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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2022 年度报告*

2023-09-09

民间文化论坛 2023年3期
关键词:文化遗产物质研究

郭 平 张 洁

引 言

2022 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延续了往年对于政策制度、保护传承机制、传播与教育的关注,而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精准扶贫等一系列国家战略亦成为非遗生产性保护的重要语境,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非遗多元主体互动、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的形成。与此同时,国家也在持续推进相关制度的完善。2022 年8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措施,具体表现为:“健全非遗调查记录体系、代表性项目制度、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加强非遗传承人群培养,提高非遗传承实践能力。强化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特色村镇和街区。强化融入生产生活,创新开展主题传播活动,推进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http://www.gov.cn/zhengce/2022-08/16/content_5705612.htm,发布日期:2022 年8 月16 日;浏览日期:2023 年2 月5 日。2022 年10 月3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强调加强对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认定与保护工作。②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http://www.npc.gov.cn/npc/c308 34/202210/1af57adb03f54fd7821e7d35efe6ca15.shtml,发布日期:2022 年10 月30 日,浏览日期:2023 年2 月5 日。可以看出,从国家到地方、从官方到民间的一系列实践,均是对生产性保护与整体性保护理念的贯彻深化。

一、非遗政策与制度研究

(一)对国内外非遗政策的解读与探索

一些学者立足国际语境,持续关注、译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相关文件,为国内非遗保护提供政策参照。其中,朱刚梳理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国际政策背景,着重分析了审查机构的历史脉络、政策语境、运作机理,以此强调非遗学理研究应与应用实践形成双向互动。①朱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研究——以审查机构及其运作机制为中心》,《民间文化论坛》,2022 年第6 期。张玲译介的《努力达成一项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约》详细回溯了《公约》出台前后的三个阶段,明确呈现了非遗国际立法的理念生成与实践脉络。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努力达成一项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约》,张玲译,《民间文化论坛》,2022 年第1 期。

在非遗政策保护实践中,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王霄冰区分了非遗保护中的技术标准与文化标准、工作标准与学术标准,强调非遗保护的标准制定应由学术标准引领,倡导文化与技术相结合。③王霄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标准若干问题探析》,《文化遗产》,2022 年第5 期。钟倩、莫继严指出我国非遗保护经历了传承性保护、创新性发展、参与式传播三个阶段,此后阶段应着重推动保护、发展、传播三个维度的和谐发展。④钟茜、莫继严:《非遗保护的三个维度:传承性保护、创新性发展和参与式传播》,《文化遗产》,2022 年第4 期。谢菲、韦世艺总结了新时期我国非遗保护工作中政府角色定位的三个转向:一是从自上而下的主导管理到自下而上的驱动管理,二是从统一化、标准化管理到多元化、个性化服务,三是从单一、垂直化的行政管理到多部门纵横并接的整合性服务。⑤谢菲、韦世艺:《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政府角色定位的转向》,《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1 期。马知遥等认为,以往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无力应对日益庞大的非遗项目管理工作,“文化经纪人”将成为未来非遗保护的重要主体,而目前我国急需教育、市场、媒体三大类型的文化经纪人。⑥马知遥、吴建垲、王明月:《“文化经纪人”概念的重新审视:基于中国非遗保护经验的思考》,《山东社会科学》,2022 年第2 期。王经绫指出了当前我国非遗保护在政府支出方面存在的四大问题,建议建立非遗保护联席会议制度。⑦王经绫:《责任、边界与矛盾:政府支出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青海民族研究》,2022 年第3 期。2022 年,中山大学中国非遗研究中心主办的“政策法规与新时代非遗保护高端论坛”针对非遗治理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主要议题包括正确理解非遗保护的国际理念、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快推进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扎实推进整体保护和利用四个方向,⑧宋俊华、李瑜恒:《非遗治理研究的方向选择——“政策法规与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高端论坛”述评》,《文化遗产》,2022 年第1 期。相关讨论极具应用性与前沿性,对于促进我国非遗的科学保护、完善保护路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此外,非遗评估体系的完善对于审视非遗保护成效、引导可持续发展理念也至关重要。姚莉认为,各地非遗主管部门在评审非遗项目时,应采取“进高级、退低级”的方式规避重复申报情况,充分调动非遗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来提高非遗的价值体现。⑨姚莉:《“申遗”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价值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以贵州省从江县侗族非遗资源评估为例》,《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1 期。陈科锦深入分析了宁波非遗保护评估“三位一体”模式对于非遗项目、传承人、传承基地进行捆绑式评估考核的利弊,⑩陈科锦:《非遗保护评估制度的地方实践——以宁波“三位一体”模式为例》,《文化遗产》,2022 年第5 期。为地方完善非遗保护评估制度提供了参照经验。

