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前因-过程-结果”(I-P-O)模型的数字创新研究框架与展望
2023-09-20李晓伟张秋雨
李晓伟,张秋雨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山东青岛 266100)
1 研究背景
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正在被各类创新型组织所采纳[1],新颖而强大的数字平台和数字基础设施逐渐嵌入到组织的方方面面[2]。在创新领域,数字创新作为数字技术引入创新活动的一种新现象[3],使得产品和服务性质发生了本质变化,从根本上挑战了微观组织对多业务业态和运作的理解[4],深刻影响了产业的布局、实体经济形态以及经济增长方式[5]。作为一种新兴的创新模式[6],数字创新研究面临新的挑战和机会。
需求推动下的数字创新研究,呈现出了蓬勃兴起的态势[7]。然而,对于数字创新的内涵、构成要素及其运行机制等共性主题的阐释,当前研究尚显零散和多样。为了更准确地把握数字创新的理论范畴和逻辑框架,本文利用文献分析法将既有数字创新研究文献作为研究对象,按照“前因-过程-结果”(I-P-O)的逻辑架构对数字创新研究框架作了系统梳理,探讨了亟待开展的数字创新研究领域,期望能够充实数字创新研究的理论素材,丰富和拓展数字创新整体研究框架的认知,为数字创新实践和后续研究提供具体借鉴和决策参考。
2 数字创新研究的文献分析
自2010 年起Yoo 等人[8]提出数字创新概念以来,创新管理和信息系统等领域的学者们对数字创新的研究和讨论日益深入。基于Web of Science 平台,以digital innovation 作为关键词,对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UTD)Naveen Jindal 管理学院创建的数据库跟踪的24 种管理学期刊,和《金融时报》(FT)认定的50 种经济管理类权威杂志在2010 年1 月—2022 年6 月的论文进行检索,共得到212 篇文献(以下简称“国外文献”)。同时,我们也利用中国知网数据库,以数字创新作为关键词,对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管理类29 本核心期刊进行检索,共得到33 篇文献(以下简称“国内文献”)。
表1 列示了国内外文献期刊分布情况。由表1 可知,发表在MIS Quarterly、Research Policy和Organization Science三本期刊上的数字创新论文,在数量上占据了半壁江山;1/3 的数字创新论文发表在《科学学研究》期刊上。可见,在文献的来源期刊上,国内外都表现出了顶刊引领的集中分布特征。
表1 数字创新的国内外期刊文献分布 单位:篇
图1 刻画了国内外文献数量的历年变化趋势。由图1 可知,数字创新研究的关注度在近5 年的增长显著,国内的数字创新论文全部集中在近5 年,说明国内对数字创新的理论研究已经起步。无论根据表1 的期刊论文发表数量,还是根据图1 的期刊论文发表时间,都反映出目前国内对数字创新研究滞后于国外同行的研究,尚处于起步和跟进阶段。
图1 国内外数字创新相关文献的历年变化趋势
3 数字创新研究的I-P-O 模型构建
3.1 数字创新概念界定的维度
Yoo 等[8]最早对数字创新作了界定,聚焦技术工具和结果维度,认为数字创新就是把数字组件与物理组件相结合,创造出新的产品、新的服务和新的商业模式;Yoo 等[8]、Bharadwaj 等[9]、Fichman 等[10]的开创性工作受到了后来学者的高度认可,数字技术的使用与创新结果被普遍纳入数字创新概念。
Nambisan[11]聚焦技术工具和过程的组合,认为数字创新是组织在创新过程中运用了数字技术,而数字技术是信息、计算、沟通与连接的技术组合。由于表述简明清晰,Nambisan 的界定得到了Holmström[12]、Vega 等[13]、柳卸林等[14]、王新成等[15]与Opland 等[16]学者的广泛认可。与此同时,Kohli 等[17]侧重过程和结果的维度,将创新的过程细化,认为数字创新以产品为中心,包括了启动、开发、实施和利用活动,通过实体产品和数字产品的新组合形成了新产品。
