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分析视角下提升资助育人工作的实效
——以广东某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为例
2023-09-10罗佳惠钟伟
罗佳惠,钟伟
(广东警官学院,广东 广州 510440)
精准认定、精准资助对于资助育人具有重要作用,资助育人也是进行精准认定、精准资助的终极目标,做好新时代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意义深远。认真分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数据,能够有效提高精准资助的效率,进一步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目前学者对大数据背景下高校资助工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集中在对大数据背景下传统资助工作存在问题方面的研究。二是提出精准资助、大数据运用下资助工作的对策和体系构建。三是对资助育人方面新模式、新路径的探析。
以上研究虽然方向性地梳理了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大数据运用及资助育人路径,但是未对具体某项工作的情况及数据进行详细分析以及未对划分家庭经济困难等级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措施。而本文不同于笼统的大数据宏观分析,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中真实数据为基础,利用数据分析的手段,力求落实资助育人的资助工作实效,将大数据的微观层面、工作实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助育人多方面综合起来研究。以小见大,进一步探讨和明确了困难认定工作的落实是资助育人实效提升的基础,实现资助育人是困难认定工作的最终目的;明确了数据与分析的必要性和方向;明确了以广东某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数据为基础,不仅探析资助育人的方法,还讲求资助育人的实效;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不同,对经济资助的需求不同,数据分析的核心是适时解决不同家庭经济困难学子的生活困难,精准达到资助育人的实效。
一、数据分析对落实困难认定及资助育人工作的必要性
绝大部分资助项目的资助紧紧围绕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这一首要条件展开,而资助育人是学生资助工作的终极目标,因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落实是资助育人实效性提升的基础,只有夯实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基础,才能将资助育人落到实处[1]。资助的最终目的是资助且育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工程”,这项“基础工程”的最终目的是资助育人。这项“基础工程”及其目的均需要数据与分析以提升创新与实效。
(一)困难认定及资助育人工作的创新性有赖于数据分析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从而为夯实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基础和提升资助育人实效提供新的调整方向,制定相应新的工作方案或工作方法。尤其是数据分析还具有预判作用[2]。数据分析可以迅速提取所需信息,将学生基本信息和资助信息精准呈现,通过对比等研判方式,可以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状况变化情况及长期性发展趋势的把握,创新工作机制,对工作情况及时有效控制、维护和优化,提升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真正让数据成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资助育人工作中的好帮手。
(二)困难认定及资助育人工作的实效性需要数据分析
数据分析是从系统性、针对性、精准性三方面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资助育人工作的实效。其一,数据分析可以系统地整合整体学生情况,反馈遗漏的数量和具体信息,把好“应助尽助”关,确保每一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和生活。其二,数据分析反映出不同学生的不同情况,从而以更具有针对性的方式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学生实际需求,在达到纠偏、纠错效果的同时,实现因人施策和掌握动态。其三,数据分析可以避免单纯依赖工作经验,陷入主观臆断的情形,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增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客观性,推进资助育人实效达标,力求资助的精准度。
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相关数据分析
本部分数据分析是从不同困难等级学生的困难认定前后情况入手,此次数据分析中的特殊保护群体、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父母背景情况、遭受意外情况、家庭经济状况这五方面是从三十多个家庭经济信息项目中所作的分类。受助状况、实践状况、学业状态亦涵盖了受助学生的绝大多数受助状况。目的是将数据信息进行规整,抽取共性,兼顾特殊性,以对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更清晰的认识。
(一)近三年困难认定学生人数情况
1.每年通过困难认定学生人数情况
根据近三年通过困难认定学生人数情况的调查结果,广东某高校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共六个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人数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困难这一等级人数有小幅上升。一方面这与脱贫攻坚取得成效相关,整体脱贫人数逐渐增加,整体家庭经济困难人数也就随之下降。另一方面,广东某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规范程度的提高,在保证不漏一人的同时,坚决不将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的学生纳入认定范围。调查结果显示,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人数趋于平稳,换言之,对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进一步精准会有哪些新问题与新方法以突破“瓶颈状态”,需要进一步探究和明晰。
2.不同困难等级学生的占比分布变化情况