(二)非遗名录制度探究

巴莫曲布嫫通过分析《公约》缔约国间开展的四重国际合作机制,梳理了《公约》名录体系的发展脉络,认为目前学界仍缺乏对于全球范围内实施的相关准则、概念、措施和机制的认识了解,其对名录列入机制的反思可为国内四级名录体系的制度化建设提供循证路线。⑪巴莫曲布嫫:《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合作机制鸟瞰——以2003 年〈公约〉名录体系的发展现状为中心》,《民间文化论坛》,2022 年第6 期。王薇认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评审存在非遗保护国际标准模糊、拘束力整体偏弱、受制于“书面审”和缺乏“除名标准”配套程序等问题,建议在审、报两主体间建立对话协商机制,完善名录信息处理程序和动态监督。①王薇:《非遗保护国际标准在UNESCO 非遗名录评审中的适用:问题、成因与改进》,《国际法研究》,2022 年第5 期。郝达、夏元勇考察了韩国“无形文化财”名录制度的特征,为我国非遗名录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设系统性法律运转体系、优化多重协作模式、建设梯队式和预备化传承人体系、优化激励措施、正确处理市场赋能的双刃性等建议。②郝达、夏元勇:《韩国“无形文化财”的名录制度建设与启示》,《文化遗产》,2022 年第4 期。

(三)传承人相关制度研究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主体,亦是非遗保护的核心,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的完善为非遗有序传承提供了制度保障。王明月、马知遥指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应走出官方—民间的二元关系,以深化多重逻辑协同的方式来推进非遗有效传承。③王明月、马知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的逻辑困境与设计改进》,《文化遗产》,2022 年第2 期。李瑛指出,目前传承人的传承管理存在主体角色与功能错位、传承人退出与培育欠科学、专家力量难以支撑管理评价体系等问题,故应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来完善传承人传承管理机制。④李瑛:《“后申遗时代”非遗传承人传承管理:实践阻梗、国际经验与中国启示》,《新疆社会科学》,2022 年第6 期。倪诗云强调了传承人制度对于传承人习性的影响。⑤倪诗云:《非遗传承人制度完善的逻辑与路径——基于粤剧粤曲私伙局的“习性”探析》,《文化遗产》, 2022 年第6 期。东宇轩建议,未来传承人研究重心可包括推动非遗现代化、强化非遗文化与区域文化融合、加强符合时代要求的传承人培养方式、促进非遗创造性转化等方面。⑥东宇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究述评》,《贵州民族研究》,2022 年第3 期。王丹、张瑜针对传承人年龄结构问题建议建设科学合理的传承人梯队来保障非遗存续力。⑦王丹、张瑜:《年龄结构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研究——基于定量分析的视角》,《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1 期。

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完善传承人保护制度。宋俊华认为,非遗的传承与保护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决定,只有群体的人才能真正确认和传承非遗。⑧宋俊华:《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认定何以可为》,《文化遗产》,2022 年第4 期。黄永林从“个体传承”与“群体(团体)传承”的关系等方面对非遗代表性团体(群体)认定制度进行了深入讨论,并给出了操作建议。⑨黄永林:《关于建立“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制度的探索》,《文化遗产》,2022 年第2 期。庞鹏、徐信贵建议正式赋予团体(群体)利益代表身份与法律主体地位。⑩庞鹏、徐信贵:《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的功能逻辑与规范构建》,《文化遗产》,2022 年第6 期。马伊超、陈华文以景德镇手工制瓷技艺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为案例,指出应针对不同门类的非遗项目采用分类认定方式进行传承人认定。⑪马伊超、陈华文:《群体协作性非遗项目景德镇手工制瓷技艺代表性传承人的分类认定》,《文化遗产》,2022 年第5 期。

二、非遗传承策略与保护机制研究

郭翠潇通过对《民间文化论坛》40 年来刊发的所有非遗相关文章进行梳理分析,发现“保护”与“传承”一直都是非遗研究的热点话题,⑫郭翠潇:《〈民间文化论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领域刊文数据分析》,《民间文化论坛》,2022 年第5 期。徐飞、孔嘉、叶文豪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非遗类项目的成果分析结果也印证了这一点,并且近年相关讨论多聚焦于资源建设、数字化、产业化、产权保护等具体方向。⑬徐飞、孔嘉、叶文豪:《国家社科基金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项目成果分析》,《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2022 年第1 期。

