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1项问答披露重磅改革
2023-09-14王玉凤刘常源
王玉凤 刘常源
8月15日早盘,三大指数震荡下行,午间一度跳水。消息面上,当日上午,央行为活跃资本市场超预期降息,市场认为对人民币贬值造成一定压力,北上资金大幅流出。
方正证券当日分析,央行降息对A股市场短期走势影响有限,毕竟当前市场缺的不是利率问题及流动性问题,而是市场信心问题。降息对A股市场而言是外在动力,非内生动力,但降息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经济的企稳回升,对A股是中长期利好。
不过,午后券商、银行等大金融板块强势拉升,带动大盘上涨。其中,华林证券、首创证券录得涨停板,中银证券、东方财富、信达证券、兴业证券等纷纷跟涨。
市场普遍认为,券商股异动与印花税“小作文”有关。
在7月24日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后,外界呼吁“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以活跃资本市场和提升财富效应”的呼声日盛。
而在8月14日晚间,北京商报评论文章称A股或考虑取消印花税后迅速引发广泛关注。此外,也有网传消息称,中国正考虑下调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以重振疲软的股市。
8月18日盘后在证监会网站刊出十一问十一答,涉及降低證券交易经手费、延长交易时间、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IPO节奏、T+0交易制度、股东减持、股份回购、引入中长期资金等多个热点话题。
证券交易印花税自2000年以来共有4次调整
从过往来看,中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自2000年以来共有4次调整,分别为2001年11月6日下调税率4‰至2‰、2005年1月23日下调税率2‰至1‰、2008年4月24日下调税率3‰至1‰,同年9月将征收方式从双边征收改为单边。
此次一旦下调,将为2008年以来首次,对于股市的发展和活跃,无疑将起到重大提振作用,而券商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参与者和中介方,有望显著受益。
针对印花税对大盘的拉动,银河证券称,上述4次证券交易印花税率政策调整时期,上证综指成交量分别在当周最高上升71%、98%、114%以及139%。主要原因是证券交易印花税下调有助于降低投资者成本,从而有利于提升市场成交规模。
银河证券还称:“从国际比较来看,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都已经先后取消印花税。因此降低甚至取消证券交易印花税也有助A股参与全球竞争。”
8月18日盘后,证监会网站刊出十一问十一答,对于投资者关于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呼声回应。
证监会表示,已关注到市场对调降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呼吁和关切。从历史情况看,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于降低交易成本、活跃市场交易、体现普惠效应发挥过积极作用。有关具体情况建议向主管部门了解。
降低交易经手费,提升证券交易的活跃度和流动性
“十一问十一答”明确,沪深交易所此次将A股、B股证券交易经手费从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降幅达30%;北交所在2022年12月调降证券交易经手费50%的基础上,再次将证券交易经手费标准降低50%,由按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125%双边收取。同时,将引导证券公司稳妥做好与客户合同变更及相关交易参数的调整,依法降低经纪业务佣金费率,切实将此次证券交易经手费下降的政策效果传导至广大投资者。
那么, 这一措施对市场影响几何?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执行所长余凌曲对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近年来证券交易经手费以及交易所的其他服务费用已经多次降低。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一方面是落实有关减税降费部署要求,降低证券市场投资者成本负担,进而支持消费及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通过降费,可以提升证券市场交易活跃度,提振市场信心,更好发挥证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也在接受湾财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总体来看,进一步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将有利于树立正确的价值投资观念,同时增强市场流动。“就股市的功能而言,优化交易机制,提升交易便利性。交易便利性的提升将有助于增加交易的活跃度和流动性,从而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和效率,同时也可以减少交易过程中的时间和成本,促使更多投资者积极参与交易。”
适当延长A股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时间
对如何活跃资本市场、IPO节奏、T+0等热门话题,证监会“十一问十一答”也对此做了明确解答。
如何贯彻落实政治局会议“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这项决策部署?此次, 证监会表示,将采取多个措施:一是加快投资端改革,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二是提高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更好回报投资者;三是优化完善交易机制,提升交易便利性;四是激化市场机构活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五是支持香港市场发展,统筹提升A股、港股活跃度;六是加强跨部委协同,形成活跃资本市场合力。
