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7世纪北海和波罗的海地区贸易繁荣的原因
2023-10-07宁凡
宁 凡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世界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101)
20世纪初,比利时著名历史学家亨利·皮朗是首位以区域为对象研究欧洲中世纪经济社会史的现代学者,代表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对北海与波罗的海地区的贸易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书中分析了地中海、北海和波罗的海商业的复兴的原因,并从城市的兴起和城市的社会结构等方面阐述了商业的复兴给城市带来的影响[1](P20)。20世纪中期以后,美国学者詹姆斯·W.汤普逊、沃勒斯坦,英国学者波斯坦、法国学者布罗代尔、意大利学者奇波拉等人分别对北海和波罗的海贸易的兴起和影响做过独到的研究。北海和波罗的海贸易史成为研究欧洲经济史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对于研究英国和荷兰在近代的商业扩张的历史,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人们一谈到英国和荷兰的对外扩张时,就会联想到两国对亚非拉的殖民扩张,较少想到另一个事实:英荷两国对新大陆的殖民扩张是和对以波罗的海沿岸国家为主的中东欧地区的扩张同时进行的。
北海和波罗的海的贸易往来古代即已存在。自9世纪维金人与波罗的海沿岸的德意志城市建立贸易关系以来,波罗的海内部的商业开始兴起。德意志人开始和北欧的维金人、中东欧的斯拉夫人建立了紧密的商业关系。而且德意志人利用了自己占据的优越地理位置成为西欧和中东欧的商业中枢。斯拉夫人,尤其是俄罗斯人向德意志商人提供了许多很有价值的商品,如毛皮、蜂蜜、沥青、柏油、木材和谷物等。这些商品被吕贝克、汉堡等城市的德意志商人经海路转运到西欧地区。不莱梅和汉堡就集中了大量转运到西欧国家的谷物。吕贝克和汉堡成为西波罗的海渔类产品、盐和木材贸易的中心[2](P190)。普鲁士的一些海滨城市和波兰的但泽成为普鲁士和波兰西部谷物和木材的出口中心。英国从波罗的海地区输入大量木材,低地地区的粮食以前由法国北部和南德意志地区提供,后来则大部分来自波罗的海地区。这一时期属于中世纪早期,商业还较为原始,基本上都是以物易物,交换必需品,谈不上有组织、有规模的贸易。
讨论16世纪以后北海和波罗的海两地的贸易联系之前,无法绕开汉萨同盟。14世纪,汉萨同盟处于顶峰时,活动范围十分广大:东起诺夫哥罗德,西至伦敦、布鲁日,南到科隆,北到卑尔根。这片广大的区域里包括了英格兰、整个尼德兰地区、德意志大部分地区、条顿骑士团国家、波罗的海沿岸的斯拉夫地区、俄国北部和北欧三国。这些地区就是北海和波罗的海涵盖的区域。汉萨同盟分别将波罗的海和北海称为“东海”和“西海”,同盟的海上势力居于统治地位。汉萨同盟还成立了同盟议会管理加入同盟的城市,以便更好建立合作关系,对抗外来势力,保护自己经济利益。汉萨同盟所辖的同盟城市群是未来北海与波罗的海贸易区形成的重要支撑。每个海滨城市都是这一地区海上商业链的组成部分。如布鲁日、卑尔根、汉堡、吕贝克、但泽等。这些海滨城市也是连接内陆城市和农村的重要环节,使内陆较多地参与海上贸易。虽然有些城市不是汉萨同盟城市,如英国的伦敦、约克等,这些城市没有加入汉萨同盟,但在一些商品的出口上受到汉萨的控制,即便如此,其对外贸易还是在汉萨同盟开拓西北欧市场的作用下,出现蓬勃发展的局面。因此,汉萨同盟的首要作用是加强了北海和波罗的海之间的贸易联系,是北海与波罗的海贸易区形成的重要推动者。16世纪以降,汉萨同盟进入衰落期,北海和波罗的海贸易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促进其发展的因素也在增多,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一、中东欧二期农奴制的作用
