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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交流·交融:少数民族体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发展路径

2023-10-10李新科王晓晨

体育科技 2023年3期
关键词:交融民族交流

李新科 王晓晨

交往·交流·交融:少数民族体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发展路径

李新科 王晓晨

(玉林师范学院体育健康学院,广西 玉林 537000)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动态过程。少数民族体育在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中扮演重要角色。以群际交流理论、社会认同理论为基础,对少数民族体育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径进行探究,得出结论:少数民族体育促进交往、交流、交融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尊重民族差异,营造和谐社会生态;突出国家在场,彰显华夏身份;与时俱进,迎合时代诉求;纳入全民体育体系协同机制;美人之美,移情共赏。

少数民族体育;交往交流交融;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是古往今来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愿景。建党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以构筑和谐中国为己任,不断探索创新。进入21世纪,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成为时代的最强音。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更是清晰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从顶层设计为和谐社会建设进行布局。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动态过程。费孝通先生认为,“各种史实资料显示,不同民族之间的流动、接触、混杂、融合是一种历史常态。”正是这种历史长河中频繁而不间断的族际交流互动,才造就了中国各民族之间的有机性,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基于此,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多次强调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并将此作为新时期我国促进民族关系的指导性原则之一。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成为当下构建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成为国内学者竞相探索的热点。少数民族体育以其自然朴素、润物无声的先天优势,在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以少数民族体育为切入点探讨和谐社会的构建路径不失为一种有意义的尝试。

1 民族体育促进“交往交流交融”的内生机制

理清“交往交流交融”的本质要义是进一步探索的逻辑起点。金炳镐等认为 “民族交往是指民族和民族之间的接触、交流和往来以及族际关系的协调,是民族联系中的互动和民族关系的整合过程。民族交流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的交流,民族只有在纵向质的演进和横向量的扩展过程中,才能实现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民族交融是指各民族共同因素增多而形成的交织、融合的民族关系状态。”张大卫认为 “交往是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相互往来,是初级阶段、领域狭窄、内容单一的交往形式;交流相对于交往其阶段较高、波及面较广、内容相对丰富且形式多样;交融是建立在交往交流的基础上,不同民族之间关系持续亲近,使民族特征不断趋同和民族界限不断模糊,逐渐形成相对广泛的民族共同体过程。”二者虽然表达的视角不同,但都表述了“三交”从物质表层到思想深层的递进关系。

从语言学角度分析,“交”:《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相互”,交往:互相来往;交流:彼此把自己有的供给对方”,强调的是交换;交融:融合在一起。结合当今社会语境,交往是指不同民族群体之间形式上的接触与往来,主要是人员之间的接触和部分物质的交换,其内容主要限于器物层面,交往目的具有试探性、生活性、目标相对单一性,是民族关系生成的初级阶段。如我国唐宋时期汉族与藏族以及西北游牧民族之间的“茶马互市”等就是民族交往的典型例子。交流是交往的扩大和升级,不仅是物质上多方位、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多种渠道的“交换”,更为重要的是思想观念层面上的沟通,较前者范围更广,内容更丰富,是民族关系的中级水平;交融,是指民族之间相互包容、相互认同、融为一体,谁也离不开谁的状态,也即民族和谐,是各民族积极交往的理想状态,是最高层次。从交往到交融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质变的决定因素是文化的认同度。交往、交流、交融逻辑关系表见表1。

表1 交往、交流、交融逻辑关系表

民族交融是是我国民族关系的终极欲求,也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交融由交往、交流逐步发展而来,不能一蹴而就。民族体育促进“三交”应遵循其内在的逻辑规律。

1.1 民族体育促进民族交往的逻辑

布拉姆菲尔德(Bramfield T.)在对美国公立学校种族关系研究的著作中写道,“如果来自不同种族和文化的人们能够自由而真诚地交往,那些紧张与困难、偏见与困惑,都会消失;如果人们不能彼此交往而是相互隔离,那么偏见和冲突就会像疾病一样疯狂生长”。但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受接触场景中各种因素的影响,群际接触既可能发展成积极接触进而改善群际关系,也可能发展成消极接触并恶化群际关系。也就是说,群际交往是改善群际关系的必要条件,但群际交往与群际关系之间并非是线性关系,只有积极交往才能改善族群关系。群际接触理论的创始人奥尔波特(Gordon Allport)在《偏见的本质》中提出,积极接触要满足四个条件:(1)平等地位,即接触群体在接触的情境中保持平等的群体地位;(2)共同目标,即设立接触双方均积极努力才可以达成的特定目标;(3)群际合作,即接触双方在达成共同目标过程中处于合作而非竞争状态;(4)制度支持,即官方、法律、道德规范、社会传统对群际接触予以支持和鼓励。

