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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岩叟著作考论

2023-10-09陈志兵

贵州文史丛刊 2023年3期

摘 要:有的书籍长期把《王岩叟日录》与《王岩叟系年录》当作两本文献。然笔者查阅诸家书目,俱只见《王岩叟系年录》,无存《王岩叟日录》。《三朝名臣言行录》存录的《王岩叟系年录》的内容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却称引自《王岩叟日录》,且存录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两处的同一段内容也一称引自《王岩叟系年录》,一称引自《王岩叟日录》。以上情况,足以证明《王岩叟系年录》与《王岩叟日录》就是同一本书籍,只不过是因《长编》引注不细而造成的误会。另外《长编》中提及的“王岩叟西省记”其实只是“王岩叟所记”中的一部分。

关键词:《王岩叟日录》 《王岩叟系年录》 《续资治通鉴长编》 王岩叟所记

中图分类号:G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23)03-88-94

王岩叟(1043—1093),字彦霖,北宋元祐时期的重要官僚,曾任签书枢密院。《宋史·王岩叟传》称其文章简练得体,“有易、诗、春秋传行于世”1,不过现均不传于世,现存王岩叟完整著作有《忠献韩魏王家传》。另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中,引用了王岩叟的著作《王岩叟朝论》《王岩叟系年录》与《王岩叟日录》,不过现今三书俱已亡逸,难窥书籍全貌。因此,对于上述三本书的研究,只能从《长编》等书中引存的内容了解。

目前,学界尚未有《王岩叟系年录》与《王岩叟日录》的专门研究著述,涉及这方面内容时,多是在对宋人笔记史料研究时有所提及。比如《〈续资治通鉴长编〉注引私家传记考》2一文,曾在讨论《长编》所引私家传记时提及《王岩叟日录》与《王岩叟系年录》,《宋人史料笔记的史学价值研究》3的情况也大致如此,未有深入研究。顾宏义先生在《宋代笔记錄考》4中涉及的内容较之它书相对多一些,可能是由于研究侧重的不同,也只是对这两本书籍的情况进行了较为简略的介绍。另外,顾宏义先生还曾对《王岩叟日录》5进行过辑佚,收录在《宋代日记丛编》当中。

笔者查阅考证相关史料,发现在一些研究中,常把《王岩叟日录》与《王岩叟系年录》看作两本不同的著述,这可能是由于对《长编》的引注有误所致。经研究考察得知《王岩叟日录》《王岩叟系年录》其实是同一本著作。

一、《王岩叟系年录》《王岩叟日录》《王岩叟纪年录》

对散佚书籍的研究,第一步莫过于仔细查询历代的目录书籍。然遍检历代目录书籍,俱不见《王岩叟日录》的记载。如《遂初堂书目》中,杂史条目下虽存《王岩叟系年录》《王岩叟朝论伟论》书目,但没有具体卷数的记载,也没有书籍的具体介绍。《宋史·艺文志》中,也只有“《王岩叟系年录》一卷”1的记载,其它诸书也没有见到有引述《王岩叟日录》的情况。

对于宋代笔记的研究,顾宏义先生之《宋代笔记录考》是一本论证比较详细的著述。检阅此书,果然除了存有《元祐系年录》2条目之外,还存有《王岩叟日录》条目,更为难得的是,在《王岩叟日录》条目之下,著者还对此书进行了考订,编写了简介。在此书对《长编》引用《王岩叟日录》的情况介绍中,顾宏义先生称“始于元祐六年(1091)四月,至七年三月止”,推断此书为王岩叟签书枢密院时所撰3。顾宏义先生和李文先生还对《王岩叟日录》进行了辑佚,收录在《宋代日记丛编》当中。以上的学术成果都是顾宏义先生依据《长编》所存《王岩叟日录》的内容进行分析研究所得。在《王岩叟日录》条目简介下,顾宏义先生自己就曾说过,此书不见书目著录,《长编》所引颇多。因此,笔者考虑将研究视角放到《长编》之外进行论述。

