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范的建议
2023-09-25王鑫炎王金牛卢近耀
王鑫炎,王金牛,卢近耀
(绍兴市上虞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浙江 绍兴 312300)
非洲猪瘟(简称ASF)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引起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严重危害全球养猪业,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法定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该病是烈性外来疫病,其强毒力株对猪的致病率高,致死率几乎100%。
2018 年8 月该病传入我国辽宁省,国家相继下发应急预案,出台防控措施,各级政府、生猪养殖场户积极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为何我国各地生猪养殖场户还会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呢?原因是:(1)非洲猪瘟是高致死性烈性传染病,目前无预防疫苗可用、无特效治疗药物,是世界公认的养猪业第一号杀手;(2)我国养猪人员文化普遍较低,对非洲猪瘟病毒认识不足,生物安全意识淡薄,普遍存在防控措施和防控设施设备不到位等问题,导致非洲猪瘟疫情难以控制;(3)各省份生猪养殖量与消费量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各省份间生猪及其产品调运频繁,一些被调运的生猪及其产品未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抽检,即使生猪及其产品检出阳性,也无法切断传播途径;(4)当前我国养猪场复养成功的案例较少,可借鉴的生猪复养经验缺乏,复养猪场再次发生疫情比较普遍,使生猪生产恢复难度增加。
非洲猪瘟病毒在我国定殖已成事实,从事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病死动物处理、生产(经营)生猪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要切实有效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特别是生猪养殖主体更要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切实有效落实生物安全措施,切实做好消毒灭源,有效阻断非洲猪瘟病毒的传播。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其中消毒灭源工作是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环节之一,选择有效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是杀灭非洲猪瘟病毒的关键,本文总结了近4 年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对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范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1 消毒前准备
(1)消毒前必须彻底清洗、清除消毒物体、道路中的有机物、粪便、饲料、垫料等污物。对不适用于清洗的设备、物品需擦洗干净。(2)视消毒对象的不同,选用不同类型的消毒剂。(3)配备高压水枪冲洗器、冲洗水管、喷雾器、火焰喷射枪、移动高压消毒器、配制消毒液的量怀或容器等。(4)准备一次性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胶靴等防护用品,供消毒人员消毒时使用。
2 了解病毒抵抗力
非洲猪瘟病毒在常温条件下可存活数周,在血液中可存活6 年,在粪便中可存活160 d,在冰冻肉尸中可存活105 d 以上,在骨髓中可存活6 个月,在未煮熟的香肠、肉片和干火腿中可存活3~6 个月,在餐厨剩余物中能长时间存活,在未经煮熟的带骨肉、香肠、熏肉制品中能存活3~6 个月甚至更长。21 ℃条件下,在带骨肉中可存活150 d,鲜肉和腌制的干肉品中可存活140 d。23 ℃条件下,在血液与土壤混合物中可存活120 d,在带血木板中可存活70 d。冷冻条件下,在冷冻肉中可存活数年至数十年。
了解非洲猪瘟病毒在不同条件下的存活时间,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消毒剂和消毒方法,提高杀灭非洲猪瘟病毒的有效性。
3 消毒药物选择
3.1 消毒剂浓度(1) 氢氧化钠、氢氧化钙消毒剂,按2%~3%浓度的使用。(2)戊二醛类、季铵盐类、酚类、二氧化氯类消毒剂,按消毒剂标签使用说明书的工作浓度使用。(3)含碘类、含氯类、过硫酸氢钾类消毒剂,按消毒剂标签使用说明书的高工作浓度使用。
3.2 消毒剂及应用范围(见表1)
表1 消毒剂及应用范围
4 消毒方式
4.1 喷雾消毒 使用规定工作浓度的消毒剂,用喷雾装置将消毒剂雾化成细小雾滴,可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适用于人员、环境和舍内带猪消毒等。
4.2 浸泡消毒 使用规定工作浓度的消毒剂对消毒对象进行浸泡。浸泡前应将消毒对象冲洗干净,适用于器具和工作服等消毒。
4.3 火焰消毒 使用喷火用具的火焰喷射消毒,适用于地面、墙壁和铁栏等消毒。
4.4 熏蒸消毒 选用福尔马林、过氧乙酸等消毒剂进行熏蒸消毒,根据消毒空间计算使用量确保有效作用时间,适用于密闭空间消毒。
4.5 紫外线消毒 用紫外灯照射杀灭病原微生物,适用于消毒间、更衣室及物体表面消毒。
4.6 喷洒消毒 喷洒规定工作浓度的消毒剂杀灭病原微生物,适用于道路环境、物体表面的消毒。
