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中华蜜蜂养殖管理科技推广历程及发展建议
2023-09-12尤正荣廖锡鸿丁利民
尤正荣,廖锡鸿,丁利民
(1.云南省昭通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云南 昭通 657000;2.云南省永善县畜牧技术推广站,云南 永善 657300)
云贵高原中蜂主要分布在贵州西部、云南东部、四川西南部和广西西部的高海拔区域[1]。昭通市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是云贵高原的一部分,处于云、贵、川三省结合部的乌蒙山区腹地,辖9 县1 区1 市,总面积2.3万km2,居住着25 个民族630 万人。昭通市海拔落差大、立体气候明显,蜜源植物种类多、分布广,天然野花、药花四季常开,能满足昭通中蜂一年四季的蜜粉源。近年来,昭鲁坝区百万亩苹果基地建设、金沙江流域百万亩精品果园打造、云南生态建设排头兵建设、赤水源流域生态治理、彝良小草坝天麻全产业打造、森林覆盖率逐步提升等项目,显著提高了昭通市中华蜜蜂的承载量。再加上中华蜜蜂系列绿色健康养殖技术逐步推广,还可以显著提高现有人工养殖蜂群蜂产品产量及其品质。因此,昭通市中华蜜蜂养殖必将成为乡村振兴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特色产业。总结昭通市中华蜜蜂养殖管理及科技推广历程,提出发展办法与建议十分现实和必要。
1 养蜂管理
1.1 历史沿革
蜜蜂养殖业的行业管理,在1986 年以前,由收购蜂蜜(少量蜂王浆和蜂蜡) 的供销部门或外贸土产部门、商务部门管理或开发利用,1986 年改革后划归农牧林业部门主管。
1.2 养蜂管理的蜂种对象
自然界蜂的种类较多,多数系野生动物(昆虫),包括蜜蜂[比较常见有东方蜜蜂(主要指中华蜜蜂)、西方蜜蜂(包括意大利蜂、卡尼鄂拉蜂、欧洲黑蜂)、黑大蜜蜂、黑小蜜蜂、小蜜蜂等]、胡蜂(马蜂)、赤眼蜂、寄生蜂、熊蜂、无刺蜂、木蜂等,只有蜜蜂被人类驯化利用的历史悠久并沿用至今,但习性仍然处于半野生状态。
农业农村部门发展畜牧业首要任务是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按照《畜牧法》的第二条规定,包括蜂在内的畜禽是指通过国家畜禽品种审定,是有特定指向的蜜蜂,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3 号《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及其最新版本、《农业部公告138 个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农业部第1058 号公告(国家级第一批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保护区、保种场)、农业部第1587 号公告(国家级第二批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保护区、保种场)、 《云南省种畜禽管理办法》种蜂场验收标准、《云南省畜禽遗传资源省级保护品种名录》之人工养殖的中华蜜蜂(包括滇南中蜂和云贵高原中蜂) 以及历史上已经传入我国人工养殖的西方蜜蜂(如与中华蜜蜂有种间隔离的意大利蜂)。
因此除了上述能被人工有效驯养或已经驯养成功实现人工养殖、能方便生产并获取蜂蜜等产品,遗传性稳定、安全性可控的明确指向的蜜蜂品种以外的其他蜂种类,均为野生动物,并非农业农村部门有权管理的对象。
1.3 养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1986 年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出台《养蜂管理暂行规定》,2010 年11 月“农医发〔2010〕 41 号” 《蜜蜂检疫规程》,2011 年12 月13 日农业部公告第1692 号《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对养蜂行业管理以及涉及的术语概念(蜜源、蜂场、放蜂场地、出省放蜂、蜂种保护区、蜂产品) 进行了规范。
1.4 养蜂生产主管部门职能职责
一是结合种草、植树,积极发展蜜源植物,宣传蜜蜂授粉的作用,蜜蜂养殖新技术推广;为符合办证条件,有自愿办证需求的蜜蜂养殖户办理由农牧渔业部统一设计,由县印发的《养蜂证》,指导督促养蜂场建立蜜蜂养殖档案;对需要出省放养的蜂群,在出省前根据检疫申报后实施检疫出证;对外省进入本省本辖区的持有检疫证蜜蜂放养群,根据外来养蜂户需要结合当地蜜源分布以及本地蜂群状况,协调安排放蜂场地、蜂群运输和收购、销售蜂产品等;检查督促蜜蜂产品的质量追溯管理,蜂产品药残管控;对经营蜂制剂、巢础或蜜蜂配合饲料的管理。