民族体育活动之所以能促进交往,是因为它天然地隐藏着群际接触的积极条件,这也奠定了它在民族交往中独特的地位。

首先,地位平等、公平竞争是民族体育活动运行之本。哈贝马斯认为,每一个人既不把他人仅视为工具,也不把自我仅视为他人的工具,自主并真诚地愿意在互动沟通的过程中追求自由、真实、公平、正义,自主地选择及使用言辞行动,相互质疑言辞内容的真实性或合理性,即可达成有效的沟通。地位平等彰显的是人的尊严,是人们进行一切社会活动的基本法则,也是各族人民的基本心理诉求。民族体育源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以追求健康快乐为宗旨,自觉、自愿参加为原则,日渐成俗,它反映的是人们最普遍的价值观。在民族体育活动中,无论是村长、族长、宗教权威、社会名流,还是一般百姓,均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每一个人都必须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遵守相同的规则、服从同一的裁判,以身体之自然潜力争取优胜。这种无差别、无歧视的竞争表达了人们对社会尊重的渴望,折射出人们对社会地位平等的强烈呼唤,这也是民族体育久盛不衰的内在动力。以广西北部融水苗族传统体育项目“斗马”为例,传说该项目起源于500年前的一次情感纠葛的裁决,有两位苗族男青年同时爱上一位苗族姑娘,苗王决定用斗马的方式进行了断,获胜者有权决定迎娶他喜欢的姑娘。后来,“斗马”成为一种习俗流传下来,成为苗族传统的体育项目。由此看来,“斗马”原本就是苗族人平等处理事务的一种方式,隐喻着苗民对平等、公正的朴素伦理精神的向往。

其次,追求共同的目标,谋求合作是民族体育运行之常态。“民族体育活动的开展,在各民族人民的现实生活中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群体性的集会方式,是人们进行人际交往的互助场所和中介链结。”体育肇始于游戏,游戏设计的基本架构是目标和规则。简单地说,可将体育概括为参与者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去实现某种具体目标的健身娱乐方式。少数民族体育多为集体性项目,以健身娱乐的方式演绎着民族传说、诉说艰苦奋斗的历程、传承民族风俗习惯,追寻共同的民族记忆……在式样各异的体育的活动中,达标是决定胜负的唯一标准。参与者为了取胜就必须精诚团结、分工合作,充分发挥团体的整体效能。例如壮族的板鞋运动。据说,板鞋竞速起源于明代嘉靖年间,倭寇侵扰我国东南沿海,广西百色地区瓦氏夫人奉命率兵赴沿海抵御倭寇。为提高士兵的协同作战能力,瓦氏夫人设计了一套独特的练兵方法:每3名士兵为一组,同时共穿一副长板鞋齐跑。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士兵的协同战斗能力迅速提升,所向披靡,很快就击溃倭寇。瓦氏夫人因此成为人们心中的“战神”,其创造的板鞋练兵方法被民间社会模仿成为自娱自乐体育活动“板鞋竞速”,流传至今。板鞋竞速运动,其精神文化的核心是协调合作。板鞋竞速,强调个人对集体的服从,勠力同心、团结一致、全神贯注于目标是取胜关键,这无形中淡化了民族、种族、信仰等社会属性的差异。因此,在这样的体育活动中,目标成为民族成员凝聚的核心,人们在实现目标的娱乐中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形成民族的认同。

再次,民族体育交往的合法性。体育交往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法律保障、制度保障、风俗保障等。合法性使交往名正言顺,从心理上打破固有的刻板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民族偏见与歧视。

从法律保障看,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实施,我国公民从事体育活动的权利得以保障。比如,《体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第六条针对民族地区的体育活动作了专项规定: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

制度层面,为了保护少数民族特色体育,国家投入专项资金将其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保护。如广西天峨县六排镇纳洞村蚂拐舞、广西宾阳县壮族抢花炮,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瑶族长鼓舞等都被纳入国家非物质遗产保护名目(见表2)。

