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核心内涵、典型案例及实践进路
2023-09-20熊磊
熊 磊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 400054)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从收入层面来看,2022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133元,与2013年的9430元相比,增长2.13倍,农村居民收入来源趋于多元化、收入水平保持较快增长;从消费层面来看,2022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6632元,与2013年的7485元相比,增长2.22倍,农民消费水平稳步提高、生活质量日益改善,农民生活富裕状况取得实质性进展(1)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
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人多地少,各地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并明确提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任务要求。[1]在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擘画下,如何理解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和一般规律有哪些?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践进路又是什么? 及时回应这些问题,对于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围绕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这一主题,已有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阐释了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1],必须满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总体富裕、促进低收入农户收入更快增长”三个条件[2],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充分彰显、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考量、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目标引领。[3]二是剖析了影响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现实障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比较突出[4],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明显[5],益农增收利益联结机制松散[6],以及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农村内部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较大[7]等,成为了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践梗阻。三是提出了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如通过构建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导向的“拉平”机制[8]、提高乡村振兴的包容性[9]、深化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10]、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11][12]、优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13]、完善分配制度[14]等,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从而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此外,亦有成果涉及农民共同富裕水平测度等方面[15][16]。以上研究从不同角度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问题开展了探究,为本文提供了理论借鉴,但仍存在以下不足:第一,研究视角方面,大多数研究侧重于现状、问题与路径“三部曲”的探讨,缺乏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演进的一般规律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第二,研究方法方面,由于农业农村数据长期存在区域数据共享开放不足等问题,导致现有研究大多以定性研究为主,缺少与案例研究方法相结合的综合研究。第三,对策建议方面,基于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的局限,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建议大多从某一局部或某一视角提出,少有学者从“物质生活富裕和精神生活富裕相统一”“激发内生动力与深化帮扶协作相结合”等方面提出一整套系统的对策建议。以上研究不足为本文提供了研究空间。
基于此,本文力图从以下方面弥补不足:其一,在辨析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核心内涵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课题组在重庆、浙江、湖南三省市的微观调查数据,从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业、农民收入等关键方面入手,以典型案例来解构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和一般规律;其二,通过梳理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主要做法、效果、经验,系统提出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践进路。
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核心内涵
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包含“农民农村”“共同”和“富裕”三重维度,体现在共建、渐进、全民、全面四个方面,它不仅具有共同富裕问题的一般要义,还有其独特的核心内涵。其一,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农民农村”包含两层含义,它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发生在“农村”这个特定区域内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在坚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勤劳创新致富,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共建富裕;另一方面要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基础上,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补齐“三农”短板,实现渐进富裕。其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共同”也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共同富裕不是部分农民、部分农村地区的富裕,而是包括全体农民、全部农村地区的共同富裕;二是体现在收入差距缩小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方面;即实现全民富裕。其三,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富裕”同样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农民物质生活富裕,即农村生产力的高水平发展,乡村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二是指农民精神生活富裕,即精神财富不断积累,不断满足农民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即实现全面富裕。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但自我发展能力还不足的脱贫农户、“造血能力”差的脱贫地区仍然存在返贫风险,脱贫基础还不够稳固,相对贫困问题还会长期存在。只有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加强监测、及早干预,筑牢返贫致贫防线,优化调整帮扶政策、不断激发农民内生动力,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才能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首要任务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加快缩小“两大差距”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以及各地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差异性,导致农民内部存在巨大收入差异。2021年,农村收入最高20%收入户与收入最低20%收入户相对差距高达8.87倍。[17]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差距是当前发展最大的结构性矛盾,主要体现在收入水平、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以及文化生活等方面,它对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形成重大挑战。通过先富带后富、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农村内部差距和城乡差距,着力解决农村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
