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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社区心理矫正体系建设路径研究

2023-09-14金博

区域治理 2023年22期
关键词:犯罪心理服刑人员矫正

金博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随着《社区矫正法》的出台,各地社区矫正工作已经逐渐步入正轨,而心理矫正作为社区矫正当中关键的环节之一,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心理矫正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会直接影响到社区矫正的最终效果。经调研发现,目前江西省各地心理矫正呈现内容、形式、水平都不等的现状,尤其是心理矫正的体系建设尚不完善,深究其中原因发现制约发展的因素众多。下面笔者将基于调研结果进行现状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心理矫正体系建设对策。

一、社区心理矫正体系建设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并且专门提到“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2020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通知,《实施办法》对心理矫正工作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较为明确的定位,旨在消除社区矫正人员犯罪心理、缓解社区矫正人员心理问题、促进未成年身心健康发展。

社区矫正的特点是行刑社会化。由于刑罚方式的特殊性,社区矫正对象虽然是服刑人员的一种,但能够以正常的状态在社区中生活,服刑人员的标签使得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弱势群体。他们当中许多人本就是因为错误认知和心理扭曲走上的犯罪道路,在社区矫正服刑过程中,可能受到来自周围环境的恶性影响进一步强化犯罪心理,同时可能导致原有的心理问题进一步加深。基于这样的背景因素下,进一步加强心理矫正体系建设,落实心理矫正各项措施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是十分必要的。

二、江西省社区心理矫正现状分析

(一)心理专业人员分布不均

经调研发现目前江西省心理服务力量除去咨询公司外,绝大部分专业人员都分布在高校,江西省下辖共有11 个地市,每个地市在市本级层面都有高校分布,统计情况如图1。

图1 江西省11 地市高校分布情况

从图1 中我们可以直接看出,南昌市高校较为集中,心理专业人员资源相对丰富,可以满足本市社区矫正心理服务需求,其余各地市相对匮乏,且部分心理专业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存在偏见,主观不愿参与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服务工作。多种因素综合结果导致,除南昌市外的各市可用于社区矫正心理服务的力量不足。

(二)心理矫正缺乏行业实践

社区矫正对象是服刑人员当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既贴着服刑人员的标签,但又没有像传统服刑人员一样投入监狱服刑,心理特点可能呈现不同。目前对于社区矫正人员在矫过程中的心理特点研究还尚未成熟,心理矫正体系的全过程没有强大的理论支撑建立,缺乏足够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各地市心理专业力量集中于高校,多为高校心理中心教师。从专业角度看这些人员心理教育、咨询等方面理论基础扎实、实战经验丰富,但是日常工作对象多为大学生,没有直接面对服刑人员的工作经验。社区矫正对象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心理过程呈现常态心理、犯罪心理、服刑心理三者叠加的复杂状态,比一般大学生的心理问题更为复杂,在教育与咨询的过程中注意要矫正犯罪心理,这与日常的心理咨询工作呈现出较大的区别,需要有较为扎实的犯罪心理学理论基础,熟知和洞悉犯罪心理形成、发展的全过程,还需要了解个别难矫治对象的犯因等详细信息。此外,经调查发现部分心理学教师对服刑人员存在主观偏见心理和恐惧心理,也难以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不能发挥好咨询的作用。

(三)社会各方服务力量薄弱

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设区市的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以县级市一级直接依法执行,设区市一级负责监管与指导工作。县级市一级的社区矫正工作基本均以司法局下设社区矫正中心为主开展,公安、法院、检察院在此过程中参与深度不够。社会服务力量的参与基本处于空白阶段,只有社会矫正中心的司法人员参与导致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进展十分缓慢。《社区矫正法》中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组织、志愿者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去能够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

此外,社会组织、志愿者因来自各行各业,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可以起到社会支持系统的作用,这对于已经被贴上服刑人员标签的社区矫正对象来说,具有极大的支持意义[1]。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能够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去除心中的污名化思想,更好的融入社会。有学者通过对社会支持与服刑人员改造表现的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社会支持水平对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影响巨大,社会支持水平越高改造表现越好,社会支持水平越低改造表现越差[2]。由此可见社会组织与志愿者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所起的重要性。

(四)矫正对象抵触情绪严重

通过与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访谈得知,影响矫正的还有一个较大影响因素就是被矫正对象的受矫态度。矫正对象虽然与普通人一样在社区中生活、工作及人际交往,他们也希望能够回复正常生活,但会因为过去经历和越轨行为导致受到来自各方的排挤,在现实生活中受到来自各方的排挤,家庭与工作都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此外,经调查显示,因醉驾、帮信、交通肇事等罪名入刑的受矫对象占整体比例较高,这些类型犯罪行为因具有突发性与迷惑性,受矫对象自身悔恨心理十分突出,内心极度敏感,甚至导致自我封闭和心理崩溃。许多受矫对象怀着重新开始的心理进入社区改造,但因为内外因素的影响,使得他们产生人际交往障碍和生存恐慌,进而心理失衡,最终排斥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此外,在社区矫正过程中还有一类特殊群体也呈现较为突出的抵触情绪—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受矫正对象大多处于青春期和青年早期,这个时期个人具有明显生理特征变化,主要包括身体发育迅速,身体机能不断增强,性发育成熟等特点,心理上也呈现四个方面的显著变化:第一,思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日益增强;其次,情绪的两极性日益明显,表现为多种两极化的情绪共存,尤其冲动性质体现明显;第三,自我意识发展迅速,成人感、自尊感、自卑感等得到增强,自我评价问题较多,自我控制能力不足;第四,人际交往范围有了扩展,更多开始与周围群体交往,容易学坏[3]。生理心理因素的内在影响加上外在评价因素的影响导致未成年受矫对象抗拒受矫心理严重。

