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行动理论视角下的无差别杀人犯因性分析
2023-09-27王国俣杨金辉
王国俣 杨金辉
(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沈阳 110854;2.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公安政治学院,廊坊 065000)
社会排斥理论认为,失衡的社会结构、强制性的制度安排使部分社会弱势群体被排除于主流群体之外,在长期无法合法获得社会资源的情况下,弱势群体被持续边缘化,进而诱发泄愤心理实施大规模无差别杀人犯罪[1]。
一、无差别杀人犯罪的概念
出于枪支管制模式、宗教信仰多元等因素影响,历年来,西方国家发生大规模独狼式恐怖袭击的频次相对较高,因此西方学者针对一人杀害多人的案件研究也较早,将容易混淆的连环杀人、大规模杀人、狂欢杀人(serial, mass, or spree killing)三个概念整合为“多重杀人”(multiple homicide)进行统一分析[2],而东亚地区常谈及的无差别杀人(Indiscriminate killing)在西方语境中则不常出现。
由于具备着一人杀害多人的基本性质,因此无差别杀人犯罪也属于多重杀人犯罪的一种,但具有更强的不可预测性和更广泛的社会危害性。 由此可以给出定义:无差别杀人犯罪,即并无组织依托的行为人出于发泄不满、逃避责任等消极目的对无关群体实施的极端暴力行为,造成大量(三人及以上)人员伤亡及严重社会危害性的一种刑事违法行为[3]。
二、情境行动理论综述
(一)情境行动理论的概念
情境行动理论在当下主要用于解释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 情境(Situation)被定义为个体在与即时环境进行交互作用的过程中,对响应某种动机的行动选项的认知[4]。 基于“人在环境中”的理念,情境行动理论强调,犯罪是个体与即时环境产生交互作用的结果——个体的犯罪倾向、即时环境中的犯因性特征是导致犯罪发生的两大重要因素[5]。
(二)情境行动理论在无差别杀人犯因性分析中的应用
犯因性分析,就是借助情境行动理论的两种模型对犯罪的产生过程进行解释的分析方法,其核心正在于犯因性暴露(Criminogenic Exporsure),即具有越轨倾向的个体与即时环境的交互作用过程,无差别杀人犯罪正是这种犯因性暴露和认知—选择的结果。
三、无差别杀人犯罪的犯因性分析
(一)情境模型
在情境行动理论的框架之下,无差别杀人犯罪被认为是一种具有意向性的道德行动,是行为人与即时环境交互的产物,这一交互作用的过程即犯因性暴露。 无差别杀人犯罪的情境模型如图1:
图1 无差别杀人犯罪的情境模型
1.无差别杀人倾向
无差别杀人倾向是导致行为人实施无差别杀人犯罪的心理基础,它反映着行为人对无差别杀人犯罪的认知和态度,并始终贯穿、影响着犯因性暴露和认知—选择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两大方面。
(1)个人因素分析——生理特点
①性别。 无差别杀人犯罪的行为人多为男性[6]。从生理上分析,体力、激素等均决定了男性是更容易实施暴力犯罪的主体。 从心理角度分析,女性的隐忍性和道德观念性一般都较男性高,因此在遭遇挫折时更容易抑制情绪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疏解情绪[7];从社会角度分析,女性比男性面临更大的社会观念和期望,因此她们要以亲社会的方式行事,这些社会压力对许多原本可能进行犯罪的女性产生了抑制犯罪的效果,所以女性跨越犯罪(尤其是暴力犯罪)的门槛更高[8]。
②年龄。 无差别杀人犯罪的行为人年龄多处于45—59 岁的中年期区间。 在一般的社会制度下,位于中年期的男性普遍承担更沉重的生存压力,并且自身的生命周期发展来到新的停滞期[8],如果此时面临巨大变故或无法消化的负性事件,“中年危机”将愈发严重并最终通过非法手段自我毁灭。
(2)个人因素分析——心理机制
10月30日,由黑龙江倍丰农资集团、青海盐湖工业股份共同出资成立的山东倍丰盐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丰盐湖农业科技”)在山东临沂临沭县隆重举办了开业盛典。
①复仇心态。 无差别杀人行为与其他极端暴力犯罪一样,都是根植于生物、社会文化与心理因素的复杂交叉点;它由强烈的愤怒和怨恨情绪所驱动,源于行为人的一种被迫害或被严重虐待的信念:他认为自己正在执行一个私密的复仇任务[8]。 复仇的欲望是“对自恋伤害的普遍反应”。 然而值得思考的是,这样一种强烈而普遍的情绪却习惯性地被人们所忽略。复仇主题具有强烈的、原始的普遍性,几乎不需要深入的社会学研究。 在每一种文化中,如果行为人“正当”复仇,就已经具有了某种“神圣义务”的地位[9]。然而无论动机是正当与否,复仇的愤怒只是行为人对无法忍受的无力感和屈辱感的一种反应,对于无差别杀人犯罪的行为人来说,这场讨伐没有回头路可走,他们维持一种反常的英雄主义“拒绝妥协,坚持不顾一切”,以免英雄幻想屈服于现实——一个他无法忍受的自我。
②相对剥夺感。 几乎所有不满型无差别杀人犯罪的行为人,都是在与社会同等群体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后,发现自身处于不利地位从而体验到愤怒、不满等负性情绪,并启动无差别杀人倾向的心理运作机制。 1979 年,Ted Gurr[10]在研究人类需求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基本命题:相对剥夺感可能导致暴力。 相对剥夺感的产生不只因为经济落后,更是行为人拒绝面对自身失败的情绪转移,无成本地沉溺于对权利不平等的抱怨、愤怒之中帮助他们逃避现实,在破碎的想象世界中逐级叠加自己的暴怒情绪。