正确把握“三对关系”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方面。一是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既要通过“三农”高质量发展提高效率效益,又要从制度安排上促进乡村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共建与共享的关系,共建是基础、共享是目标,在鼓励勤劳创新致富,让农民通过共建实现共富的动力源源不断迸发的同时,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三是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要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目标,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保持足够历史耐心,确保我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进程走得稳、走得顺、走得好。
图1 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核心内涵
三、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典型案例分析
(一)研究方法
案例研究是认识客观世界的必要环节,是处理复杂问题的有力工具。[18]案例研究分为单案例研究和多案例研究,本文采用多案例研究方法。理由如下:首先,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现阶段有关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案例研究并不丰富,这一新兴领域需要通过多案例研究来提炼概括、丰富现有理论,多案例研究的“复制逻辑”能够提升案例研究的“外部效度”,使得所总结的规律性认识和实践性进路更具普适性和稳健性;其次,本文旨在探究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践过程和进路,属于“怎么样”和“怎么办”的问题,研究问题的属性决定了采用多案例研究方法可以深入找寻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下“三农”工作背后所隐藏的理论逻辑。
(二)案例选择
遵循“理论抽样”原则,根据多案例研究方法的技术要求以及本文的研究目的,选取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的蔡家寺村、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大东坝镇的横樟村、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吉庆镇的油溪桥村三个村作为案例研究对象。理由如下:一是案例整体的典型性。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三农”的系统工程,具有整体性特征,巴南区、丽水市、娄底市三市均是所在省市的统筹城乡示范点,蔡家寺村、横樟村、油溪桥村三村均实现了从“贫困村→小康村→迈向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样板村”的全流程蜕变。换言之,这三个村的演化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农民农村实现共同富裕的全过程逻辑,三个村发展模式相对成熟,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这三个村迈向共同富裕过程的解析,不但可以清晰呈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特征,还可以明确每个阶段实现跨越的内外部条件,进而揭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演化机理,与本文研究情境和研究问题契合。二是案例之间的异质性。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差异较大,且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政策存在差异,三个村分别位于我国的东中西部,选取其作为研究对象更具可比性和异质性,可提高本研究跨地区的普适性、一般性和科学性。
(三)资料收集
遵循“三角验证”原则,本文的案例资料来源于对蔡家寺村、横樟村、油溪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农业经营主体的开放式和半结构化深度访谈,以及新华网、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报道、县级以上党报等报刊文献、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文档等多种渠道,以访谈和观察得到的一手资料为主。具体而言,课题组自2021年7月以来,已多次开展针对重庆、浙江、湖南三省市29个行政村、183家农业经营主体的调研访谈,每次均有3—5名研究成员参与,每次时长为1—2小时,调研访谈结束之后立即开展复盘讨论,将相关录音和笔记转化为文字材料,并制定下次调研访谈提纲,如此迭代,以不断深化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问题的认知(2)通过联系重庆、浙江、湖南三省市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处),分别对接了重庆、浙江、湖南三省市29个行政村,经过反复比选,重点考虑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主要做法、效果和经验等因素,最终选定蔡家寺村、横樟村、油溪桥村三个村作为研究案例。调研的农业经营主体涉及以上三个村的农户,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此外,调研中还分别征求了巴南区、松阳县、新化县三地发展改革委(发改局)、农业农村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意见。调研时间为2021年7月—2021年8月,2022年7月—2022年8月;故案例分析中的数据截至2021年12月。。
(四)案例分析
蔡家寺村、横樟村、油溪桥村三村在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进程中的主要做法和实践效果如下。
1.重庆市蔡家寺村案例
近年来,重庆市多元发力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新“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让农民成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蔡家寺村地处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西北部,村域面积9.8平方公里,共有10个村民小组、968户2312人,其中常住人口863人。2015年被列为市级贫困村后,蔡家寺结合地理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布局等条件,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平台,重点围绕“黑产业”,探索出一条以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来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路子。
蔡家寺先后成立了重庆一水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水黑”)、黑黑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黑黑黑”),打造了“黑五谷”(黑米、黑玉米、黑豆、黑小豆、紫薯)和“黑五牧”(黑猪、黑鸡、黑鸭、黑鹅、黑山羊)产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形式,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5年即实现整村脱贫,2021年,全村完成产值1900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153万元,获评重庆市“一村一品”示范村。蔡家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除了按照村民享有的股份份额进行年度收益分配外,还在促进村民稳定就业、拓宽农户增收空间、发展村庄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发展“十黑”产业促进村民就地就近就业。蔡家寺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了“农业产业工人”和“嘿慧养智慧鸡舍”等发展计划,“一水黑”和“黑黑黑”直接吸收188名村民就业,增加了村民工资性收入,127户流转土地农户就地变身农业产业工人,实现多业经营、综合创收;此外,“一水黑”和“黑黑黑”通过订单收购、二次返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间接引领287户农户就近发展“十黑”产业。