15世纪初期,在易北河以东的中欧和东欧地区,农奴制度大规模兴起。这时的农奴制度也叫做二期农奴制,恩格斯称之为“农奴制的再版”[3](P122)。易北河基本上是德意志地区逐渐瓦解的中世纪农奴制度和二期农奴制度间粗略的分界线。至今,学术界尚未确定标志二期农奴制开始的具体日期。按地区讲,15世纪以后的普鲁士地区、1410年被波兰占领的条顿骑士团领地、1500年前后的波希米亚、俄罗斯、1514年之后的匈牙利,1526年之后的条顿骑士团的土地、16世纪下半叶沙皇伊凡四世统治时期的俄罗斯、1620年之后的波希米亚、1621年后的摩尔达维亚、1628年之后的摩拉维亚;“三十年战争”期间及战争结束以后的德意志东、反抗瑞典的战争(1650—1660年)以后的波兰、爱沙尼亚,1750-1780年间的瓦拉几亚,等等,这些地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二期农奴制[4](P108)。
二期农奴制的出现的原因较复杂,中西方学者从经济、人口、政治和文化的角度探讨原因,还有学者同时从几个方面研究这一问题。由于学者们考察的国家不同(包括德国东部、波兰、奥地利、匈牙利、波希米亚和俄罗斯),以及方法和视角不同(有马克思主义的、非马克思主义的、德意志的和斯拉夫的),给出的解释必然会有较大差异。限于篇幅,本文不拟讨论二期农奴制兴起的原因,但其结果却值得考究,即二期农奴制的出现,限制了工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以德意志东部和波兰为例,该地区的贵族大多是军事贵族或军事首领,成为割据一方的诸侯。他们占有大面积土地,对依附于他们的农奴享有人身权等大部分权利。在这些贵族占有的土地上,实行的是大庄园制的农业经济。贵族直接占有土地,劳动者是农奴,农奴没有土地,这就使土地流转无法形成,不利于租地农场的发展,使得这些地方不具备农业商业化的先决条件。同时,贵族的权势占主导地位,掌握着经济主动权,控制谷物的生产和销售。这使农业生产和销售较少受到商业资本的影响,农业商业化步伐缓慢。农业商业化发展缓慢导致农业对其他产业的基础性作用得不到发挥,发展缓慢。此外,该地区的贵族取消了其治下的城市的自治特权,导致城市的社会结构较为单一,商人和手工业者的比例较低,影响较小,城市经济无法对农村实施影响。因而工商业发展缓慢,与西欧形成了较大的差距,在国际分工上就成为了低级的农业区,成为西欧工业原料的提供者和其产品的销售市场。
农奴制的再版使中东欧地区为英格兰和荷兰提供了粮食和重要的工业原料,包括焦油、树脂、大麻、亚麻、羊毛、钾碱、生铁等,但最为重要是谷物。参与谷物贸易典型的代表就是波兰的但泽。这是一个中东欧谷物的集散地,有利的地理位置和二期农奴制的兴盛促进了其在波罗的海贸易区内地位的提高。在以荷兰省为代表的尼德兰北部城市兴起的过程中,从但泽运来的谷物满足了荷兰众多人口的粮食需求,也成为了荷兰商人控制北海波罗的海贸易的主要投机商品。因此,中东欧地区农奴制的再版为加强北海和波罗的海之间的经济联系奠定了基础。
二、英国和荷兰手工工场的兴起
16世纪以来,欧洲手工工场进入大发展的时代,以荷兰和英国最为典型。第一,英国工场手工业发展表现在工场手工业人员增长上。毛纺织业是英国的民族工业,16世纪时期,英国毛纺织业工人占全国人口总数(350万人)的50%,并呈上升趋势。第二,英国手工业产品出口额不断扩大。16世纪中叶,英国呢绒产品出口量为12万匹。17世纪中叶,扩大为25万匹。毛织品出口额占英国商品出口总额的30%以上。第三,英国手工业生产规模显著扩大,生产技术大幅度提高。从16世纪开始,英国工场主大都建立大型手工工场,使用较好的技术设备。如1564年,英国人斯添普建立了一个呢绒手工工场,雇工2,000余名,使用较先进的毛织机进行生产[5](P391)。在冶铁方面,英国16世纪初期开始使用鼓风炉进行冶炼,大幅提高铁的质量和产量。年产量可达2.5万吨[6](P41)。冶铁行业的发展直接带动了新观念行业的发展,如采矿、建筑、造船与军工等。最后,手工业工场类型多样化。16世纪,英国的分散式手工工场向集中式手工工场发展。这个时期,工场类型很多,可归纳为三大类:一是小型手工工场,拥有工人150至200人;二是中型手工工场,雇佣500—700名工人;三是大型手工工场,雇佣工人1000名以上[7](P212)。此外,在采矿、冶金、金属加工、啤酒、造纸、制盐等工业部门中也建立了各种手工业工场。