(一)非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王丹从民族间“礼物化”互惠交往等角度分析了非遗事象铸牢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路径。①王丹:《非物质文化遗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逻辑与实践路径》,《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5 期。郝庆军指出,边疆地区非遗保护工作的重心在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②郝庆军:《胸怀“国之大者”,加快新时代边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步伐》,《美术观察》,2022 年第6 期。季中扬认为,民族民间视觉文化对于塑造中华民族文化形象、强化民族文化认同有重要价值。③季中扬:《民族民间视觉文化的共享性与文化认同》,《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3 期。林继富、马培红以“送王船”为案例,认为“和”构成了当地基因观念与生活实践的内核,对于中华文化共同体意识具有强大凝聚力。④林继富、马培红:《从送王船看非遗多地域传承的逻辑理路》,《文化遗产》,2022 年第4 期。周波强调,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的设计应从激活少数人的“身份认同”转向调动多数人积极性的“文化认同”。⑤周波:《从“身份认同”到“文化认同”——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设计的新面向》,《文化遗产》,2022 年第2 期。孔庆夫、张海庆建议,从文化基因解码、三地名录协同、构建三地非遗文化空间评价体系等三个方面改进粤港澳非遗名录制度,促进三地文化认同。⑥孔庆夫、张海庆:《粤港澳非遗的文化基因与非遗名录制度改进》,《文化遗产》,2022 年第4 期。但杨信也指出了市场需求对于文化认同的挤压,可见非遗的生产性保护亟待加强引导与监管。⑦杨信:《非遗生产性保护中文化认同的缺失与重塑——以土家织锦为例》,《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

(二)区域、社区、空间作为整体性保护单位的路径探讨

随着整体性原则对于地方文化、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区域”“社区”成为乡村振兴、文旅融合、文化双创、精准扶贫等近年国家顶层设计实践与研究的基本单位。李红飞认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构成区域文化生态的重要元素,应通过守正创新、双创转化等方式确保其高质量发展。⑧李红飞、李杉杉、慈福义:《区域文化生态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与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以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贵州民族研究》,2022 年第2 期。黄亚欣通过对“同里宣卷”的考察发现,其传承人在面对传承困境时往往能够根据社会环境进行主动调适和自我变革来保障存续力。⑨黄亚欣:《变革中的自我调适: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同里宣卷”的考察》,《文化遗产》,2022 年第1 期。郭永平、行晓荣建议,加强非遗传承创新与地方民众生活的融合发展,通过多元主体合作再造区域文化共同体。⑩郭永平、行晓荣:《晋陕豫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2 期。管顺丰等通过对湖北省非遗传承策略的实证分析,总结出了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策略理论、传承环境分析方法以及传承策略实施模式。⑪管顺丰、赵宸、田耘:《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策略研究——以湖北省非遗传承策略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22 年第6 期。谢中元认为,应注重将非遗存续空间优化为多元样态融合、混生、并置的生态空间。⑫谢中元:《从醒狮看非遗存续的“假晶化”与审美分层》,《文化遗产》,2022 年第4 期。黄辉考察了徽墨现有的家族式、个体作坊式、国营式三种生产传承模式,认为其生产性保护应被纳入整体的文化生态视野中进行动态评估和针对性调控。⑬黄辉:《徽墨生产主体及传承模式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5 期。王克岭等指出,在地方文旅产业开发过程中通过区域间协作打造非遗旅游廊道可实现合力共赢。⑭王克岭、谭心、龚异:《金沙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廊道构建》,《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9 期。徐靖⑮徐婧、赵博文:《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满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进路述评》,《黑龙江民族丛刊》,2022 年第2 期。、汤洋⑯汤洋:《黑龙江省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策略研究》,《黑龙江民族丛刊》,2022 年第2 期。、贾丽⑰贾丽:《西藏藏纸制作技艺的传承和创新研究》,《西藏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6 期。、李研⑱李研、吴红娜:《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研究》,《农业经济》,2022 年第8 期。、张魏⑲张魏:《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利用关系的系统分析》,《系统科学学报》,2022 年第4 期。等学者进一步讨论了非遗的传承保护与地方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

