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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消费生活与中共早期经济领导的结合
——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再探

2023-09-09李玉蓉

苏区研究 2023年3期
关键词:路矿安源工人

李玉蓉

提要: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注重调节工人消费生活并实行经济领导的重要表现。在组织安源工人运动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工人经济利益与消费生活,通过创建、改组、扩充、整顿消费合作社,为安源路矿工人提供了便宜的消费物资和货币兑换服务;同时不断加强党对消费合作社的经济领导,推动消费合作社的制度建设。虽然初创的消费合作社受到外部军事政治力量的干扰和内部管理不善的影响,但从其发展过程来看,中国共产党已经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消费合作社经营与管理制度,在工人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整体而言,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致力于将工人日常消费生活与工人运动、革命斗争相结合,为中国共产党管理经济组织并加强经济领导提供了重要的历史经验,也成为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探索消费合作社发展道路的开端。

安源被称为中国的“小莫斯科”,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领导工人运动的开创地,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事业的起步地。(1)陆华东:《小地方与大历史——再论安源在中共早期的杰出地位及其启示》,《苏区研究》2020年第4期。中国共产党在安源路矿领导工人建立的消费合作社,被誉为最早的“红色商店”。学界关于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的研究主要从以下视角展开:一是从宏观理论与中共革命的角度探讨安源政治文化传统的形成过程及其历史意义,其中消费合作社在工人动员、集体身份认同、经济组织等层面逐渐形成重要的政治文化传统与革命精神。(2)裴宜理:《安源——发掘中国革命之传统》,香港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何虎生:《安源精神:党的领导与工人运动相结合的典范》,《红色文化学刊》2022年第1期;黄仂、钟妮:《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的历史进程与历史意义》,《中国合作经济》2022年第7期;文侃:《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的经营经验与历史意义》,《中国合作经济》2022年第7期。二是从微观视角分析中共早期革命运作模式中的经费筹措方式、经营管理与经济效应,探究中国共产党在安源探索商业、金融事业的历史经验。(3)刘炳义、文侃:《安源工运时期工人消费合作社的经营历史考察》,《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年第2期;王强:《中共在安源的早期革命运作模式分析(1921~1925)》,《党史研究与教学》2019年第1期;邱显平、王翔:《中国共产党在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中初心使命的实践与意义》,《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三是从政党与群团组织的视角强调中国共产党注重经济斗争与政治斗争相结合,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成为中共领导合作社运动的滥觞。(4)陆华东:《红色安源:中国共产党群团工作的重要历史起点》,《苏区研究》2018年第4期;文侃:《中国共产党早期基层组织的典范——论中共安源支部的历史地位与贡献》,《苏区研究》2022年第5期。既有研究为理解消费合作社及中共革命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回归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成立、发展与式微的历史过程,其首先面临的是如何从具体经济情况出发、从工人日常消费生活需求出发,来协调工人运动与工人消费生活之间的关系,并在其间加强中国共产党对经济的领导。因此,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的创建、改组与整顿的过程蕴含了中国共产党早期经济领导与工人日常生活相结合的调适进程,这一问题还值得进一步探究。本文综合梳理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相关史料,探讨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工人运动时如何通过消费合作社的建设来处理革命与工人生活的关系,进一步挖掘中国共产党早期经济领导的历史经验。

一、注重工人利益:创建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

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积极展开经济领导并维护工人利益的重要表现,其创建与发展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近代中国不断面临外部军事政治经济挑战,国内民众的日常生活与经济消费也日渐艰难。至1920年代初,个体民众在市场上受到的剥削不断加剧,安源路矿工人的生活就是一个缩影。安源路矿工人除了在做工时受到资本家的剥削,其日常生活亦受到中间商人垄断货币、操纵物资价格的双重剥削。一方面,路矿当局多以银元给工人发放工资,但工人日常消费需将银元兑换成铜元,中间商人则在一定程度上可操纵货币兑换的价格。如,按市价一块银元可换280枚铜元,但在每月发工资之初,中间商人压低银元价格,路矿区一块银元只能换260枚铜元。另一方面,中间商人还会抬高物价,(5)《李立三同志谈安源工运》(1962年),长沙市革命纪念地办公室、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696页。工人群众在市场中处于不利位置。面对市场上日益加剧的剥削,时人也开始寻求新的消费合作路径。