资料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www.ihchina.cn/project.html,2021.1.20

在体育管理制度上,国家鼓励各种民间体育社团的建设,各种民族体育协会纷纷成立,少数民族体育管理步入正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各少数民族体育需求不断增加,体育运动的交往日益频繁,为了加强对各地民族体育项目的管理,各种体育社团迅速成长起来,地区或全国少数民族体育比赛制度逐步完善,各种比赛冲破地域限制,打破民族界限,走上全国舞台,体育交往成为民族交往的常态。以田阳壮族舞狮为例,专门成立了田阳舞狮艺术团,列为事业编制单位,设置专门的训练场地及相应的配套设施,从2005年开始,政府每年划拨专项资金5万元(2007年以后增至12万元/年)扶持田阳壮族舞狮艺术团发展, 2008年,田阳县成立了田阳壮族舞狮技艺传承保护基地,并在田阳职业高中招收舞狮学员,为壮族舞狮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保障。

制度上的支持打破民族交流的心理藩篱,使民族体育交往合理化,给民族体育的交流插上了腾飞的翅膀。田阳舞狮的比赛不仅带动壮族人民的交往,而且走向了全国甚至国际舞台,成为壮族人民和其他民族交往的名片(获奖情况见表3)。

表3 近年来田阳舞狮参加的比赛及获奖情况

资料来源:黄秋月.桂西南地区壮族舞狮活动形成、变迁与发展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9:45-46

1.2 民族体育促进民族交流的逻辑

交流是交往的扩展和深入,是“在交往的前提下,在彼此平等的基础上,为了民族互补互利的共生发展,实现的一种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的相互呈现和互通,是在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等方面维系的一种交互行为和表现形式,是民族交往内容的拓展和程度的深化。”交流的目的是“弥合民族认知的差异性,培养出具有共性的价值观和认同感”

民族体育活动促进民族交流,外延上具体表现为促进经济交流(商业贸易活动)、思想交流、生产生活交流、文化交流等。层次上表现为各民族内部的交流和各民族之间的交流。

少数民族体育是社会生活交流的最基本形式。“民族的生计方式既是民族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内源性动力,又是民族关系发生与深化的外源性动力,彼此之间的学习、借鉴、互助互利促成了民族之间的交往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的和谐民族关系格局”民族体育活动是生于斯、长于斯的草根文化,本身就是各民族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种样态。民族体育活动,尤其是大型体育活动的交流功能十分强大。课题组成员亲历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石口村伸家瑶(瑶族的一个支系)抢花炮现场,场面之大、参与人数之多、人员互动之频繁,深深为之震撼。抢花炮是瑶族的盛大节庆活动,整个流程由“还炮”“游炮”“抢炮”“接炮”“养炮”“卷炮”组成。其交流功能仅从 “还炮”可窥一斑。所谓“还炮”,即两届抢花炮的交接仪式,是新一届抢花炮开始,上届抢得花炮的人家制作一个新花炮送还给花炮会,供本届抢炮之用。还炮过程极其隆重,还炮村寨的人们敲锣打鼓、琐呐齐奏、配以舞龙舞狮表演,以及其庄重、宏大的仪式将新花炮送还到石口村(接炮村寨),石口村同样也派出浩浩荡荡的舞龙舞狮队伍,敲打锣鼓路上迎接。双方随行人员及观众熙熙攘攘,他们时而交头接耳,时而爆发出欢笑声,无拘无束地交流着、分享着活动的快乐。据村寨的老人们讲,“还炮”意味着村落之间的结交,即还炮村寨与石口村结为兄弟关系。因此,“还炮”活动表面是一种仪式,实质上象征的是交流意蕴,赋予村寨间交往的神圣性和合法性。