二是延长“十黑”产业链带动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一水黑”和“黑黑黑”分别与中化集团、重庆粮食集团合作,延长“十黑”农产品产业链,一方面引入全程标准化社会化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多形式技术指导服务,帮助农户解决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农业生产环节难题;另一方面,联合合作单位开发了黑猪腊排骨、黑猪肉香肠、黑米八宝粥、黑豆豆浆等新型农产品,带动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来拓宽农户增收空间。
三是运用“十黑”产业收入发展村庄公益事业。蔡家寺将75%的集体经营性收入投入了高标准农田、村社公路、便民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仅2021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00亩,打通村社公路28公里、人行便道92公里;并开展了“新乡贤”“好夫妻”评选,以及“电影下社”“青年儿童读书分享会”和“青蔡同行志愿服务活动”,道德榜样和文化活动蔚然成风,对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农民精神面貌,发挥了显著作用。
2.浙江省横樟村案例
2002年,浙江省正式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组建26个帮扶团组与山区26县逐一结对,形成以“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来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典型经验。从国家统计局和浙江省统计局发布数据来看,2021年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4,比上年缩小0.02,为长三角地区最小,远低于全国2.50的平均水平;山区26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619元,比上年增长11.1%,增速高于全省约0.7个百分点;山海协作在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效,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奠定良好基础。[17]
2022年是余姚—松阳山海协作工程实施20周年。20年来,余姚与松阳跨越山水阻隔,合作共建3个产业园区,到位援建资金7600万元,消费帮扶1亿元,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格局,成为共同富裕典范。松阳县大东坝镇横樟村坐落于海拔1198米的留明尖山下,为平谷式古村落,村域面积13.5平方公里,共有11个村民小组、420户1220人,其中常住人口580人,是余姚—松阳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区域帮扶机制形成了可复制经验。在余姚—松阳山海协作之前,横樟村是典型的经济薄弱村;2021年,通过各类协作项目,全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至100万元,增长了约7倍。
一是对标余姚消费需求谋划产业发展。山海协作工程背景下,余姚为松阳援建了众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增收的产业项目,以解决松阳部分村庄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短缺、技术落后、人才匮乏等难题。对标余姚消费帮扶需求,横樟村发展了以蟠桃和杨梅为代表的特色水果产业园,产业园实行统一种苗、统一标准、统一供应、统一营销的生产经营机制,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带动农户种植蟠桃、杨梅树1800余棵。
二是借势余姚帮扶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横樟村作为国家级传统村落、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一直具有“包氏祖居、清廉之地”的古村文化底蕴,搭乘山海协作东风,余姚组织专家学者为横樟村“农文旅”开展规划布局,充分挖掘村内各类文物古迹和先贤哲人中蕴含的廉洁资源,不断丰富乡村旅游的人文内涵,打造思廉堂、廉政道德长廊、包氏宗祠等节点,以吸纳就业、带动创业的方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2021年,累计接待游客约2万人次,成为丽水主要的廉政教育基地之一,农文旅融合发展实现了农民收入与精神面貌双提升。
3.湖南省油溪桥村案例
湖南省注重处理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扶持小农户的关系,不断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形成了通过扶持小农户来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践案例。油溪桥村位于娄底市新化县吉庆镇东北部,属石灰岩干旱地区,山多地少、土层浅薄,村域面积8.5平方公里,共有12个村民小组、228户868人,其中常住人口780人。
2007年,全村人均年收入不足800元,村集体经济负债4.5万元,是省级深度贫困村;经过15年的发展,油溪桥村不断激发农户内生动力,村民人均年收入增加到28600元,村集体收入达261万元,不仅成功实现脱贫摘帽,还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成为乡村振兴的样本村。油溪桥村始终按照服务小农户、带动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要求,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掉队。
一是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小农户。通过“村委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油溪桥建成农业产业基地13处3300余亩,其中经果林2800余亩,村集体引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完善农资供应和农产品物流服务,为小农户提供多形式技术服务和产销服务。现已注册10余种“油溪桥”商标农产品,带动农户共享品牌,把小农户,尤其是脱贫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二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小农户。油溪桥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5亩,村集体打破原有种养模式,依照山形地貌重新规划种植养殖产业,创新合作社组织小农户机制,先后组建了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甲鱼养殖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对接生产资料,并引进技术进行全面指导,有效提升了小农户生产经营效率;与此同时,村集体以股份制的形式成立油溪桥旅游文化产业开发公司,整村成功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整合农户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等资源,建设乡村民宿项目。村民依托经果林、“稻田养鱼”、农家乐等,依靠村集体的力量有效规避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
三是探索“村级事务积分管理制”富裕小农户。油溪桥的“村级事务积分管理制”将村民在产业培育、生产帮扶、出工出力,以及乡风文明、环境卫生、好人好事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方面的表现,具体量化为48项奖励指标、52项处罚指标,年底村民根据积分按比例折算成股份参与分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积分如农户的“期权”,从而不断激发出农民共建“双文明”的积极性,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汇聚起雄厚的群众力量。
(五)案例经验
重庆市蔡家寺村、浙江省横樟村和湖南省油溪桥村,不断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通过对三个空间分布、资源禀赋、发展基础条件各异区域的发展路径进行共性提炼,得到以下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经验启示。
1.因地制宜和分类施策是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