传统中国社会中始终存在互帮互助的传统。二十世纪初,中国逐渐受到两种外来合作思想的影响。一种是源于西方近代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方式所带来的贫富差距而引发的合作主义思想。近代知识分子在接触西方的合作主义思想之后,将首发于欧洲资本主义土壤中的合作主义思想看作是改良中国社会的一剂新药,希冀其具有改良社会之效果与活力,将西方合作主义思想引入中国并进行传播。但这种具有改良色彩的合作主义思想的实践是零散的、无组织的,尚未在民众中建立起普遍的信任,民众“畏畏葸葸地趔趄不敢近前”(6)陈登皞:《消费合作问题》,《现代评论》第6卷第146期(1927年9月24日),第9页。。另一种合作思想受到苏俄革命理论与实践的影响。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构想,合作社是作为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全国性联合的大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和中间环节,(7)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71页。这种思想对列宁等人的合作社实践产生了深刻影响。在俄国革命中,消费合作社已经逐渐成为国家经济机关的一部分参与分配。(8)侯厚吉:《苏联消费合作运动(附表)》,《合作月刊》第1卷第2期(1929年4月15日),第15页。进而,列宁在其政治遗嘱《论合作社》中,比较系统地阐述了他对于合作社的设计与构想。在各类合作社中,列宁强调利用商业关系、商品货币关系,优先发展流通领域的合作社,找到私人买卖与国家利益的合适连接点,从而由消费与流通的合作社引导农民的生产合作,消费合作社就成为国家经济运行链上的基本环节。(9)列宁:《论合作社》(1923年1月4日和6日),《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68页。

随着西方合作主义与苏俄合作社经验被不断被介绍到中国,一部分有志之士开始推动各类合作社实践并试图“彻底解决”社会问题。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后,一方面强调运用阶级斗争的方式组织工会和领导工人运动,进而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制度;另一方面也高度关注工人利益,将消费合作社与工人运动结合起来。中共二大附加议决案即明确规定“工人消费合作社是工人利益自卫的组织,共产党须注意和活动此种组织”(10)《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1922年7月),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81页。。在组织工人运动过程中,中共开始注重开展消费合作社实践并实行经济领导。

1921年前后,毛泽东、李立三、蒋先云、刘少奇等相继到达安源,组织路矿工人并推动工人罢工运动。至1922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组织下,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正式成立,李立三为首任俱乐部主任。俱乐部采用苏俄工人组织的成例建立办事组织,由全体代表会议选举主任4人组成主任团,总理俱乐部一切部务。在主任团下开设教育股、互济股、会计股、文书股、庶务股、讲演股、游艺股、交际股,每股各设股长一人,由主任委任;再由各股股长及主任团组成干事会,成为俱乐部的办事机关。但俱乐部成立之初对工人的宣传宗旨仅为“‘联络感情,交换智识’等数句空话,对于工友切身之利益,初未明言”(11)刘少奇、朱少连:《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略史》(1923年),《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第149页。,因此工人对加入俱乐部并不十分踊跃。

从工人视角来看,维持个人与家庭的基本生活是他们做工的朴素目标。在阶级意识与政治意识尚未形成之前,工人更注重个体的经济收入与经济生活。因而,动员工人参加工运组织与革命运动,需要从经济的角度来加强党组织与工人的联系。为此,中国共产党及俱乐部也进一步关注工人日常生活需求。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向资本家与路矿当局提出增加工资、改善经济待遇等要求,(12)《萍乡安源路矿工人罢工宣言》(1922年9月14日),中共萍乡市委《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编纂组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上,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1年版,第41—42页。并通过罢工运动来争取工人的经济利益。俱乐部互济股下设消费合作社与故工抚恤会、劳动介绍所等部门,为工人提供切实的经济互助。