民族体育是经济交流的引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尤其是第二阶段西部大开发的跟进,民族体育活动成为当地经济与外界进行交流的重要平台,民间俗语所谓的“体育搭台,经济唱戏”。西部地区由于地理环境复杂,山多林密,交通不便,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导致经济落后。然而,如此的生态条件也保持了民族体育文化的相对完整性。随着我国西部交通网的规划建设,民族特色资源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亮点,其中,少数民族体育已经成为推动西部文化旅游,打通与外界联系,助推当地经济发展的名片。例如,广西南丹白裤瑶特色民族体育活动“铜鼓舞”,最早是祭祀神灵的宗教活动的一种仪式,“砍牛祭丧”仪式中专用,其他场合禁用,如今已发展成为民族特色旅游业的一大亮点。南丹湖乡,每年春节,政府牵头组织的“铜鼓比赛”及商业表演日益增多。铜鼓文化己成为白裤瑶的民族文化品牌,并作为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对外进行展示和宣传,其功能己有所转化和扩大。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节上。芦笙舞是苗族颇具特色的体育项目,表演时,男子吹笙、女子踩堂(跳舞),故有“男歌女舞”之称。融水县芦笙舞一般在每年八月至次年二月的农闲时间举行,苗年、春节是举行寨与寨之间吹笙踩堂的比赛活动高潮时期。近年来,政府为了拉动经济的发展,精心策划组织万民同乐芦笙夜活动、民族风情巡游,同时举行商品展销会、商贸洽谈会、民族服饰展示、农副产品展销、美食一条街、招商推介等系列活动。民族体育走现代商业运作模式,通过商业包装,从生产的背后走向了经济发展的前哨,极大地促进了当地民族以及与其他各民族之间的经济交流和繁荣。

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民族团结。目前我国乡村社会组织结构中,民间基层社会组织因素主要包括:家族族长、村落长老、宗教领袖等基层社会权威人士;多元文化因素;宗教信仰等要素构成。尤其在民族地区,家族族长、村落长老、宗教领袖等,他们大多集多种权力于一身,是乡村管理中的重要力量。重要的民族体育项目很多与宗教活动紧密相连,甚至就是宗教活动的一部分(如铜鼓舞、蚂拐舞等),有极强的民族信仰成分,这使得民族体育活动的基层组织(协会)无形地被赋予较高的权威性,并在日常生活中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课题组对天峨县纳洞村蚂拐舞进行调研,在访谈中获悉,曾经有村民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邻里械斗一触即发。当地蚂拐舞协会利用其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影响力出面及时调解,成功地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据了解,这种有民族体育组织参与调停村民矛盾的情况并不少见。

1.3 民族体育促进民族交融的逻辑

民族“交融”是指不同的民族通过相互间的长期相处,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民族心理、生活方式等方面相互取长补短,民族交往交流的广度和深度都不断加强,是一个各民族间相互接近并彼此认同的稳定状态和过程。民族交融的本质是民族认同。亨利·塔菲尔的社会认同理论认为,社会认同经过自我归类、社会比较和认同三个过程而形成。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多元一体的大家庭,民族认同表现为各民族内群体认同的基础上对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具有多层次一体性。民族体育活动无论是对各少数民族内群体的认同还是对整个中华民族的认同都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首先,民族体育活动,客观上形成自我归类。从各民族内群体层次上看,民族体育活动本身就是各民族的生活样态,是其重要的类属特征。民族体育活动是在长期生活过程中形成,与其民族记忆及生活环境密切相关,深深地打上民族印记,形成鲜明的民族特色。民族体育活动参与主体主要为民族内群体。在体育活动中,他们身着民族服装,操着共同的语言,以独特的信仰和行为习惯圈定自我,把“我群体”和“他群体”进行了既定的区分。例如,流传于广西马山县白山镇、百龙滩镇、古寨等乡镇的“壮族会鼓”(2006年壮族铜鼓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就非常具有民族特色,它取材于当地坚硬的树木,镂空并在两端覆以牛皮,以竹篾拉紧牛皮,晒干而成,鼓面上雕刻了壮族的图腾“蛙”。每逢春节和有重大庆典活动,前后的一个月内,各壮村山寨村民身着壮族服饰,擂鼓,鼓声通宵达旦,一方面防外寨歹人入侵;另一方面,驱邪镇妖,保佑山寨平安,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鼓声在山间回荡,在壮民心中形成共鸣。据壮族会鼓传承人韦建庭说, 以前,会鼓主要在节日和春节打,会鼓有聚集大家一起打鼓之意。“会鼓作为族群的核心象征物,促使族群认同,会鼓文化节事则是传播媒介,传播结果即是对族群认同的加强,进而在新的社会和文化的脉络中,促进了会鼓文化自觉的再生和创造,并成为传统的延续。”