在交易方面,除了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同步降低证券公司佣金费率,证监会也表示将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范围,降低融资融券费率,将ETF纳入转融通标的;完善股份减持制度,加强对违规减持、绕道式减持的监管,同时严惩违规减持行为;优化交易监管,增强交易便利性和畅通性,提升交易监管透明度;研究适当延长A股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时间。
对于IPO节奏问题,证监会表示,实现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需要充分考虑投融资两端的动态积极平衡。没有二级市场的稳健运行,一级市场融资功能就难以有效发挥。我们始终坚持科学合理保持IPO、再融资常态化,同时充分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加强一、二级市场的逆周期调节,更好地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平衡发展。市场会感受到这种变化。
对于股份回购,证监会表示,将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优化股份回购制度,支持更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股份来稳定、提振股价,维护股东权益,夯实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一方面,加快推进回购规则修订,放宽上市公司在股价大幅下跌时的回购条件,放宽新上市公司回购限制,放宽回购窗口期的限制条件,提升实施回购的便利性。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积极开展回购,督促已发布回购方案的上市公司加快实施回购计划、加大回购力度,及时传递积极信号。
在股票市场T+0交易上,证监会表示,我国股票市场是否应当实行T+0交易,各方面对此分歧较大。我们认为,实行T+0交易将加剧中小投资者的劣势地位,不利于市场公平交易。现阶段实行T+0交易的时机不成熟。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对湾财社记者表示:“证监会对市场关切比较多的问题给予了具体的部署,有利于扭转当前市场态势。比如说,在IPO节奏方面,将根据市场的承受能力来进行动态调整,这有利于减轻市场的融资压力。”
杨德龙补充道:“这一系列的表态,有利于提振投资者的信心,稳定市场预期,对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建康发展也具有比较大的指导意义。”
持续畅通境外上市渠道,推出更多“绿灯”案例
今年3月,境外上市新规正式实施。
证监会透露,境外上市备案新规实施以来,企业提交备案材料积极踊跃,申请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我们持续完善备案合规标准要求,加强境内外监管沟通协调,扎实推进备案工作,已有19家各类企业完成赴港、赴美境外上市备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畅通企业境外上市渠道,推出更多符合条件的“绿灯”案例,包括市场较为关注的协议控制(VIE)架构企业和平台企业。同时,推动形成更加透明、高效、顺畅的境外上市监管协调机制,尊重企业依法合规自主选择境外上市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规范健康发展。
继续关注房企化债风险问题
证监会明确,保持房企股债融资渠道总体稳定,支持正常经营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坚持“一企一策”,稳妥化解大型房企债券违约风险。强化城投债券风险监测预警,把公开市场債券和非标债务“防爆雷”作为重中之重,全力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
8月18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联合召开电视会议。会议强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要够、节奏要稳、结构要优、价格要可持续,其中重点提及调整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和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业内表示,此类表述说明证监会非常重视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化解的工作,尤其是把房企和城投两类企业作为化解风险的重要主体,说明这两类企业后续要积极把此类风险防范工作做到位。此次也明确提及一企一策和防大型房企违约风险,这两个表述有非常好的创新性。尤其是大型房企的债务违约风险防范,和近期一些大型房企出现了新情况是有关系的。下半年仍然是防范风险、促进稳定发展的重要阶段,预计也会有各类新政策出台。
热点问答
1.近期投资者关于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呼声较多,证监会对此如何看待?
答:我们已关注到市场对调降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呼吁和关切。从历史情况看,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于降低交易成本、活跃市场交易、体现普惠效应发挥过积极作用。有关具体情况建议向主管部门了解。
2.近期市场对股票市场T+0交易制度讨论较多,请问证监会对此怎么看?是否会推出这项制度?
