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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问题研究

2023-09-28冯思爽

税务与经济 2023年5期
关键词:个税征管主播

冯思爽

(吉林警察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一、引 言

在大数据时代,网络经济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刺激居民消费的重要引擎。网络直播新型商业模式的飞速发展让越来越多的人从事网络直播行业并获取了颇丰的经济收入,但是从业人员的收入税目难辨、平台扣缴义务缺失、纳税意识淡薄等原因使个税征管难度加大,从而个税征管制度和法规不完善等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个税征管的效率和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税收的收入和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对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问题进行探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邓学飞等探讨了网络直播带货经营的主要模式以及涉及的主要流转税种和所得税种,并指出从政策的顶层设计到具体的税收征管实践都存在税收治理难点,最后通过税收治理路径图从政策层面、征管层面、监管层面给出网络直播带货的税收治理建议。[1]边羽美通过梳理大数据基本原理与税收征管的特点,将大数据思维与税收征管有机结合,建议借助纳税人识别号对当前网络直播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条件进行规范,构建完整的个人征税体系。[2]周克清、郑皓月探讨了现阶段我国第三方平台涉税信息的获取,为健全第三方平台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了政策建议。[3]汪火良研究了“自媒体打赏收入”征税的法治路径,通过对比我国现有的税收征纳体系研究对自媒体征税存在的难题,指出了自媒体打赏收入的可税性,从税收立法、报税方式、税收管理、源头治理等方面综合施策解决“自媒体打赏收入”征税难题。[4]管永昊等针对直播行业的主要涉税事项,围绕主播和直播平台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主要税种进行分析,指出了直播行业税收政策与征管存在的问题,并在税收优惠政策体系的制定、直播平台的税收宣传和监督惩罚力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5]邢璐对网络直播行业的主要盈利模式进行了总结,并从提高税收信息化程度、明确扣缴义务人等方面提出了征管建议。[6]乔馨仪通过分析互联网直播行业的个税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增加税前扣除项目、建立个人所得税管理平台、分类征税等多个具体的个税改革方案。[7]

综上可见,学者们虽然对大数据时代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现有文献均未分析基于大数据时代的网络直播行业的个税征管问题,这可能导致相关部门无法及时应对这些新的数据特点,进而产生税收征管的滞后或者不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大数据时代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问题探究方法,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对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问题实施有效探究,由此提出完善个税征管税法理念、个税征管实体法规则和程序法规则,并借助数字化技术建立数据共享和可信交换方案的创新建议,期望能为我国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撑。

二、大数据时代网络直播行业个税治理发展趋势

网络直播兴起于2005 年,自2016 年以后进入黄金期,发展十分迅速。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22 年8 月发布的《第50 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 年6 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7.16 亿,较2021 年12 月增长1290 万,占网民整体的68.1%(见图1)。

图1 2018 ~2022 年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及使用率

在我国直播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政府已将其纳入到个税治理范围中,以实现对直播行业个税的规范化管理。以下是我国对该行业个税治理的发展变化趋势:

1.2016 年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将网络直播主播纳入个人所得税征管范围,要求直播平台对网络主播进行源头征税并代缴个税,这标志着我国开始对网络直播行业的个税征管进行规范,个人所得税制度逐渐明晰。政府开始逐步明确直播主播、经纪公司等从事直播行业的纳税义务,随着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逐步推进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逐步完善,直播行业的个税治理也不断得到加强。

2.在个税征管规范的趋势下,2018 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网络主播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网络主播个税的征管问题,并对网络主播的个税征管进行了规范。为了更好地管理直播行业个税问题,税务机构持续增加对直播行业纳税主体的检查和监管力度,加强税收征管和税务服务。同时,税务机构加强了税收信息共享和税务管理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纳税主体的自主申报和自主缴税意识。

3.2019 年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多个部委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税收征管的指导意见》,对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的税收征管作进一步完善,对直播平台的管理逐步加强,直播平台也随之加强了对直播主播和直播机构的管理。直播平台通过责任送达纳税信息申报提醒、联合建立纳税信息提示平台、持续加强对纳税人的考核力度等一系列举措,以确保直播行业的纳税自治和合规性。