荷兰的手工工场也经历了大发展的时代。荷兰手工业中最为重要的行业,首先,当数纺织业,特别是呢绒业。在拥有呢绒业的城市中,又以莱登居于首位。与尼德兰南部历史悠久的布鲁日、根特、易普雷等呢绒业城市相比,莱登的兴起要晚三四个世纪。在中世纪很长一段时期里,来登只是地方性的市场和行政中心,直到1424年,该市成为勃艮第公爵“好人菲利浦”属地后才成为呢绒业城市。莱登的呢绒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一直迅猛。到了16世纪初期,呢绒产量已经达到全英国呢绒产量的1/3,全市近2/3的人口从事呢绒业,使之逐渐成为莱登的支柱产业。其次,荷兰工场手工业紧紧围绕着其专业化的农业和渔业不断发展。其手工业门类繁多,造船、捕鱼加工、榨油、造纸、制绳、陶瓷、制砖、染料加工、纺织、泥炭采掘、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及商业等均有发展。特别是造船业成为欧洲领先的行业。荷兰的造船技术在北欧地区首屈一指。“鲜为人知但是要作清晰分析且必须知道的事实是荷兰造船业具有规范的、日益标准化的、可重复运用的工艺方法”[8](P32)。“它高度机械化并采用了许多节省劳动力的方法,如风力锯木机、与锯床相配的动力送料器、滑车和绞护、搬运重木料的巨型起重机——所有这一切机械设备都提高了劳动生产率。”[4](P101)造船业与其他行业的联系也很紧密。阿姆斯特丹有一系列相互连贯的工业部门:缆绳工场、面包房、供应船用杂货的地方,以及制造航海仪器和绘制海图的部门。另外,造船需要大量的木材。木材的一个重要来源是波罗的海地区,荷兰之所以独占这项贸易,是因为荷兰的毛纺织品在这一地区占有优势。结果便是荷兰能够形成发达的造船业。直到17世纪末期,造船业仍是荷兰主要的工业之一。1500—1700年,荷兰船舶的吨位增加了10倍,足以表明造船工业的规模与发展;到了1700年,“荷兰的商船队吨位己远远超过了50万吨,相当于竞争对手英国商船队的3倍,而且可能比欧洲除它之外的所有船队的总吨位还要多”[9](P78)。荷兰的造船工业满足了其他国家的需求,包括西班牙、英国、法国与意大利的一部分也依靠荷兰造船厂提供船只。
得益于手工工场的快速发展,英国和荷兰成为北海和波罗的海贸易区的纺织品生产中心和出口中心。从16世纪到17世纪初,英国对纺织品贸易的依赖程度高于其他任何国家。可以说,英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内容就是推销英国纺织品与出口羊毛,总的趋势是,由直接输出羊毛转向将羊毛织成呢绒为主的纺织品出口。从16世纪初起,英国的纺织品在布鲁日这个西北欧纺织品贸易的主要市场上占据了首要地位。安特卫普也是一个专门销售布匹和呢绒的市场,英国的呢绒商和来自伦敦的冒险商人通过这个城市,将英国呢绒销往尼德兰、德国、东欧,以及意大利与利凡特。1564年,英国商人便在不属于汉萨同盟的城市埃姆登设立了贸易点[4](P361)。自此,他们就开始参加法兰克福的集市,而德国布匹的主要市场就是这些集市。随着英国布匹贸易的扩大,1567年,汉堡在向英国冒险商人提供的优惠条件中同意他们把贸易点移入这个城市[4](P632),从这里可以通过法兰克福向德国中南部出口布匹,甚至更远一些,将布匹销往意大利。
荷兰在这一时期也是向波罗的海地区输送呢绒的主要国家。整个16世纪,荷兰北部的莱登是整个低地地区的呢绒生产中心。波罗的海呢绒贸易中,英国呢绒一度居统治地位。据松德海峡通行税记录,1580—1589年运往波罗的海地区的英国呢绒的比例高达92%。直到1620—1629年10年间,从英国输入的呢绒仍占总输入量的一半以上。17世纪,荷兰纺织业结构得到改善,新毛呢生产兴起后,荷兰向波罗的海的出口呢绒的面貌迅速改观。1609年,荷兰开始用廉价毛呢占领波罗的海市场,并同英国展开激烈竞争[10](P413)。其时,新毛呢已在英国流行,但市场大多限于国内,出口仍以宽幅的旧毛呢为主,对北欧的输出尤其如此。到17世纪30年代,荷兰已超过英国成为波罗的海贸易中的第一呢绒出口国。
表1 荷兰与英国出口波罗的海的呢绒比例 [11](P306)
三、商人的作用
商人对加强北海波罗的海的经济联系起到了重要作用。13—14世纪,汉萨商人在北海波罗的海之间的往来一度加强了两地的经济和贸易联系,成为北海和波罗的海贸易的首要推动者。但在15世纪以后,汉萨同盟开始走向衰落,影响力日益下降,英格兰商人和荷兰商人开始发挥日益重要的影响。.
