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之间
2023-09-14陈硕
二〇二三年一月,由南京大学文学院赵宪章教授领衔申报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十四五”规划重大课题《文学书像论资料整理与研究》,被正式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这是书法领域近年来在学术科研立项方面取得的又一重要突破,引发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为推进本课题的研究,活跃书法领域的学术氛围,由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主办、《文艺美学研究》编辑部协办的“文学书像论与书法美学创新”学术研讨会,于二〇二三年五月六至七日在济南举办。来自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与山东大学等高校的五十余位专家学者参与了本次會议。
“文学书像论”是赵宪章教授继“文学图像论”之后提出的又一学术论域,二者具有明显的关联。这一尚在建构过程中的学说,肇端于赵宪章教授发表在《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二〇二一年第二期上的论文《文学书像论—语言艺术与书写艺术的图像关系》。此说的根本旨趣,在于从学理上把握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与作为书写艺术的书法之间的复杂关系,体察文学、文字、书法亦即“语象”“字像”“书像”的异同,由此梳理关涉中国文化的核心脉络,助益于中国特色文艺学美学学术、话语体系的建设。由于文学书像论具有鲜明的穿透中西、古今壁垒的跨学科特点,遂成为时下学术热点,本次会议亦吸引了来自不同学科与领域的众多学者,并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会议开幕式于六日上午举行,山东大学文学院副院长、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相占教授主持。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曾繁仁教授首先致开幕词,他代表山东大学向与会者表示欢迎,并指出赵宪章教授近年来在文学图像论领域勤恳耕耘,推出了以多卷本《中国文学图像关系史》为代表的厚重成果,在学界影响广大,如今将论域移至书法艺术,可以使既有的学术理路与关怀同最具民族特色的传统艺术门类相结合,对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有重要意义。赵宪章教授在致辞中表示,如同文学理论研究中存在“失语症”,书法研究亦有此弊,时下许多著述或株守旧章、转相蹈袭,致使许多根本性的理论问题尚未得到严肃的探讨;或盲从西哲、生搬硬套,致使舶来理论同本土实践方枘圆凿,滋生无效研究。他希望本次会议能对书法理论问题的深入探讨有所助益。
大会发言分作七场,依诸学者提交的论文主题,可以分作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以文学书像论为主的核心理论问题的探讨;第二部分是对书法美学特别是文图关系的研究;第三部分则多立足于具体的历史个案,对文学书像论的方法、关怀以运用或讨论。以下据发言顺序简述诸学者的发言要旨。
第一部分的发言。赵宪章教授在论文《“文学书像论”的理由和场域》中,围绕着书法不是模仿艺术、语象被比象成就书像、文学书像论新场域三部分展开。他认为,文学书像有别于画像等寻常的文学图像,并不直接描摹物象,而是一种特殊的书写比象。“比象”是书论的主要修辞格,表征了书法艺术的思维特点,实质是语象被书写比象,使文学与书像密不可分,遂确立了文学书像论的哲学基础。就理论场域而言,书写使语言成为可见的,其现象学书学观由此而生,并衍生出“图底关系”比较方法。书像本体即“文学的书像”,作为基本对象,是未来重要的学术增长点。浙江大学文学院苏宏斌教授在论文《书法艺术的符号构成》中指出,站在符号学的角度,从作为造型艺术的书法、作为语言艺术的书法、书法艺术的表意机制三个方面立论,对书法艺术的呈现方式与表意机制以精要的阐发。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崔树强教授在论文《中国汉字书法美学理论体系建构研究》中,结合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详细阐述了中国汉字与书法美学之间的关系,书法美的本质与中国哲学之间的关系,书法美学核心范畴的内涵、审美心理机制及其对批评观念的影响,书家、作品、技法、流派、时代等风格的美学内涵,书法的美育功能及其在当代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江西师范大学当代形态艺术学研究中心詹冬华教授在论文《“中和”与书法艺术辩证法》中指出,从先秦“中”“和”观念发展而来的“中和”思想包含着深刻的艺术辩证法。