1922年7月,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正式成立,其初衷是维护工人利益并服务于工人运动。但在消费合作社组织初期,工人响应寥寥,仅30余人入社;(13)《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的沿革和现状》(1923年5月),《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下,第1167页。集资仅百元,不能独开门面,仅附设于工人补习学校内。(14)毛泽民:《消费合作社报告》(1923年),《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第254页。随之,俱乐部以“创办消费合作社可买便宜货”为口号向群众宣传,使加入俱乐部者渐众。(15)刘少奇、朱少连:《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略史》(1923年),《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第149页。可见在动员与组织工人的过程中,工人十分看重其自身利益与消费生活的维持。中国共产党也正是从实际出发、从工人需求出发,开始寻找到工人消费生活利益与革命斗争之间的经济联结点。

消费合作社成立之初虽然规模小,但一开始即注重维护工人消费与生活利益,组织贩卖便宜的布匹与日用品。消费合作社还设立兑换股,为工人兑换铜元,具有钱庄的部分职能,以抵制商人故意压低银元价格和盘剥工人。经过努力经营并竭力宣传,消费合作社逐渐得到工人的信任,尤其是兑换股广受工人欢迎。

消费合作社建立起来之后,进一步在工人罢工运动中发挥出一定的经济与组织功能。1922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安源路矿工人展开第一次大罢工运动。第一次安源罢工持续5日,工人秩序极好、组织极严,并在与路矿当局的斗争之中获得了一部分改良待遇、增加工资、改进福利的胜利。但在罢工期间,工人也出现一定的生活困难。如何维持罢工期间工人的生活,成为工运的一个突出问题。

时人认为:“要维持生活,断然不是容易的事体,消费合作,便是免除这个困难的不二法门。”(16)非王:《劳工运动与消费合作》,《平民周报》1924年第13期(1924年6月7日),第7页。罢工期间,工人对于维持生活与消费产生了强烈的需求,消费合作社正好为工人提供了基本的低价生活品,在罢工中进一步为工人所熟悉与认可,并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契机。总体而言,第一次安源罢工运动在经济斗争、维护与保障工人消费生活两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罢工之后俱乐部的经济事业尤其是消费合作社得到进一步发展。

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在安源初建消费合作社,既受到苏俄革命理论经验及组织任务的影响,亦是在工人运动中注重将工人日常生活需求与革命斗争相结合的尝试。中国共产党开始强调在工人运动中进行经济领导与经济斗争,领导工人向路矿当局与资本家争取工人的经济利益,以保障工人日常生活正常进行,并辅助工人罢工运动与政治斗争的展开。但初创的消费合作社并未得到工人普遍的信任,管理与经营制度亦未完善。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加强对消费合作社的改组,并将改善工人生活与加强经济领导相结合。

二、改善工人生活:改组与扩充消费合作社

从消费合作社业务经营与制度管理层面来看,罢工运动之前,消费合作社的经济事业主要由互济股分管。罢工运动之后,消费合作社成为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经济事业的主体,其组织、业务管理也受到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党组织开始倾注大力对消费合作社加以改组与扩充。1922年11月,中国共产党湘区委员会派易礼容、林育英、毛泽民、唐升超、周辅仁等到安源主持社务和改组消费合作社,扩充消费合作社社员及业务,致力于动员所有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的部员及普通工人加入消费合作社。(17)刘善文主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1921—1930)》,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47页。

消费合作社改组后,总经理负责社内事务,下设粮食股、服物股、器用股、兑换股、南货股、杂务股六股,各有经理和营业员、办事员。经过改组与调整,消费合作社自上而下形成总经理(副经理)——各股经理——各股营业员的组织结构。其中,主要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易礼容(湖南商专学社)、副总经理朱少连(路工)、粮食股经理唐升超(湖南自修大学生)、兑换股经理毛泽民(湖南自修大学生)、服物股兼器用股经理陈枚生(矿工)、杂务股经理谭茂林(矿工)。各股经理人员既有路矿工人代表,亦有共产党员,专门从事消费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