各地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导致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模式有所不同。重庆市蔡家寺村产业基础薄弱,村集体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重点围绕“黑产业”,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引领,引导其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实现基地在村、增收在户,主要是因为这一模式容易形成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乡村产业发展的格局,推进共同富裕的实际进展往往较快。浙江省经济相对发达,“七山一水二分田”的自然条件让不同地区在发展中一度拉开差距,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推动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是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科学路径,横樟村对标余姚市场的需求,优化本村产业空间结构,用好用活各类帮扶资源,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生态等产业深度融合,为共同富裕打下均衡基础。湖南省油溪桥村地处武陵山腹地,无区位优势、无矿产资源、无集体经济,小农户数量占比大且经营规模小、生产经营效率低、抗风险能力弱,加上老龄化、空心化、耕地撂荒等趋势,导致油溪桥村的农业经营集约化、标准化水平偏低,村集体将提高小农户生产经营能力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相结合,通过积分制管理把全村农户联结起来,也是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理性选择。由此可见,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施策。
上述规则(以下称“连线式密码”)已广为运用。本文研究上述三条规则中的一条或多条加以改变对密码安全程度的优化情况。本文先研究一条规则改变的情况下安全性的变化情况。
2.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核心抓手
系统梳理重庆、浙江、湖南三省市调研地区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历程可以看出,促进乡村“五大振兴”是其核心抓手。产业振兴是基础,三个村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各自依托种养业和乡土文化,发展特色鲜明的产业,如“黑产业”、特色水果产业、乡村休闲旅游等,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本村农户。人才振兴是关键,三个村一方面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另一方面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如蔡家寺村的“农业产业工人”发展计划、横樟村依托山海协作中余姚提供的人力资源、油溪桥村提高小农户的生产经营能力等。文化振兴是基石,三个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文明素养,如开展“新乡贤”“好夫妻”评选、建设廉政教育基地、探索“村级事务积分管理制”等,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进而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生态振兴是支撑,三个村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蔡家寺运用集体经营性收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横樟村以发展农文旅融合为契机开展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油溪桥村通过利益分配新模式引导农户提升生态环保意识,农民生活的舒适感显著提升。组织振兴是保障,三个村立足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一方面保障村民从集体经营收入中获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另一方面为村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组织保障。
3.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发展是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
重庆、浙江、湖南三省市的案例经验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各具优势,让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各就其位、各得其所,进而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协同发展,是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龙头企业是引领带动乡村振兴的生力军,在资本、人才、技术等方面具备突出优势,具有农业产业链链主作用;农民合作社是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把小农户组织起来的中坚力量,具有农业经营主体间纽带作用;家庭农场是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小农户又具有精耕细作、内在激励、合理分工等优势,二者具有“三农”基础作用。[19]从三个村的案例可以看出,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发展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建立多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共享为核心,引导和组织小农户参与和发展专业合作,包括发展订单农业、股份合作等,促进其协调发展;二是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以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为原则,立足主导产业,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的优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取得最大综合收益。
图2 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动态演进的内在机理
四、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践进路
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首先是坚持方向,其次是扎实推进。[20]结合重庆市蔡家寺村、浙江省横樟村和湖南省油溪桥村典型案例所折射出的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动态演进内在机理,本文认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还在于找到科学的实践进路。立足两阶段战略安排,结合三个村的主要做法、效果、经验,按照“物质和精神”“内生加外援”“缩小两大差距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思路,提出以下实践进路。
(一)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一是发展乡村产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可支配的资产资源作价入股、承包经营、租赁等多种经营模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参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的经营性收入。二是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鼓励村集体根据产业发展规律,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支持多个农民合作社共同出资组建经济联合体,抱团发展集体经济,并引导其组织开展对外经营;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和利用机制,搭建创业平台,大力促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创业,以此吸纳农民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三是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租、出让等方式提高农村集体土地收益,加强财政支持,盘活农村资产、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以股份为纽带进行联结,支持农户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入股保底分红和盈余返还等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生活水平差距
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是缩小城乡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的重要抓手。一是促进城乡产业的融合,切实增强农民的获得感。进一步消除户籍、行业和职业等壁垒,提高社会流动性,打破城乡、产业、区域之间原有阻滞障碍,在农村内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上,把特色小镇作为城乡要素融合重要载体,促进城乡之间产业的合理分工和深度融合,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把就业机会尽可能留给农民,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二是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让农民有更多安全感。一方面要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物流、供水、电网、供气、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另一方面要增加农村在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供给,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创新城乡生态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民的幸福感。城与乡从根本上还是处在同一个生态系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通过探索转移支付、城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不断提高农民获益程度。