在书法中,“中和”体现在情感的中节合度、法则的对立统一、风格的众体兼备等,是真善美三位一体。“中和”书法表现为阴阳互感、刚柔并济的自然体性,文质彬彬、温柔敦厚的精神气度,势和体匀、中正典雅的形式样貌,是各种风格元素交融互渗之后的典范形态。杭州师范大学艺术教育研究院李庆本教授在论文《跨文化书法艺术的基本原理》中,从讨论徐冰的作品《天书》《方块字书法》破题,指出其中的解构、颠覆不应被理解为对汉字中心主义的召唤。中、西文字的本性皆是社会性的,二者与意义的联系都是约定俗成的,而马克思关于语言文字是社会性的论断可以有效阐释跨文化书法艺术的基本原理,所以今人必须有充分的理论勇气来应对跨文化书法艺术带来的有关汉字性质的挑战。四川美术学院当代视觉研究中心张强教授在论文《“世界实验书法”:一个“视觉史”层面上的艺术概念表述》中指出,“世界实验书法”概念的设置,可以打开两方面的逻辑死结,一是对中古及之前的“异端书写行为”进行书法“追认”以合理的阐释,二是“追认”西方抽象表现主义作为书法的经验。以此拆除“书法”与“绘画”之间的界限,并从中国艺术思想与经验主体出发,重写艺术史。安徽艺术学院美术学院张典友副教授在论文《基于文图关系对扬雄“书,心画也”命题的再认识》中指出,这一由扬雄提出的命题实际说明一个与“书”相像的语言符号在头脑中所形成的清晰痕迹,它被引入书法理论,便对艺术化书法实践产生了指导意义。书法图像是语言与世界建构逻辑关系的过程中,将语象文本可视化,加以物象外化和审美延宕。优秀的书作以文字为中介,将语象、书像合二为一。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张克锋教授在论文《文徵明对〈前后赤壁赋〉的书写与传播》中,通过对文徵明书写、传播苏轼《前后赤壁赋》各式作品的广泛收集与深入分析,延伸到对诗、书、画合一现象的精微探讨。山东大学艺术学院尹德辉教授在论文《文字媒介与文学、书法的艺术关系》中指出,书法艺术生成于汉字媒介和历史演变中,且与古代文学、绘画在内容和形式上多有关联。当书写进入数字时代,文学、绘画进入图像时代,书法的艺术性要在理论和现实关联中,在与文学、绘画的区分中呈现出来,并建基于汉字的书写性—“字像”,关联于汉字的文学性—“语象”,但要区别于抽象的绘画性—非“画像”而是“书像”。
第二部分的发言。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欧荣教授在论文《跨媒介和多模态视阈下的文学书像论》中指出,拉斯·埃斯特洛姆建构的跨媒介研究理论框架,关注所有媒介的品质、特点和表征的基本分类,出发点即在于媒介模态。以此理论结合文学书像论,并援苏轼、赵孟頫的《烟江叠嶂图诗》为例,可以深入分析文学书像作品的跨媒介、多模态特性。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张高元老师在论文《论文学书象的空间特征》中指出,站在语词与图形二元视角,从古人对九宫格的两种理解入手,文学书像论呈现话语性的和图形性的。前者建立在比例关系上,呈现字像的语言规则;后者建立在字势关系上,字像被简化为运动的线条。山东大学文学院宫立教授在论文《中国现代作家与书法两题》中指出,中国现代作家的书法文化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周劭、徐调孚、蒋星煜、熊佛西等人的论书文字亦颇有精义,值得进一步搜集、整理和研究。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葛复昌博士在论文《图象创构视域下书法与文学创作路径的同一性》中指出,文章与书法创作皆离不开“观于物”“神与物游”的过程,它们的本质指向是汉字生成。汉字的“文”乃文学之章与书法之章的根源,二者在“文”这一层面上的同源纽带,决定了书法与文学的根本关系。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邱卓博士在论文《复生与重构—书法艺术本质再探》中指出,从机械的、重复的书写行为中脱胎而出的书法艺术,实际上是对在书写过程中发生的无可重复的个性化书写时间的放大和彰显,是使在文字符码中被规约与钳制的个体生命向真切的“此在”的回归。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韩清玉教授在论文《以书法为纲重写中国美学史何以可能—从宗白华的两处论断说开去》中指出,宗白华认为书法风格可以表征某一时期艺术史的特点,并催发民族性美学范畴的产生。由其论中国艺术诸媒介的“互參”性出发,可发现宗氏以书法为尺度来参照其他媒介,这使我们需要严肃对待以书法建构中华美学的理论体系。琼台师范学院美术学院文贻锋老师在论文《互文见义—书体与书像表意关系研究》中指出,书体本身的审美特征与该书体的书像表意具有一致性,二者的关系近于文学修辞中的互文见义。海宁市青少年宫张尔奇老师在论文《文学书像论对书法学科发展的启示》中指出,于传统书法与西方学艺接轨之际如何行之有效地融合现代学科语境方面,文学书像论可为弥合其间的代沟提供理论支撑。