改组消费合作社之后,即需要扩大合作社规模与扩充社员力量。首先要解决资金问题,俱乐部最高代表会议决定在部员中发行股票,进行广泛招股,规定每个部员至少认购一股,多购不限,每股光洋5角。经过动员工人入社和缴纳股金,共筹得股金7800余元,加之俱乐部从活动经费中拨出俱乐部基金、俱乐部驳来入部费、俱乐部驳来部员常月费等项共10800余元,合计资金18600余元,作为消费合作社改造后的基金。(18)毛泽民:《消费合作社报告》(1923年),《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第255页。对于筹得的资金,俱乐部指派专人进行管理与运营。经过两个多月的筹备,消费合作社租赁安源老后街一家店铺为社址,开始独设门面,于1923年2月7日重新正式营业。改组后的消费合作社主要围绕工人日常生活与消费所需,继续展开各项经营业务、兑换业务与社员组织事务。

在业务经营上,改组后的消费合作社主要经营米、盐、油、布匹等业务。消费合作社所售货物多由专人到长沙等地采购,由株萍铁路工人顺便捎回,免去不少运费。因而消费合作社的货物成本较低,比中间商人有价格优势。加之消费合作社是工人的经济组织,强调不以赚钱为目的,价格较市价为低,因此得到工人的拥护。从营业状况来看,消费合作社每月约销米500石、盐1万斤、菜油4000斤、洋油2000余斤、布匹约3000元、器用千余元,(19)《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的沿革和现状》(1923年5月),《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下,第1168页。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在兑换业务方面,消费合作社有两项兑换服务:一是银元(光洋)与铜元的兑换业务,为工人兑换银元和铜元,每月兑换银元约2万元;(20)《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的沿革和现状》(1923年5月),《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下,第1168页。二是增加了新的金融业务,消费合作社还替工人兑换矿票。矿票是路矿当局给工人发放工资的一种凭据。路矿当局除了以银元作为工资形式外,还自行印制了矿票发给工人,一元矿票抵一银元。但矿票在市场上不通行,工人需要先拿矿票到钱庄去兑换银元,钱庄从中收取一成五的中间费用,工人一元矿票只换得八角五银元。为了维护工人利益,使工人免受钱庄的剥削,消费合作社亦为工人提供兑换矿票的服务,但不从中收取手续费,一元矿票抵一元银元,广受工人好评。

消费合作社还扩充了相关金融业务,在兑换股设置储蓄部,提倡工人储蓄。消费合作社还尝试自主发行合作社纸币。其发行的纸币虽然流通范围仅限于安源的数万工人群体,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史上最早的货币形式。消费合作社发行股票筹集资本、兑换银元矿票、鼓励工人储蓄、发行合作社纸币等实践,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事业的最初尝试,积累了金融事业与经济管理的经验。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也领导消费合作社开展了早期市场竞争。由于消费合作社吸引了大量工人消费,使得矿区原有的中间商人与钱庄大受影响,一些“商家只能徒唤奈何而已”(21)《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的沿革和现状》(1923年5月),《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下,第1168页。。一部分商家也对消费合作社进行了排挤与竞争,如用廉价大拍卖、半卖半送等方式,故意降低物价,制造谣言,妄图搞垮消费合作社。但消费合作社货色齐备、价格便宜、兑换业务不收取手续费,不断吸引路矿区工人加入合作社并带动家庭成员到合作社购买日用所需消费品。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的经济竞争,成为中国共产党与中间商人展开市场竞争的早期实践。

总体而言,中国共产党在组织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与动员工人进行罢工运动的过程中,不仅注重通过改进消费合作社业务来维护工人利益、改善工人生活,防止工人在市场上遭到中间商人的多重剥削;也开始探索改组合作社组织、扩充社员、发展业务与开展市场竞争,成为工人运动中的一项重要经济事业。消费合作社在致力于服务工人、改善工人生活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效果。从1923年上半年的营业概况来看,消费合作社兑换股、粮食股、服物股、器物股各股营业均有纯利。消费合作社作为俱乐部的主要经济事业之一,在俱乐部中的地位有所提升,消费合作社的重要事项亦多由俱乐部干事会直接作决定,日常事务由总经理处理。消费合作社总经理亦常列席俱乐部干事会议。