“社区”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界定非遗传承保护主体时强调的概念,如何有效推动社区参与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策略是我国学界不断思考的问题。马千里针对国内外非遗名录制度中的社区参与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我国社区参与非遗名录保护的能动性有待激发。①马千里:《中外“非遗”名录制度中社区参与问题的比较研究》,《文化遗产》,2022 年第2 期。张龙亦指出,我国非遗保护缺乏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应在明确国家与社会各方责任边界的基础上加强协作,推动非遗活动回归民间文化生态。②张龙:《从动员型管理到“内发—协作型”治理:非遗保护的范式转换》,《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1 期。冯琳、赵经纬认为,建立社区博物馆可以有效平衡参与非遗保护的各方利益与话语诉求。③冯琳、赵经纬:《活态共构:社区博物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西北民族研究》,2022 年第 4 期。武洪滨的研究表明,从物质到非物质的叙事转向已经成为博物馆的重要探索方向。④武洪滨:《博物馆叙事语境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2 年第1 期。楚国帅认为,通过多元文化主体的自觉参与,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区将形成良性循环的文化产业生态圈。⑤楚国帅:《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山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2022 年。也有部分学者希望通过对国外非遗保护相关实践的探讨,为我国非遗保护实践提供启示。程瑶通过对“新加坡小贩文化”申遗实践案例的研究,认为城市的未来发展规划设计应当考虑到社区对于非遗存续的重要性,推动非遗保护进入民众生活世界。⑥程瑶:《城市环境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新加坡小贩文化”的申遗实践为主线》,《民族艺术》,2022 年第3 期。张青仁、杨慧云以秘鲁皮坎特里亚遗产化实践为例,强调主体间的尊重与合作对建立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意义。⑦张青仁、杨慧云:《联结主义的文化实践:秘鲁皮坎特里亚遗产化进程的民族志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3 期。

自2020 年以来,全国各地不少非遗事项的传习、生产、销售、交流与调查研究活动均不同程度受到疫情影响,使得一些学者开始关注疫情中的非遗问题。苏俊杰、方达通过网络问卷的形式对全国非遗实践者展开关于疫情影响的调研,从中可以看出政府机构、传承人、社会团体等非遗实践主体面对疫情所做出的积极应对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建议。⑧苏俊杰、方达:《疫情防控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基于全国网络问卷调查的分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5 期。

还有一些学者持续关注非遗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解读。妥学进总结了协调、协作、一体化三种非遗领域协同立法的模式。⑨妥学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协同立法模式探究》,《文化遗产》,2022 年第5 期。王通认为,我国目前的非遗保护以行政保护为主,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尚不健全,建议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构建现代化发展的特别权力制度体系。⑩王通:《民族传统手工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构建——以布依族枫香染工艺为例》,《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7 期。

综上可见,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已成为非遗传承保护的重要策略。

(三)非遗与乡村振兴、文旅融合、扶贫生产的相互赋能

多元主体合作与跨区域协作可有效提升非遗存续力,而在具体实施路径方面,乡村振兴、文旅融合与扶贫生产为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提供了政策和人力支持,与非遗相关的文旅产业也为地方民众提供了就业增收的机会,可有效缓解乡村内生动力的不足。黄永林将非遗产业概括为“非遗+旅游”“非遗+特色村镇、街区”“非遗+主题研学”“非遗+文创产品”“非遗+影视”“非遗+节庆”“非遗+演艺”“非遗+文博”“非遗+饮食”“非遗+民宿”等十种发展模式。⑪黄永林:《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利用意义和发展模式研究》,《中国文艺评论》,2022 年第8 期。杨红认为,露天博物馆可作为地方无形文化的传承载体,在实现文化生态区域整体性保存的同时,兼具遗产展示、公众教育、旅游与体验的功能。①杨红:《遗产保护与文旅融合:关于露天博物馆模式的探讨》,《民族艺术》,2022 年第1 期。刘宇青、徐虹认为,乡村旅游开发应注重激发乡村居民保护所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性与自觉性,推动其文化实践的复归。②刘宇青、徐虹:《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保护和旅游开发助推乡村文化振兴》,《社会科学家》,2022 年第10 期。周致欣、刘安琪倡导文创产品的开发设计应注重对地方人文精神内核与民俗特质的提炼创新,使传统文化的物态呈现得以多元发展。③周致欣、刘安琪:《文化创意语境下天津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发展研究》,《包装工程》,2022 年第6 期。魏彩杰从民俗调研、整体规划、符号设计、空间营造、情感管理、文化教化等6 个维度对乡村文化振兴提出了建议。④魏彩杰:《基于文化解读的南方乡村文化振兴策略研究——以湖南省安仁县为样本》,《湖南社会科学》,2022 年第3 期。