四川美术学院创作科研处程赟老师在论文《作为“居间体验”的看—书法作品的感知现象学分析》中指出,“居间体验”是复合的意向性行为,作为其意向客体的书法作品是由语词表象层、符号赋义层、字迹活跃层和意晕附着层构造的复调体。南京大学文学院刘鑫鹏博士在论文《〈文学书像论〉商榷》中指出,“理想书像”不一定存在,书意并不以“笔墨踪迹的似动效果”的有无为转移,书意与文意亦不总是“如影随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语言学院王东教授在论文《书像重影:书艺的审美空间拓展》中指出,书像以字像为基础,可对应若干字像,然其意义需文本系统与文化语境来确定。书像重影的观赏性强化了书法的艺术性,也拓展了书艺叙事的空间。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柯小刚教授在论文《书法现象学:“之间”的游戏和“让写”的动作发生学》中指出,书法本质上是一种“之间的游戏”,书法意义上的写字是具身性的笔笔相生的动作发生学或“书势”,是在形与未形之间的创生性活动。故而书法的创作过程是一种力的对话,是同时意味着支配和允让的“让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邱世鸿教授在论文《回归生命本体的书法美学》中指出,书法美学是一种生命美学,寻求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书法美是人的生命追求的精神实现,具有生命三重性—自然生命、精神生命、社会生命。倡导书法回归生命美学即是回归本身。河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史洪存老师在论文《关于书法美学的几点思考》中,详细阐述了书法美学的形成脉络、发展与现状、重新定位、发展方向,指出未来的书法美学应当加强学科建设、弘扬时代审美、回归古典美学。中山大学哲学系孙晨芙博士在论文《书法接受美学研究现状及趋势考论》中,梳理接受美学的渊源,析论书法接受美学的发展现状,探讨接受美学对书法研究的价值,并思考书法接受研究中的问题。四川美术学院当代视觉艺术研究中心孔维强助理研究员在论文《书法与篆刻:古汉文字的逻辑原则与艺术动机》中,详细分析甲骨文基本成分的线条化特征、汉字符号化与组织表达、笔画组织与艺术动机。温州大学人文学院刘毅青教授在论文《从美学到绝学—书法的意义》中指出,因无法予以恰切的阐释,中国书法对包括审美自律、审美介入乃至气氛美学的西方美学理论提出了挑战,这要求我们要建立一种新的美学范式—修养美学,才能进行有效研究。
第三部分的发言。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陈亚琦博士宣读论文《文、形、意、象:青铜器纹饰中的特殊与多元关系》,南开大学文学院贺思谦博士宣读论文《〈老子〉“复归于朴”思想与书法“复归平正”关系思辨—道家文化精神与书法理想人格》,南开大学艺术与美学研究院韦思博士宣读论文《书像论视域下楚简书法文图关系研究》,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李飞副教授宣读论文《中古书论“遒”范畴刍议》,曲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向净卿副教授宣读论文《因文生情、由情入理:孙过庭的抒情理论》,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周卓然博士宣读论文《虞世南与初唐审美观念—关于初唐书法“南朝化”倾向探讨》,山东大学文学院赵瑞萱博士宣读论文《书像与文义的互释关系—以〈万岁通天帖〉〈十七帖〉为例》,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张曙光博士宣读论文《“书”“文”载“道”—“老庄”的文学因素对苏轼书法的渗透》,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贺方刚副教授宣读论文《“书法美”的“内时间意识”之“维”:以〈续书谱〉为契机再思》,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陈硕助理研究员宣读论文《诗、书、画、印的交汇—邓石如“铁钩锁”印考》,黄淮学院文化传媒学院刘小兵教授宣读论文《清代书陶艺术的图文特色及其历史演进》,山东大学(威海)艺术学院安祥祥副教授宣读论文《画跋书法的审美特征与审美要求》,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董秋雨老师宣读论文《从绘画题跋看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与书法关系的嬗变—以黄宾虹为例》,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李雅旬研究员宣读论文《川端康成文学中的“书道”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