随着消费合作社及俱乐部经济事业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与工人俱乐部进一步加强了对内部各经济部门的监督与管理。1923年4月1日,俱乐部第一届最高代表会第21次会议决定设置经济委员会。(22)宁迪卿:《经济委员会报告》(1923年),《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上,第156—157页。经济委员会分为保管和审查二部,主要管理和审查工人俱乐部的全部经费收支。其中保管部主要保存俱乐部的所有银钱、存折、契券等。审查部负责审查俱乐部一切经费收支,对会计股、庶务股、消费合作社、教育股的账目每月审查一次;审查无讹后,由审查部主任和委员盖章,张贴于俱乐部门前,向全体部员公布,直接接受部员监督。(23)刘善文主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1921—1930)》,第226页。消费合作社开始成为经济委员会重点审查的对象。

由于消费合作社是初创,其管理与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其发展还受到当时整体工人运动及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因此消费合作社也不断面临内部与外部的双重挑战。在进行监督与审查的过程中,消费合作社及俱乐部发展中的经济问题开始显现出来。

首先是消费合作社的业务经营存在问题。消费合作社改组后虽然一度取得良好成绩,经营总额较高并产生一定纯利,但整体而言所获纯利并不多。根据1923年上半年的数据统计,消费合作社因购买器具、设施,收支相抵后实际只盈余23元多。(24)毛泽民:《消费合作社报告》(1923年),《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第257页。盈余较少也就意味着资金周转存在困难。此外,消费合作社的购销业务及资金周转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工人股金与消费额度。一旦工人罢工或当局不发工饷,工人缺乏资金,无法购买消费合作社的商品,消费合作社运转势必艰难。如1923年,由于路矿当局没有持续提供津贴,萍矿两月未发工饷,矿票又日形跌价,俱乐部和消费合作社的经费出现紧张局面。(25)《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安源地委报告》(1923年10月3日),《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第22页。

其次是消费合作社制度混乱、事权不一。消费合作社开始营业时并未限定买主,没有严格区分社员与非社员,使一些商人乘机套购商品再转手倒卖渔利。俱乐部及消费合作社业务人员也存在不清楚办事手续、办事无秩序、不能专心负责、自身检束能力不足等问题。刘少奇曾指出消费合作社“事权和经济不能统一,各股单独进行,弄成一种无政府状态”(26)刘少奇:《对俱乐部过去的批评和将来的计划》(1923年8月20日),《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上,第93页。。消费合作社内部各股之间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营业计划,账务清理困难,也加剧了资本周转不灵状况。消费合作社业务经营与制度混乱揭示出整体工运组织制度的不健全。在初创时期,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主任团中亦存在“太散漫;太无统系”、“常常摸不着头脑”、“各股常有单独进行的弊病”等问题,这反映出俱乐部的组织与经济领导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制度。(27)刘少奇:《对俱乐部过去的批评和将来的计划》(1923年8月20日),《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上,第92—93页。

此外,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党内在工人经济斗争重要性问题上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强调经济斗争在工人运动中的重要作用,如刘少奇主张工运第一步是要争得工人直接的利益,再争取更大的利益并使无产阶级成为支配社会的潜伏势力的大组合。因此,必须注重经济的奋斗,将增加工资、减少工时和组织合作社等细小的利益组织起来,使工人进一步团结起来。(28)刘少奇:《对俱乐部过去的批评和将来的计划》(1923年8月20日),《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上,第91、92页。另一种思想则强调注意组织政治运动,认为单纯的经济奋斗不能解决工人的痛苦,也终会受到政治势力的压迫而走向失败,因而更加注重直接的政治势力与阶级斗争的手段。(29)达时:《安源工友应注意的几件事》(1923年8月22日),《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第113页。如张维汉在这一时期认为,以直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工人运动固然不可免,但工人运动若偏落在这一方面,是没有革命的意义的。他认为只有到工人阶级自己掌握政权的时候才能取得经济上平等的生存权,因此主张使工人运动政治化,着重培养工人的政治意识。(30)维汉:《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罢工胜利周年纪念》(1923年8月3日),《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第108页。这些不同观点也表明消费合作社等经济事业与经济斗争在整体革命斗争中的定位与方针还没有形成统一意见,经济斗争与消费合作社的发展也深受政治运动走向的影响。