其次,民族体育包含的荣耀叙事易形成类属比较优势。心理学认为,在民族内群体和外群体的相互比较中,个体总是放大内群体的优势。一些民族体育活动基于民族英雄人物的传说而产生,展现的是民族自豪的情怀,更便于形成民族归属的积极倾向。如,广西天峨县六排镇纳洞村之所以成为蚂拐舞的故乡,一方面与当地山高林密的自然生态密不可分。稻作文明时期,靠天吃饭与风雨无常气候给当地居民生活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壮族先民们先验地认为,蛙声意味意味着风调雨顺,寄希望于蛙神,蛙神自然地被纳入他们的神话叙事中。另一方面,蚂拐舞起源于蚂拐将军龙王宝杀敌救国的英雄故事,是由民族英雄的神话故事建构而成的集体记忆。因此,对蚂拐的崇拜不仅表达的稻作文明时期壮族人民对族群安定、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心理期许和对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更承载了红水河峡谷沿岸壮民历史记忆,演绎为壮民类聚的核心力量。今天,当人类步入现代文明,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水平获得极大提高,望天吃饭的现象虽已经成为过去,然而,蚂拐舞却作为壮民独特的文化符号永远地留在民族的共同记忆中。

再次,民族体育活动促进民族认同。民族体育活动形式是民族外部表征符号,不仅暗示着民族的类属,同时也包含在民族共有的价值观念,是民族认同的基础。如广西南丹白裤瑶的铜鼓舞,表层看是当地瑶人的丧葬仪式,是祖先神灵崇拜,表达的是对先人的敬仰。深层意义上折射出珍视生命的价值理念。铜鼓舞是白裤瑶人特有的文化习俗,瑶族的人心随着铜鼓的鼓点一起跳动,汇聚成巨大的民族认同感。

宏观层面上,我国各民族体育文化都根植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儒释道),是中华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中国传统文化一脉相承。如上述瑶族铜鼓舞所表达的“珍视生命”的价值理念,与道家的“贵人重生”理念如出一辙;又如,广西田阳舞狮虽然被称为“南狮”的一支,具有独特的技术特点,可在骨子里,又是中华舞狮母体分娩的一个胎儿,流淌着中华民族的血液。周所周知,舞狮是中华民族的标志性文化习俗,是全世界中华儿女相互认同的信物,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狮子的威猛、神圣使其成为中华民族的保护神,形塑中华民族精神。据考证,舞狮运动最早起源西汉时期京城(长安)的狮子舞,后来加入佛教文化和儒家文化的元素演绎成为舞狮运动,很快在我国北方得以流行,被称为北狮,后风靡全国各地。在各民族体育文化发展过程中,舞狮作为中华民族的象征符号被纳入各民族的叙事文本之中。受到地方文化生态的影响,舞狮呈现出南北差别,可谓“狮出一门,各有不同”,南方舞狮,又称为南狮,广西田阳壮族舞狮就是南狮的一种。田阳舞狮不仅是当地壮族的身份象征,对增强壮族的凝聚力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大文化的一部分,浸润着儒释道思想,凝聚着中国精神。北狮、南狮都是中国狮,体现的是中华民族56个民族多元一体的认同关系。

2 少数民族体育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路径

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我国的民族关系发展史就是一个交往交流交融的发展史。当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离不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交”的终极目标是“交融”,本质是民族认同,实现社会和谐。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是增强文化认同。”因此,以少数民族体育活动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为根本出发点,促进社会和谐。

2.1 尊重民族差异,营造和谐社会生态

由于人类发展的社会历史原因形成不同的民族,多民族差异性构成人类社会丰富多样性的社会存在。尊重民族差异,就是要尊重民族文化的差异性存在。社会心理学研究认为,平等是积极交往的基本要素。我国两千年多年的民族发展史证明,尊重民族差异是民族平等的前提,是多民族共存的基础,也是和谐民族关系形成的必要条件,否认民族差异只会加剧民族矛盾。就民族体育而言,尊重民族差异,就是承认各民族体育文化的差别性,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

首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挖掘、保护少数民族体育的资源。随着全球一体化的推进,民族传统体育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以田径、体操、球类为代表的西方体育,伴随着奥运会的脚步风靡全球,西方体育成为一种时尚,占据体育世界的主流,充盈校园,渗入民间,民族体育日渐式微。加之受市场经济的冲击,大批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后继乏人,参与主力锐减,除了重要节日(春节),民族体育活动还能艰难维系,日常的民族体育活动基本上驻守在协会等民间组织中。民族文化生态的变化使民族体育活动的发展处于尴尬的窘境。