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对临近放蜂场地的蜜源植物花期喷洒农药制剂造成蜂群损失的追究责任,进行处理;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及时处理偷蜂、蓄意毒死蜂群及其他破坏养蜂生产的事件;配合有关部门保护野生蜜源植物。
三是在开展地方蜜蜂遗传资源和蜜源植物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资源现状与建设基础和实际需求,组织向省和国家申报建立蜂种保护区、蜜蜂原种场、种蜂场等,并按《畜牧法》的规定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加强种蜂供种质量管理。
2 昭通市养蜂管理及养蜂科技推广历程
1986 年,昭通地区农牧局按照上级要求,主管本地区的养蜂生产,同时着手加强对养蜂业的领导和管理,管理和服务机构为昭通地区农牧局畜牧科,负责组织养蜂生产,由昭通地区畜牧兽医站承接技术推广,提高蜂产品质量和产量,提高资源利用和经济效益。1987 年起,昭通地区畜牧兽医站安排2 名畜牧技术干部兼职,启动养蜂资源调查和养殖技术推广工作,争取技术推广项目的立项和资金支持。1988 年至1989 年争取过国家优质蜂产品基地项目。1990 年云南省畜牧局[(90) 云牧(兔蜂) 字第2 号]下达给昭通1500 群中蜂科学饲养技术推广任务,由昭通地区畜牧兽医站牵头在水富实施。昭通地区畜牧兽医站1990 年上半年调查了昭、鲁、巧中蜂饲养情况,1990年11 月在水富举办中蜂活框饲养培训班。1991 年组织召开昭通地区首届养蜂工作会议,并以《昭署农(91) 牧字第10 号》 发了会议纪要。昭通地区畜牧兽医站1991 年5 月编写《一个被人忽视而有开发潜力的扶贫项目—养蜂》宣传资料,1991 年10 月派出技术干部参加了在丽江地区华坪县召开的全省养蜂工作会议。1991 年由水富县畜牧兽医站完成、昭通地区畜牧兽医站协助的《中蜂活框科学饲养技术推广》获昭通行署农牧局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1992 至1996 年,中蜂活框饲养技术先后在绥江、水富、永善等县得到推广,绥江、水富、威信县建立中蜂(活框) 科学饲养综合示范点建设项目,宣传、鼓励、培训将原始传统(墙洞、圆木桶等) 蜜蜂养殖转为箱式活框科学饲养,由原来的破坏性、掠夺性毁巢取蜜,转变为便于蜂群生产检查、人工育王分蜂、病虫害防治和摇蜜机取蜜的新法饲养,有效提高了群均蜂蜜单产。
1997 年在昭通地区行署农牧局的指导下,昭通地区养蜂协会由昭通科协(1997) 4 号批准成立(现已注销)。1998 至2015 年,先后两批次在昭通、水富开展的动物检疫培训班课程中纳入蜜蜂检疫课程内容。2016 年昭通市农业局下发昭通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养蜂业登记备案及办理养蜂证的通知《昭市农办通〔2016〕 22 号》,各县(市、区) 农业农村局出台养蜂业登记备案及办理养蜂证的文件并且开始养蜂登记备案及办理养蜂证工作,到2022 年10 月全市办理养蜂登记备案2043 户、办理和发放养蜂证2043 个。在脱贫攻坚期间,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把蜜蜂养殖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产业来发展。巧家县农业农村局整合和协调相关部门整合1000 万元以上资金用于贫困户发展蜜蜂养殖(巧家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请求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肉牛养殖和中蜂养殖项目的请示,巧扶字2019 第92号、巧扶字2020 第82 号91 号等都是关于蜜蜂养殖)。大关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大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关县中蜂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关县2019 年列为农业农村部的蜂业质量提升项目县(农办牧2018第40 号),助力大关县脱贫攻坚事业。其他县(区) 农业农村局也积极争取了一定的资金和项目发展蜜蜂养殖,助力各县区脱贫攻坚事业。