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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去来兮(外一篇)

2023-10-07焦淑梅

都市 2023年7期
关键词:钥匙

文 焦淑梅

就算是家里的两扇木门上锁,我也丝毫不会慌乱。因为,我知道钥匙藏在哪。不是门头上缝隙的那个凹槽里,就是窗台上那盆绣球花的盆底,再或者是西房墙角小山一样堆积的脏衣服下面。

至于我妈和我爹谁最后一个出门,锁门,走出院子,是去邻家串门,去村里溜达,还是去地里干活,去斗山镇上采买生活用品,这些都不重要。还有,第一个从外面回来的是我还是我弟,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家人,都不用担心进不了家门。这是我们家的秘密,和外人不能说,万一遭贼惦记呢!虽说家里的陈设如清水白菜般肉眼可见,但日子能风平浪静,也是幸福。一如我妈挂在嘴上每天至少说十遍的“平安就好”,说的就是这回事。庄户人眼窝浅,因为家底就浅,根本经不起山崩海啸的考验,不遭遇啥大风大浪简直要感谢老天的恩泽。我稍微长大一些后,总觉得我妈格局小、目光浅。在一天中的某个时刻,我常常望着我家南面不远处高耸入云、毫无遮拦的斗山,心里一遍遍说:“等着瞧吧,我一定要翻山越岭走出去。”

隐藏起来的钥匙自带温度,打通着内和外的距离,也照见一家人有条不紊的生活。时隔多年,我却再也找不见那把钥匙了。它潜藏在岁月深处,无声无息,却又不停地敲打我、警醒我,示意它的存在。唉!即便有那么一把钥匙,又能怎样?已然没有那样一所房子原封不动地在老地方等我。我与房子的距离、与故乡的距离,那么近却又那么远。

有房子就有家吗?那所房子,可是那一对夫妻积攒半生的气力,用汗水和泪水和泥,用骨骼和毅力做椽和檩,搭建而成。

那个夜晚是镌刻在记忆里的一幅油画,色彩单纯、画风疏朗。次日,新房子的房顶上要苫一层保温材料,前期准备不足,于是,我的父母就着白花花的月光,在我们那并不宽阔的老院里,窸窸窣窣地忙活了一夜。中间,我一觉醒来,透过窄窄的长条窗玻璃望向外边,他们两个人跪在满地同样白花花的麻秆上,一个的手在麻秆间穿插绕绳子,一个接过绳头,在密密麻麻的麻秆里一圈一圈上下缠绕。他们身后,是走了两道麻花绳的铺展的麻秆垫,整整齐齐,像洁白的炕垫。他们嘴唇翕动,一个说,一个听;一个又说,另一个在听,边编边说。说什么,我听不见。妈和爹是铁打铜铸的,不瞌睡?目前的居所可能太让他们憋屈了,屋后那个邻居好像《恐龙特急克塞号》里的坏蛋,看见我们时眼里就像扎了刺,凌厉的眼神像要把我们生吞。我的父母没有孟母三迁的能力和见识,但他们分明沉浸于编织生命中一种宽敞和远大,仿佛从一个狭小之地搬离,就避开了生活的大部分困顿。秋虫唧唧,夜深露重。他们眼里的光比月光还亮,欢喜之情倾泻,布满小院的角角落落。大人的世界太复杂了,我想破脑袋也想不通一二。索性就不想了,合上眼皮,躺倒再睡。在半睡半醒之间,能感到洒在炕头的月光,同样抚慰着一旁香甜睡梦中的弟弟。那时的我们并不知道,那种动作和静谧并不永恒,一切的一切会淹没在时序的更迭中。我即便不望着雄浑的斗山发呆,不暗暗发誓,不翻过斗山走向未知的天地,那种秩序也会被打破,会湮没于后来不断产生的新的秩序。我是把那个月夜的魂魄留在故乡那个破落的旧院里了,一同留下的,还有那无垠的宝石蓝的星空带来的幻觉。父母盖起新房子之后的稠密时间里,照样一次次悄悄地给我们留下开门的钥匙。想起钥匙——那把仿佛一直被我紧攥在手里的钥匙,我还是不由得忆起,在获得新房子钥匙之前那个片段——