4.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不断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机关纷纷开展个税征管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了纳税主体的自主申报和自主缴税能力,也为网络直播行业的个税征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政府部门开始对纳税主体提供多种服务,包括在线咨询、培训和技术支持等,以更好地支持直播行业的个税治理工作。政府部门会对直播行业纳税主体提供有针对性的税收培训,提高直播行业纳税主体的自主申报和自主缴税能力。

总体来看,国家对网络直播行业的个税征管趋向规范、加强与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税收征管的联系,同时也注重对纳税人提供完善的服务和支持,以及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纳税自律性。这些举措有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0 ~2021 年,我国直播行业税收情况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具体数据如表1 和表2 所示。

表2 2021 年直播行业税收情况

由表1 和表2 中的数据可以看出,近两年来我国直播行业主播个人所得税和平台企业所得税都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整个直播行业税收结构也趋向了平衡,各税种的比例也在逐渐变化。这其中,税收管理政策的不断完善、税收征管的加强以及行业整体快速发展是直播行业税收增长的主要原因。总的来说,直播行业个税发展呈现出政策逐步明确、税务机构权力逐渐加强、平台管理趋向规范、税收信息共享持续开展的趋势,税务部门和税收征管实现了重技术、轻行政的新模式,纳税主体自主申报和自主缴税意识不断加强,个税治理工作不断改善。[8]

三、大数据时代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的必要性及可税性

(一)大数据时代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的特点

1.收入来源多样

网络直播行业的从业人员收入来源多样,涉及虚拟礼物和打赏收入、广告和代言收入、付费订活动收入、平台分成和提成收入、线下演出和见面会活动收入、授权和衍生品收入等,这些收入来源渠道不同,而且收入的取得涉及多个支付平台和交易方式(如虚拟货币、电子支付)。个税征管部门需要对这些不同形式和来源的数据进行有效的整合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征收方式。同时,这也要求个税征管部门加强对不同数据来源的监管,保障税收秩序的稳定和有序。

2.涉税数据规模大

在大数据时代,网络直播行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和数据量呈现爆炸式增长,需要处理的数据规模也变得庞大。这需要征管部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处理这些数据。同时,也需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数据进行快速有效的采集、存储、处理和分析,以实现精准征收和监管。

3.税收征管数据分析技术要求高

网络直播行业的个税征管实现精准征收需要数据质量具有准确性和完整性。网络直播行业的从业人员收入具有时效性,这就要求征管部门对数据进行精准的采集、存储和整合,并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和验证,在短时间内进行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分析,以满足实时业务的需求,包括数据挖掘、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这就要求征管部门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并不断更新技术手段,以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发展。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数据分析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不断提高征管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大数据时代个税征管的必要性及可税性

1.大数据时代个税征管在经济上的必要性

网络直播属于新兴事物,税法上没有针对性的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会出现很多税法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在现实中,有许多问题不能依靠立法的完善得到妥善解决。根据瓦格纳“四项九端”的观点,这时需要考虑税收理论和税收立法精神来判断征税的必要性。

从公平性原则出发,只要构成了收入,就应该纳入到税收系统中。在大数据时代,网络直播行业已成为我国当前热度最高的市场销售形式之一,由于网络直播行业兴起较快,导致该行业缺乏相关部门的监管,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实现税收公平,我国提出了相关政策,将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纳入到我国财政收入中,因此,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的加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具有重要意义。

大数据时代个税征管在经济上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第一,将直播行业个税纳入到国家财政收入内,实现税收公平。网络直播行业于近几年迅速崛起,是一种崭新的经济模式,该商业模式虽然与传统的商业模式存在一定的区别,但实际上可以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这一特点使网络直播行业成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国家颁布了相关政策,要求网络直播博主向国家纳税。然而,我国现有的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还存在很多漏洞,多数网络主播的不纳税导致我国税收收入严重流失。因此,加强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是实现我国税收公平的重中之重。第二,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的加强会增强网络直播行业的监管效果。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大批群众快速涌入到网络直播平台中,也有大批网络主播为消遣娱乐开展网络直播活动。由于针对网络直播行业监管制度的不完善,致使部分直播平台受到的监督管理较少,平台管理秩序混乱。针对以上问题,为整顿网络直播行业当前乱象,需尽快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的管理,使网络直播行业服务内容可以受到多方面的监管,达到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发展的目的。