此外,传统手工艺作为非遗助力乡村振兴与扶贫生产的重要路径,长期以来受到广泛讨论。除了传统手工艺的传承、创新与生产机制方面的探讨以外,高莉等认为扶贫车间通过社会整合与连带效应形成了特殊的复合生产模式。⑤高莉、王京鑫、牛乐:《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妇女手工艺生产——临夏州东乡县刺绣扶贫车间调查研究》,《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1 期。马知遥、王乐颖提出,以传承人为主体,非遗产品为依托,立足保护与传承,推动多方合力与协同发展的非遗扶贫生态系统实践路径。⑥马知遥、王乐颖:《“非遗”扶贫可持续生态系统的构建策略——以传统手工艺类“非遗”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22 年第3 期。王雪丽、彭怀雪讨论了非遗助力精准扶贫的耦合机制。⑦王雪丽、彭怀雪:《“后扶贫时代”非遗助力精准扶贫:耦合机理与优化建议》,《农业经济》,2022 年第6 期。

整体来说,非遗与乡村振兴、文旅融合、扶贫生产之间已形成互为赋能的循环机制,成为近年来学界讨论的热点之一,吸引了经济学、管理学、设计学等学科的广泛关注,相关讨论主要集中于非遗相关产品的创新设计、产业化发展、管理模式与发展策略,虽成果丰硕,但具有创见的观点较少。

(四)非遗的数字化保护实践与开发路径探索

数字化已成为非遗建档与资源共享的重要路径,也是近年我国传播学、档案学介入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路径之一。潘彬彬以南京市民俗(非遗)博物馆为例,探讨了非遗档案在推进非遗博物馆化工作中的实践路径。⑧潘彬彬:《南京市民俗(非遗)博物馆非遗档案利用工作的实践与探索》,《档案与建设》,2022 年第11 期。庞帅认为,档案部门采集保存的非遗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缺乏分类标准和专题数据库开发,存在遗失损坏风险,亟待完善保存管理模式,并通过数字化提升其利用价值。⑨庞帅:《社会记忆视角下非遗口述历史档案资源保护及开发探究》,《北京档案》,2022 年第10 期。江若曼也指出,数字化建档在实施细节方面存在流程不明晰、规范不统一的问题。⑩江若曼:《新时期我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字化建设》,《档案管理》,2022 年第3 期。赵滟则讨论了短视频助力非遗档案的开发方式。⑪赵滟:《基于短视频的非遗档案开发路径研究》,《北京档案》, 2022 年第11 期。除了数字化建档之外,相关领域对于非遗数字化保护的路径探索还包括打造数字化的传播体验。温雯、赵孟笛建议,从全景式、体验型、立体化三个方向构建非遗数字化场景体系。⑫温雯、赵梦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场景与构建路径》,《理论月刊》, 2022 年第10 期。苗秀等提出开发虚拟现实游戏作为非遗数字化创新载体。⑬苗秀、侯文军、徐雅楠:《基于虚拟现实技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创新研究》,《包装工程》,2022 年第16 期。潘光繁认为,数字人文的融合发展可催生非遗传承新格局。⑭潘光繁:《贵州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人文发展战略路径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22 年第3 期。詹一虹、孙琨认为,以数字技术为核心、以沉浸式场景为应用的元宇宙可重塑非遗的传承方式。①詹一虹、孙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梗阻与元宇宙沉浸式场景的运用》,《江西社会科学》, 2022 年第8 期。孟凯宁等针对青神竹编提出了数字化展厅、数据库、APP 的设计方案,希望以此提高大众参与度。②孟凯宁、安佩鑫、王美娜:《青神竹编的数字化保护与开发策略研究》,《家具与室内装饰》,2022 年第6 期。许丽霞、陆羽婕认为数字媒介打破了以往“身心分离”和“去地方”的文化遗产传播模式,在兼顾在地性和历时性的同时实现了即时的可传播性。③许丽霞、陆羽婕:《数字时代文化遗产的媒介化境遇与展望——基于德布雷的媒介学理论》,《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6 期。