如《长编》引用一段《王岩叟日录》内容:

是日,三省进呈程颐服阕,欲除馆职,判登闻检院。太皇太后不许,乃以为直祕阁、判西京国子监。初,颐在经筵,归其门者甚众,而苏轼在翰林,亦多附之者,遂有洛党、蜀党之论。二党道不同,互相非毁,颐竟罢去。及进呈除目,苏辙遽曰:“颐入朝,恐不肯静。”太皇太后纳其言,故颐不得复召。4

这段记载之下,《长编》下另有注语“此据《王岩叟日录》,当考。岩叟云颐竟为蜀党所挤,盖非平实语,今改之”。若依据注语,则《王岩叟日录》原文当中应该有“颐竟为蜀党所挤”的内容。

除了《长编》之外,这一段内容同样被《二程集》引用:

《王公系年录》云:“元祐七年三月四日,延和奏事,三省进呈,程颐服除,欲与馆职判检院。帘中以其不靖,令只与西监,遂除直秘阁,判西京国子监。初颐在经筵,归其门者甚盛;而苏轼在翰林,亦多附之者,遂有洛党蜀党之论。二党道不同,互相非毁,颐竟为蜀党所挤。今又适轼弟辙执政,才进禀,便云:但恐不肯靖。帘中入其说,故颐不复得召。”5

这两段文字所载内容几无差别,仅具体文字上有小异之处,如《二程集》引文纪日作“元祐七年三月四日”,《长编》作“是日”;《二程集》引文作“帘中以其不靖,令只与西监”,《长编》作“太皇太后不许”;《二程集》引文作“帘中入其说”,《长编》作“太皇太后纳其言”。如此几处只不过是纪日方式改变,称谓有所改变,内容上却无差别,更“初,颐在经筵,归其门者甚盛;而苏轼在翰林,亦多附之者,遂有洛党蜀党之论。二党道不同,互相非毁,颐竟为蜀党所挤”一段,二者引文全同,不过是李焘觉得王岩叟称“颐竟为蜀党所挤”的评价不公,因此删去而已,而所改文字,也不过是为了上下文辞连贯,行文流畅。由此可见,这两段文字当同出一源。然而《长编》称引自《王岩叟日录》,《二程集》却称引自《王公系年录》,令人殊不可解。

这种情况并不只出现了一次,如《长编》中引用并标注为《王岩叟日录》:

此据《王岩叟日录》:“朱光庭再知亳州,吕大防以其召而不至,又不悦其封还麻制,故但以本官出。帘中殊不怒也。”1

《伊洛渊源录》中同样保留这条内容,但称引自《王彦霖2系年录》:

八日,公掞以本官再知亳州。吕相以其召而不至,又不悦其封还麻制,故但以本官出。帘中殊不怒也。见王彦霖系年录。3

若说上一个例子中文字上还有差距的话,这一例中的引文差距便就只是《长编》引用时将朱光庭的字“公掞”改为其名朱光庭了。若一个例子可以算是偶然的话,两次相同的情况出现,便可以说明一些问题了,即《长编》中所谓“王岩叟日录”极有可能就是李焘对《王岩叟系年录》的另一个称呼。如此,两处内容相同的引文在其它书中称呼不同方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另外,为什么所谓“王岩叟日录”如此重要的书籍只存在于《长编》的注文当中,而不见诸其它书目史籍的原因自然也就不言而喻。

且《王岩叟日录》与《王岩叟系年录》纪事时间上多有交叉。据顾宏义先生考证,《长编》卷四三九到卷四七二引录《王岩叟系年录》多条,《长编》引《王岩叟日录》则始于卷四百六十,止于卷四百七十一。则此二书纪事内容,多有交叉处,若遍检《长编》,或许找到一两条引录文同而注异的地方,用以证明《王岩叟日录》便是《王岩叟系年录》。

遍检《长编》,卷四百六有一例证,一为元祐六年(1091)六月丙午日注文:

《王岩叟系年录》:“……密院进呈:‘西人初报十五日过界,既而寂然无耗。至十九日,忽然却来计会。盖每岁不来界上,必令人去体问招呼,今岁预戒边臣,如不来则勿问,所以今自至。太母曰:‘不计会甚好。”4

另一则在元祐六年六月(1091)甲寅正文:

是日,枢密院进呈:“西人初报十五日过界,既而寂然无耗。至十九日,忽然却来计会。盖每岁不来界上,必令人去体问招呼,今岁预戒边臣,如不来则勿问,所以今日自至。”太皇太后曰:“不计会甚善。”此据《王岩叟日录》附见,更须删削。5

两则纪事内容完全相同,而《长编》一处注为《王岩叟系年录》,一处称“此据《王岩叟日录》附见”,如此实证,足见此二书当为一书。然而这个误会又是怎么样造成的呢?这或许和李焘作注文的习惯有关。《长编》引《王岩叟系年录》常称“据王岩叟某日所录”。如《长编》卷四百五十八元祐六年(1091)五月乙未日纪事:

三省、枢密院同进呈熙河、延安二捷报。苏辙奏曰:“近日边奏稍频,西人意在得二堡。今盛夏犹如此,入秋可虞,不若早商量了当。”意欲与之。吕大防曰:“此不可。国家岁以二十五万银绢赐与,在西夏当一百万,岂可恣其侵侮?亦须恩威并行。”王岩叟曰:“形势之地,岂可轻议弃与?不知既与,保其后不更要否?”太皇太后曰:“夷狄无厌。”刘挚曰:“夷狄诚无厌。”岩叟曰:“不可一向示弱。”韩忠彦曰:“看道理如何耳。”遂退。忠彦意与辙同,独岩叟以为质孤、胜如两堡自元丰用兵有之,元祐讲和画界,当在我地,而西人力争,盖兼形势膏腴之利,失之则兰州、熙河遂危,故主范育议,谓不可弃。而赵禼意在与之,辙自执宪主禼议,故进说如此。

此条内容便注为“此据王岩叟五月二日所录”。1

这条内容《三朝名臣言行录》在卷十二中也同样保存,并注明为《王彦霖系年录》:

同进呈熙河、延安二捷报。子由躐而前曰:“近日边奏稍频,西人意在得二堡。今盛夏犹如此,入秋可虞。不若早商量了当。”意在与之也。微仲曰:“不可。国家岁以二十五万银绢赐与,在西国当一百万,岂可受侵凌,亦须恩威并行。”余曰:“形势之地,岂可轻议弃与?不知与后保得后来不更要否?”帘中曰:“夷狄无厌。”刘相亦曰:“无厌。”余曰:“不可一向示弱。”师朴曰:“看道理如何。”遂下。初,兰州界有质孤、胜如两堡,自元祐讲和画界,当在我地,而西人力争,盖兼形势膏腴之利,失之则兰州、熙河遂危,故以为不可弃。独延帅意在与之。子由自执宪,主延帅议,故进说如此。《系年录》。2

两条内容进行比较,除了称谓有所改变外,内容几乎完全一样。因此,极有可能“王岩叟日录”乃是“王岩叟某日所录”之简称,而其来源主要就是《王岩叟系年录》。

又有长编中称引自《王岩叟纪年录》两条,俱列如下:

王巖叟纪年录云:郑雍疏,盖文过之辞。语郑穆曰:“此疏同进呈,必害事。”已而果然。3

第二处较为复杂,乃是以《王岩叟纪年录》析入行文之中,此下为正文:

吏部侍郎兼侍读范百禄为翰林学士,给事中郑穆为宝文阁待制、国子祭酒,右谏议大夫朱光庭为给事中。光庭固辞,诏令中使谕之受告,仍押赴省供职。

于正文后有小注:

遣中使,据王岩叟《纪年录》。光庭受命在六月十四日,刘挚《行年后记》甚详,今别见于彼4。

第二条称引自《王岩叟纪年录》者,《长编》卷四百四十七亦存,而称引自《王岩叟系年录》如下:

王岩叟系年录:“二十六日,以梁焘为权户部尚书,朱光庭给事中,刘安世中书舍人,殿中侍御史贾易国子司业。诸人皆不受命,贾易以中闲引避子由为独坐,与三人少异,先除淮南提刑。三人辞之再三,一日,遣中使押况之、公掞受告,器之以在告,遣使赐食问劳。况之、公掞既至殿门,又遣御药陈衍宣谕,特谕况之,语良久,二人不得已受命,又押赴省供职,况之即于谢札便言候过坤成,再有所请。5

两处对比,可见注为《王岩叟纪年录》的“遣中使”的内容,其实就是卷四百四十七处注为《王岩叟系年录》的“一日,遣中使押况之、公掞受告,器之以在告,遣使赐食问劳。……又押赴省供职”,由此可见所谓“王岩叟纪年录”便是《王岩叟系年录》。

经过上文的探讨可知,《长编》中引注所称《王岩叟日录》,即李焘对《王岩叟系年录》的另一个称呼,所谓《王岩叟日录》极有可能是“王岩叟某日所录”的简称,另外《长编》所注《王岩叟纪年录》也是《王岩叟系年录》的另一个称呼,当然也有可能是抄写时的讹误。

二、《长编》与《王岩叟系年录》

《长编》在元祐时期的纪事虽然以《哲宗新录》与《哲宗旧录》作为基础史料,不过也广收其时之诸家私史,以补充纪事之缺。《长编》在引用《王岩叟系年录》的时候,还是对其进行了体裁和内容上的修改,以适应《长编》的体裁和整体的行文流畅。

如《二程录》中保留了较为初始的一段《王岩叟系年录》和《长编》中的内容,对其引用情况进行对比,发现修改痕迹较为明显。两段内容如下:

王公系年录云:“元祐七年三月四日,延和奏事,三省进呈,程颐服除,欲与馆职判检院。帘中以其不靖,令只与西监,遂除直秘阁,判西京国子监。初颐在经筵,归其门者甚盛;而苏轼在翰林,亦多附之者,遂有洛党、蜀党之论。二党道不同,互相非毁,颐竟为蜀党所挤。今又适轼弟辙执政,才进禀,便云:但恐不肯靖。帘中入其说,故颐不复得召。”1

是日,三省进呈程颐服阕,欲除馆职,判登闻检院。太皇太后不许,乃以为直秘阁、判西京国子监。初,颐在经筵,归其门者甚众,而苏轼在翰林,亦多附之者,遂有洛党、蜀党之论。二党道不同,互相非毁,颐竟罢去。及进呈除目,苏辙遽曰:“颐入朝,恐不肯静。”太皇太后纳其言,故颐不得复召。2

将两段内容进行对比,第一就是纪年方式的不同,《王岩叟系年录》的纪年方式为日期纪年法,而《长编》中改为了干支记日的方法,此处纪事是在干支纪年之后,因此为了避免记日重复,改用“是日”作为纪事的开始表示日期。此外《长编》中多有用“是日”作为纪事开始的段落,这些内容极有可能就是《哲宗新录》和《哲宗旧录》等基础史料在某一日已经有的纪事内容,而私家史料也纪事,且纪事内容无法完美地融入基础史料当中,因此便使用“是日”来表示此日发生的其它事件。

第二就是在内容上进行了修改,对于高后的称呼,《王岩叟系年录》为“帘中”,《长编》改为“太皇太后”。另外,在《王岩叟系年录》中纪事,多称呼他人的字或官职,而《长编》为了行文顺畅,则大部分改为名字。而此处《长编》中的内容,还进行了很多语言上的修改,几乎是李焘用自己的话重新讲述了《王岩叟系年录》中的内容,有的地方甚至对内容也进行了修改。李焘在小注下说明“此据王岩叟日录,当考。岩叟云颐竟为蜀党所挤,盖非平实语,今改之”3,由此可见,《长编》在引用《王岩叟系年录》时,并不是一味地抄录,而不是进行了一定的选取和加工。

