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双评价的阜蒙县土地综合整治潜力研究
2023-10-08安济文张雪宋真真
安济文张雪宋真真
(1.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 大连 116000;2.大连市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事务服务中心,辽宁 大连 116000)
1 背景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耕地后备资源不断减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的难度日趋加大,耕地保护面临多重压力。土地整治作为补充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发展安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乡村振兴和统筹城乡发展等工作的重要抓手,其战略地位愈发重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评价研究,调查分析整治潜力和等级分布,既有利于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又可以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土地综合整治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双评价”)的重要应用方向之一,但是基于“双评价”测算整治潜力的研究较少,更多的是在“多规合一”的背景下,协调各规划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基于此,本文试图从“双评价”的成果入手,从农用地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3个维度分析阜蒙县土地综合整治潜力,确定区域整治潜力和总体格局,以期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经验借鉴。
2 研究区概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阜蒙县)地处辽宁省西北部边缘地带,东邻彰武县、黑山县,西接北票市,南连北宁市、义县,北靠内蒙古库伦旗、奈曼旗。隶属辽宁省阜新市,辖区土地总面积6217.9km2。县境位于E121°01′~122°25′,N41°44′~42°34′。全县地貌较为复杂,山、丘陵、坡、平原、盆地、河滩、水面,平面分布不均。地势西北低山、丘陵,东部平洼,南部低山,北部丘陵,中部低丘平原。降水量的地域分布差异较大,西北少,东南多,雨量由西北向东南递增。人均水资源量约375m3,属重度缺水区域。
3 “双评价”成果
3.1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生态保护极重要区的面积为829.2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3.33%,生态保护重要区面积为977.96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5.72%。从空间分布上看,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在阜蒙县各乡镇均有广泛分布,其中大板镇、阜新镇、国华乡、化石戈乡、旧庙镇、平安地镇、七家子乡、扎兰营子镇和紫都台乡等占比相对较高,见图1。
图1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图
3.2 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
阜蒙县农业生产适宜区主要分布在地势较低、坡度较缓的区域。从整体趋势上看,农业生产适宜性分级结果与坡度分级结果相对应,说明该项评价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坡度。阜蒙县的农业生产适宜区4144.56km2,占土地总面积的67.63%,从空间分布看,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南部地势相对平坦的乡镇;不适宜区规模为1173.92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9.16%,见图2。
图2 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图
3.3 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
根据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要求,选取地形坡度大于25°,地形起伏度大于200m,舒适度低及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作为城镇建设不适宜区。评价结果显示,城镇建设适宜区面积为4314.62km2,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69.39%,主要分布于沟谷平原和两侧的低缓丘陵区域,基本与现状建设用地分布吻合;城镇建设不适宜区面积为1076.01km2,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7.3%,见图3。
图3 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图
4 潜力分析
基于“双评价”中的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和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结果,以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和“三线”划定成果为参考,测算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具体方法是在农业生产适宜区内测算农用地整治潜力和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在城镇建设适宜区范围内测算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整治潜力,在城镇建设不适宜区范围内测算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治潜力。
4.1 农用地整治潜力
4.1.1 农用地整治潜力测算方法
用农业生产适宜区扣除已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等区域,保留耕地集中连片度较高区域作为农用地整治范围。统计并分析阜蒙县历年已实施土地整治项目,计算得到可整治建设规模、农用地整治出地率等指标,进而测算全县农用地整治潜力。
农用地整治潜力计算采用以下方法:
Pi=(Mi-Ni)×δi
其中,δi=Di(现状)-Di(标准)
式中,Pi为i乡镇的新增耕地数量潜力;Mi为i乡镇农用地整治规模;Ni为i乡镇已实施农用地整治区总规模;δi为i乡镇出地率;Di(现状)为i乡镇农用地整治区内沟渠、道路、田坎等辅助生产用地面积所占比例;Di(标准)为已实施标准田块内沟渠、道路、田坎等辅助生产用地面积所占比例。
4.1.2 农用地整治潜力测算结果
根据新增耕地数量潜力将县域农用地整治潜力以乡镇为单元分为5级,Ⅰ级为最高潜力级,Ⅴ级为最低潜力级。农用地整治潜力大于160hm2为Ⅰ级,120~160hm2为Ⅱ级,80~120hm2为Ⅲ级,40~80hm2为Ⅳ级,小于40hm2为Ⅴ级。
经测算,全县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潜力为2793hm2,主要分布在县域东北部,地势平坦区域。其中,Ⅰ级潜力区753hm2,主要位于县域东北区域,涉及务欢池镇、建设镇、平安地镇和十家子镇;Ⅱ级潜力区784hm2,主要分布于县域东西两侧,涉及老河土镇、太平镇、于寺镇、大固本镇、泡子镇和大五家子镇;Ⅲ级潜力区510hm2,分布较为零散,涉及化石戈镇、招束沟镇、福兴地镇、旧庙镇、蜘蛛山镇、扎兰营子镇,见表1。
表1 阜蒙县各乡镇农用地整治潜力等级划分结果
4.2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4.2.1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测算方法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测算分在城镇建设适宜区范围内和不适宜区范围内2种情况。城镇建设适宜区范围内,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现状居民点用地面积-规划末居民点面积+新建房面积-建设占用农村居民点面积。
△S1=S0-St+N-Z
式中,△S1为t乡镇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S0为t乡镇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St为t乡镇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N为t乡镇规划新建房面积;Z为t乡镇建设占用农村居民点面积。
城镇建设不适宜区范围内,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现状居民点用地面积。
△S2=S0
式中,S0为t乡镇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县域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S=△S1+△S2
4.2.2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测算结果
根据新增耕地数量潜力将县域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以乡镇为单元分为5级,Ⅰ级为最高潜力级,Ⅴ级为最低潜力级。农居点理论整治潜力大于400hm2为Ⅰ级,300~400hm2为Ⅱ级,200~300hm2为Ⅲ级,100~200hm2为Ⅳ级,小于100hm2为Ⅴ级。
经测算,全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补充耕地潜力7895hm2,其中Ⅰ级潜力区1056hm2,主要位于阜新镇和建设镇;Ⅱ级潜力区1984hm2,主要分布于县域东北部,涉及扎兰营子镇、老河土镇、红帽子镇、旧庙镇、平安地镇、东梁镇;Ⅲ级潜力区2463hm2,分布于县域东部,涉及泡子镇、塔营子镇、蜘蛛山镇、招束沟镇、富荣镇、大固本镇、十家子镇、新民镇、哈达户稍镇、卧凤沟乡,见表2。
表2 阜蒙县各乡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等级划分结果
4.3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
4.3.1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测算方法
提取农业生产适宜区内的耕地后备资源数据,扣除城镇开发边界及其他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生态保护红线、基本草原等区域,将剩余范围中与耕地连片,便于配套作业灌溉的未利用地作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
4.3.2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测算结果
根据新增耕地数量潜力将县域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以乡镇为单元分为5级,Ⅰ级为最高潜力级,Ⅴ级为最低潜力级。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大于500hm2为Ⅰ级,300~500hm2为Ⅱ级,200~300hm2为Ⅲ级,100~200hm2为Ⅳ级,小于100hm2为Ⅴ级。
经测算,全县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补充耕地潜力8040hm2,其中Ⅰ级潜力区2325hm2,主要位于县域北部和西部,涉及化石戈乡、阜新镇、旧庙镇、福兴地镇;Ⅱ级潜力区2014hm2,主要分布于县域西北部,涉及八家子乡、大五家子镇、紫都台乡、大巴镇、红帽子乡;Ⅲ级潜力区1649hm2,分布较为零散,涉及平安地镇、太平乡、蜘蛛山乡、于寺镇、七家子乡、扎兰营子镇、新民镇,见表3。
表3 阜蒙县各乡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等级划分结果
5 结论及建议
基于双评价成果,通过对阜蒙县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进行分析,全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潜力18728hm2,其中,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潜力2793hm2;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7895hm2;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补充耕地潜力8040hm2。
考虑到获取数据的有限性,建议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根据财政资金状况、村民搬迁意愿等因素对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进行修正,以便修正后的成果对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实际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