近年来,短视频平台等网络传播媒介的迅速发展为非遗的知识传播与生产销售提供了渠道,在传承人个体宣传层面,网络媒介具有低成本、高流量的优势。黄永林、余召臣指出,数字技术的介入实现了非遗消费体验的平权化与时空一体化,通过技术赋能可推动非遗活动的日常化和非遗实践的治理化。④黄永林、余召臣:《技术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向度与创新表达》,《宁夏社会科学》,2022 年第3 期。于涓认为短视频平台使非遗由身体存在转向数字存在,并在“脱域”空间中重新建构新的社群认同。⑤于涓:《“脱域”的“再嵌入”:短视频平台赋权非遗传播——以抖音为例》,《电视研究》,2022 年第5 期。冯智明、郑带利以“绣郎”为案例对象,指出互联网对于非遗的传统性别指向与传承人新形象的建构具有明显影响,新媒体的使用推动了传承人的能动性与主体性,促进了传承事象的文化意义和文化价值观的再生产。⑥冯智明、郑带利:《做“绣郎”:青年非遗传承人的新形象建构》,《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5 期。但新媒体技术的融入也同时产生了一些问题,陈羽峰、胡翼青就专门对非遗的媒介化问题进行了研究,并认为网络流量的支配消解了非遗原本丰富独特的文化内涵,成为被观看的文化消费品,⑦陈羽峰、胡翼青:《从“上手”到“在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媒介化生存与反思》,《传媒观察》,2022 年第4 期。这种看似繁荣的文化传播景象正将非遗推向单调与同一。

还有一些学者关注数字化技术的研究趋势与应用拓展。韩美群、周小芹梳理了近二十年关于非遗数字化传承传播的研究成果,建议今后加强非遗数字化传承的制度建设和过程管理。⑧韩美群、周小芹:《近二十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研究回顾与展望》,《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1 期。此外,信息技术专业领域的学者也开始关注非遗数字化,例如胡昊天等人开发了非遗文本领域词表、全文分词语料库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文本自动分词系统,对于促进非遗数字人文研究具有一定价值。⑨胡昊天、邓三鸿、张逸勤等:《数字人文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本自动分词及应用研究》,《图书馆杂志》, 2022 年第8 期。此外,严丹翎⑩严丹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因传承机制——以湖南花瑶山歌为例》,《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5 期。、覃英⑪覃英:《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传播困境与对策》,《体育文化导刊》,2022 年第9 期。、臧鹏⑫臧鹏、刘吕红:《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特性及其传承机制——从民俗·艺术·规约三维度立论》,《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2 期。、张小彤⑬张小彤、田静雯、周洪涛:《中华传统手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开发与高校传承人培养机制研究》,《包装工程》,2022 年第S1 期。、宋博⑭宋博、张春燕、丁冠榕:《基于场景理论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行机制与实践方略》,《体育文化导刊》,2022 年第11 期。、张忠杰⑮张忠杰:《行动者网络视角下苗族武术传承机制研究》,上海体育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22 年。等学者分别从不同门类项目探讨了非遗的传承保护机制与问题对策。

三、非遗教育与学科建设研究

(一)非遗学理探索

1.非遗本体研究

唐璐璐对“本真性”概念的由来及相关各方在非遗实践中的复杂态度进行了详细的溯源,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社区现实需要、民俗学范式以及非遗《公约》等不同立场诉求是引发本真性概念争议的主要原因。①唐璐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实践中的概念误用与路径混淆》,《文化遗产》,2022 年第6 期。邓启耀指出,非遗具有多重真实形态、多维度文化整体、复线多脉传承的特点。②邓启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多重真实、多维整体与多脉传承》,《文化遗产》,2022 年第3 期。季中扬从美学角度理解非遗本质,指出身体的亲在性作为非遗审美的前提,应将传承人身体本身视为非遗的“主体性场所”,其通过对身体的实践性、亲在性与主体性之间关系的论述,为非遗本体研究提供了新视域。③季中扬:《亲在性与主体性:非遗的身体美学》,《民族艺术》,2022 年第3 期。

在传承人研究方面,万建中强调了其作为非遗学科建设的主体性价值,认为现行的非遗学科建设套路完全受制于学者的话语霸权,故有必要尽快推动传承人进入非遗学科体制内部成为建设主体。④万建中:《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建设的主体》,《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3 期。李世武指出,史诗传承人具有多重社会职能,以此强调史诗的整体性保护与跨学科研究。⑤李世武:《论活态史诗传承人的多重社会职能——以彝族支系罗罗颇呗玛为例》,《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3 期。马知遥、常国毅针对高校非遗传承人研培工作存在的知识产权、课程导向等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讨论,倡导倾听传承人诉求及其实践困境。⑥马知遥、常国毅:《高校非遗研培的几个问题分析及其对策》,《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3 期。