③愤怒反刍。 关于无差别杀人犯罪常见的误解是,行为人像炸弹一样在没有警告的情况下“砰”的一声进行杀戮行为;但现实状况是,绝大多数无差别杀人犯罪的爆发都需要经过数天甚至数月的酝酿,犯罪决意形成以后再进行具体行为,这其中的心理演化过程充满张力。 根据情绪级联模型(Emotional Cascades),愤怒反刍和负面情绪之间以一种恶性循环的方式互相增殖扩散,并逐渐放大彼此的影响,二者之间的基线关联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呈指数放大,尤其对于具有高冲动性的个体,更容易发生个人难以承担的极端情绪体验[11]。 为了摆脱这种极端的厌恶体验,此时行为人即将采取冲动行为来摆脱这种窒息的情绪循环。
④冲动行为。 冲动行为,是指对于个体在短期内会造成某种影响,但最终会导致个人长期负面影响的各种行为。 冲动行为在许多方面是对情感级联的自然反应,如果失去干预,大多数情绪级联会最终导致冲动行为的发生[12];冲动行为通过身体的行动来减少反刍,从而达到缩短或摆脱情感级联带来的厌恶体验的目的。
(3)环境因素分析——家庭环境
根据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Social Learning Theory),家庭成员是子女学习的主要对象;当子女处于相对不完整的家庭结构、缺乏监管甚至是充斥着家庭暴力的家庭环境时,便极易从殴打、辱骂、威胁等充斥着暴力性的互动中习得关于暴力的技巧和观念,这成为一些人滋生无差别杀人犯罪倾向的源头[13]。 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环境的子女,在紧张家庭氛围的影响下,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情绪障碍[14];当这种心理障碍没有适当的发泄渠道时,就会导致这份压力被发泄给其他无关人员造成危险后果。
(4)环境因素分析—社会环境
导致无差别杀人犯罪发生的宏观社会环境因素主要包括消极价值观、暴力亚文化两个方面。 消极价值观在引导道德认知发生偏差的基础上,催生了滋生暴力亚文化的土壤,暴力亚文化的广泛传播会误导更多个体建立起消极价值观。 暴力亚文化为消极价值观的落地提供了思路和出口,有的影视作品、社交媒体、电子游戏等将血腥暴力包装成解决问题的一种可行方法,进而增加了个体实施暴力甚至极端暴力——即无差别杀人的倾向。
个体即使在具备无差别杀人倾向后,也并非会在任何时空下都实施这一行为;无差别杀人犯罪的发生需要经过犯因性暴露这一过程,而无差别杀人倾向只是犯因性暴露的一个因素,即时环境中的犯因性是另一个重要的考察因素。 导致即时环境中犯因性增加的因素主要包括三方面。
(1)暴力亚文化
暴力亚文化,是指个体在使用暴力等越轨行为时所信奉的、与主文化背道而驰的一种文化形态[15];这种文化出现的本身就是对现有社会生存条件的不满,对社会现有秩序的愤懑,在这种文化大肆传播的社会发生暴力等越轨犯罪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
(2)支持暴力的道德语境
道德语境是指在某种即时环境下的道德规范及其潜在的规制力[5]。 当道德语境总体上支持暴力行为发生时,会增强即时环境中的犯因性特征,导致暴力甚至无差别杀人等极端暴力行为发生概率增加。在一个支持暴力甚至极端暴力的道德语境中,个体会将暴力行为认为是受到允许或称赞的,是获取利益、解决问题的一种必要手段。
(3)现场存在旁观者
旁观者效应(Bystander Effect)是指个体对目睹的、正在发生的攻击行为没有做出任何阻止、保护的现象[16]。 协助者、旁观者都对正在实施暴力的个体起到了支持的作用,他们的存在增加了即时环境中的犯因性。 旁观者虽然没有协助进行暴力行为,但他们毫无表态的冷漠是一种对暴力行为的默认,这体现了反对暴力道德语境的缺失以及外部威慑力量的缺位,使实施暴力行为的个体更加有恃无恐。
(二)认知—选择过程
无差别杀人犯罪的发生与否不仅与个体实施无差别杀人的倾向性以及即时环境中的犯因性大小有关,更取决于情境——即个体对即时环境中犯因性的认知程度和理性选择。 当一个具有无差别杀人倾向的个体处于具备犯因性的即时环境下,他就更容易将无差别杀人行为作为行动选项加以选择,这一过程被称为认知—选择过程(Perception-Choice Process)如图2:
图2 无差别杀人行为的认知—选择过程
首先,无差别杀人的行为人的动机启动了认知—选择过程。 动机可划分为“诱惑”和“激惹”两种,在“诱惑”动机下,无差别杀人行为表现为主动性攻击,而在“激惹”动机下,无差别杀人行为表现为反应性攻击。
其次,进入认知过程。 行为人在对动机做出响应后,进入道德过滤环节。 根据道德过滤环节中的“道德一致性原理”,当个人道德与道德语境都支持通过实施无差别杀人行为来响应动机时,那么个体便最有可能将无差别杀人作为行动选项。
最后,进入选择过程。 当个体已经将无差别杀人行为作为其行动选项,可能会经过道德熟思环节,在“倾向及语境”与“自我控制及外部威慑”的博弈下,选择实施或不实施无差别杀人行为;也可能会在道德习惯的作用下,未经过深思熟虑是否还有其他解决问题的策略而直接实施无差别杀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