面对困境,民族体育活动的组织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传承创新。一方面加强自救,采取保护措施。比如建立少数民族体育资源数据库,收集和整理各民族体育项目,利用互联网建立专门网站向民族成员宣传、传播、推广民族体育项目。也可以启动申遗保护。2003年,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之后,我国先后批准了5批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不乏民族体育项目,如壮族的蚂拐舞,瑶族的长鼓舞等位列其中。这些为少数民族体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另一方面,面对大批农民进城务工,民族体育文化的地缘组织受到破坏,需要借助现代互联网技术,利用虚拟空间,将分散在不同地域的同一民族的人群组织起来。传播、开展、分享民族节事体育活动,实现民族文化的熏陶,增强民族凝聚力。

其次,组织少数民族体育竞赛,发挥体育交往的纽带作用。公平竞争是体育的生命,竞赛是提升民族体育生命力的基本手段。众所周知,顶级赛事奥运会把奥运项目迅速推向全世界,发展少数民族体育,竞赛固然也是强有力的杠杆。1953年,我国就举行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与之相配合,各民族地区也开始举办少数民族运动会。1982年,广西举行第一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至今已经举办18届。近年来,广西一些民族项目(如舞狮)走向国际舞台,参加了东盟区域的竞赛。运动竞赛给少数民族体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围绕竞赛,专门的民族体育组织管理机构成立,相应的运动员培养体系日益完善,部分解决了项目传承问题。同时,竞赛使各少数民族项目走出去,扩大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

2.2 突出国家在场,彰显华夏身份

中华民族是一个多元一体的大家庭,国家和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每个民族都是一种个性的存在,尊重差异故不可少,同时,每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共同性亦不可缺。我国各民族体育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滋养下成长,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民族体育活动中强化国家意识,方显民族共同体之本色。

所谓国家在场,就是指国家力量及国家符号在社会中的存在及影响。强调国家在场就是强化国家的社会存在,强化国家意志,提升国家认同度。在社会学中,为了消解族群中心主义,学者们提出重新分类策略。强化国家在场,实质上就是强化中华民族这一大类属,突出各民族的共性。实践证明,“民间社会复兴自己的仪式,总是要强调自己的民间特色和身份,但同时又要利用国家符号。越是能够巧妙地利用国家符号,其仪式就越容易获得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在彰显个性的同时,又不能游离于国家场域之外,只有置身于民族共同体的框架内才能谋发展。

民族体育项目体现国家在场,首先,体育仪式融入国家符号。比如,活动被邀请人员中有当地政府重要官员(国家行政人员)参与;活动标识加入国家、国旗等图案;活动传说融入“华夏”“中华”、“炎黄子孙”“中国”“龙的传入”等中华民族共有的文化元素等。新加坡将“舞狮”国家化的做法值得思考。据考证,新加坡本没有舞狮,1930年初,中国舞狮传入新加坡。为了让舞狮具有新加坡文化特色,2004年,新加坡国家武术龙狮总会设计出“新加坡狮”,其造型设计参考了早期守在尼浩大道独立桥两端的一对大石狮,颜色是取自新加坡国旗红,2005年1月23日,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先生亲自为新加坡狮主持“点睛”仪式。之后风靡全国,成为新加坡主流民俗体育项目,对新加坡的文化认同产生了深远影响。反观国内少数民族体育的发展,国家元素的融入还有待加强。

其次,内容体现国家意志,与国家战略接轨。民族体育是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健康中国”战略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置于国家战略框架下思考。比如,进行体育健康科学化引导。配合国民体质教育,对少数民族体育项目进行合目的改造,使其组织更合理、锻炼成效更显著。再比如,民族体育活动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确保价值引领上的国家化等。