“这是你的外孙们吗?”来借农具的村民瞅着我们问。

“——嗯,是,是。”老姑迟疑了一下,说。其时,我和我弟一起坐在老姑堂屋地上堆积得很高的葵花籽上,望着两扇木门,望着猪叫羊咩的院子,支起耳朵听是否有街门打开的吱呀声。秋风起,不断有高高低低的风携着细碎的尘土席卷过来,破门而入,吹眯我们扑闪的眼睛。“来老姑家五天五夜了,妈怎么还不接我们回去?”小孩子也不白吃闲饭,老姑家到底种了多少亩葵花啊!真是烦人。我们得扬起细瘦的胳膊,抡起一条小柳棒,不停地敲打有如脸盆大、结满瓜子的葵花盘,让密密麻麻的黑瓜子一颗一颗跌下来,落在堆起的瓜子上。捶打葵花的时光一点也不美,那些脱离了茎秆和大地的葵花,蔫了吧唧,比梵·高油画里的向日葵差远了。老姑家没有多好的吃食款待我们,就是陈年的酸菜拌着捻碎的山药蛋,上面滴几滴菜籽油,黑乎乎的一坨,就是下饭菜。弟弟眼泪汪汪地看着我,一副吃泥的样子,我也没办法,不敢吭声。老姑一家大大小小六个人,和我们吃的一模一样。那时,我们斗山镇上大多数庄户人家的日子就是这般颜色和滋味,与吝啬、歧视、虐待无关。我家距离老姑家大概只有二里多路程,但对于两个分别才八九岁和五六岁的孩子来说,那距离算是遥远的。我们不在家的日子,我妈和我爹,再不用把钥匙藏在那几个秘密的地方了吧?心里那种铺天盖地的荒芜,以及对斗山脚下那一所有了年头的土坯房的瞭望与渴盼,竟然穿透岁月的风沙,一直蔓延,成了我如今反复的梦境。

我的梦总是走不出那个巴掌大的村子,混沌中我总是在村里晃荡,也总是一副长不大的样子。这情形和我现在的生活格格不入。我现在可是在省城太原呢!省城,多少人趋之若鹜的大都市!就算在当下,我确信,我们斗山镇甚至我们县许多人家也盼望着自家的小孩跳出斗山,挪个窝,出息了,在这都市里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稳稳地站住脚跟。如此,我用脚板都能想到,乡亲们对我是真的羡慕和祝福,尽管一些恭维话里有那么一丢丢酸葡萄的味道。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其实,我后来一直在琢磨着回到斗山的路径,幻想手里能恒久捏着那把已然遥远的锈迹斑斑的家门钥匙,幻想可以在想回家的任何时候,不管白天黑夜,我都能转瞬之间就端坐在我家那条大土炕上,透过被我妈擦拭得水晶一般明净的窗玻璃,一览无余地望见巷子里来来往往的乡亲们,让土狗、野猫、麻雀、乌鸦,以及大黄风、暴雪、连阴雨也一股脑地扑入我的视听。对面的斗山宛如崛起的巨浪,万年不变地东西横亘,它收纳我的梦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经常把自己置身于一种隐形的矛盾中,可表面上还能够不动声色、风淡云轻地过好当下的生活,保持很努力的样子。——至少,我是这样。

老姑显然说谎了。我们怎么会是她的外孙?我想,她对她侄女早点来接走孩子的盼望,不亚于我们想要见到妈妈的渴望——老姑才不想管我们这两个麻烦的小累赘呢,但或许是没办法,谁让这两个破小孩是她亲侄女生的呢。那个头顶老是系着一方水蓝头巾,把自己的青春严严实实包裹起来的妇人,是我们小时候情感的全部归宿。她有一个很有分量的名字:妈妈。我喊了三十年的这个词语,在某一天成了静物。她不再属于我,世上再没有人回应我的呼唤。我甚至想过,哪怕她臭骂我一通、暴打我一顿也行,不需要理由,只要是她。可是,她哪里去了?之后所有没有她的日子里,我真就像一条迷路的野狗一般恍惚,不知把抬起的脚,落到哪个分岔的路口。

最明晰的地理坐标,是亲人血脉贯通之地。那就是我们的家,斗山脚下那个家。那所房子,说小很小,说大也大。它蛮像圆的圆心,圆心的颜色,就是生命的底色。从此出发,生活的故事一路延展、兜兜转转。何以出发?到哪里去?我们推开柴门,从那个遍地玉米、一派宁静的村庄出发,带着独有的密码和气息,如同带了一把亲情的钥匙,一把打开附近亲人居所的钥匙,一把诠释骨肉相连的钥匙。

