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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有效辩护的工作要求及价值问题研究

2023-10-05周正念

法制博览 2023年9期
关键词:辩护权辩护律师刑事案件

周正念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 南京 210000

一、刑事律师有效辩护概述

(一)刑事律师的辩护权来源

辩护权是被追诉人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被追诉人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对于满足提供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由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辩护。律师辩护权是被追诉人享有辩护权的法定延伸,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辩护律师享有辩护权,这为我国刑事辩护律师行使辩护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辩护律师参与诉讼活动奠定了法律基础,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1]。

(二)刑事律师有效辩护含义

“有效辩护”的法律概念来源于美国,含义应为“有效的律师协助”,主要是指律师为被追诉人提供了负责、有价值的法律服务,其中包括告知被追诉人所享有的权利,专业的律师被给予了合理的理由去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

笔者认为,律师的刑事有效辩护,不同于形式化的辩护,是以保障被追诉人的辩护权为前提,注重专业高效的辩护法律服务,是对律师辩护工作质量的高要求,以实现刑事案件中有辩护且辩护有效。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律师的有效辩护体现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收集有利于被追诉人的证据材料、高效地完成与被追诉人的沟通交流、庭审中能够根据法律与事实有效地开展申诉抗辩,积极行使辩护权、实现无罪或罪轻的审判结果,以上各方面均达到各方利益最大化,公权力与私权力、程序与实体达到平衡。

(三)刑事律师有效辩护特征

1.及时性。被追诉人面临刑事指控的时候,每分每秒的时间是否得到充分和有效的利用,显得格外重要。毕竟,刑法是法律最后的底线,违反刑法面临的法律后果也是最严重的。当被追诉人将辩护权赋予辩护律师之时,可以说,就是将自己最重要的利益交付给刑事律师去守护。因此,刑事律师有效辩护需要尽早地介入,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被追诉人权益。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这是对刑事辩护及时性的法律保障,也是保护被追诉人辩护权的必然要求。辩护的及时性是实现有效辩护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

2.可靠性。除了尽早地开展案情了解工作,有效辩护律师还得“靠得住,有担当”。有效辩护要求律师庭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注重细节,运用法律思维引导当事人说出对案件有帮助的情况,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做好案件全过程跟进,全面收集各类证据,认真研究辩护思路,综合团队的意见和智慧,充分利用自己的职业优势进行答辩准备,结合法律与事实,争取无罪或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被追诉人的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不受侵害。可靠性既是为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是为了在保证事件公平性的基础之上促进相关事件的有序解决,进而推进中国社会的法治进程。

3.有效性。实质的辩护效果可以说是有效辩护的核心特征,是否满足有效辩护的要求,最直观的表现就是辩护有没有产生实质效果,被追诉人是否在律师的帮助下无罪释放或是量刑幅度从轻,被追诉人的权利受到非法侵害后是否得到救济,非法证据是否有效排除。正如前文所述,律师不能保证审判结果,在一些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刑事案件中,即使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无法改变犯罪的事实,但是律师可以通过努力保证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同样可以评价为有效辩护的实现[3]。

二、刑事律师有效辩护工作要求

(一)维护法律权威

时下,国家大力倡导全民学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蔚然成风。律师,作为法律的运用者和守护者,必然首当其冲。我们都知道,刑事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从业者,必须明白,法律既是有效辩护工作的武器也是有效辩护工作的底线,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不得损害法律的尊严。必须坚持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运用法律,重视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正确且客观地解释法律。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把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律师辩护工作中,固依法治国之本,培法治中国之元,夯实公平正义的法治根基,推动建设法治国家。

(二)遵守职业道德

首先,律师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以及强大的专业素养,而且需要遵守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及行业内部规范、律师的行为准则,不能突破伦理的底线,不能为了个人私利,任意歪曲法律,当职业伦理、公共伦理及社会伦理发生冲突的时候,能够坚守伦理底线;其次,重视保密工作,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重视具体工作事项的重要性,明晰泄露秘密的危害,在确保当事人个人信息及案件信息的秘密安全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辩护工作,坚持保守当事人秘密的底线,避免给当事人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最后,庭外发言,坚持文明、理性、谨慎的原则,坚持科学公正的立场,积极主动履行自身的职责,不得颠倒黑白、违背事实、转移视线、转嫁矛盾、发表不当言论。要知道,律师自身的一言一行事关律师行业的信誉、形象和利益,必须尊重客观事实[4]。刑事律师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几乎每时每刻都会受到外界环境因素的诱惑及影响,因此遵守职业道德便成为了律师有效辩护的基础工作要求。实际工作中,刑事律师首先要恪守行业底线,同时律所或是行业协会也必须要做好有关环节的人才培训及教育工作,引导刑事律师正确认识自己必须要承担起的社会责任和使命,并且进一步推动法治化建设进程。