根据近三年通过困难认定人数中不同困难等级学生的占比分布变化的调研分析,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共六个学期中三个困难等级占当年通过困难认定人数的比例由中间小两边大到三者均匀分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存在分等级式分布,因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不同因素而出现不同困难等级的情形,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有其产生原因及其困难程度,对于该原因的深入分析利于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对困难认定及资助育人工作实效提升提供重要的参考。总而言之,所谓资助育人,贵在精准,而精准贵在因人施策[3]。
(二)近三年(六个学期)不同困难等级学生的困难认定前后情况分析
1.困难认定前
(1)特殊保护群体方面
特殊保护群体主要是指符合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原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特困职工子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学生、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以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情形之一或同时多项的情形。从2018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只有特别困难等级的学生有此类状况,由此也表明特殊保护群体是判断学生为特别困难的重要标准。
(2)家庭成员身体状况
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是指符合学生本人残疾、父亲为残疾人、母亲为残疾人、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父母患重大疾病、其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这六大因素之一或同时多项的情形。调查可知,从2018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一般困难等级仅前两个学期出现而后四个学期未出现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方面的因素,特别困难和困难等级均有这方面因素,且分布形态接近于六边形。表明此类因素在特别困难和困难等级中每学期分布相对均匀,且困难等级越小,有此类状况因素的越少。可见,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是造成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3)父母背景情况
父母背景情况是指符合父母不能履行抚养儿童的义务、父母一方抚养、父母从业情况、父母文化、父母年龄五个因素之一或同时多项的情形。从2018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整体显示出两边大、中间小的特点,即因父母背景情况而处于特别困难等级和一般困难等级的人数多,困难等级较前两者的人数少。
(4)遭受意外情况
遭受意外情况是指同时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和遭受重大意外或只有两者之一的情形。从2018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因遭受意外情况而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为特别困难的人数最多,困难等级次之,一般困难等级最少,并且特别困难等级中遭受意外情况的人数比另外两个困难等级显著多。说明遭受意外情况是造成特别困难的又一重要衡量因素。
(5)家庭经济状况
指符合农村户籍、有家庭在学人数、需赡养老人、家庭欠债四个因素之一或同时多项的情形。从2018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整体分布特点与父母背景情况相似,均是因家庭经济状况或父母背景情况而处于特别困难等级和一般困难等级的人数多,困难等级较两者的人数少,其中一般困难等级的人数最多。父母背景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对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都有重要影响,而对一般困难的影响尤为明显,可见父母背景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对一个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有最基本的影响。
2.困难认定后
(1)受助状况
本研究从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防疫流量补贴、新生专项资助这四方面反映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的受助状况。从2018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其中,特别困难等级的学生均有受到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防疫流量补贴、新生专项资助四类项目的资助,因新生专项资助的资助对象是特别困难的新生,因此困难等级和一般困难等级的学生没有该项资助,此外因困难补助临时性的特点,该项资助不随困难等级而变动。不同困难等级的学生在受到如国家助学金基本项目的资助的同时,对于特殊情形造成的困难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了相应补贴。
(2)实践状况
勤工助学是反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践状况的重要标准之一。调查可知,从2018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三个困难等级的学生均有参加勤工助学,但也有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参加勤工助学,并非全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参加勤工助学。
(3)学业状态