《长编》引《王岩叟系年录》的内容,除了注引自《王岩叟系年录》《王岩叟日录》外,还有上文已经提及的“引自王岩叟某日所录”。

经上可知,《长编》引注《王岩叟系年录》的注文方式极多,如直接称《王岩叟系年录》,或称引自《王岩叟日录》,或称“王岩叟某日所录”,甚至有引而不注者。另外,《长编》在引用《王岩叟系年录》时,除了为使行文更为流畅会改变人物称呼外,还会改变原书纪年方式,甚至对于一些他认为重要的内容,也会进行考辨。

在《长编》中,有标注为“王岩叟所记”的内容,另外还有一条较为特别的内容是“王岩叟西省记”,这些内容常会使人把它和《王岩叟系年录》弄混。其实,《长编》中称“王岩叟所记”的内容与《王岩叟系年录》没有任何关联,也不是《王岩叟朝论》中的内容。这其中是有来历的,在《长编》卷四百二十九,李焘说得比较明白,“王岩叟记蔡新州事,丙戌九月,得此于汪应辰”1。在这句注文之后,李焘全载了相关内容,而《长编》中凡注“王岩叟所记”的内容,不脱离此处所注。如此,《长编》中凡注“王岩叟所记”的内容,其实是王岩叟的记载和蔡确被贬黜之事的另一则史料,而这份史料是汪应辰提供给李焘的。

另外《长编》中又有一处称“王岩叟西省记”者:

先是,安焘尝语同列曰:“海变桑田事,苏轼亦尝用作圣节《乐语》。”于是确果以轼为言,众皆疑焘实密风之也。此据王岩叟《西省记》2。

其实这段便是“王岩叟所记”中的一段内容,录文如下:

初,安厚卿对诸公云:“子瞻亦用‘海变桑田作圣节诗语。”已而南阳之说符,众皆以为厚卿密通意,讽令引之以为解。吴传正上疏击曾肇教彭汝砺救确,而不自言,其奸过于汝砺。刘器之亦诋二君,并及右相,以为交结而为确地。3

由此可知,其中并无所谓“王岩叟西省记”,或者所谓“西省记”,实即“王岩叟所记”。

三、結语

通过上文中的分析可知,《王岩叟日录》与《王岩叟系年录》其实是同一本著作,只是李焘在引用时注释不细才造成了误会。而李焘注释不严的问题还有不少。《王岩叟纪年录》也是李焘给《王岩叟系年录》取的别名,也就是说,他在此处的注释依旧没有那么精细。另外,李焘还给“王岩叟所记”取了另一个名字“西省记”,虽然只用了一次,但却在后代学者中引起了不少争议。当然,一书多名的注释方式历代都有,许多学者都从其研究侧重和关注内容的不同来注解文献,以此观之,亦非有意致误,可能是参阅文献有限、理解不同或阅读不细等因素所致,我们不能过分苛责于古人。但作为现代研究者,在对传统文献进行研究时,则应当特别的注意到这个问题。

顾宏义先生在《宋代日记丛编》当中收录了辑佚本《王岩叟日录》,这为研究者使用提供了方便,也对本文的写作提供了很大帮助。但在证明《王岩叟日录》即《王岩叟系年录》之后,感到此辑佚本就还留有许多可以研究完善的空间。

第一便是对《王岩叟日录》的写作时间需要另行商榷。顾宏义先生推断《王岩叟日录》乃是王岩叟签书枢密院时所作。上文已证《王岩叟日录》即《王岩叟系年录》,依据《长编》注文“张舜民事已用王岩叟系年编修”1,此处所谓张舜民之事乃是发生在元祐二年(1087)的张舜民被贬事件,则或《王岩叟系年录》始于元祐二年(1087),当然,“系年”二字也并不一定指《王岩叟系年录》,不过若《王岩叟系年录》与《王岩叟日录》确为同一书籍,则其起止时间确实应当修改。