在综合借鉴国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国内学者刘洋等[7]和刘志阳等[18]对数字创新内涵进行了扩展,从数字技术工具、过程和结果3 个维度,将数字创新界定为一种采纳信息、计算、沟通和连接技术等各种不同数字技术组合的创新过程,其结果包括新产品的产生、组织模式的变革、生产流程的改进以及商业模式的改变与重建等。
通过梳理已有经典文献,如表2 所示,可以发现学者们主要围绕数字技术工具、过程和结果3个维度及其组合,对数字创新内涵进行阐释。如Tortora 等[19]、Hund 等[20]的研究认为,数字技术应用是数字创新核心的概念范畴,数字技术的引入挑战了传统创新管理基本研究假设。
表2 数字创新的概念界定
3.2 数字创新研究的I-P-O 模型
借鉴McGrath 等[21]提出的I-P-O 模型,把数字技术工具作为驱动数字创新活动的核心要件,从I-P-O 模型的三大维度,构建了图2 所示的I-P-O框架模型。I-P-O 模型简洁、系统又直观,有助于厘清数字创新研究的整体框架及其逻辑机理。
图2 数字创新研究的I-P-O 框架模型
4 基于I-P-O 模型的数字创新研究框架
4.1 前因维度的数字创新研究解析
探讨哪些因素有效激发了数字创新活动,一直是数字创新研究的热点。借鉴Tomatzkv 等[22]对技术创新影响因素的TOE 划分标准,将组织实施数字创新的I-前因要素分为技术、组织和环境三大类,见图2 中的前因模块。
第一,技术前因(T)。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各类数字技术的更新换代与广泛应用,是数字创新的核心驱动力[20]。由于数字技术可以将各类原始信息同质化处理为0 或1 的二进制数据,所以由信息到数据的数字化转换是同质的,而且,数字技术除了可以将信息资源转化为二进制数据,还可以将数据的处理程序加工存储为二进制数据,为后续的再编程提供了可能和便利[23]。因此,数字技术具有数据同质化处理、可重新编程和自我参照性等基础特征[24],有助于提高现有数据的可访问性,赋予并创建了数量更大和类型更多的数据属性。多种数字技术的融合互动,为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技术支撑[25]。在数字技术支撑方面,数字组件的采纳,使组织能够快速且低成本地将新颖的数字功能嵌入到各种新型数字产品中,实现数字产品的互联与智能化[26];数字基础设施的搭建,有助于快速地形成、修改、重构和迭代扩展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提升数字产品创新和数字服务创新的效率,促进组织建立新的网络与价值链,通过数字商业模式创新,改善用户的体验,通过组织形式的变革,带动组织整体业务流程的再造和创新能力的重构;数字平台则具有灵活和开放的特征,通过数字平台促进用户交互,使得组织更好地管理信息、整合资源,进而改变组织的价值获取与价值创造路径,影响组织数字创新战略和决策的制定[27]。
第二,组织前因(O)。人力、物力与能力都是驱动数字创新的组织要素。在人力方面,高管团队的数字意识和员工的创新能力显得至关重要。CIO、CEO 等高管团队是数字创新战略的制定者,他们的数字认知深度和广度直接决定了组织数字创新战略的实施效果[15]。高管团队若拥有数字意识,就可以更准确地了解数字创新背后的技术需求特征与创新逻辑,更准确地识别数字创新的机会,更有效地进行高管团队成员之间的数字信息交流和合作,更好地将数字知识转化为组织整体的数字创新行动[28]。与此同时,员工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为组织实施数字创新提供了人才保障和关键资源[16],员工若拥有较高创新素质,就更容易驱动组织从事数字创新实践。在物力方面,组织中的数字文化、数字战略和数字产品,是决定数字创新成败的关键要素。具备数字意识的组织文化,是组织实施数字创新最突出的支撑要素;制定的数字战略,为组织产生敏捷的、灵活的和不断发展的数字产品或数字服务提供了基准指导[20];数字产品是数字技术和数字资源的重要载体,其特有的低复制成本特性,有助于促成数字技术的正溢出和组织的数字化迭代[29]。在能力方面,与数字资源和数字机会的搜寻、探索、获取、吸收及应用有关的知识管理能力,会直接影响到组织数字创新的效率。整合数字资源和利用数字机会的动态能力越高,组织越容易产生创造性成果,越能基于持续创新进行价值创造。