我们又神采飞扬、吆五喝六地去姥姥家了。小舅比我大三四岁,他老实听话的样子简直过分,每天自觉读书的乖巧模样让人气愤。我常于周末骑一辆二八自行车,在崎岖不平的土石路上,上坡下坡,穿行十来里路到姥姥家,为的就是霍霍小舅去。我总觉得他的身上藏着什么秘密。在冬日的夜晚,姥姥家的小破房和袖珍院被黑夜包裹得严严实实。没有电视机。姥姥家的大火炕烧得热乎乎,烫得屁股蛋暖烘烘。电灯泡发散着橘黄色的佛性神光,家里安静得能听出渗水的声音。我很享受那样的夜晚,缩在炕最里边,晚饭后等待着瞌睡虫来袭击我。一旁的小舅老僧入定一样专心看书,一旁的姥姥万年不变地飞针走线纳鞋垫。姥姥好像总有做不完的家务活,她做针线时是完全沉浸的,有时一个钟头不说一句话,屁股不挪窝。我能听到外边的风走过小院拉扯落叶的沙沙声,也能听到针线穿过鞋垫喑哑的嘶嘶声。小舅有长长的眼睫毛,眼睛忽闪忽闪如星星一样。他看书时根本不看我一眼,我却经常死死地盯着他看。有一次,他可能被我盯烦了,瓮声瓮气地朝我说:“老雪(我的小名)你挨刀了盯我,我脸上有花了还是咋?少看我!”我为成功引起他的注意开心不已,咯咯大笑起来。趁姥姥上茅房的工夫,小舅麻利地递给我一本书,又和我挤挤眼,悄悄朝我姥姥的方向点了一下头,我心领神会。是《包法利夫人》!看吧,小孩和大人之间永远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姥姥偶尔朝我们瞟一眼,心满意足。在我离开故乡之前,这样的场景很有规律地装点了我周末的夜晚。姥姥那时正值精力充沛的年纪,身上有一股特殊的味道——混合着玉米秸秆、粗布衣裳、剩菜剩饭、便宜雪花膏的复杂气味。但我觉得,那味道更是由她旺盛的气血透过饱满的皮肤散发出的一种精气。那并不好闻的气味,让寒酸的日子颇有些高蹈、魅惑的风采。莫非她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姥爷因病早逝,瘦小的她就勇猛地扛起了一个家,给我们庇护和温暖。那时,我盼着自己见风就长,同时天真地以为姥姥不会老。小孩儿真是蠢得可以!

那场景再也不会有了。不知何时起,我们夜晚的空闲时间差不多都被手机霸占了。手机无所不能,应有尽有,太吸引人。许多时候,就算我们和爱人、亲友坐在一起,心里想看的还是手机。这样的夜晚变得浮躁,不再能像儿时夜间那样可以辨别身边细微的声音。手机铃声可以随时随地插入我们的时间,打断手头正在进行的事情。谁能逃脱这魔咒的束缚?似乎时间满负荷、身影很忙碌,可事实上我们甚至无暇享受成本最低的消遣,譬如:打开一本书静静读上几页;和朋友心无旁骛地谈谈生活里的鸡毛蒜皮;安安心心施展厨艺、一家人围起来香香甜甜吃个饭;去不远处的亲戚家串个门……简单不过的事情竟然成为奢侈。恍惚之间,令人怅惘。

于是,我被山水喂养大的身子,山水之情泛滥,内心深处反复描摹那个我出生和成长的地方。故乡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流淌着一道快乐的清泉,晚暮的云层飘来荡去,遮盖了斗山山峰,山峦起伏,如骡马健硕的肌肉。想起广灵斗山,许多隐微的心曲纷至,它足以抵挡生命在流年里的各种消耗,人不由得跟着高贵起来。故乡许我以一把钥匙,让我回归了栖息灵魂的房子。

非常恼火。那些我爱着的人,他们不打招呼就活在了时间的远处。谁允许他们离开了?!我妈、我爹、老姑和姥姥前前后后,约好了似的赶赴一场未知,有的甚至远未及老就谢世。他们非常不讲道理地从我手里收走了门上的一把把钥匙。我无数次地想象着回家,可是,那只不过是内心的一厢情愿——家在哪?

