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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强化措施 监督管理 合理使用中央水利救灾资金

2023-10-06高红民韩文锋袁全文牛晨曦

中国防汛抗旱 2023年8期
关键词:水利厅救灾抗旱

高红民 韩文锋 袁全文 牛晨曦

(湖北省水利厅)

2022 年,湖北省发生了1961 年以来最严重气象水文干旱。7 月7 日出梅至10 月15 日汛期结束,与历史同期相比,全省降雨最少、气温最高、河湖水位最低、旱情发展最快,抗旱形势极为严峻。水利部下拨8.84 亿元救灾资金至湖北省,为湖北省抗旱减灾提供了强力支持。为及时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湖北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加速预算执行。

湖北省级层面资金使用管理

(1)提高思想站位,资金分解“快”。省水利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充分认清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应急性、时效性,并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作风和行动上。分管财务和防御的厅领导迅速研究落实资金分配原则及方案。省水利厅、财政厅党组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最大程度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文时间,先后专门召开党组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第一时间行文报省领导审签。8 月底,在水利部下达资金后10 d 内,湖北省将资金分解落实到项目市县,提前完成了资金分解下达任务。

(2)强化协调配合,资金部署“实”。省水利厅与财政部门坚持实时沟通,紧密协作安排部署资金使用管理工作。9 月初,联合发文跟进资金使用管理,明确提出资金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项目推进落实、资金规范管理要求。9月上旬,联合发文部署推进资金使用项目落实,于9月底梳理形成全省资金使用项目台账。并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10 月中旬印发全省各项目市县资金绩效目标,并报水利部、财政部备案。

(3)加密进度统计,资金督促“紧”。10 月中旬,省水利厅联合财政部门专门印发通知,向各市(州)人民政府通报各地资金执行进度情况,点名通报项目落实缓慢、执行进度滞后的市(州),引起了地方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营造了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良好氛围。省水利厅指定专人跟踪资金使用情况,主动与各市(州)联系,全面了解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指导解决资金使用问题。省水利厅每周统计预算执行情况,在全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群公布排名,重点督促排名落后的市(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有效提高了预算执行效率。

(4)组织专项检查,资金管理“严”。省水利厅严格按照水利部指示精神和《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资金,将中央水利抗旱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全厅2023年2月监督检查计划,专门印发监督检查通知和行动手册,派出3个检查组重点对18个项目市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上级要求核查各地资金使用、监督管理、预算执行、项目实施等情况,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市县水利部门集体约谈,提出进一步整改落实意见,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要求、资金管理安全规范。

各地各单位资金使用管理

(1)武汉市加速推进项目落地见效。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下达后,武汉市高度重视,市水务局立即向各区各相关单位传达了水利部对中央水利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要求各区严格落实救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建立和完善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专款专用,解决当前抗旱救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市水务局会同各区针对抗旱设施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紧密结合旱情实际,本着“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实地查勘,认真梳理、研判,形成了救灾资金使用方案,包括市级及6 个区的21 个项目。随后迅速会同财政部门将水利救灾资金下发至各区,多次对各区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督办和电话督办,督促各区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任务计划和工作时限,最大程度缩短程序,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基层一线,尽快解决实际问题。

(2)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强化救灾资金使用监管。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根据工程沿线抗旱需求,由局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水利救灾资金使用方案,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具体项目、实施部门及采购方式。为了使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更好发挥救灾效力,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多措并举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定期统计进度,及时督促执行。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台账填报工作,主动收集、动态跟踪、全程掌握项目进展信息。除了每半月通过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上报资金执行进度外,还通过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形式进行督促,要求科学制定计划,及时采取措施,加快救灾项目实施及预算执行进度。二是严格款项审核,加强支付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合同条款结算支付,办理结算手续,遵循水利救灾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严格审核报销单据,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完成资金拨付,加强对各项目资金的监管。三是规范会计核算,严把支出关口。设置水利救灾资金具体会计科目,分别对资金分解、下达、使用汇总统计和明细核算。

(3)公安县严格资金使用程序,保证专款专用。公安县严控水利救灾资金支出范围,不直接发放款项,实施县级报账。以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项目实施单位为主体,制定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实施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和项目实施单位签章,报县水利和湖泊局审核同意后,按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等相关手续。采购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项目实施单位向县财政局提交采购确认函、采购合同、工程及服务票据,由县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资金。具体抗旱救灾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全程监督,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监管和绩效评价,县水利和湖泊局和县财政局负责建立水利救灾资金使用专账。

资金发挥效益

2022 年中央下拨8.84 亿元抗旱救灾资金至湖北省,共实施1 839 个项目,提升了恩施、宜昌、咸宁3 市山丘地区130 万人供水保障水平,改善或新增抗旱保灌农田面积34.2万hm2,为湖北实现大旱之年供水无虞、粮食丰收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了救灾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在省级抽查抗旱救灾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多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抗旱救灾项目,在夷陵区,村民们无偿提供土地建设抗旱设施;在远安县,村民们出工出力帮助项目建设;在鹤峰县,水源工程完工后,村民们成立饮水协会,保障项目长效健康运行。夷陵区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采用满意度调查问卷方式回访,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建议

中央水利抗旱救灾资金的应急和救灾性质决定了资金使用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但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尚需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快执行。

(1)建议出台适用于水利救灾资金使用的项目管理办法。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如果按照传统的水利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存在项目实施周期长的特点,与救灾资金应急使用、快速救灾的要求不相符。如武汉市政府出台了《武汉市应急项目管理办法》,对纳入应急项目库的工程,简化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大幅压缩了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时间,为救灾资金及时转化、为救灾效力奠定了基础。

(2)建议加强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合同管理。通过对部分县(市、区)水利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抽查,发现个别县(市、区)在相关合同中关键性条款表述不清,比如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工程量计算、验收方法、资产移交手续等,需要在保持专款专用急事急办的同时,完善合同条款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3)建议继续安排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支持湖北抗旱减灾。据预测,2023 年汛期,湖北省总体仍然雨少温高,区域性干旱发生风险较大。由于前期库塘蓄水持续偏少,河湖水位持续偏低,湖北抗旱减灾形势更加严峻,需要强化底线思维、极值思维,立足最不利情况,充分做好抗连旱、抗长旱的思想、物资和行动准备。需要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湖北抗旱减灾资金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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