2.大数据时代个税征管在法律上的必要性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迅速发展,从业人员数量和收入规模不断增加,个税征管已经成为维护税收秩序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首先,网络直播行业的个税征管是法律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应当依法征收,征收管理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与传统行业相比,网络直播行业在市场经济中获利更高,多数主播在直播过程中靠粉丝打赏,而平台根据主播打赏获得的虚拟货币,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给主播,主播获得收入后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个税,并承担与当前收入对等的税收负担。在网络主播直播所得收入中,未依法缴纳个税的部分在个税征管上具有法律必要性,所以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完善征管问题。对此,网络直播行业的个税征管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征税管理。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个税征管,才能保证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税收秩序的稳定和有序。

其次,个税征管可以维护税收秩序。网络直播行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庞大,收入渠道复杂,容易出现逃税等行为。通过个税征管可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打击逃税行为,维护税收秩序。这有利于促进税收的公平和正义,同时也有利于保障政府的财政收入,为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只有维护好税收秩序,才能保证税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基础。

最后,个税征管可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网络直播行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众多,通过个税征管,可以规范从业人员的收入行为,加强对行业的监管,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这有利于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只有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才能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的进步提供更好的支撑。

综上所述,大数据时代网络直播行业的个税征管在法律上具有必要性。政府、平台和从业人员都应该共同努力,建立完善的征管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税收意识和素质,保障税收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法律的要求,维护税收秩序的稳定和有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3.大数据时代个税征管在经济上的可税性

张守文教授曾针对税收征管提出了可税性理论,他认为国家征收税款时,需对税款征纳进行经济上及法律上可税性的综合思考。[9]从网络直播行业在经济上的可税性来看,税收对象要具备征税的可能性及可行性,且对直播主播征税时,要优先根据该主播的所得收入评估该主播在当前行业的应税性,从而判断是否对该主播采取相应的个税征管措施。对于网络直播收入是否应该征税问题,要考虑经济上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及税收法律上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征税的合理性需要关注经济的承受能力、税收的公平性等方面。征税的合法性需要关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要求,是否符合法律精神。

首先,收益性是确定是否征税的重要因素,只有存在收益,才需要运用税收的手段进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同时,根据纳税必要资金的原则,纳税人有了收益才有纳税能力。此外,征税的目的不只是筹集财政收入,还要实现其他社会职能,如收入分配、资源配置等。由此,判断是否征税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营利性。如果收入性质具有公益性,即使有收益也不应征税。网络直播行业主播的收入范围决定了主播是否需纳入税收征纳范围,也决定了主播是否需要接受相关税法征收的调整,还决定了主播是否具备纳税义务。当一个营利性主体所得收入为营利时,该主体就具备征税条件,所以可根据主体所得收益判断该主体能否征税。网络直播通过提供娱乐、信息、广告等服务,能够吸引观众、赞助商和广告商,创造经济增值和价值,收入的来源包括广告、赞助、礼物与打赏等,在经济上,直播收入属于一种经济流入,代表了直播活动所创造的经济价值。

其次,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从业人员的数量和收入规模不断增加,这为个税征管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通过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收入进行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有效地增加税收收入。随着税收收入的增加,政府可以用于投资公共事业和社会福利等方面,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此外,税收收入的增加还可以缓解财政压力,提高政府的财政稳定性。

最后,网络直播行业的个税征管可以规范从业人员的收入行为,加强对行业的监管,打击逃税行为,维护税收秩序。这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通过个税征管,可以促进行业的合规经营,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这将使行业更加健康和可持续地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综上所述,大数据时代下网络直播行业的个税征管在经济上具有可税性,可以有效地增加税收收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4.大数据时代个税征管在法律上的可税性

在大数据时代,网络直播主播在直播过程中获取的收入都需要进行依法征税,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可税性。从合法性角度来看,主播直播所得的收入要根据税目区分所得性质征收税款,对于不缴纳税款的主播,国家即可采取强制力量实施个税征管。从合理性角度来看,国家在征税时需要以二次分配的方式将征收的税款回馈给群众,而主播也属于人民群众,享受了国家给予的公共设施及服务帮助,应当负担纳税义务,且符合税收公平的要求。

四、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困境

网络直播行业对互联网有着一定的依托性,大多数主播可通过直播平台获利,虽然网络直播行业在经济上和法律上具备一定的必要性和可税性,但是还有一部分网络主播的相关个税法律意识薄弱,存在不依法缴纳税款、逃税和漏税的问题,对社会产生严重的影响。[10-11]针对网络主播的逃税问题,目前我国的个税征管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一)法律法规缺乏