关于非遗本体的讨论既有宏观论述,也不乏具体门类或事象的研究。毛巧晖指出,对民间文学资料的“记录”与“保管”方式实际沿袭了“物”的保管思想,忽略了对“讲述”的留存和“民俗场”的恢复再生,而这一点对于民间文学类非遗的存续力至关重要。⑦毛巧晖:《记录与保管: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赜》,《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3 期。陆慧玲以循证方法讨论了希腊“多声部之旅”项目口头传统建档的多元化行动模式、多线程田野路线和过程性保护实践,强调过程性建档对于非遗优秀保护实践的评价机制、证据提供具有重要作用。⑧陆慧玲:《口头传统建档的行动模式与田野作业——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优秀保护实践“多声部之旅”为个案》,《民族艺术》,2022 年第5 期。倪彩霞详细梳理了20 世纪以来的戏曲现代化发展脉络,以及在21 世纪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念影响下呈现出的反思现代化、回归传统的话语趋势。⑨倪彩霞:《20 世纪以来戏曲现代化研究的历史脉络与新动向》,《文化遗产》,2022 年第4 期。在体育类非遗领域,陈小蓉对体育非遗的概念、特征、功能与分类进行了厘清和界定,并指出,不同类别体育非遗项目的空间分布具有明显的特征差异。⑩邱海洪、江亮、郭振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乡村精英的话语权生成——基于湖南“汝城香火龙”的田野考察》,《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22 年第4 期。杜鹏跃梳理了齐鲁民俗体育的流变史。⑪杜鹏跃:《齐鲁民俗体育的发展流变与传承特点》,《民俗研究》,2022 年第2 期。李阳、赵刚认为,体育非遗可持续发展应强调“三生空间”与“文化互惠”的重要性,可选择一部分项目进行可持续发展,另一部分则转化为物质形态保存于博物馆中。⑫李阳、赵刚:《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性发展的思考》,《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22 年第3 期。邱海洪等认为,体育非遗的保护传承可激发乡村精英群体对于话语权的追求动力,使其在社会共治保护传承模式中实现自我价值。⑬邱海洪、江亮、郭振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乡村精英的话语权生成——基于湖南“汝城香火龙”的田野考察》,《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22 年第4 期。

除了以往关于民俗、传统工艺、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等领域事象的广泛讨论,中医、宗教等领域的非遗专题研究开始出现。尤其是涉及宗教、民间信仰类的非遗事象,因受社会变迁、政策语境影响,他们已经呈现出民俗化趋势,在此过程中,部分无法自行转化的项目难以存续。对此,龚晓雪提出了加强普查登记、建立数据库等5 条建议。①全根先:《中国记忆资源建设的历史回顾和思考》,《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22 年第4 期。

2.传承人口述史研究

本年度传承人口述史访谈成果持续了以往的丰硕,但仍然少见理论的深化。全根先回顾了自2013年起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的非遗类口述史资源收集情况,并提出了几点思考,一是对部分关注度不高但有价值的事件和人物缺乏应有的重视,二是对不同的项目和受访人可采取不同的访谈形式,三是口述史文本整理应呈现受访者的专业和个人气质。②龚晓雪:《浅析宗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国宗教》, 2022 年第7 期。黄高超等通过对藤县粤方言传统知识的口述调查,将口述方言语篇进行了方言—国际音标—普通话三层语料的转写,为非遗领域口述史转录实践提供了方法参考。③黄高超、严修鸿、吴文治:《基于汉语方言调查记录的传统知识研究》,《文化遗产》,2022 年第1 期。牛乐从哲学解释学与语言符号学的理论视角切入传承人口述史研究,认为知识史与生活史的叙事互构、互涉表征了人的生命情态与多元的生活世界本身。④牛乐:《知识史与生活史——口述史研究的理论转向与实践策略》,《民族文学研究》,2022 年第2 期。

(二)非遗融入高校教育的实践路径

尽管非遗学科教育的概念出现较晚,但相关领域的教育实践开展较早,因此梳理相关理念与实践有助于非遗学科体系的完善与深化。乔晓光详细梳理了我国民间美术学科的教学实践脉络,以及中央美术学院将民间美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大学教育的课程实践情况,强调开放的文化遗产实践观在高校非遗教育和社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⑤乔晓光:《学院与村庄——民间美术学科发展中的教学实践》,《民艺》,2022 年第6 期。蒲娇、张丽婷对冯骥才数十年来在非遗人才培养领域的探索历程和教育理念进行了详细梳理,从中呈现了我国非遗保护由科学保护到学科保护的转向过程。⑥蒲娇、张丽婷:《从科学保护到学科保护——冯骥才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理念与实践研究》,《民间文化论坛》,2022 年第4 期。