家乡朋友们好几次发出聚会邀约,我答应得比谁都爽快,最终却总是扮演那个失信的人。那些推杯换盏间的老面孔,穿过记忆的烟水来到我面前,而我终究是对着影像孤独举杯的人。我得为生活奔忙——这听来振振有词。在个人奋斗的生存体系中,我似乎无可脱身,脱身一天好像必会天下大乱。但或者压根儿不是这么回事!我们不去为内心真实的需求而行动,必然会有一千种借以麻醉自己的理由。

做梦都在我们村里的羊肠小道上呼哧呼哧地奔跑。醒来,我就和弟弟微信语音通话半个多小时,天南海北地侃,最终也没提回家的事。我想,回去我宁愿住宾馆——手里捏着一张可以自由出入房间的房卡反而更自在些。可是,那无疑会让生性绵羊一样的弟弟光火成一头受了刺激的公狮——姐姐这是和他有多生分呢!此外,那么多想见的人,在我仓促的行程里,该见谁、不见谁?

如果在故乡买一所房子呢?如父母一样有个院子,收藏满满的清风白云,种一地庄稼,倾听植物拔节的声音。我说出来,弟弟就吃吃地笑,他戏谑:又不回来住,姐姐是想弄鼠宅吧?如今,村人多搬到县城,房子闲置太久,就成了一窝窝老鼠的天堂。常有阔大的院落,平日里顶多住一半个皱纹叠着皱纹的看门老人。就算你不高兴了发脾气,站在院里扯起嗓子大骂,那骂声也会被四周崭新又结实的铅灰砖墙反弹给你自己听。全球气候变暖,这变化同样不忘挟裹这个偏远的山村。然而,每年冬天吹得我们鼻涕流不停的强劲朔风,照样慷慨赴约,气势决绝浩荡。斗山看起来纹丝不动,一如从前慈眉善目,感受着山洼里逼仄村庄的人事变迁。

人生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表达,过去的时光镜面,始终放射着永恒的光芒。离开故乡、体会到生活的不易后,我对自己的生存之地怀有越来越强烈的敬畏和爱恋——不管是过去曾居住的村庄,还是现在生活着的城市。

道法自然是最好的诠释。

在这样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里,我陶醉于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

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或命巾车,或棹孤舟。既窈窕以寻壑,亦崎岖而经丘。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

与二十年前的阅读体验完全不同,如今更觉荡涤心灵,使人眉目舒展。眼前的道路忽仄忽阔,我仿佛穿过时空的屏障,拧动着一把万能钥匙,推门回家。在突然出现的静谧里,阳光明媚,万物有光,光在我那些亲人们的脸上忽闪。看见我,他们惊喜地张开双臂,像大鸟扑扇着羽翼朝我而来。

干点出格的事,才与这样的心绪匹配。点开“飞猪旅行”,我毫不迟疑地预定了回乡的车票。

一条狗的使命

一锅狗肉激荡了这夜的梦。我没想到,老四更想不到。

每晚早早就犯困,我通常会想法抵抗。但是没用。睡意就像翻滚的黑云,顷刻间弥漫整个大脑。须臾,醒着的痕迹被覆盖,即便你见我仍然坐着,甚至在说话,我已灵魂脱壳,游走在另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里了。思维跳跃,会呈现清醒时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的精彩。多数时候我会立马躺下,以完全沉浸的形态迎接即将光临的奇妙旅程。不知过了多久,一激灵醒来,蒙眬中我会使劲地回想与记忆。奈何清醒后,所做之梦多数情况下零落成无法衔接的碎片,散漫而无序。但这不影响它们带给我的震撼。愣神半晌,我像个傻子,茫然不知所措。

胃有记忆,它真是一个神奇的器官。多年来,我把我的来处消磨淡薄,也有点刻意回避。过去的没必要拿出来在当下的生活里寻求抚慰和理解。哪顾得上讲!你是谁,谁又有空听!东奔西走的脚下是纵横交错的柏油马路,立体交通四通八达。这是少年时完全想不到的。那是在遥远的农村,村景宛若《溪山行旅图》,安静、安宁,美在简单。我们对幸福的幻想,具体到一个微小的点。比如能炖上一锅肉,美美吃一顿就很满足,那味道是恒久的记忆。猪肉得花钱买,没那份闲钱。家家养土狗看门护院,村子被狗吠盖住,尘土飞扬。狗忠诚,但让人凄然:它们死去,皮会被做成取暖的坐垫或衣裳,香喷喷的狗肉则是人们解馋的上品。