4.7 高温消毒 采用加热等方法将环境或水中的物品达到预定温度并维持一定的时间,杀灭病原微生物,适用于注射器、解剖刀具、运输车辆等耐高温物品的消毒。非洲猪瘟病毒在56 ℃维持70 min、60 ℃维持20 min 均可杀灭。已污染的猪肉产品在70~75 ℃维持30 min 可杀灭病毒。
5 场所消毒
5.1 对养殖场户栏舍、屠宰加工、病死动物处理、生产(经营)猪产品等场所,可采取喷洒方式消毒。消毒剂推荐氢氧化钠、戊二醛类、含氯类等溶液。
5.2 对养殖场户栏舍内外道路环境、缝隙、巢窝和洞穴等用40%辛硫磷浇泼溶液、氰戊菊酯溶液等喷洒除蜱。
5.3 对养殖、屠宰、生产(经营)猪产品等范围内办公区、宿舍、食堂等场所,可选择戊二醛类、二氧化氯类等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
5.4 对感染猪场及周围道路、解剖区、无害化处理等场地,可选择次氯酸盐、氢氧化钠、戊二醛类等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地面消毒可用生石灰。
5.5 对养殖场户的饲料、垫料、粪便等污染物可采用深埋、堆积发酵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6 设施设备消毒
6.1 可选择火焰、熏蒸和喷洒等消毒方式对金属设施设备的消毒。用福尔马林溶液进行熏蒸。用戊二醛类、季铵盐类等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将消毒物体表面完全喷湿,湿度保持30 min 以上。对饲槽料斗、电热板、保温箱等不易消毒的设备,选择氯酸盐消毒剂擦拭消毒,后放室外阳光下暴晒。
6.2 对转运载动物的推车、挡板、卸运场地须先清洗再消毒,可选择次氯酸盐消毒剂喷洒消毒。
7 人员及物品消毒
7.1 可选择无刺激性气味、对人体无害的消毒剂,对进入养殖区的饲养管理人员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时间以覆盖全身为宜。最好通过淋浴更衣后进入养殖区域。
7.2 可用3%的碘化合物溶液洗手,自然晾干,30 min 内不得接触其他物品。
7.3 可采用过硫酸氢钾类、碘化合物浸泡或高压灭菌等方式对衣、帽、鞋等易被污染并需重复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工作人员更衣柜需定期消毒,可采用喷雾消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8 场区门口消毒
8.1 入场车辆消毒 养殖场、屠宰加工、病死动物处理等场所大门处应设置消毒池,消毒池长4 m,并与大门口同宽,消毒液深度不少于30 cm,一般情况下每3~5 d 需彻底更换一次消毒液,消毒液要避免日晒、雨淋和污泥水流入池内,进出车辆较多时应增加更换次数,维持消毒剂的有效工作浓度。可选择碱类、酚类、过氧化氢类等消毒剂交替使用。
所有进出养殖场的车辆必须对车表、底盘、车轮等经高压水枪冲洗消毒,并经过场门口消毒池或喷洒消毒后方可进入。
8.2 入场人员消毒 进入场区所有人员必须经过消毒池或消毒脚盆,可选用戊二醛类火碱等消毒剂,消毒液深度不少于10 cm,踏入消毒液中的鞋靴应无明显的污物,每3~5 d 更换一次消毒液,维持消毒剂的有效工作浓度。并选用碘化合物消毒液洗手,更换场内专用工作服和胶鞋,再经过全身体喷雾或紫外线照射、沐浴等消毒通道进入场区。
进入生猪生产核心区的人员,必须经沐浴、更换场区干净的工作服(衣、裤、靴、帽等)后进入或经过消毒间,更换专用工作服并洗手后,喷雾消毒全身及鞋靴3~5 min 后方可进入。
8.3 入场物品消毒 进入生产区的饲料可选用喷雾、熏蒸或高温处理(70~75 ℃维持30 min);兽药、生产清扫用具可选用紫外线照射、擦拭、浸泡等方式消毒。
为提高消毒效果可选用2 种或以上的消毒剂对入场物品进行综合消毒处理。
9 其他消毒
采用深埋方法(化制法)对病死及扑杀生猪的尸体、染疫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猪需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应交病死动物处理机构集中无害化处理。染疫生猪解剖区选用次氯酸盐、氢氧化钠等消毒剂消毒,解剖猪尸体、污染物采用密封运输进行无害化处理。
10 污水处理
因消毒产生的污水、废水,用暗道全部收集至沉淀池,经过一段时间沉淀后再放入消毒区,加入二氯异氰脲酸钠或次氯酸钠溶液(总有效氯600~700 mg/L)消毒处理,再经过污水净化处理达到GB-18596-2001 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排放。
11 消毒频率
养殖生产区、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生产(经营)生猪产品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1 次;办公区、职工宿舍、食堂等场所需每隔1~2 d 消毒一次。养殖、屠宰加工场所成为疫点时,按应急实施方案规定,一周内每天应消毒3~5 次,一周后消毒1 次/d,持续消毒21 d。
12 消毒记录
每次消毒后应建立消毒台账,台账内容包括消毒日期、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消毒浓度、消毒方式、消毒操作人员签名等,台账记录应保存2 年以上。
13 消毒效果检测
消毒工作结束后,要对设施设备、车辆、栏舍、猪场生产区、屠宰经营加工区、办公区、宿舍、食堂等场所,用纱布或棉签擦拭采集样品,送有相关资质的兽医实验室检测,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检测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是阴性的,消毒合格;检测核酸是阳性的,消毒不合格,需要按上述消毒方式和频次再开展清洗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