2.3 与时俱进,迎合时代诉求

人类学家格尔茨在《文化的解释》中的指出:文化与社会是在相同的现象中抽象出来的不同方面,前者为意义结构,行动者根据它来行动……这种文化与社会之间的不协调所导致主体需求与文化的意义之间的不和谐与紧张,正是文化变迁的根本动因少数民族体育诞生之初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健康、欢愉、宗教信仰之需要,同时对民族秩序的建构和民族认同发挥着重要作用。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大多产生于农耕文明时期,反映的是当时人们的心理期许。如,广西瑶族的蚂拐舞,侗族的抢花炮,壮族的抛绣球等都表达了人们对幸福生活和美好爱情的向往。但是,今日之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生产发展的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矛盾,人们的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由物质层面上升到精神层面。现代体育更多表达的是对时代精神的期盼,比如,健康、快乐的心态,开放、创新的思维,团结、友谊、竞争、拼搏的精神,团队合作意识以及对民族认同等,成为一种高品味的生活方式,备受人们青睐。各少数民族体育应紧跟时代的潮流,乘势而上,与时俱进。

首先,理念上由娱神向娱人转变。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最终受益者。历史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大都与宗教、生产相伴而生,落后和愚昧以及对自然的恐惧与无奈使人们不得不把希望寄托于超自然力——神,娱神、求神是民族体育活动的主题。现代社会,随着生产力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不断战胜自然,超越自身,成为世界的主宰者,以人为本成为新时代的主题。以人为本,把人的发展放在第一位,实现理性回归是时代对民族体育的呼唤。现代体育实践中,少数民族体育的确也正在沿此方向悄然改变。如,桂北三江侗族自治县的花炮节中,“侗乡人们‘酬神’等信仰成分大大减少,更多是把其当成一种竞技娱乐。”“花炮不进庙,不烧香,不拜神”。健康、娱乐、民族认同成为人们从事民族体育运动主要需求。

其次,组织管理上,借用现代体育模式。现代社会具有严密的社会分工和协作,呈现高度的组织性和规则性,体育是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其发展必须合乎现代社会发展的节奏,才能具有生命活力。事实证明,少数民族体育正在经历一场现代性的洗礼:成立协会、俱乐部,吸收会员取代了原有的宗法组织;人才培养模式:教练培养,社会培训,学校培养取代了原有的师徒制;竞赛上汲取现代奥运组织模式:程序严格,规则严明,裁判公正……现代体育管理模式正在渗入民族体育的管理之中。笔者在进行调查是了解到,无论是田阳舞狮、藤县舞狮,还是融水苗族自治州的芦笙舞,亦或是抢花炮等等都成立了协会组织,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三江侗族花炮节,这里的“抢花炮”还引入了西方橄榄球的规则,组织上借鉴现代体育模式,不仅有严明的规则,而且设有裁判组,竞赛组,报炮、抢炮和点炮员,检录与记录员等行使管理职能。

再次,与现代经济同频共振。马克思说: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让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中国梦,体育也在挖掘其经济功能,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据了解,很多民族体育活动已经成为当地特色旅游的一个重要内容,诸如瑶族的铜鼓舞、蚂拐舞、壮族的抛绣球、苗族的斗牛等。体育与经济同行,既增加了拉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又盘活了自身。

与时俱进不仅使传统民族体育更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更符合现代人的内在需求,为其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提供充足的支持,给民族体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2.4 纳入全民体育视野,强化体育协同机制

群际认同理论认为“寻找共同目标和团体间的合作”是实现积极交往的必要条件之一。从团体范畴看,具有共同的目标,成员间相互合作是团体形成的基本特征。共同的目标意识一旦形成,能减少个体身份认知,形成共同体意识。

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拥有共同的梦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民健身、全民健康是中国梦的一部分,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充分利用挖掘民族体育资源,共同协作方能实现。全民健身体系是大系统,各民族体育都是子系统,应服务于全民健身的大局,产生协调效应。

首先,民族体育科学化。一方面,理清民族体育的本质要义,清除不利于健康的腐朽糟粕成分。体育是身体运动为手段促进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任何不符合身心发展规律的、不利于身心健康的体育形式都应当摒弃。一些民族体育虽然脱胎于宗教、传说,但当它独立出来成为一种体育形式后,它的使命就是健身,宗教、传说的成分只是一种文化叙事文本。任何民族体育活动决不能偏离健身这一宗旨。另一方面,加强科研,使民族体育中的技术成分更符合现代生理学、解剖学、保健学规律。围绕健身、健心这一核心展开民族体育技术的研究;围绕文化认同、建构和谐关系开展社会学研究。其次,建立国家奖惩制度,纳入国家评估体系。模仿现代体育形式,建立民族体育奖励机制,使民族体育活动和现代体育一样获得国家的支持。再次,建立国家层面的民族体育展演交流体系。继续完善少数民族体育的各级竞赛体制,公平纳入国家竞赛体系,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给予民族体育活动更多交流的机会。通过全民健身对各民族体育进行整合,实际上也是各民族对中华民族体育文化的的再创造过程,这种创造共同文化的努力能进一步加强民族的融合。