答:我国股票市场是否应当实行T+0交易,近年来有广泛讨论,总体上,各方面对此分歧较大。我们认为,T+0交易客观上对于丰富交易方式、提高交易活跃度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上市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上市公司质量和经营效益,T+0交易方式对市场估值的中长期影响有限。目前A股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持股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小散户占比96%,现阶段实行T+0交易可能放大市场投机炒作和操纵风险,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大量运用程序化交易,实行T+0交易将加剧中小投资者的劣势地位,不利于市场公平交易。我们认为,现阶段实行T+0交易的时机不成熟。
3.今年3月境外上市新规正式实施,证监会表示将推出更多“绿灯”案例,请问这方面进展如何?下一步有何考虑?
答:境外上市备案新规实施以来,企业提交备案材料积极踊跃,申请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我们持续完善备案合规标准要求,加强境内外监管沟通协调,扎实推进备案工作,已有19家各类企业完成赴港、赴美境外上市备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畅通企业境外上市渠道,推出更多符合条件的“绿灯”案例,包括市场较为关注的协议控制(VIE)架构企业和平台企业。同时,推动形成更加透明、高效、顺畅的境外上市监管协调机制,尊重企业依法合规自主选择境外上市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规范健康发展。
4.易会满主席在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将适时出台资本市场进一步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政策措施。请问这方面进展如何,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今年以来,证监会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加快研究论证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一揽子政策举措,相关文件将适时出台。总的思路是,健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引导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激发市场科技创新活力,助推科技企业做优做强,畅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主要政策举措:一是建立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提高审核注册效率,增加优质上市公司供给。二是持续完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制度机制,优化实施程序,豁免短線交易,助力科技型企业吸引稳定人才。三是优化科技型上市公司融资环境,积极研究更多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融资品种和方式,研究建立科创板、创业板储架发行制度。四是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技型企业综合运用各类支付工具实施重组。五是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精准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支持新型基础设施以及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等发行科技创新领域REITs。此外,积极支持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发展,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优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简化登记备案,引导创投基金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5.近期,市场对IPO节奏关注较多,也传闻将暂停再融资。请问证监会如何看待?
答:实现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需要充分考虑投融资两端的动态积极平衡。没有二级市场的稳健运行,一级市场融资功能就难以有效发挥。我们始终坚持科学合理保持IPO、再融资常态化,同时充分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加强一、二级市场的逆周期调节,更好地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平衡发展。市场会感受到这种变化。
6.请问在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方面,有何具体考虑?
答:并购重组是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2019年以来,每年全市场并购重组3000单左右,交易金额均超过1.5万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顺应市场需求,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一是适当提高对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的估值包容性,支持优质科技创新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二是优化完善“小额快速”等审核机制,延长发股类重组财务资料有效期,进一步提高重组市场效率。三是出台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可转债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则,丰富并购重组支付方式。四是推动央企加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整合力度,将优质资产通过并购重组渠道注入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7.股份回购对于稳定股价、提振信心具有重要作用,请问证监会在支持股份回购方面有何考虑?
答: 股份回购是国际通行的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丰富投资者回报机制的重要手段,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近年来,证监会多方面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A股市场回购规模整体稳步增长。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优化股份回购制度,支持更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股份来稳定、提振股价,维护股东权益,夯实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一方面,加快推进回购规则修订,放宽上市公司在股价大幅下跌时的回购条件,放宽新上市公司回购限制,放宽回购窗口期的限制条件,提升实施回购的便利性。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积极开展回购,督促已发布回购方案的上市公司加快实施回购计划、加大回购力度,及时传递积极信号。
8.近期,市场对大股东减持较为关注,下一步在完善减持制度、加强减持行为监管方面有何考虑?
答:大股东、董监高是上市公司的“关键少数”,在公司经营发展、治理运行中负有专门义务和特殊责任,应当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证券法》《公司法》以及相关监管规则对大股东、董监高的持股期限、卖出数量等都有明确规定。大股东、董监高应当严格遵守,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近期,我们对大股东、董监高离婚、解散、分立等减持明确了监管口径,消除了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
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做好减持监管工作。一方面,坚决打击违规减持行为,及时严肃处理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减持、规避限制减持等行为,综合运用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自律措施或者限制交易等多种手段严惩违规主体,形成震慑,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密切关注市场反映的股东减持问题,认真分析、深入评估,适时研究优化减持规则,进一步规范大股东、董监高等相关方的减持行为,增强制度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