第三,环境前因(E)。复杂、动态、高度不确定的数字市场竞争,是推动数字创新的重要外生要素。嵌入到社区、网络、组织和个人中的法律、法规、惯例、习惯和信任等可获得性的游戏规则,构成了数字制度环境。知识产权等法律保护制度,对数字创新的成果归属、最终价值使用和绩效份额的影响尤为显著[24]。数字经济政策的发布和实施,由于涉及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能够对数字创新活动产生直接的激励效应[30]。此外,组织与用户之间越来越模糊的边界,数字产品创新过程中的用户参与程度,以及作为合作伙伴的大学、科研院所、供应商、客户的反应能力和创造力,都会影响组织对数字创新做出积极回应[13]。
4.2 过程和机制维度的数字创新研究解析
由数字技术赋能的数字创新活动,在不同组织内实施中呈现出复杂多样和灵活差异性。借鉴Kohli等[17]、刘洋等[7]、杨仲基等[23]的观点,将数字创新的过程抽象简化为启动、开发与实施3 个环节。
在数字创新的启动环节,要进行环境扫描[31],及时捕捉和准确识别数字创新的机会,也要制定数字战略,明晰组织利用数字技术进行价值创造的愿景、策略与具体行动方向,还要灵活地配备数字创新团队,促进员工对数字技能的学习、理解与交流,提高组织对内外部的数字资源的吸引和利用能力[7]。
在数字创新的开发环节,要在重视元需求的基础上,将识别到的数字创新机会付诸模块化架构设计,并且保持创新的持续开放性与迭代性。数字创新开发的起点在于元需求,即“关于需求的需求”,忽略元需求必会导致开发失败,所以组织应当先构建元设计规则,再针对数字技术应用中的设备、网络、服务和内容等,进行模块化的层级设计[21]。而且,数字技术本身的可重新编程和自我参照特征,意味着数字创新是开放、可延展与可持续改进的,这要求组织必须注重开放式创新思维的培养,保持数字创新的灵活性、敏捷性和持续迭代性,以便及时发现和应对外部环境变化,降低数字创新的成本和风险。
在数字创新的实施阶段,数字技术的引入形成了复杂多样的实施情境,个人、组织与数字技术的交互为价值创造逻辑的改变提供了可能,相同的数字技术在不同的个体或组织的使用也会带来截然不同的结果[32],引致Kohli 等[17]所提及的一系列复杂的组织变革。
对于数字创新过程的作用机制探究,主要有分布式、重组式以及开放式创新等研究观点。其中,Yoo 等[3]与Hund 等[20]认为分布式创新机制体现在数字创新的焦点从组织内部逐渐外移到分布式的、不可提前界定的主体,数字创新产品与创新流程日益分散,创新所需的数字信息或者知识资源的异质性增加,为数字创新提供了新的创意来源。对于重组式创新机制,Yoo 等[3]与Tortora 等[19]认为新的数字资源与现有知识存量的重组创造是数字创新的重要来源和鲜明特征,为了解决新问题或发展新应用,许多组织选择将数字技术的现有模块与嵌入式的数字功能相结合,通过对已有技术组合的再定义或新技术与现有的资源的重新组合,实现短时间内开发出新产品或者新服务的目的。对于开放式创新机制,Nambisan 等[1]和黄先海等[29]认为数字技术的开放优势,如突破了组织创新的边界,拓展了创新参与者的范围,克服了时空的步差,提高了组织内外部的沟通效率,推动了各种生产要素的数据标准化等,这些优势赋予了组织跨领域沟通的能力,因而支持了跨领域的合作创新。这些研究发现揭示了组织感知数字创新机会,掌握数字创新需求,扩大创新网络、增强重组与学习能力的内在特征和规律,为组织实施数字创新提供了指导。
4.3 结果维度的数字创新研究解析
依据数字技术的作用媒介,Yoo 等[3]区分了数字产品创新、数字服务创新和数字组织创新等数字创新类型,奠定了对数字创新外延理解的根基。Kohli 等[17]从过程维度和结果维度,将数字创新划分成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过程创新;Fichman 等[10]、杨仲基等[23]、余江等[33]充分考虑并补充了数字技术对商业模式的影响,划分了数字产品创新、数字过程创新和数字商业模式创新等数字创新类型;刘洋等[7]则集大成将数字创新分为数字产品创新、数字过程创新、数字组织创新与数字商业模式创新。综合借鉴已有研究,可以从类型学上归纳出以下五种数字创新的产出形式。