英国冒险商人在汉堡建立的商站是英国与波罗的海地区建立贸易联系的桥头堡。1567年,汉堡正式成为英国冒险商人在欧洲大陆的最为重要的一个贸易港口。英国冒险商人主要在这里从事毛纺织品的交易,影响一直持续至19世纪。两个多世纪里,英国冒险商人一直按照冒险商人公司的章程在汉堡从事毛纺织品的交易。1567—1577年是冒险商人公司和汉堡之间成熟贸易关系的开始。
促使冒险商人来到汉堡经商的首要原因是,16世纪中期,冒险商人在西班牙统治下的低地国家的商业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而且英格兰政府拒绝继续将毛纺织品的出口特权交给汉萨商人,从而失去了汉堡这一重要的市场[15](P261)。这促使了冒险商人与汉堡的谈判,并于1567年7月19日达成了协议。冒险商人被汉堡授予的特权期限为10年,双方同意可以延长期限。但是,这一协议遭到了吕贝克和其他一些汉萨城市的反对,冒险商人的这一特权在1577年即被终止。直到1611年7月28日,汉堡才开始与冒险商人谈判,并以1567年的协议为基础,达成新的协议。冒险商人重新进驻汉堡。1618年,双方将新的协议作了一些修改,这对冒险商人更有利。新的协议由51项条款组成,规定了冒险商人的财产权、免税权,以及在汉堡建立大型房屋的权利等。在房屋内,冒险商人可以随时召开会议,执行公司规定和法律,执行司法程序和进行交易[16](P145)。冒险商人在从事进出口贸易时免关卡税和关税,以及可以在不履行汉堡市民的义务的情况下享受市民的待遇。冒险商人可以自由的与汉堡市民或外来人口开展贸易,可以在任何时间(宗教节日除外)向市民出售其带来的布匹、器皿和其他商品,也可以将买来的商品再出售等。协议规定了冒险商人不得从事布匹的批发贸易,只能在公司成员内部进行零售和小批量的交易。汉堡当局尽力帮助冒险商人打击无特许权的外来商人,冒险商人也承诺要利用其影响,执行协议中“所有英格兰商人不得在其它港口或易北河的沿岸卸货”这一禁令[17](P51)。冒险商人可以享有免予土地租金、码头税、停泊税和起重设备的租金等权利。汉堡当局要按照协议提供一定数量的驳船,并要指定一个代理人来为冒险商人租房以解决住宿问题。市长和参议员还要每年召集港口的官员,向其说明冒险商人应得的权利。有了这些特权,冒险商人可以轻易的控制英格兰和汉堡间的贸易。
毛纺织品成为公司经营的主要出口商品。17世纪之后的两个半世纪里,公司垄断了英国毛纺织品向欧洲大陆的出口贸易。由其从法国到丹麦的欧洲沿海地区所需毛纺织品几乎全由冒险商人掌握。冒险商人在经商过程中还享受到了较大的自由。公司的经商方式和规则与股份公司有所区别。每个商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经商,公司的作用是确保经商公平合理,以维护每个商人利益。公司规定,公司的商人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和向特定的地点运货,以利于每个商人都能审查每次的运货。而且,货物必须被运至季节性的市场来销售。此外,公司还制定了一些规定保护危险时期的对外贸易[18](P309)。
16世纪中叶以后,北欧重要的商人除了英国商人外就是荷兰商人。这时的荷兰商人指的是荷兰共和国的商人。15世纪末,荷兰人开辟了从北海绕过斯卡晏角,穿过松德海峡进人波罗的海的航线,这条航线不久就胜过了从汉堡通往吕贝克的陆路运输线。15世纪90年代以后,丹麦松德海峡通行税的记录表明,通过松德海峡的大部分船只都是荷兰人的。在随后的一个半世纪中,这个比例不断增加。1497—1547年间进出松德海峡的各国商船总数年均为1336只,1574年后,荷兰船进出量均超过了16世纪中叶以前的各国总进出数,相对比例也稳定在57%以上。从表中数据可以得知,在16世纪下半叶,荷兰对波罗的海贸易大规模兴起。
随着荷兰造船业的繁荣,在大宗货物与混合货物的运输方面,荷兰是占主导地位的。以至于到了17世纪末,法国与北欧之间的所有的贸易运输,以及英国的绝大部分贸易运输都掌握在荷兰人的手中。
表2 经过松德海峡的荷兰船只数量统计 [11](P203)