(三)完善“先富带后富”帮扶机制,缩小农村地区间差距
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以东西部协作、农村联动发展、社会帮扶来缩小农村地区间差距,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一是坚持并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共建产业园区,推进产业梯度转移;有组织地开展人岗对接、推动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加大力度推进东西部干部双向挂职、人才双向交流。二是将先富起来的农村地区的发展经验推广到落后农村地区,探索农村地区抱团发展新模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联建联营、股份合作等方式,跨村联合、抱团发展,联合发展产业项目,按照按股分红,实现区域间农村联动发展。三是积极倡导第三次分配,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等基于自愿原则和道德准则,以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对相对贫困地区给予支持;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参与乡村振兴帮扶,激发农村各类主体活力;实施好“万企兴万村”行动,发挥企业优势,推进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实效。
(四)多措并举扶持小农户,激活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富裕不富裕,关键看小农户;要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激活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让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引导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发展成为现代经营主体。加强对青年农场主的培养和创业支持,鼓励小农户稳步扩大规模成长为家庭农场;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对小农户带动作用,鼓励小农户利用实物、土地经营权等作价出资创办或加入合作社,入股龙头企业。二是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水平,使小农户适应和容纳不同生产力水平。探索田间学校、农民夜校、网络课堂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培训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种养技术、经营管理、乡风文明等方面的培训,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帮助其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三是发挥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作用,多种方式服务小农户。通过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拓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产销服务等服务领域,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使其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过程中不掉队。
(五)补齐农民“精神短板”,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要加快补齐“精神短板”,推动物质生活共同富裕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均衡发展。一是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增强共同富裕理念。加强“四史”教育和农村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将深化“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与革除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相结合,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中引导农民坚定“四个自信”,在实现共同富裕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以乡村旅游为载体,丰富农民精神生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农业农村为基本依托,有效利用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农业文化遗产等,融入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对接观光、休闲、康养等多样化需求,实现乡风文明与产业兴旺、精神富裕与物质富裕互促共进。三是加强乡土文化建设,提升农村农民精神面貌。传承发展农耕文明,挖掘其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弘扬乡村戏剧、曲艺、杂技、传统体育等农村优秀文化,讲好农村优秀文化故事,在统筹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中,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提高农民精神自信。
五、结语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对共同富裕道路作了新的探索,对共同富裕目标作了新的部署。本文是对“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新时代“三农”问题在农业经济学等理论层面的进一步学理阐释,有助于从理论高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重庆市蔡家寺村、浙江省横樟村和湖南省油溪桥村三地实现了“贫困村→小康村→迈向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样板村”的“嬗变”,其实践可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经验支持。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一方面要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施策,另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此外还要注重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结合在重庆、浙江、湖南三省市的调研情况发现,当前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践中也面临一些挑战,比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民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农村精神文化生活较为贫乏等,本文重点从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先富带后富”帮扶机制、多措并举扶持小农户、补齐农民“精神短板”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践进路,可为观测地区,以及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相近地区因地制宜作出实现乡村振兴的制度安排提供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课题组在调研中还发现,各界对于“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还存在一定的认识偏差,尤其在基层,普遍将其等同于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而城乡融合发展恰恰是提高农民获益程度、缩小“两大差距”的关键之举,学术界的相关研究还不深入,本文虽对此有所涉及,但仍有待进一步研究。与此同时,建立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亦势在必行,尤其是基于我国人多地少、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的国情农情背景下,在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小农户家庭经营仍将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因此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两项将是未来研究的关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