可见,中国共产党在早期工运与经济领导实践中,虽明确强调阶级斗争与工人运动的纲领与方针,并注重在革命实践中争取工人利益、改善工人生活,但也面临着新的困境。一方面是具体实践中所面临的经营与管理问题,这揭示出中共早期经济领导技术与经济管理能力的不足。另一方面的困境则体现在革命理念与经济斗争方向上,中共对经济事业与经济斗争在革命中的重要性亦存在认识不统一的问题,消费合作社的发展整体上受到政治运动的牵制。为解决消费合作社及整个俱乐部面临的事权不一、资金不足、周转不灵、人事变更频繁等问题,也为进一步提升消费合作社与经济斗争在整体工人运动中的作用,俱乐部自1923年7月开始进一步加强对消费合作社的整顿、监督与管理。

三、加强经济监督:整顿与调整消费合作社

1923年7月,中国共产党整顿安源工人组织,从整体上强调俱乐部加强集中领导和制度管理,俱乐部也进一步加强对消费合作社的统一领导与统一组织。针对消费合作社的诸多问题,刘少奇认为消费合作社事权及经济支配“在事实上应绝对集中,实行新式簿记,由总经理担任全责,主任团严加督促”,并要求继续清理整顿消费合作社,由主任团同经济委员会彻底清查以前的账目。(31)刘少奇:《对俱乐部过去的批评和将来的计划》(1923年8月20日),《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上,第101页。

首先,加强消费合作社的制度规范。俱乐部制定了《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总章》《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办事细则》等新的规章制度,以规范俱乐部的发展。干事会决定主任团每月须去消费合作社办公数小时;而消费合作社的各项重要会议,主任团亦须参加,以加强俱乐部干事会对消费合作社事务的直接领导。消费合作社每星期需将其营业状况及经济状况报告主任团一次,每月总报告一次,社内各项用费每月须报告一次。各项细则与公约对总经理和各股经理的权限与职责、营业员的聘任和辞退、财经制度和作息时间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使消费合作社社务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其次是完善消费合作社内部各层级的管理制度。消费合作社代理总经理毛泽民主持制定了《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办事公约》,规定消费合作社总经理受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最高代表会及主任团之监督和支配。消费合作社总经理有管理和指挥该社全权,总经理有随时检阅各股经理账目主权;各股经理有管理各股营业全权,但进货及定价须先与总经理商妥办理。在原有各股组织基础上,消费合作社还增设总务员(亦即经济保管员),在总经理直接支配下统一保管和查核各股每日的营业收入银钱和账目。此外,在全社统一实行新式簿记,实行账目的统一管理与计算。俱乐部也改进了消费合作社营业员的聘请与管理制度,如规定“营业员之聘请,须有二人负责之介绍信,并须得俱乐部主任团之同意,经二月之试验合格,始得正式聘请。辞去时亦须得主任团之同意”,“营业员在正式营业时间内,不得任意离开营业室,如有事故必须离开时,须先向该股经理请假,并向同事人声明事实,若请假在三日以上者,须得总经理之许可”,并规定营业时间、请假制度、工作纪律等,进一步促进消费合作社营业制度的规范化。(32)《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办事公约》(1923年),《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第257—258页。

为进一步推动消费合作社业务的规范性发展,消费合作社对社员与非社员进行区分,加强对社员的服务管理。消费合作社给每位社员发一购物证,社员持证购买消费合作社廉价物品,以免非社员和商人从中渔利;规定工友在消费合作社兑换铜元时须带有购物证,每人每日只能兑换一次,每次只准兑换一元,一月可兑换十次,以保障消费合作社兑换业务的平稳进行。

经过整顿,消费合作社的经济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并在业务方面得到进一步的扩充。到1923年8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第一次换届选举时,消费合作社所辖商店管理人员和营业人员由20多人增加到约40人。(33)刘善文主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1921—1930)》,第228页。1923年8月,消费合作社也在安源新街开设第一分社,扩大营业规模与服务范围。

