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2023-09-12刘艳霞
刘艳霞
【摘要】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农村社会工作人才是推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然而,当前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存在制度保障亟待完善、农村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缺乏、农村社会工作专业性有待提升等现实困境。需要完善农村社会工作制度环境与服务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培育农村社会组织,构建多元化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探索“校-社”联动培养模式,拓展农村社会工作专业实践试点。
【关键词】乡村振兴 农村社会工作 人才队伍
【中图分类号】C916/D42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3.15.012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社会多方力量的参与,农村社会工作人才日益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社会工作者秉承“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深入广阔农村,了解民情民意,洞察乡村问题和村民诉求,致力于激发村民的内生动力、探索乡村振兴的有效方案,整合乡村资源、助力乡村发展。然而与城市相比较,目前农村社会工作人才仍存在总量不足、专业能力薄弱、人才流失较为严重等短板。如何培育农村社会工作者,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成为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重要议题。
乡村振兴过程中社会工作的时代使命与现实需求
破解乡村发展过程中人才瓶颈的制约一直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目标之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提出“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进一步明确,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搭建服务平台、培育本土人才、引入多主体参与服务等具体措施[2]。建设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促进乡村振兴成为社会工作者应承担的时代使命。
进入新发展阶段,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加快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意义重大。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3],为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围绕乡村振兴的目标,社会工作者深入农村进行研究和实践,形成了诸多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的模式,如“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部门密切配合、整合现有资源、社工义工联动、公众广泛参与、广大群众受益”的“万载模式”[4];“非政府组织资源支持、地方政府参与合作、高校社会工作者主导、社工与农民平等合作、广大农户普遍受益”的“云南绿寨模式”[5];“高校院所主导、地方政府支持、社工实践泛化、村民广泛受益”的“湘西模式”[6]。这些模式不仅回应了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而且有助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农村社会工作者能够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配合基层政府解决和处理农村的各种社会问题,做好乡村各项公共服务工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但由于农村社会工作在农村地区的认同度不高以及现有社工人才匮乏等问题,农村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进展缓慢[7]。作为舶来品,社会工作如何本土化至关重要,这一过程要求社会工作者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因此建设高质量的社工人才队伍迫在眉睫。
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现状与困境分析
制度保障亟待完善。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战略部署。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初步建立了综合政策引领、专项政策配套、地方政策支撑的社会工作制度框架。然而,农村社会工作仍然面临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等问题[8]。《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培育农业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法律服务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乡村文化骨干力量。”[9]但在中观、微观层面尚未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具体条规,尤其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从业资格、权利义务等问题缺乏法律保障和约束。由于缺乏社会工作者专门的职业评价与考核制度,岗位录用方面未能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认证挂钩,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人才难以发挥自然优势进入农村社会工作领域,这使得我国在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过程中受到诸多制约。
农村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缺乏。在迈向乡村振兴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纷纷奔赴农村开展社会工作培训和专业实践,专业社会工作者数量有所增加。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农村主要的支持力量来自基层政府的工作人员、村民骨干等,由于上述群体对社会工作认知不够全面,在共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边界不清、角色不明等情况。与此同时,农村社会组织数量较少,无法满足农村发展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组织更是难觅其踪。农村具有熟人社会的特征,在遇到问题时,人们的求助逻辑往往基于熟人之间的互惠关系,而社会工作者作为“外来人”一般处于求助链的末端,由于缺乏组织依托,自我和他人的认同度较低,专业能力难以充分发挥,服务成效较低。
农村社会工作专业性有待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长期以来主要围绕城市工作内容和服务主体展开,而容易忽视农村社会工作存在的特殊性。在高校教育的课程设置上,极少开设《农村社会工作》相关课程;在实践环节上,学生通常缺乏深入农村一线的学习機会和实践经验。这导致培养出的社会工作者缺乏农村境遇的应变性以及对地方性知识的敏感性,缺乏对农村问题的宏观认知和微观实务技能,服务成效不高且不具持续性,进而引发部分从业者对较为陌生的农村工作环境产生畏惧感,进而影响其职业选择。
推进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
完善农村社会工作制度环境与服务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仅是重新调整和优化公共服务资源城乡配置的关键路径,更是回应“三农”问题、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10]。一方面,完善统筹城乡社会工作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着重向农村地区倾斜;另一方面,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所需资金列入公共财政预算,并在公共服务项目预算内分配一定比例作为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的固定投入,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岗位设置,构建以社工站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为有需要的群众、家庭、社区打通民政服务的“最后一米”;通过平台引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动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此外,将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成效纳入农村基层政府的年度目标任务或考核标准,实行量化考核,建立督查、通报制度。
培育农村社会组织,构建多元化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农村社会组织培育需要从赋权的角度出发,通过识别、选择、利用、整合农村社区资源促进自身发展,同时优化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民主参与程度、增强资源有效利用,定期举办村内公共活动,锻炼组织能力,激发农民的主体意识。
农村社会组织是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孵化器”,农村社会组织可以从链接资源和能力提升两个方面为构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供支持。一方面,农村社会组织可以链接社会、企业、高校、公益慈善等有益于乡村发展的资源主体,通过优质资源的引入以及不同主体间的协作来实现“借力”发展;另一方面,农村社会组织需要从村民骨干、志愿者、党政人员、农村社工等群体中选贤任能,构建多元化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探索“校-社”联动培养模式,拓展农村社会工作专业实践试点。高等院校应以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为依托,创建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基地,为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的在校生提供专业实践平台。此外,还应拓展农村社会工作专业实践试点,如乡镇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救助机构以及中小学校、卫生院等单位可以适当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以便开展持续性、接力式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探索培养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要联结一线社工或专职教师对村委工作者进行农村或社区工作课程培训。从村民中挖掘骨干,培育更熟悉本地风俗文化、更接地气的本土社工,组建一支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此外,职业发展前景、薪酬待遇水平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政府主管部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应协调配合,完善职称评定、薪酬保障及人才合理流动等激励机制,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提供更大空间。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精准扶贫背景下社会工作驱动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的路径与模式创新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9BSH175)
注释
[1]《中共中央辦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2021年2月23日,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1/content_5591402.htm。
[2]万江红:《建设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助力乡村振兴——解读〈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国社会工作》,2021年第7期。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2月21日,http://www.lswz.gov.cn/html/xinwen/2021-02/21/content_264527.shtml。
[4]陈晓平:《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工作创新——以江西“万载模式”为例》,《江西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
[5]张和清、古学斌、杨锡聪:《中国灾后社区重建的结构性困境及其出路思考——以绿耕灾害社会工作实践为例》,《新西部》,2018年第13期。
[6]刘战旗、史铁尔、赵兰等:《湖南乡镇社工站建设实践经验与启示》,《中国社会工作》,2021年第25期。
[7]郭占锋、李卓:《中国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现状、问题与前景展望》,《社会建设》,2017年第2期。
[8]陈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助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民政》,2021年第23期。
[9]《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4月30日,https://www.gov.cn/xinwen/2021-04/30/content_5604050.htm。
[10]卫小将、黄雨晴:《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2年第1期。
责 编/李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