目前,我国的个税征管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网络直播行业主播出现的偷税、漏税问题与自身主观因素密切相关,加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助长了部分主播偷税、漏税的不良之风。当前,针对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的个税征管政策和法规仍然不够完善,征管标准和程序缺乏统一的规范等问题。主播获取的收入具有多样性,可支配收入数额较大,个税征管类别较多,难以全面纳入法律纳税项目中,这些问题都限制了个税征管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12]所以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需要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个税征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并未明确划分整体税收和经营所得不同税率的规定,部分主播以此偷换概念,利用收入所得性质的不当转换适用不同的超额累进税率达到降低应纳税额的目的,国家也因此流失了大量税收。

(二)税源确定困难

网络直播行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庞大,收入渠道复杂,税源难以确定,征管难度较大。从业人员的收入既来自于广告、礼物等直接收益,也来自于商品销售、代言、推广等间接收益。由于收入渠道复杂,网络主播的纳税收入相比一般纳税人来说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这种隐蔽性会给部分人造成侥幸心理,所以网络主播在面向税务机关时,如实缴纳个税的可能性较低。一些从业人员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规避个税征管,比如虚报收入、少报收入等,多数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也存在申报经验的缺乏,使得申报率低或在自主申报纳税时出现错误的情况,相关部门工作量也会因此加大,影响正常的工作效率,网络直播行业个税征管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加大了个税税源监控的难度。

(三)个税征管技术更新差

在传统行业的交易中利用纸质凭证可以取得详细的交易信息,由于凭证为纸质,所以在各个环节中信息记录更容易遭到篡改,致使造假程度较高。而网络直播行业交易中多为网络交易,各类数据和交易凭证记录均为无纸化记录,这种情况造假难度高,主播在申报个税时,相关部门核查报税信息准确度较高。但由于税务部门目前使用的数据平台既有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的,也有地方自行开发的,其主要功能集中在数据采集上,数据分析、应用功能尚不完善。[13]网络主播获取的收入具有多样性,与各个品牌供应商可通过线下和线上交易完成交易收入。与一般自然人的纳税情况相比有着一定的复杂性,加重了税务部门的工作负担。而我国当前还未构建出用户信息共享的征管平台,相关部门也不可能完全获得主播的全部税务数据,导致评判网络主播可税收入时能力不足。

(四)个税征管信息交换和共享受阻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国家逐渐开展了个税征管信息化的建设,但征管中不具备统一管理标准,难以实现数据交换和数据共享。由于网络直播主播属于自然人纳税人,在纳税时会通过多种手段掩盖税务信息,相关部门不可能完全掌握自然人的收入信息,致使税收收入信息不对称。我国税务涉税平台整体作用较低,获取纳税数据信息时存在一定的阻碍,相关纳税部门对于涉税数据利用效果较差,银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也因涉税数据交换的不完善,导致三方关联信息不足,致使税收工作效能较低。

五、政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个税征管税法理念

我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本质在于以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在制定相关税法时需要全力主张纳税人权利,坚持以纳税人权利为中心的立场,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个税征管理念也要随之更新,将传统的纳税理念转换成个税税收法治理念,并将其作为税收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在纳税过程中,纳税人应积极唤醒纳税权利意识,在享有纳税人权利的同时,也应积极促进我国税收征管效率,提升个税征收管理水平。特别是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的发展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的情况下,需要树立信息化先行的理念,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推动税务机关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不断创新和进步,提高税收征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同时,直播平台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对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加强对用户信息的筛查和监管,达到更加有效、严密的管理效果,借助大数据技术进行风险预警和反欺诈等方面的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收服务,提升个税服务理念,推动个税征管的现代化转型。例如,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可以有效监测和预警纳税人的逃税行为,加强对税收征管的监管和控制;通过智能化审核和申报系统,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申报效率和准确性,降低征管成本;通过互联网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可以方便纳税人查询和办理税务事项,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二)完善个税征管实体法规则

