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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修订与评估研究

2023-09-25王启优张正正

中国水利 2023年17期
关键词:节水型用水量定额

王启优,雒 仪,,张正正,马 榕

(1.甘肃省水文站,730030,兰州;2.甘肃省平凉水文站,744000,平凉;3.甘肃省定西水文站,743000,定西)

节水型城市建设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成部分,建设过程中,需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公共机构用水定额指一定时期内公共机构单个用水人员或单个服务设施、单位服务面积、单个服务对象等单位时间用水量的限定值,属于服务业用水定额的具体分支。结合《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编制工作,调查甘肃省12个县区150余家公共机构用水情况,对公共机构用水定额进行修订与评估。

一、研究区域概况

1.自然地理概况

甘肃省位于我国西部地区,地处青藏高原、蒙新高原、黄土高原的交汇处,东西长1655 km,南北宽530 km,总面积42.6万km2。水系共计9个,分属内陆河、黄河、长江三大流域。山脉主要为祁连山、乌鞘岭和六盘山等,其中祁连山位于甘肃省西南部,呈西北—东南走向,长度约800 km,海拔4000~5800 m;祁连山北麓由冰川融水滋润的河西走廊是连接我国东西部的重要通道。

2.用水量概况

根据《2022 年甘肃省水资源公报》,2022 年甘肃省用水总量为112.89 亿m3,其中农田灌溉用水占比65.3%,林牧渔畜用水占比7.7%,工业用水占比5.6%,城镇公共用水占比1.7%,居民生活用水占比7.5%,生态环境用水占比12.3%。甘肃省近3 年用水总量保持增加趋势,增长率为1.4%,其中居民生活与生态环境用水量增加最为明显。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量占城镇公共用水量的40%左右。

3.节水现状

截至2020年,甘肃省有39个县获评水利部命名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全省6 个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7个城市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累计创建各类节水载体3612 个,其中公共机构方面,创建节水型行政机关1110个、节水型事业单位458个、节水型学校278个、节水型医院71个、其他节水型单位202个。甘肃省高度重视高校节水工作,共建成节水型高校53 所,23 所高校具备污水处理能力,3 所高校拥有独立污水处理厂,2所高校实现污水零排放。

二、用水定额修订

1.修订方法

本次公共机构用水定额修订主要采用统计分析法和类比法。利用统计分析法对公共机构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式中,m为一定时期内公共机构单项服务单位用水量,单位为L/(人·d)、L/(m2·d)、L/(床·d)等;V为一定时期内与服务有直接关系的经营或生产总用水量,单位为m3或L;S为提供某种服务的数量,单位为人、m2、床等。

统计同一分类下调查对象的单位用水量m均值,作为该分类的用水定额通用值;对大于等于均值的样本值求均值,得到高位平均值,作为该分类的用水定额先进值,见式(2)。

式中,me为单位用水量的高位平均值;mj为大于等于平均值的第j个样本值;k为样本值大于等于平均值的样本个数。

2.调查资料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次公共机构用水定额修订将公共机构划分为教育(P),卫生和社会工作(Q),文化、体育和娱乐业(R),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S),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N)等。

教育类公共机构用水主要为学校用水。由于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在学校实施节水措施对全社会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学校用水量包括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宿舍、浴室、实验室、体育场馆、图书馆、景观绿化、附属设备等与办学相关的用水量。本次共调查到12个县区34个样本数据(见表1)。

表1 甘肃省教育类公共机构单位用水量调查样本统计

卫生和社会工作主要分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其中根据医院规模及综合实力,将综合医院分为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一级以下医院及疗养院。本次共调查到12个县区41个样本数据(见表2)。样本值差异较大,如庆阳市西峰区温泉卫生院有温泉理疗用水,样本值偏高;陇南市武都区中医医院以中药诊疗为主、住院治疗为辅,用水量较小,样本值偏低。

表2 甘肃省卫生和社会工作类公共机构单位用水量调查样本统计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机构主要分为文化艺术场所和体育场地。此类社会公共机构对公众开放,用水量受到一定的外部条件约束,与具体服务类型和用水条件联系紧密,受到服务场所、消费人数、用水管理、节水意识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本次共调查到7个县区21个样本数据(见表3)。

表3 甘肃省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类公共机构单位用水量调查样本统计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公共机构主要为机关,包括权力机关、党群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本次调查中,无食堂、绿化、洗车等用水的机关事业单位6个;有食堂、绿化、洗车等用水的机关事业单位7个(见表4)。进行用水定额修订时,也参考了45个机关用水户水平衡测试报告书调查样本数据。