第一,数字产品创新。通过采纳数字技术得以推出面向特定市场的一种新产品,该产品既可以是数字技术所支撑或者包含数字技术的实体产品,也可以是纯数字形态的产品。如果将数字技术融入现有产品的物理组件生产,改变产品的体系架构产生智能产品,就是一种将数字技术赋予实体性的数字产品创新[34];如果能够组合不同类型的数字技术,发展新的信息技术能力,创新出纯数字产品,就是纯数字产品创新。数字技术的应用,促进了产品在数字形态与物理功能上的分离,产品创新主体可以很容易地基于原有数字痕迹进行持续改进和迭代,在产品生产或工具设计后再适时增加新功能,并且可以很便利地融合不同的用户需求和体验,创造出更具普适性或专用性的产品或工具[3]。
第二,数字服务创新。通过应用数字技术得以开发新服务,称为数字服务创新。数字技术的应用,能够更快速、更精确地洞察市场变化与用户的偏好和行为[35],对服务渠道或用户界面进行自动定制,以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36]。数字服务创新能够为用户提供新的价值主张,提高用户对服务的满意度及其对品牌或组织的忠诚度,为组织获得行业竞争优势、创造战略价值提供了保障[37]。
第三,数字过程创新。数字过程创新是指组织运用数字技术来改善或重建现有创新流程的活动。数字技术的应用,实现了手工或重复性任务的自动化,基于人工智能的专业任务系统和资源规划系统可以大大提高组织的生产效率,优化创新流程的资源配置,降低内部交易成本。不同数字技术在创新流程中的协同使用,既有助于降低创意产生和研发初期的成本[34],提高新产品开发效率,也有助于产品推广与市场流通过程的数字化和透明化,克服创新参与的时空限制,使得组织获得更多的衍生性创新。
第四,数字组织创新。数字组织创新强调数字技术的应用改变或重塑了组织的结构形态。数字技术影响了创新主体内部的工作岗位设置、工作内容及其决策制定,使得组织架构松散耦合化,具备了扁平化和去中心化的组织特征[33],数字技术也会影响组织文化、组织流程和客户关系,创新主体可以采用多种通信方式进行组织内、外部的交流,降低组织与外部各类创新参与者的交流成本,扩大创新主体与外部参与者的交流范围,模糊了原来的部门、组织和产业边界,使得组织超越现有边界进行跨产业的生态扩张成为可能[38],为实现数字化转型提供有效的组织支撑。
第五,数字商业模式创新。数字商业模式创新侧重组织使用数字技术改善或重塑价值创造及价值获取方式的活动。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已成为组织价值实现路径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39]。数字技术的深度嵌入,可以通过自动化和数字增强的路径来增强原商业模式,也可以通过数字化扩展来实现对原商业模式中价值获取渠道和业务流程的补充和完善,还可以通过数字转型促使组织重塑价值创造以及价值获取的方式,从而实现商业模式的替代[40],而且,很多组织的数字化转型,本质上就是数字商业模式创新的过程[41]。
此外,在市场层面,数字创新模糊了单个组织与市场的边界,扩大了创新主体的市场参与范围,改变了市场竞争合作的规模和格局,促进了劳动力市场上数字技术人员的数量需求与结构调整,催生了创新生态系统和平台商业模式的演变,带来了高渗透性、高敏捷性、可延展性的市场结构变革[25],构建了客户黏性、网络效应和赢家通吃等全新的价值创造逻辑。在绩效层面,数字技术渗透到产品生产、服务提供与组织运作流程中,改进了组织运营效率,扩大了产品的市场销售绩效,提升了组织的财务绩效。这些都是不可忽视的数字创新效能。
5 讨论与研究展望
国外的数字创新研究起步早,且仍在持续增长,国内的数字创新研究正在紧跟和努力赶超,既承担着服务和指导数字创新实践的责任,也面临着对中国情境独特性进行理论创新的动力和挑战。当前,我国学者在数字创新领域的研究成果蓬勃兴起但相对零散,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方法,从技术工具、过程与结果及其组合的维度对数字创新内涵进行了梳理,构建了覆盖I 即驱动前因、P 即过程与机制、O 即最终结果的数字创新研究框架模型,并且围绕I-P-O 框架模型对驱动数字创新的前因要素、数字创新的过程及其作用机制、数字创新的结果等领域的已有研究及其代表性观点,进行了系统的概括归纳。