第二是内容上的扩充。顾宏义先生在辑佚《王岩叟日录》时,除了收录《长编》中明确注明引自《王岩叟日录》的内容外,对标注为“王岩叟某日所录”的内容也进行了收录。上文已经证明过标注为“王岩叟某日所录”的内容确实为《王岩叟系年录》中的内容,所以顾宏义先生的学术研究前瞻性还是很令人佩服的。此外,除《长编》中注称引自《王岩叟系年录》的内容应该要添入外,他书亦有注引自《王岩叟系年录》的内容,如上文提及的《三朝名臣言行录》《二程遗录》等书,这些内容自然也当收录。

第三是关于书名的探讨。《王岩叟日录》一名只存于《长编》之中,而《王岩叟系年录》一名它书亦称,且诸家目录书籍俱称《王岩叟系年录》,则或称作《王岩叟系年录》。

A textual Research on the works of Wang YanSou

Chen Zhibing

Abstract:The academic circles have long regarded the Daily Records of Wang Yansou and the Chronicle of Wang Yansou as two works. However, all the bibliographies only keep the Chronicle of Wang Yansou, but not the Daily record of Wang Yansou. However, the contents of the Chronicle of Wang Yansou in the Book of words and deeds of famous officials of the three dynasties are quoted from the Daily Records of Wang Yansou, and the same paragraph recorded in the two parts of the XuZizhiTongjianChangbian is also cited from the Chronicle of Wang Yansou, and the other is cited from the Daily Records of Wang Yansou. The above evidence is sufficient to prove that the Chronicle of Wang Yansou and the Daily Records of Wang Yansou are the same book, but it is only a misunderstanding caused by the lax quotation of the XuZizhiTongjianChangbian. In addition, the Chronicles of the Old Province of Wang Yansou mentioned in the Changbian is actually only a part of the Records of  WangYansou, and it also causes misunderstandings in the academic circles because of Li Tao's small section of it.

Key words:Daily Records of Wang Yansou;Chronicle of Wang Yansou;XuZizhiTongjianChangbian;Records of  Wang Yansou

責任编辑:石 峰

作者简介:陈志兵,1999年生,江西抚州人,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宋史。

1 脱脱等:《宋史》卷三百四十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897页。

2 杨佳鑫:《〈续资治通鉴长编〉注引私家传记考》,《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8年第十一期,第55~61页。

3 陈文祥:《宋人史料笔记的史学价值研究》,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论文。

4 顾宏义:《宋代笔记录考》,中华书局2021年版,第292页。

5 顾宏义:《宋代日记丛编》,上海书店出版社2021年版,第576~580页。

1 脱脱等:《宋史》卷二百三《艺文志》,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092页。

2 按,《元祐系年录》即“《王岩叟系年录》”。

3 顾宏义:《宋代笔记录考》,中华书局2021年版,第292页。

4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七年三月丁亥”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1239~11240页。

5 程颢、程颐:《二程集·遗书附录》,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44页。

1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六年十一月壬辰”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1169页。

2 按,“彦霖”乃王岩叟的字。

3 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伊洛渊源录》,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1020页。

4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六年六月丙午”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1001页。

5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六年六月甲寅”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1003~11004页。

1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六年五月乙未”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0952~10953。

2 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三朝名臣言行录》,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777页。

3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五年四月辛丑”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0611~10612页。

4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五年五月壬辰”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0643页。

5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五年八月庚戌”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0753页。

1 程颢、程颐:《二程集·遗书附录》,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44页。

2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七年三月丁亥”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1239~11240页。

3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七年三月丁亥”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1240页。

1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四年六月甲辰”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0358页。

2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四年五月戊寅”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0305页。

3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四年六月甲辰”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0359页。

1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二年六月戊子”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97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