踔厉奋发迈向地方立法新征程
2023-09-19丁爱萍
丁爱萍
立法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新时代,立法要自觉主动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与时俱进,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踔厉奋发迈向地方立法新征程,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的法治供给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党的主张通过人大立法成为国家意志,体现人民意愿,必须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立法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对立法工作全程领导和把关,科学把握立法节奏,引领立法进程。对党委关注的重大事项,人大要主动开展相关研究;对党委提出的立法建议,人大要及时组织有关方面积极研究;对重大立法事项,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厚植地方立法人民底色。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确保立法全流程各环节都充分吸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审议环节,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关键条款,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拓展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注重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拓宽基层群众直接参与立法的途径;改进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加大宣传推送力度,丰富参与方式,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发挥人大立法主导,这是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制化、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健全立法立项机制,加强立项主导,努力改变部门提什么人大就审什么的模式。健全多元化法规起草机制,加强法规起草主导,拓宽法规起草渠道,建立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参与起草重要法规草案制度。加強法规草案审议表决主导,科学决策,对焦点问题要敢于决策、善于决策,抓住法规案中的“关键几条”,对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坚持从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加大沟通协调力度,进行第三方评估,或者进行单项表决,勇于并善于在矛盾的焦点上“划杠杠”,不久拖不决。
以工匠精神推进“小切口”立法,突出细化量化具体化、务实有效管用。地方立法空间大、灵活性大、针对性强,可以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搞一些“大块头”,也要“量身定制”搞一些“小快灵”,切口小、挖掘深、措施实,善于通过“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需要几条立几条,不重复上位法,不搞面面俱到,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立法从“小切口”走向“大纵深”,切实解决好立法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确保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抓好区域协同立法,保障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落实落地。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科学有效的制度供给,区域协同立法是行之有效的“关键一招”。首次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区域协同立法、流域立法、共同立法工作机制。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立法法,也对区域协同立法作出了规定。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突出立法特色,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携手推进区域协同立法。由松散日益走向紧密,由相互征求意见、在法规中设条款或专章明确协同事项,逐步发展到协同起草、同步审议、同时实施相同文本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