荷兰商人主要经营的商品就是谷物,谷物贸易被荷兰商人称为一切贸易的根源,是“母亲贸易”。这是因为,自中世纪末期以来,人口稠密的荷兰对谷物的需求非常大,特别是城市。荷兰的人口在1500—1650年间翻了一番,其中,相当比例的增长发生在城市居民中。这里是阿尔卑斯山以北欧洲人口最稠密的地区。城市人口占了布拉班特总人口的35%,黑纳高的29%,佛兰德尔的40%—45%,荷兰省的52%以上[5](P357)。在中世纪末期,越来越多的荷兰商人、泽兰商人和布拉班特商人从事东波罗的海谷物贸易。阿姆斯特丹和安特卫普是两个从谷物贸易中受益最大的城市。1501年,阿姆斯特丹获得了公证王菲利普授予的特许状,可以自由参与谷物贸易。安特卫普通过1521年的法令获得相同的垄断权[21](P46)。汉萨同盟在16世纪的头25年加强了但泽和斯德丁、安特卫普的海上联系。汉萨同盟、安特卫普和瓦尔赫伦的商人都积极地参与了这种贸易[22](P403)。在这几十年中,安特卫普也向英格兰、西班牙和意大利出口了谷物。16世纪30年代初期,安特卫普和阿姆斯特丹都是波罗的海贸易中最受欢迎的谷物市场。然而,从此以后,阿姆斯特丹的市场获得了整个荷兰地区的支配权。17世纪,荷兰首都著名的谷物交易市场决定着欧洲的谷物价格[23](P57)。与波罗的海的谷物贸易成为荷兰北部经济的生命线。波罗的海谷物贸易的涨落起伏决定着荷兰社会经济生活的节奏。松德海峡通行费征收记录证明,阿姆斯特丹和但泽是所有16—17世纪海上联系中最频繁的城市。这两个城市的海上路线是其陆上最长路线的10倍或者12倍,利用海运低廉运价的谷物贸易,比相应的陆上谷物贸易对价格的影响更大。阿姆斯特丹和但泽之间的价格差距是53%,意味着运输成本可以被价格差抵消。但泽和其他重要的贸易中心,如安特卫普、米德堡、鲁昂和塞维利亚也建立了紧密的贸易关系[23](P59)。但泽已成为北欧主要的粮食和其他谷物出口中心。各种粮食,包括小麦,黑麦和燕麦从波兰内陆沿着维斯瓦河被运到但泽,在那装上货船再运到西欧。松德海峡的通行税表明,但泽在当时是最重要的一个出口港。在整个16世纪,波罗的海地区70%的黑麦,70%的小麦与63.5%的小麦是从但泽运出的。这时的其它谷物输出城市,如柯尼斯堡,以及里加与拉脱维亚至爱沙尼亚等沿海地区的黑麦出口量远低于但泽。虽然17世纪初期瑞典的封锁导致但泽出口量下降,如黑麦的出口占本地区的黑麦出口总量的比例下降到47.2%,但小麦比例提高,一度达到70%,这并不影响其作为粮食出口中心的地位。与别的商品贸易相比,荷兰与波罗的海间的谷物贸易具有一定程度的稳定性。但在短时期内,谷物贸易有很大起伏。这些波动常是由于东、西欧不稳定的谷物收成互相作用的结果,但是,战争与其他因素也会导致贸易产生波动。总体上,但泽的谷物出口高峰与西欧的谷物歉收是吻合的,例如,在1562年、1565年、1586年,以及16世纪整个90年代的情况即是如此。17世纪初的20年间,瑞典和波兰的战争导致瑞典对但泽的封锁,谷物出口开始受到影响[5](P359)。尽管如此,但泽作为谷物出口中心的地位在波兰甚至在整个波罗的海都是十分突出的。
综上所述,在中世纪的汉萨同盟的推动下,进入近代早期以来,北海和波罗的海的贸易进入了繁荣阶段。英国和荷兰成为北海和波罗的海贸易区内的生产中心,中东欧成为英国和荷兰的粮食等必需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供应地,以及英荷工业产品的销售市场。英国和荷兰手工工场的兴起和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是其占据经济制高点的主要原因,而中东欧二期农奴制的兴起使得这一地区的农业一直处于低水平,农业对工商业的基础性作用无法发挥,无法促进工商业的发展,在西欧兴起手工工场的情况下,与西欧的差距更大。这就在国际分工上形成了一高一低的格局,西欧的产品流向中东欧,中东欧的谷物和原材料品流向西欧,北海和波罗的海的贸易进入了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