(三)平衡各方利益最大化

刑事律师在行使辩护权利的同时也是推动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过程,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不仅仅是作用于被追诉人的辩护工作,有效辩护它应该实现控辩审三方的利益最大化和利益平衡,否则,辩护工作就称不上有效辩护。换言之,一方面,有效辩护应该是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的同时,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需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助当事人降低制裁的力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保障法律的权威以及公正[5]。另一方面,控审双方能够通过有效辩护,全面了解案情,借助有效辩护分析各方面的细节,重视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防止权力的滥用,实现权力的制约与平衡,保障了法律制度的实施有序。这要求刑事律师在工作中坚定自己的职业立场,并且通过公平、公正的态度去完成前期的案情了解和证据材料搜集等工作。即便被害方需要法律的帮扶、公正的裁决,也需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尽力还原事件的真相,使正义在法律约束的范围之内得到伸张[6]。

(四)灵活运用辩护技巧

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等,刑事案件是适用《刑法》进行定罪量刑的案件,被追诉人可能即将面临的是最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对于刑事案件律师而言,通过有效辩护工作,不断磨炼和提升自身的辩护技能与法律智慧水平,对于执业律师队伍的素质提升至关重要。有效辩护的工作要求刑事律师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智慧,表达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姿态落落大方、铿锵有力,言辞针锋相对、激烈缜密,知识性与艺术性相得益彰,充分运用出神入化的辩论技巧,例如先声夺人、直击要害、见好就收、注重细节,运用不同的方式和风格质询,取得意想不到的辉煌“战绩”。可见,敏捷的思路、高超的智慧、果敢的决策,都是刑事辩护律师应该具备的能力。需要强调的是,灵活运用辩护技巧并不意味着“投机取巧”。工作状态之下,刑事律师的一切工作行为都需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并且如果出现违规违纪事件也必须要接受相应的惩罚[7]。

三、刑事律师有效辩护的多层价值

(一)有利于维护当事人权益

司法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障的“最后一公里”,只有坚持和重视保障人权,决不恶意揣测、歧视和随意惩罚未经审判之人,才是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应然之道。有效辩护,作为程序与实体相统一的活动,能够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各个环节,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从多角度为当事人开展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有效辩护不仅体现保障人权的要求,而且充分彰显法治社会的精神,最终实现刑法追求的自由、民主、公平、正义、秩序、效率。在开展有效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过程之中,刑事律师想要真正实现有效辩护还必须要克服层层阻碍,并且需要坚守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底线,最终找准自己的工作立场。

(二)有利于实现司法程序公正

刑事诉讼,是控辩审三方参与,目的是实现刑法公平正义的过程。为了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刑事裁判的过程和结果不仅要求法院法官能够遵循平等审判、审判程序公正法定的要求,而且要求检察机关以权力约束权力,即制约和平衡审判机关的权力,实现国家司法权力的合理配置及有效运作,防止权力滥用,更要求辩护方作为诉讼程序的参与者与程序的监督者,有效运用辩护权力,督促审判机关严格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实现实体和程序正义的平衡,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最终得到公正的诉讼裁判结果。在推动司法程序公正的过程之中,刑事律师还需要严格遵守既定的工作流程,并且在上级部门和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完成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真正用司法程序公正来实现结果公正,促进有关事件的有序解决。

(三)有利于保障裁判结果客观

从权利行使充分性角度而言,有效辩护能够让刑事律师代理被追诉人充分行使辩护权,最大程度保障被追诉人的人权利益。从刑事诉讼过程科学性角度而言,审判机关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判的结果离不开法官保持客观中立,离不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离不开对案件整体的全面把握,更离不开审判法官重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刑事律师的有效辩护,能够让法官分析控方和辩方举证质证的要点,尽可能使以审判为中心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应用,使实体裁判结果符合客观事实,确保判决结果是建立在客观中立的基础之上。

(四)有利于提升律师个人能力

一方面,有效辩护的高要求,能够促使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尽心尽力地履行辩护职责,严格遵守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用心研究案情,为被追诉人提供更多更有用的辩护意见,而不是流于形式和流程的代理工作,甚至不负责任;另一方面,为了保护被追诉人免受不公正的刑罚,辩护律师对有罪或无罪、此罪或彼罪、罪重或罪轻的法律的需要开展深入研究,以实现有效辩护,提升诉讼效率和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律师的法律专业程度大大提升。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无疑对于律师的综合素质以及专业能力均是一项极大的考验,并且无论是从收入还算社会地位来说,刑事律师也都是律师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顶峰。而通过刑事律师的有效辩护则能够进一步提升律师的个人能力,并且让其实现个人职业生涯的新发展。从长远来看,相关环节的改革实践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有关恶性犯罪事件的发生概率,并且推动国内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四、结语

国家积极开展探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国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参与率在逐渐得到完善和保障。虽然我国目前并未建立刑事律师有效辩护制度,但是,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关于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参与效果问题,即有效辩护,必然是关注的重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司法诉讼程序的合法运行、律师行业整体素质的提升,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立足于国情,探索研究有效辩护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厘清有效辩护的价值,需要在研究的基础上推动有效辩护的制度建立,更需要各方携起手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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