针对网络直播行业第三方平台完成的支付,可通过建立台账制度防止主播出现逃税、漏税的问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业务管理法的第三条规定,将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两种支付模式。以银行为进账平台的出发点,可通过限制网络直播主播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提取现金的支付模式,令主播仅能通过打赏的方式将获取的收入提取到第三方平台的个人账户内,从而保证银行可以及时掌握主播的应税收入。在提取收益时,禁止将提取的收入由个人账户转入企业对公账户。对各个平台的进账情况实施统一规范,对我国现有的个税征管漏洞实施有效填补。[14]网络主播从第三方支付平台提取并转入至个人银行账户的款项都属于主播的整体收入,而通过直播平台提现后转入到企业公账的款项则属于直播平台企业的收入。税务部门由此就可以划分出网络直播主播和直播平台所获取的收入,以便精准把握网络直播行业的应税所得,并依照相关税法向其征收税款。尽管如此,仍有部分直播平台存在逃税现象,其中一些平台并未对主播的劳务报酬及纳税义务进行明确说明,这就会导致税务不平衡问题的出现。此外,还有一些直播平台并未公开应税收入和提成比例,也给个税征管带来了一定的挑战。针对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对网络直播劳务报酬所得实施有效统一的规范。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税法管理制度,明确直播平台和主播的税收义务和责任,规定直播平台需要对主播的劳务报酬进行明确说明,并向税务机关报告相关信息,确保主播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能及时有效征收入库。同时,对于那些不公开应税收入和提成比例的直播平台,税务部门也需要加大监管力度,强制要求其公开发布获取收益的相关公告并及时更新,以保证税款的高效征收。

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税收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税法素养,引导他们依法纳税,避免逃税行为的发生。同时,也需要加强对逃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追缴机制,对逃税行为严重的主播和直播平台进行处罚和惩戒,以维护税收秩序和税法的公正性,借以实现税款的高效征收。

(三)完善个税征管程序法规则

现阶段,网络直播行业的个税征管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制度不够完善。在网络直播行业中,用户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充值并购买虚拟货币,然后使用虚拟货币进行打赏操作,而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具有支付信息的税源监控职责。为了加强个税征管,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施代扣代缴义务来降低个税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性和效率。具体来说,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在用户进行充值时直接代扣个人所得税,将扣缴的税款上报给税务机关,并将剩余的金额转到用户的账户中。这样一来,税务机关就可以直接从第三方支付平台获取个人所得税相关信息,无需再对主播进行逐一征税,从而大大降低了税收征管的成本。当然,在实施代扣代缴制度时,需要注意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用户造成过大的负担。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确保其能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断优化税收征管程序和法规,提高税收征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在网络直播行业中,收入主要来源于互联网线上交易,而电子发票作为一种新型的发票形式,可以有效监控税源,填补个税征收漏洞,提升个税征管水平。电子发票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不仅具有信息化、自动化、便捷性等诸多优势,还可以满足用户对于报销凭证的需求,方便财务人员进行记账和报销。同时,电子发票还可以实现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加强对税收征管的监管和控制,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性和效率。[15]因此,建立完善的电子发票制度是提高我国个税征收水平的重要保障。具体来说,需要通过相关税收管理制度,规范电子发票的出具、存储、传递和使用流程,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建立健全的数据共享和协同机制,加强对电子发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其合法、规范、安全和可信。此外,还需要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用户和企业的认知,鼓励更多的人使用电子发票,推动电子发票在网络直播行业的广泛应用。同时,还需要不断优化税收环境,降低税负,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促进税收行政合规,实现税收征管的良性循环。

(四)借助数字化技术建立数据共享和交换方案

随着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进程不断加快,网络直播活动的虚拟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应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来辅助税收征管,紧跟科技的发展创新,运用大数据分析、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个税征管。通过制定合适的数据标准和格式来确保个税数据在不同系统之间的交换和共享时具有一致的标准和格式,并建立数据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审查个税数据的共享与交换活动,确保数据交换合规性的同时能够处理违规行为或数据泄露的事件。制定数据共享协议和隐私保护政策以明确数据的使用目的、范围和期限,保护个人隐私,确保数据共享符合法律法规,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借助现代技术手段破解纳税人真实身份与纳税地位难以识别的难题,完善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个人税收信息登记制度,建立直播税收信息数据库,实现多方信息共享。[16]建立自动化的税收数据集合比对体系,提高税务系统的数据追踪和分析能力,保证个税数据的处理效率。采用人工智能机器助力办税服务能够精准识别高风险纳税人,重点监管打击可能的避税行为,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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