但随着1923年秋季工人罢工运动的展开,消费合作社再次遇到新的困境。1923年10月,安源路矿工人再次发动罢工运动,继续反对资本家、国内军阀、国际帝国主义对工人的剥削。路矿当局对工人组织与工人运动的态度恶化,工人工资与消费生活受限,继而使消费合作社的业务受到影响。此外,在账务清查过程中,消费合作社的业务经营与经济管理问题再次突显。例如,消费合作社所卖消费品存在价格高出市价或比市价更低的情况,价低者被商人从中渔利,价高者引起工人怀疑。营业员在营业中也存在态度不良而影响销路的情况。更为严重的是,消费合作社内查出干部挪用公款与借款不还等问题。

俱乐部干部私自挪用消费合作社公款或借款不还问题引起俱乐部最高代表会议和干事会的高度重视,中共安源地委在1924年5月向中共中央扩大执委会汇报了这一情况。(34)刘善文主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1921—1930)》,第230—231页。经过调查与清理,俱乐部最高代表会议决定撤销陈枚生服物股经理职务,查封其房屋,限令其退还所欠公款。对俱乐部其他干部的借款,俱乐部也分别不同情况,要求他们限期归还。如朱少连所欠消费合作社之款,内以200元作为交际费,余额限日归还,否则每月将工资扣还50元。李隆郅(即李立三)欠消费合作社130元,内以100元作为赠送,30元作为暂借须限时归还。其他私人欠款在20元以内者,分两月清还;10元以内者须一月内清还。(35)李涤生:《最高代表会报告(第二届)》(1924年12月),《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上,第314—315页。

俱乐部最高代表会议认为,消费合作社本就因股本过少,不易周转,“社务混乱已极”(36)《安源地方团报告(6—8月)》(1924年8月27日),《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第26页。,而干部私自挪用公款等事件,更使“合作社办理不善,组织欠妥……大失工人信仰”(37)《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安源地委报告》(1923年10月3日),《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第22页。,因此必须对消费合作社再次进行整顿与改革。1924年8月,俱乐部再次进行换届选举,并对俱乐部与消费合作社的经济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一是改组经济委员会。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原设经济委员会,承担俱乐部全部经费的保管、出纳、会计和俱乐部机关杂务之责。1924年俱乐部换届选举时,决定将原来的俱乐部经济委员会改组为经济审查委员会,专负审查之责。经济审查委员会对消费合作社的审查监督力度加强,为消费合作社与俱乐部各项活动的开展强化了制度保障。(38)刘善文主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1921—1930)》,第226页。

二是调整消费合作社的机构与业务,改设执行委员会和合作委员会。互济股原下设消费合作社、劳动介绍所、故工抚恤委员会三个部门,但由于消费合作社已设置了总经理办理合作社一切社内事务,且消费合作社总经理常列席俱乐部干事会议,重要事项由干事会直接决策,因而互济股对消费合作社的领导形同虚设。而互济股另外两个部门在发展过程中也不断调整,其中劳动介绍所由文书股负责代办,故工抚恤委员会已由总代表会议决定将其取消。(39)陆沉:《干事会报告(第二届)》(1924年12月),《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上,第320页。因此,俱乐部决定取消互济股,改设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下设合作委员会,专门指导与监督消费合作社。(40)刘善文主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1921—1930)》,第226页。执行委员会与合作委员会设置后,消费合作社的总经理制改为委员制,在总经理之下设主任等职务,分头管理全社营业、财务和杂务。改组后,毛泽民任消费合作社总经理,谭茂林为事务主任,林育英为营业主任,唐升超为经济主任,宁迪卿为分社社长。(41)李涤生:《最高代表会报告(第二届)》(1924年12月),《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上,第313页。

三是加强对消费合作社人员与业务的监督管理。在对消费合作社各层组织机构进行整顿的过程中,其内部的职员聘用与业务监督制度也得到进一步的调整。俱乐部干事会对于消费合作社营业员的聘请,要求具有保人,营业员还需缴纳保证金500元;并规定消费合作社所用之工人均须为俱乐部部员。俱乐部亦要求加强总经理对各部门营业员的管理与监督,若营业员失职造成损失,经理须负责赔偿。干事会还要求主任团加强对消费合作社事务的监督与管理,如窿外主任需督促消费合作社的账务清查等事,路局主任负责消费合作社的监督整理事务。(42)陆沉:《干事会报告(第二届)》(1924年12月),《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上,第318、321页。这些制度的设置有利于加强俱乐部干部对消费合作社组织、业务、人员的监督管理。