当然,受限于文献选择与观点梳理的主观性限制,加上未明确聚焦中国情境,所以I-P-O 理论框架模型对于中国企业数字创新的普适性尚有待考证,但是,本文仍具有两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方面,从系统观的角度搭建了数字创新的I-P-O 框架体系,有助于讲好数字创新故事,丰富数字创新主题的研究素材;另一方面,有助于为从事数字创新实践的企业提供一定的智力支持和系统的决策参考。承继I-P-O 框架的已有研究成果,服务于后续研究的深入开展,我们认为数字创新的未来研究在以下细分领域大有可为。
第一,在描述组织开展数字创新的I-驱动前因要素基础上,需要深入挖掘各驱动因素对数字创新行为的影响机制。现有研究已经表明,数字技术因素、组织内部因素、外部环境因素等,即TOE 因素,都会促进组织的数字创新活动并取得成效,但目前的研究成果仅限于描述,未能对要素相互之间的联系及其互动机制做出深入探讨。因此,未来研究可以基于不同数据采用不同方法深入探究这些因素如何作用于组织数字创新。在研究方法上,由于数字创新是创新管理新现象,目前多位学者主要采取理论阐述或者单案例研究的方法对数字创新的相关驱动因素进行分析,缺乏对细分行业的深入探究,缺乏数据验证的实证研究。所以,未来研究可尝试采用多案例横向对比或者定量研究方法,分析不同行业数字创新的驱动因素有何不同及其作用机制,并应用数据进行剖析与验证,以指导细分行业的组织基于具体情境选择适合的数字创新策略。
第二,对于数字创新的P-过程与作用机制,未来研究需要进一步明晰创新过程与创新机制之间的逻辑关联。首先,创新阶段不同,所需能力也会不同,未来研究可借助现有创新管理理论或者发展新理论来判断在什么条件下这些能力会出现,深入研究组织在不同创新阶段所需的能力,以帮助组织有效地管理数字创新。其次,根据已有研究提炼的分布式、重组式和开放式机制,如何影响了不同数字创新阶段,有待进一步探索。例如,在启动阶段,哪种创新机制更为有效?它将如何影响启动阶段的创新策略与成效?进一步,数字创新机制与不同类型数字创新形式之间的互动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即不同类型的数字创新所依赖的数字创新机制是否会有差异?为什么会存在这种差异?最重要的是,基于数字技术的动态化特征,流程变动将是数字创新研究的核心命题[19],未来研究仍需关注数字创新的过程将会发生哪些变化,影响数字创新过程发生变化的因素有哪些,以及这些影响因素相互之间是如何关联互动的。
第三,针对数字创新的O-结果,未来研究应进一步区分各类数字创新的内涵、核心特征、前因后果与创新边界,探究如何从各类数字创新中获益。现有研究对于数字创新类型的研究存在顾此失彼的情况,例如,已有研究成果主要聚焦在数字产品创新、数字商业模式创新和数字过程创新,而对数字组织创新和数字服务创新的研究相对较少,未来研究需要兼顾数字创新类型的复杂性,深入探究数字技术对组织形式、组织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影响,以及数字技术对服务经济、服务方式和服务群体的影响。
由于数字技术的无边界性和可重新编程性等特性,不同类型的数字创新之间可能会存在边界模糊的情况,例如,数字过程创新中往往会产生一些衍生创新,与数字产品创新之间的边界难以清晰界定,又比如,部分学者将数字服务创新作为一种特别的数字商业模式创新等。所以,这对数字创新类型的边界辨析提出了挑战,亟需在深入剖析不同数字创新类型边界模糊原因的基础上及时发展新的理论。
尽管各类数字创新的产出形式会带来市场竞争优势,却不能保证所有组织都能从中获益,因此,未来研究还应该进一步探究组织如何从各类数字创新中获益。此外,虽然现有多数研究都指出数字创新会带来市场和绩效的有利影响,但是也有部分研究指出数字创新会在社会层面产生不利影响,例如,道德问题、伦理问题和信息安全问题等,因此,未来数字创新研究亟需关注数字创新存在的弊端,探究数字创新的社会治理机制,探究采取哪些举措消除数字创新可能导致的社会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