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补助、校内奖学金的首要条件是学习成绩,因此这四项的平均情况可以相对准确地反映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业状态。调查可知,从2018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其一,三个困难等级的学生均获得学习补助的情况较少。一方面,学习补助的获得需通过例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考等类型的考试,另一方面,需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因而通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当中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证书或升学的人数较少,说明困难学生升学和就业竞争力尚有待提升。其二,特别困难等级和一般困难等级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人数占比不到10%,困难等级的学生均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整体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偏少,说明困难学生的学习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其三,除困难等级的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较少以外,特别困难等级和一般困难等级的学生获得的情况总体乐观,说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能力存在一定的潜力。
三、基于数据分析下的困难认定及资助育人工作启示
(一)前述数据分析的综合思考
首先,应梳理不同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学生的不同资助育人方法。由前述分析可知,在特殊保护群体、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父母背景情况、遭受意外情况、家庭经济状况五方面因素当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主要原因包含了这五个方面,而尤为突出的因素是学生是属于某类社会保障群体的情形、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的情形以及学生本人、其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有残疾或重大疾病的情形。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包含除特殊保护群体以外的四个方面,而尤为突出的因素是学生本人、其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有残疾或重大疾病的情形。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主要原因亦是包含除特殊保护群体外的四个方面,父母抚养义务、从业、文化、年龄情况等父母背景情况和家里老小、家庭欠债、农村户口等家庭经济状况既是造成三个困难等级的基本因素,也是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突出要因。因此,造成家庭经济不同困难等级有其不同侧重原因,对不同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学生应采用不同的引导方式,以提升资助育人实效。
其次,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不同节点的关键资助育人工作事项。结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特点,在认定前需收集导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因素,在认定中需审核学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条件,在认定后需确保每位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获得应有的资助。整个过程特别是要把握认定后这个关键节点,学生的受助状况、实践状况以及学业状态等是衡量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资助育人实效的主要内容。学生的受助状况是资助的主要内容,学生的实践状况和学业状态是育人的主要内容。目前数据显示,学生的受助状况基本良好,而实践状况和学业状态有待进一步加强。
最后,须明确每一项资助项目的资助育人目的以及资助育人必不可少的要求。在奖学金和学习补助评选、审核与发放环节,着力培养学生品学兼优、争优不争穷的奋斗精神;在助学金、困难补助、专项资助申请与发放环节,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在勤工助学活动实践环节,重视提高学生的劳动光荣意识和自立自强精神。此外,不能忽视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不能忽视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价值观,不能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等。
(二)对困难认定及资助育人工作的启示
1.困难认定前
(1)对特殊群体的工作
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前,确保应助尽助,不漏一名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原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特困职工子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学生、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以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以及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动落实数据筛查,采用个别面对面访谈的方式详细确认此类学生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的理由,并提供对应解决方案。
对于已经申请的此类学生,在严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同时,应多与此类学生交流实际家庭困难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心理状态。此外,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视野不能仅仅局限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要透过家庭经济困难了解该生的其他状况,如该生既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是服兵役学生,着力提高对资助对象的辨识[4]。
(2)对不愿受助学生的工作
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条件却拒绝申请或申请后撤回申请的学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群体。对于此类学生,不能“一刀切”式地认为他们自己放弃即可直接删除他们提交的申请,而应该进一步了解他们放弃申请的原因,帮助他们解决申请过程中的困难,常常有一部分学生之所以放弃仅仅是因为一些小问题没有处理好,因而不能忽视这类学生的申请。
2.困难认定中