表4 甘肃省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类公共机构单位用水量调查样本统计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公共机构主要分为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管理,气候状况、浇洒次数、地区用水习惯等对用水量的影响非常大(见表5)。在样本量不足的情况下,参考国家行业用水定额、北方地区标准及周边气候条件类似省份确定定额。

表5 甘肃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类公共机构单位用水量调查样本统计

3.修订成果

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编制划分为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等5个用水门类,计14个行业。将调研资料按照用水行业分类归纳,剔除真实性和代表性较差的样本,应用统计分析法和类比法,按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分别计算公共机构用水定额标准。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修订成果见表6。

表6 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修订成果

三、用水定额评估

1.评估方法

按照水利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用水定额评估技术要求》等文件要求,采用量化赋值法评估体系,从覆盖性、合理性、先进性和实用性4 个方面,以宽松、合理、严格3 个评价等级对新修订的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进行评估。量化赋值法评估体系标准见表7。

表7 量化赋值法评估体系标准

覆盖性评估是评估用水定额是否涵盖评估地区主要用水行业,能否满足本地区水资源管理工作要求。采用专家赋分法确定权重系数:①各级政府机关0.2,②事业单位0.2,③医院0.2,④学校0.2,⑤文化体育科技类场馆0.2。

合理性评估是按照行业类别,分析现状用水水平,评估当地用水实际与现行用水定额是否相符。合理性评估包含4项指标,采用专家赋分法确定各指标权重:①公共机构用水定额是否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服务业结构特点制定,权重为0.2;②公共机构用水定额是否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规定的行业划分制订,权重为0.2;③定额修订间隔时间是否符合水利部规定的修订年限,权重为0.2;④用水定额是否符合当地水资源条件及现状用水水平,权重为0.4。

实用性评估是评估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管理、节水水平评估、节水载体创建等方面应用情况。实用性评估共2项指标,采用专家赋分法确定权重:①评估公共机构用水定额是否应用于节水型单位创建,权重为0.5;②是否实施阶梯式水价等工作,权重为0.5。

先进性评估是评估用水定额在国内用水定额体系中的先进程度。将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与国家和相邻省级行政区用水定额进行分析对比,确定是否存在先进性,采用“相对偏离度”1项指标。

2.评估成果

(1)覆盖性评估

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包含了5个用水门类14个行业,基本涵盖了甘肃省所有公共机构。对甘肃省规模以上的公共机构均分行业编制了用水定额标准,覆盖率达80%。因此覆盖性评估为“合理”(见表8)。

表8 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覆盖性评估

(2)实用性评估

实用性评估主要依据甘肃省各级政府下达的相关节水管理办法与实施方案进行。甘肃省水利厅2020年制定了《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2023年印发《甘肃省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试行)》,明确提出了公共机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和定额管理要求。2023年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甘肃省水价制定和调整、水价分类及计价方式等具体细则。甘肃省各级政府均通过创建节水型城市,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综上所述,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应用方面较为全面,实用性评估为“严格”(见表9)。

表9 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实用性评估

(3)合理性评估

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在调研和编制工作中依据《甘肃省发展年鉴(2020—2023)》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服务业结构;公共机构行业类别严格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进行划分;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自2004年首次编制发布后,分别于2011年、2017年、2020年修订,基本符合国家每5年修订一次的要求;经与《甘肃省用水总量核算报告(2020—2023)》中服务业用水数据对比,公共机构用水定额与实际用水水平平均偏离度为15.4%。合理性评估为“严格”(见表10)。

表10 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合理性评估

(4)先进性评估

按照行业分类,将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标准与国家和相邻省级行政区用水定额进行分析对比,通过相对偏离度进行先进性评估。经综合分析,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严于或接近国家及宁夏、青海、陕西和四川的定额值,先进性评估为“严格”(见表11)。

表11 甘肃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先进性评估

四、结 论

从定额修订情况看,甘肃省公共机构现状节水水平取得显著提升,40%县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由于公共机构种类多、功能差异大,需要按照不同行业用水特征,以单位建筑面积、单位时间、单位病床等为单位,分别建立相应的用水量指标,从而达到统一用水标准的目的。公共机构用水水平变幅较大,因此历史资料积累对用水定额的修订至关重要,需结合用水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用水统计台账。

从定额评估情况来看,公共机构定额标准在修订后的覆盖性、合理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评价均有显著改善,覆盖性尚存在完善空间,后续修订时应将机关单位按行政级别进行细分,推动甘肃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建议甘肃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时监测公共机构用水定额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不断完善定额指标,持续提高用水定额修订的质量和时效性,为甘肃省新阶段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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