三、江西省社区心理矫正体系建设路径

(一)统筹整合各方服务力量

1.建立专家库

目前各县级市的心理服务专业力量几乎都呈现人才短缺的局面,但全省综合来看心理服务力量相对充足,设区市的心理服务力量也能满足社区矫正需求。基于此现状,笔者认为可以从省、市两级进行人才资源统筹调配以满足基层的社区矫正工作需求,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开展工作。第一,省级建立社区心理矫正专家资源库。通过志愿遴选,结对帮扶的方式,为每个设区市指派1-2 名较为权威的心理服务专家作为指导顾问。专家负责为各设区市建立心理矫正体系与标准化工作流程提供专业意见,通过定期开设讲座和专家咨询的方式营造良好的心理矫正氛围。第二,设区市统筹本市范围内高校心理服务力量。通过志愿征集等方式建立市一级心理服务专业人员资源库,对点指派1 名专业人员到各县级市指导和参与心理矫正工作的具体开展。

2.组建社会服务体系

在企事业单位与社会群体中志愿召集社区矫正工作团体、志愿者。在上文中笔者已经论述目前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中鲜有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而社会支持系统对社区矫正工作,尤其是心理矫正工作起到非常大的作用。组建社会服务体系应当包括可以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机会的企业、志愿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与个人等,可以通过与民政部门、志愿征集等方式协调建立。

3.加大矫正人员培训力度

在统筹协调外部资源的同时,司法行政系统也应不断强化自身专业队伍建设,可以每年开展全省范围内的心理矫正专业培训,以县一级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为参训对象,鼓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考取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相关证书,通过借助外力和自身提升双管齐下的方式来不断充实心理矫正工作队伍力量。

(二)重建心理矫正教育内容

目前各基层社区矫正中心的心理矫正教育体系不完善、内容不完整,基于此现状笔者认为可以从入矫、在矫、解矫三个阶段来重新思考心理矫正的内容。

1.初期入矫教育内容

在入矫初期,心理矫正的工作内容应当包括:第一,进行心理评估。对每一名入矫对象都要实施专业的心理健康状况评估、自杀风险评估、暴力风险评估、再犯风险评估、人际关系等方面评估,从多方面评估结果形成综合评估报告。第二,梳理评估后的共性问题,统一开展主题讲座形成积极心理氛围,尤其是对污名化、人际关系敏感、人生意义感等主题进行着重引导。第三,根据评估结果开展个别化心理教育与咨询。对部分评估结果显示有着较为严重心理问题或自杀倾向、暴力倾向的受矫对象及时开展个别教育与咨询,化解矛盾。第四,开展部分团体心理教育。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应在初期采取团体心理教育或辅导的形式开展,也可以通过素质拓展的形式进行,开展时应事先进行调研,确认团体心理教育的主题,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在矫对象喜闻乐见的活动。

2.中期在矫教育内容

经过前期的入矫筛查与个别重点干预,中期已经基本排除重点人员风险,此时应当以矫正犯罪心理和维护常态心理两个方面为教育重点。第一,矫正犯罪心理。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变化有着非常复杂的影响因素,此时应充分了解诱发犯罪的原因和深度了解形成犯罪心理的思想。通过认知疗法与行为疗法等心理学技术,打破在矫对象的原有想法,重建在矫对象的认知,做好犯罪心理向常态心理的转化工作。第二,维护好常态心理发展。在矫对象中期因外部因素与自身内在因素影响容易产生常态心理波动的情况,所以在这个阶段最重要的是需要帮助其建立和完善社会支持系统,促进周围人际关系各方面的和谐,稳定常态心理状态。

3.后期解矫教育内容

社区矫正进行到后期,在矫人员即将解矫,此时心理矫正工作重点应当在社会支持系统评估、再犯风险评估,此外,还应当对目前生活状态进行评估。社会支持系统主要评估周围人际关系及偏见是否消除;再犯风险主要针对是否有可能再犯罪的情况进行评估,其中需重点评估情绪稳定性水平及自我控制能力;生活状态评估主要针对目前是否有稳定工作,有无谋生的来源进行评估,评估后形成解矫档案。

(三)加大宣传更新服务观念

在做好了服务体系架构和内容建设外,也应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宣传。宣传应针对社会组织和高校心理工作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宣传片的形式,拍摄一些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表现,宣传在矫对象的积极态度,减少社会组织和高校心理工作专业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负面印象,从而吸收更多的志愿服务团体、个人投身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此外,还可以整理编写典型矫正案例,将矫正的全过程尽量详细记录下来,以供志愿者参考,通过全过程记录也可说明志愿服务团体、个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激发团体、个人的参与意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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