(1)规范困难认定的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前的工作培训是十分必要的,认定的规范性主要落实在佐证材料的提交要求和不同要素的认定严宽程度方面。对于佐证材料的提交,例如学生需要证明家庭在学人数这一项要素,不能生硬地要求学生必须提交在读证明或学生证,若因特殊原因学生实在无法提供而确实有在读情况的,可以灵活地要求学生提交类似入学凭证或手写情况说明等予以替代。对于特殊保护群体、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父母背景情况、遭受意外情况、家庭经济状况五方面不同要素的审核,应把握好松紧程度,认定为属于特殊保护群体这方面情形的需严格提交证件证明或在相应官网查询信息。认定为属于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和遭受意外情况这两方面情形的相关证明需尽可能遵照认定分析表提供,但不强制要求提供证件。认定为属于父母背景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这两方面情形的相对灵活,原则上按照认定分析表提供信息判断,但确有实际情况而无相应材料的也可采用以手写情况说明并签字、盖章的方式予以解决,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
(2)受助项目指导
在有学生错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而家庭突然遭受一些困难时,首先应找到这位学生面对面了解学生情况,关心学生遇到的具体状况,对学生提出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并提出贴心的资助项目申请指导,及时为该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并为该生在下一次困难认定申请进行时间点和材料准备等方面的温馨提醒,以便该生获得资助。
3.困难认定后
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为提升资助育人实效,应牢牢抓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体系构建与学校所能调动资源的运用相结合这个关键。首先要保障不同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学生的“六个提升”,具体而言:
第一是思想层面提升,学校及老师应筑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治思想,鼓励其向党看齐,引导其树立和坚定理想信念,培养责任和担当[5]。在措施上壮大和规范困难生党员群体的力量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第二是心理层面提升,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维护他们的自尊,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于有自卑等不良情绪的困难生应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在措施上可以在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或相关会议、活动讲话中多作关于困难生的正面宣传,并将其常态化,营造温馨友好的氛围[6]。
第三是素养层面提升,明确成才先成人,培养困难生的良好个性、良好品德,如诚信意识,然后是开阔困难生的视野,涵养和创新都需要开阔的眼界。在措施上着重树立优秀榜样和提高校园文化活动的丰富性,如每年举办一次评选活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品学兼优、自立自强的榜样激励学生顽强拼搏、追求卓越[7]。
第四是学习层面提升,学习能力是核心竞争力,无论在学业、工作、生活、就业还是在其他方面,有许多从零开始的事情需要内化的学习能力,应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触的日常多交流、熏陶良好的学习方法与学习习惯[8]。在措施上多挖掘困难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机,多激发学习潜力。
第五是生活层面,主要包括人际交往、身体锻炼、感恩父母,提醒困难生平时多运动,多与不同的人交流,遇事多沟通,不要忘记父母对自己的关爱和付出。在措施上多提供课余运动活动交流机会或组织相关比赛,同时提供保险等安全支持和技术指导,必要时增进学生与家长的互动、学校与家长的联动。
第六是实践层面提升,从校内到校外,校内深化通过勤工助学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持续性生活补助和获取社会工作技能“双丰收”,校外鼓励困难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从中积累社会经验和获取社会知识,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价值感和自我发展,从而进一步强化德育,提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创业开展技能培训和精细化指导,如此才能让困难学生更好地把握和利用最适合的机会。在措施上促进勤工助学、志愿服务与专业学习、就业创业的衔接,完善相关奖惩管理机制,以学生的校内校外实践活动助推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和课堂知识实际运用。
其次,针对不同困难等级的学生要有不同的资助育人侧重点。对于特别困难等级的学生,因是低保、特困供养、原建档立卡等特殊的社会关注和保障的对象,还有家庭遭受意外或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的情形,心理上易脆弱,尤其要关注此类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关注此类学生的动态,及时主动向此类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对于困难等级的学生,因其面临的是家庭成员有遭受重大疾病的情况,所以尤其要重视此类学生的生活状况,关心学生本人或学生家庭成员的疾病状况,提供如缓解病痛或压力的小技能或好途径也是对此类学生的一种针对性的帮助。对于一般困难等级的学生,因主要涉及家庭经济与父母的因素,要更多地给予此类学生实践状况的指导,多提供实习、勤工助学、就业方面的最新信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促进该类学生靠自己的双手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最后,一方面要重视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解决目前自身面临的各项困难的顺序和途径,这是抓住矛盾的特殊性。另一方面,学校要拓展资源,丰富资助形式和资助资金来源,这是抓住经济资助基础。抓住根本,落实提升,才出实效。
四、结语
本文力求探析资助育人实效,追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总结规律,深入贯彻资助育人的理念,把握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这一基础关,以资助为手段,以育人为目的。强化资助与育人过程中对不同困难等级学生的针对性,充分培养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在实际工作中用心指导学生选择最佳的受助方案,给予学生最及时的资助,促进学生的身心、德智等综合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