2.5 美人之美,移情共赏

民族体育源于民间,是草根文化的一部分,具有原始性、世俗性、简约性和粗放性等特点。各民族的体育项目的产生与其生产、生活环境息息相关,每个体育项目蕴藏的精神又有其丰富的历史内涵。民族体育的交流不仅仅是体育的交流,更是民族文化的交流。欣赏各民族的体育活动不能简单地就其表面形式一概而言,更重要的是理清其精神意蕴。

首先,换位思考,移情共赏。欣赏者置身于当地文化生态环境中,了解该项目的诞生的历史背景和所要表达的民族心理诉求,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设身处地理解当地民族的体育文化。张梅认为,民族地区各民族之间在认同本民族文化的基础上认同他族文化,是各民族文化交流的前提。移情欣赏更有助于形成心理的共鸣。

其次,消除刻板印象,切记动辄贴标签。民族体育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叙事文本不同,不了解其文化叙事背景,动辄扣上“落后”“愚昧”“封建迷信”等,这是典型的消极刻板印象。社会心理学研究认为,认识上的刻板印象、态度上的偏见以及行为上的歧视是导致群际冲突的主要原因,其中消极的刻板印象是始作俑者,因为消极民族刻板印象是导致民族歧视行为的认知基础,是引发民族冲突逻辑起点。减少消极刻板印象和民族偏见是促进民族交往、改善民族关系、预防民族冲突的有效方式。

总之,在民族体育交流中,每个民族都要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换位思考,以公平、公正、客观、友好的态度审视他民族的体育文化,民族体育文化的交流才能“美人之美,美美与共”。

2.6 价值认同,民族融合之魂

民族融合的实质是文化融合,其核心是价值认同。许宪隆等认为,价值认同是文化认同的核心。要强化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就要加强中华民族文化价值的认同各民族文化在中华大地流传数千年,虽然形态各异,但都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同宗同源,深受儒释道文化的熏陶,其核心价值理念基本相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是中华民族的灵魂,实现民族融合,最根本的就是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在以民族体育为载体的交往、交流、交融中,须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作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一以贯之。具体而言,在各种形式的民族体育竞赛组织中,不仅要宣传本民族体育文化的意义,还要强化中国传统文化的符号,宣讲词、开幕词、横幅、标语以及新闻报道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在醒目的位置。在赛事裁判、纠纷处理上,体现出民主、法治、公平、公正精神;在闭幕式和庆祝仪式上,体现和谐、友善、爱国等价值理念,形成“中华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氛围。如,在壮族龙狮、龙舟等运动中,突出“中国龙”“中国狮”以及“华夏子孙”等文化元素,培养爱国情怀;壮族会鼓中,表达国家的繁荣富强,颂扬民主、文明、和谐的幸福生活;在苗族的斗牛比赛中,突出公平、平等;在各民族武术竞赛中,突出和谐与友善理念等。

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和谐是民心所向,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三交”中,交往是开始,交流是过程,交融是实质。民族体育作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的载体和表现形式,无论在交往、交流还是交融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民族只有在尊重差异、求同存异、平等、公平的基础上才能开启友好交往之旅;只有心系华夏,全国上下一盘棋鼎力合作、精诚团结,共筑中国梦,才能续写新时代中国体育文化叙事新文本;只有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构民族意识,才能心心相印,实现真正的融合。达到费孝通先生所说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境界。诚然,探讨民族体育促进“三交”,构建和谐社会才刚刚开始,正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还需要更多同仁去思考、求索方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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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unication and Integration —— the Development Path of Ethnic Minority Sports in Constructing Harmonious Society

LI Xin-ke, etal.

( Yulin Normal College, Yulin 537000, Guangxi, China)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20YJC890028);广西高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项目(桂教人[2018]18号)的阶段成果。

李新科(1967—),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历史与文化。

王晓晨(1980—),博士,教授,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历史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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