此外,俱乐部与消费合作社也继续致力于扩充基金和拓展经济业务。一方面,俱乐部继续派代表与路矿当局进行谈判,争取矿局每月津贴费由200元增加到1000元。加上部员所交常月费,至1924年12月,消费合作社基金由原来的18600余元增加到28300余元。(43)刘善文主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1921—1930)》,第229页。消费合作社资金不足问题大为缓解,社务进一步获得发展。另一方面,消费合作社亦不断拓展其业务,1924年下半年,消费合作社与工人学校妇女职业部合办了一个出品发卖所,该所购置缝纫机多台,在安源老后街合作社附近租房一栋,以楼房做学生工作室,雇有熟练缝工八九人,定做中外各种服装,进一步拓展消费合作社的经济业务。

消费合作社经过两次改组和整顿,从整体上强化了经营管理制度,使总经理、经济主任与营业员的工作职责更为明确。消费合作社在业务经营中进一步服务工人所需并获得工人的信任,将消费合作社业务与工人生活、党群活动密切结合起来。

然而,随着安源工人运动的式微,消费合作社在1924年之后受到更多的冲击。由于路矿当局经常欠饷,工人缺饷,消费合作社营业亦大受影响。因工人工资越少、消费越少,消费合作社业务经营与资金周转也面临诸多困难。而随着工人罢工运动的展开,路矿当局与地方军政力量对工人组织进行镇压,消费合作社业务受到严重影响。至1925年9月21日,汉冶萍三公司总经理盛恩颐勾结军阀对路矿工人实行军事包围,并用机关枪扫射工人,随即强力解散工人组织,并包围俱乐部及其所办的工人学校、消费合作社各处,逮捕与囚禁俱乐部、消费合作社、工人学校的职工与代表。至于俱乐部、学校、消费合作社之银钱衣服,损失达10万余现款。(44)《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泣告全国同胞书》(1925年10月19日),《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第444页。随着工人运动转入低潮,消费合作社也难以为继。

总体来看,消费合作社的发展始终受到外部政治军事环境压迫以及内部管理制度不善的双重牵制,尤其是在工人运动受到军阀与路矿当局的镇压后,消费合作社也难以脱离工人组织而单独存在。但从消费合作社的发展过程来看,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工人俱乐部组织十分注重对消费合作社管理制度与经营业务的整顿,注重加强对消费合作社内部各级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的监督与审查。中国共产党对于消费合作社组织管理与经济管理制度的调适,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早期工人运动中加强经济领导与开展经济实践的重要标志,积累了重要的经济管理与监督经验。

结语

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组织创办的一个具有典型性的工人消费合作社,在中共早期革命斗争中具有重要的历史作用。首先,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注重从工人消费与商品流通入手,从工人利益需求、现实经济斗争与形势变化出发,致力于解决工人消费生活问题,对于改善安源工人的经济生活、团结工人坚持斗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次,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为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探索如何管理经济组织、开展经济制度建设、加强经济监督、加强经济领导等重要问题提供了实践场域。

中国共产党在组织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的过程中,已经开始将工人日常消费生活与工人运动、革命斗争相结合,并注重通过消费合作社来培养经济干部、领导组织工人,亦是其在组织和动员能力方面的创新。虽然安源工运与消费合作社遭受到外部军事力量的破坏,但中国共产党组织消费合作社和加强经济领导的经验已经逐步内化于革命行动之中,为中国共产党管理经济组织并加强经济领导提供了重要的历史经验,也成为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探索中国消费合作社发展道路的开端。在大革命时期以及转向农村革命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断在工人、农民之中组建消费合作社和改进消费合作社制度,不断加强对经济的领导,为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探索革命新道路与具有特色的中国合作社道路奠定了组织基础与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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