非遗进校园已成为我国中小学与高校教育参与非遗传承保护的常态化路径,但非遗如何进校园,以及非遗与学校素质教育、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之间如何融合自洽等问题,成为近年来学界讨论的热点之一。黄永林建议尽快建立非遗学科交叉体系,来打破非遗学科归属的片面性,搭建优质资源共享的学术研究共同体,在非遗学术研究中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非遗学术创新机制。⑦黄永林:《破圈与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发展的现实选择》,《民俗研究》,2022 年第4 期。高小康也认为,我国非遗学学理基础呈现缺少融通的“大拼盘”式研究状态,非遗学建设应打破传统学科的闭环状态,构建多学科互动、互享的开放性学术新生态。⑧高小康:《从大拼盘到新生态:新文科视野中的非遗学建设》,《文化遗产》,2022 年第6 期。王福州从历史定位、课程设置、专业特色以及培养理念等四个方面对非遗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理论内核和实践路径展开讨论,认为非遗高层次人才培养应区别于本科教育模式,而强调发挥传承人的独特作用。⑨王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理论内核与实践路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22 年第5 期。苑利、顾军从非遗学学科建设的可能性、必要性以及研究视角、理论架构的独特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并提出了非遗学的课程体系。⑩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需要回答的几个问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22 年第1 期。刘文良、张午言认为,高校可从文化传承、专业渗透、馆室传习、产学协同四个方面搭建非遗育人协同发展平台。①刘文良、张午言:《非遗传承与高校育人协同发展策略研究》,《大学教育科学》,2022 年第2 期。本土教育在促进地方非遗代际传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董云川、林苗羽认为,文化传承的路径及工具性依赖易使教育者个体角色陷入文化冲突,应当将文化根性贯穿于个体生命成长过程中,使文化传承在传统与现代之间获得一种调和。②董云川、林苗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者之角色冲突——以壮族坡芽歌书为例》,《学术探索》,2022 年第4 期。

经过近二十年的构建与讨论,学者们不仅对于非遗学的独立学科地位基本形成共识,对其学科归属问题也渐趋共鸣。

结 论

相对而言,2022 年非遗保护与研究工作鲜有事件性动因,学者们立足各自的学科和研究领域深入开掘,取得了明显的新进展。大型工具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辞典》出版面世,通过厘清基本概念、专业术语,并以辞条的形式逐一进行科学的概括和阐释,传播正确的保护理论和方法。此外,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事象本身和申报指导、高校传承、法律保护、建档机制等方面,形成一批新的专著成果。综合以上梳理可以看出,本年度研究成果具有如下几点突出之处:1.非遗政策与制度方面实现进一步的共向发展。一方面学者们译介了更为丰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关文件,为国内非遗保护提供政策参照;另一方面,学者们在这些文件框架下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非遗保护传承路径,推动国内非遗事业发展。2.非遗分类事象研究受到更多学者关注,非遗的内在特质和保护传承标准、机制等得到深入探讨,中医、宗教等领域的非遗专题研究开始集中出现。3.以区域、社区、空间为单位的整体性保护原则得到更多讨论,非遗多元主体互动、跨区域协同发展的路径趋向多层次化。4.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制度成为本年度焦点之一,学者们积极寻求符合非遗属性与传承规律的传承人认定制度及操作方式。5.非遗学学科建设由争议渐趋共鸣,由分歧迈向融合。学者们呼吁多学科互动共享资源,通过非遗学科交叉体系来打破其归属的片面性。

2022 年度的非遗研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遗憾:1.高校在非遗保护实践方面缺乏典范,角色定位仍显模糊,如何处理与政府、社区和传承人之间的关系,可能还需要较为漫长的探索过程。具体到学科建设,目前仍然处在构建阶段,需要一批高校协力开展学理研究与建设实践。2.非遗双创转化处在试验阶段,系统的理论尚未产生,需要加强实践方面的反思,审慎处理市场化、商业化、职业化之间的关系。3.非遗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设计需要在吸纳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进行革新,特别是传承团体(群体)的认定需要更多理论指导。4.非遗传播作为大众化知识普及方式,需要专业化的指导,以避免消解非遗文化内涵,使之成为文化消费品。

总之,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多元参与方的重要角色,学者们在理论建设、教育传承、学科建设、田野研究及实务实践方面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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