这夜,我分明空灵,又在不停地找寻。我带着极其敏感的鼻子让灵魂在村庄里一家家房顶上立着的烟囱之间逡巡。我能通过炊烟的粗细和形状辨别这户人家做啥饭、烩啥菜。远处的山峰在浓重的夜色里依然有雄朗的身姿,延绵起伏的山脊就像数学课本上折磨人的抛物线,甩出一个个我想破脑袋也破解不了的难题。村西头,谁家卤肉的幽香被春夜温暖的风捎来,入鼻有尖椒的烈、八角的甜、花椒的麻;甚至舌面上浮起榆钱的粘连、山蘑菇的微苦;此时,感觉中还有啄木鸟鹐木头时的喯喯声,草丛里一条突然暴露又急欲隐藏的眼镜蛇穿行时咝咝的声响……铁马冰河入梦。对肉的渴望让我忘记了周遭的一切。在我求之不得的当口,竟然就真有人打开冰箱的一扇门,爽快地对我说:“喏,拿去,狗后腿肉。”

冰冻着的一条腿,还连着半边的肋排,骨头根根分明,红的肉白的肉。我咋看也不像狗腿,更像是一只未成年羊的腿。羊和狗,怎么可能混为一谈!如果是狗肉,它是谁家的?怎么死的?又怎么到了这个赐予我肉的人手里?他(或她)是谁?我看不出他的性别,看不清他的长相和年龄,但就是他成全了我所想、所寻。在我正想象一块肉时,他慷慨地满足了我视觉与心理的需要。管不了那么多,接下来就要把肉交给炉火上呆坐着的那口铁锅了。铁锅许久没有沾过荤腥,羸弱的样子堪比嗷嗷待哺的我们。一旁的老四和他婆姨一脸无辜:靠天吃饭,天不下雨,地不打粮,他们手足无措。

肉来了,老四的眼里顿时冒出炽热的光。眨眼间,肉就在锅里开始精彩的表演。刚在锅底铺满一层,就有无数双眼睛围拢过来。这味道该有多大的诱惑!老四竟然看到村里好多老得不能再老的叔叔伯伯围拢来。还有自己已然去世的爹妈,面容如昨,颤巍巍坐在一旁,浑浊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锅里翻滚的肉块,不时吞咽一口已经枯竭了的口水,脖子鼓起瘪下,鼓起又瘪下。老四不由得心里酸楚:上辈人吃过的肉不多,吃过的苦不少。小脚老娘活着时絮叨了一辈子:那年代一大家子一年才供应几斤油——这是他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来的生活滋味!嘴里还不寡出鸟来?一时之间,又看到自己膝下的几个小孩,他们清澈的瞳孔里也盛满铁锅炖肉的影像。有啥办法?轮到自己,一样无能为力对抗什么,尽管一年年一天天老牛一样把自己钉在村外旷野的农田里,撅着屁股弯着腰不停劳作。此刻,眼前的肉幻化成他可以显示威严的工具。他挺直腰板,又抓了一些肉放在锅里,肉又铺了一层,隔会儿,又铺了一层,直到码了满满一锅。他能感到来自周围的崇拜,还有被崇拜的目光抬举后从脚底滋生的一种自豪感。爷们!山之子,有山一样的脊背;爷们!土孩子,有大地一样的胸怀。那锅里,煮的不是肉,分明是灼灼的火在升腾,盛开着希望和梦想的花朵。

骨头呢?怎么是小方块状的肉?分明是炖猪肉。狗或者那只小羊呢?让人疑惑。但是再想想,有关系吗?重要的是,生养我们的人不约而同地因为记忆里的某种意象,在之前生活过的村庄,能够喜相逢。

狗吠声,咬得夜更寂静。我家那只大黄又摇晃着身子和尾巴,欢天喜地地朝我飞奔而来。它何其不幸,谜一样不翼而飞,让人毕生困顿于它最终的结局。它又何其幸运,生生地活在了我们记忆深处,梦深处。从这种程度上来说,它俨然已经不是一条狗,它负有某种使命,让我们体味到人与动物之间一种刻骨的情分。

有那么两年,老四一端起酒盅就反复叨叨:“要是知道谁偷了我的狗,我非打断他的腿。”说话间,他就眼角泛红,眼里盈满一个男人不轻易流下的泪,一仰头,把满满一盅劣质白酒猛猛地灌下。像是下决心,像是宣誓,像是警告。这让正和他对饮的那个村民,浑身不自在,他又不是偷狗贼!我相信老四真会那么做,为一条狗报仇雪恨,更为他自己报仇雪耻。一个要强了半辈子的男人,护不住自家的一条狗,简直是奇耻大辱。一旁的我看见,不敢吭声,但内心质疑也鄙夷——他和大黄真有那么深的感情?

