遗址适应承载力,采取新旧分治措施,与现代生活形成紧密联系等几方面来实现。

猜你喜欢

古建筑群遗址历史
神秘的地下遗址
考古学家怎样发现遗址?
辽上京遗址
文物古建筑群电气消防安全改造设计分析
浅谈峨眉山市大庙飞来殿古建筑群及其保护修缮工程
基于共生理论下的乡村古建筑群有机更新与保护研究——以宁海葛家村为例
我国与国外古建筑群研究保护比较浅析
新历史
历史上的6月
历史上的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