2020 年,昭通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牵头对全市养蜂资源承载量进行调查及预评估。2021 年5 月,昭通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尤正荣参与(21/32) 研制的《云南中蜂健康高效养殖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科技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被评为2021 年云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2021 年8 月启动开展包括蜜蜂在内的昭通市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举办了以各县(市、区) 畜牧中心领导、畜牧技术骨干、养蜂大户代表为学员中华蜜蜂科学养殖培训班。目前昭通市境内饲养的蜜蜂有被俗称为土蜂的中华蜜蜂(简称中蜂) 和由外省市养蜂户到昭通辖区转地放蜂追花夺蜜(如兰花子、甜荞、乌桕、光叶紫花苕等蜜源) 后,示范带动留下的蜂群即西方蜜蜂,西方蜜蜂与中华蜜蜂有种间生殖隔离。2016 年全市饲养中蜂的农户有16395 户,共饲养中蜂87122 群;2017 年全市饲养蜜蜂89050 群,其中中蜂79980 群;2018年全市饲养中蜂94272 群;2019 年全市饲养中蜂98088 群(其中饲养5 群以上养蜂户共饲养70022 群);2020 年,全市中蜂90925 群;2021 年,全市人工养殖中华蜜蜂101025 群;2022 年,全市人工养殖中华蜜蜂122167 群,蜜蜂养殖年产值达1.5 亿元以上。
3 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昭通市中华蜜蜂养殖主要是以个体方式为主,多数实行散养或家庭小规模养殖,缺乏统一管理和技术指导。规模小、设备简陋、产品品质参差不齐,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养蜂者教育程度低,缺乏专业技能。昭通市绝大部分养蜂者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缺乏实践经验,不知道如何科学管理蜂群,是养蜂业的瓶颈。此外,由于缺乏配套的技术指导和科学的管理体系,导致养蜂成本高、效益低。
部分养蜂者对病虫害的认识不够,对防治措施不重视,使得疫情得不到及时控制,从而影响到了养蜂的经济效益。
缺乏品牌建设和市场渠道,产品销售渠道单一,市场竞争压力大。昭通市中华蜜蜂养殖虽然能够生产出优质的蜂产品,但由于缺乏品牌认知度和专业的营销渠道,市场销售一直时有起伏,并受到同类产品的严重冲击。因此,如何打造品牌、拓宽销售渠道,成为加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4 加强昭通市中华蜜蜂养殖管理及科技推广力度的意见和建议
继续宣传、贯彻执行好有关养蜂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保证昭通市蜜蜂养殖健康发展,鼓励发展合法养蜂增加农民收入,充分发挥蜜蜂授粉为农作物增产增收的作用。
在市、县(区) 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单位设立养蜂岗位,由专业人才负责养蜂科技推广工作,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
继续做好各县(市、区) 养蜂资源承载量调查及评估,编制蜜蜂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蜂产业发展规划[2]。
依法管理外来放蜂,查养蜂证、检疫证并且依法检疫蜂群。严禁外来放蜂人员未经允许向本地蜂农出售蜂群与蜂王,尤其是中蜂蜂群与蜂王[2]。
对昭通市饲养蜂群20 群的养蜂户全部进行养殖备案并发放养蜂证,严禁本市养蜂户违规从外地引入蜂群和蜂王,对繁殖蜂群销售以营利为目的的养蜂企业(大户) 一律要求办理种畜禽经营许可证[2]。
保护好昭通市中华蜜蜂资源,划定一定区域,在区域内严禁引入一切外来蜂群和蜂王。
扶持昭通市蜜蜂养殖企业和大户,做好做强本市蜂产品品牌。推广蜜蜂健康高效配套养殖技术和引导使用先进蜂机具。引导企业对蜂产品进行初、深加工。
做好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严控药残,打击假冒伪劣蜂产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