大黄和我们几个都亲。作为一条不会说话的狗,它很会示好,蹦蹦跳跳、吱哩哇啦,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黏在我们身上。老四是个例外,大黄从不在老四跟前亲近。大老远瞄见老四,大黄便受刺激一样撒丫子就跑开,跑得比兔子还快。要是躲避不及迎面遭遇,大黄骤然浑身紧缩,狗毛炸直,佝偻着脊背,筛糠一样打战,咧开嘴,不停惨叫,声声凄厉,好像要挨宰或者正在被捅的样子。彼时,老四手里并没有砍刀棍棒,脚下没有飞踢的动作,嘴里也没有凶狠的骂嚷。大黄一副被吓尿的怂样,没了一只狗的凛凛风度和聪敏劲儿。我推断,在我们上学不在家时,老四一定对大黄施暴了,并且手段可以想见的残忍。要不然,性格明媚、活蹦乱跳、天真无邪的大黄,为何那样惧怕?老四身上又没跟鬼。或者他有恶鬼附身我们看不到,只有大黄能看到?

老四的真情是在失去那条狗之后表露出来的。我们一致认定他不喜欢那条狗,狗失踪了他该是最开心的人。没料到,后来在他的有生之年,他看起来比任何人都想念大黄,碎碎念数次自责,因为那只丢了的狗眼眶红红,几度哽咽。就是他爹下葬时老四也只是硬硬地干号了几声,没见有多伤心。他曾和我们说过数次,小时候有次饿得顶不住时,去大队的田里偷啃了几个生玉米棒,被他爹两个大耳刮子扇得耳鼻流血,差点小命不保。虎毒都不食子呢!所以,他和他爹有心结。粗枝大叶的他并不去解析当年他爹那样做的原因。一个不说,一个不问,两个木讷的男人把所有过节都结在心底,沉默寡言,就那么貌似风轻云淡地活过了一辈子。

为什么他并不喜欢的一条狗就能让他不再隐藏性格里脆弱的一面?生活的重压压得他情绪崩溃时,他不是不想揍顽皮捣蛋的我们。他数次扬起粗壮的手臂,看着我们天真又倔强的模样,脸上的表情瞬间奇峰变幻。僵持几秒,最后又颓废地垂下胳膊,喘几口粗气,就背转身,噔噔噔地走了,像什么也没发生。老四继续接着干几分钟前正干着的活计。比如,提起一桶猪食,挥舞大扫帚清理羊圈,扛起锄头去地里锄草、蹲地里薅苗,秋忙时节掰玉米、起土豆、割谷子……他仿佛有干不完的活,不知疲倦地耕种清风明月。和我们话少,他的话大都说给了庄稼和家畜。村人都知道老四是个有脾气的人,燃点低,话不投机三言两语就和人酒桌动粗比画,打得头破血流是家常便饭。事后并不记仇,隔几天又要好得吆五喝六。但是,自家婆姨他不打,自己的崽他不打,家养的猪羊马要卖钱他也不打。踅摸来踅摸去,只有大黄狗可以打。土狗不值钱,不稀罕,不打狗打谁?狗忠诚可靠,挨打也不背叛,最合适做出气筒、受气包。

哭狗的老四样子滑稽,观看他承受那种情感缺口带给他的精神折磨,我很享受。看啊,成长中的小孩是不是太过顽劣?最终,大黄的去向,是我们家的一个谜团。没有大黄陪伴的日子,我们照样长大成人。

与老四分离太久,相会无期。在岁月的沉淀里,不由得会重温过往,以不同的方式照会曾经。血浓于水,很容易产生一种明晰的映照与折射。在梦里,腾挪之间,就拽起血脉里那缕深长阴影。想起与狗有关的一些故事,骇然意识到作为一条狗所承担的使命:不止皮毛,不止骨肉。

哭狗的人,是不是在哭自己?若不是他在土地中那份执着的耕耘,用血汗供养我们的梦想,我踏不上这繁华都市的柏油路,更看不到这城市的夜里不停闪烁的万千霓虹。老四亦不知,他爹当初把他扇个半死,是为他的生。否则,他将不会死里逃生后在农村广袤的田野里自由奔跑,等待他的将会是另一种不堪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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