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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大学生诚信教育四维创新机制探析

2023-09-08孙纪瑶

科教导刊 2023年20期
关键词:惩戒诚信主体

孙纪瑶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00)

“诚信”作为培育和践行个人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深刻体现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德精髓与人之为人应有的价值准则。提升新时代大学生诚信教育有效性的关键在于采用科学的诚信教育机制,这就要求教育者既要遵循新时代大学生思想行为的特点与价值观形成规律,又要明确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时代目标与要求,还要对教育内在要素进行科学的组织与安排,进而形成具有明确目标指向且各要素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运行机制。因此,在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的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将“引导”与“惩戒”相结合,辅以“激励”与“保障”,通过创新四维机制切实增强诚信教育的有效性与实效性。

1 “显”“隐”融通:构建融合式诚信教育引导机制

诚信品质的形成是外部社会环境影响下个体主观心理活动的结果,因此构建高校诚信教育引导机制的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教育过程中所关涉的基本要素、要素之间关系,以及引导的一般过程。大学生诚信教育引导就是在内外要素相互作用的前提下,不断经历内涵认知指导情感认同、情感认同催生行为体验、行为体验支撑主体反思、主体反思深化品质养成这一反复性、动态性的过程而得以实现的。在这个复杂的过程中,单一的教育引导手段并不足以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构建融合式诚信教育引导机制才是深化诚信教育效果的有效措施。这就要求要坚持显性引导与隐性引导相统一,在扎实推进课程教学显性引导的前提下,强化活动引导与环境引导的隐性作用,构筑“显”“隐”融通的诚信教育引导机制。同时要强调的是,所谓“融合”,既是各教育引导手段之间的融合,又是教育引导手段内部各要素间的融合,只有全方位打造诚信教育引导体系,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大学生诚信教育引导机制的提质增效。基于此,笔者认为,应着力融通各类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手段,构建集课程引导、活动引导与环境引导相融合的诚信教育引导机制,并且强调各个引导手段与引导手段间各要素的双重融合。

首先,在课程引导上,一方面强调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在形式上的结合,充分发挥导师与专任教师的权威影响;另一方面强调广谱性诚信教育内容与专业伦理内容上的结合,确保价值引导与价值反思的二维并进。

其次,在活动引导上,深入落实“活动是学生自我教育的真正基础”[1],将大学生诚信教育贯穿于第二课堂建设之中,既注重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形成宣传活动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活动体系,又注重强化各类活动中学生的主体参与,增强诚信活动的引导实效。

再次,在环境引导上,既要完善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的合理布局规划,实现功能性与美观性相结合,又要创设诚信类主题设施不断完善人文环境建设,潜移默化地对学生的思想观念、情感意识、价值观念等方面形成作用,还要积极占领网络渠道,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教育引导机制。只有在横向上形成课程引导主阵地、活动引导主战场、环境引导主旋律的三维架构,在纵向上深度结合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宣传活动与实践活动,物质环境、人文环境与网络环境等内部要素,才能从根本上构建融合式大学生诚信教育引导体系。

2 “主”“客”并重:构建协同式诚信教育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作为高校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作用于理性价值判断力与主体情感影响力相统一的主观感受之上,涵盖了主客体相互作用与制约的结构、方式、关系及其演变规律,具有系统性、时效性、过程性等特征。在构建高校诚信教育激励机制的过程中,高校既要注重教育激励的实施主体,又要关照作为激励对象的学生群体;既要外显激励行为或活动本身,又要注意到诚信行为发生时间和激励时间与激励效果之间的重要关联;既要明确激发大学生内在诚信动机的教育目的,又要把握其调适、循环、适应的动态过程。基于此,我们认为应当强调“主”“客”并重,构建“自律与他律”“物质与精神”多维并举的协同式诚信教育激励机制。

一方面,在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层面上,强调自律与他律协同。诚信价值观养成离不开教育引导与制度约束,更需要学生不断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与自我修正。开展学生的自律激励是尊重大学生主体地位和独立人格的重要表现,通过选取适当的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搭建主客体互动的诚信教育场域,通过主客体间情感交流、思想碰撞、活动强化等方式,进行全方位信息交互影响。此外,自律激励能够激发学生群体接受教育的主观能动性,将诚信教育内容与学生主体自身认知愿望与能力相统一,实现诚信教育由“事”到“人”的价值关怀基点转换。在充分实现信仰、理性和价值等“自觉诚”的基础上,结合制度、舆论、法规等他律机制的互动,是推动“内省式道德自律”与“外察式道德迁移”两路并进的有效举措。

另一方面,在尊重学生客观需要层面上,强调物质与精神协同。物质激励作为对诚信主体实施的物质奖励与回报,其实质是以物质形式对主体诚信行为道德价值的精神肯定,以及对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精神彰显,可以说,它既满足了人物质需要的客观要求,又是诚信表彰自身存在的价值基础。具体而言,一是,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追求物质需要的满足是人自然属性的根本体现,“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需要而做准备的历史(发展的历史)。”[2]物质奖励是对诚信主体“自然存在物”的客观肯定以及需求满足;二是,物质激励是对诚信行为道德价值的充分肯定,肯定诚信行为所带来的利益或所避免的利益受损,因此物质激励作为体现“利益”不可或缺的有机构成,与精神激励一起共同构成了诚信奖励的价值基础,理应筑牢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

3 “度”“效”兼顾:构建规范化诚信教育惩戒机制

教育惩戒是对学生失信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手段,目的在于通过对失信主体采取其能承受为前提的惩罚措施发挥教育和警示功能。但是,在开展惩戒教育的过程中,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惩戒机制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应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旨归,以学生道德错误为指向,蕴含着通过他律的有效制约与严肃惩罚达到培养学生自我规范、自我调适的道德自觉的内在机理。惩戒教育,其方法在“惩”,核心为“戒”,根本是“育”,那么如何遵从惩戒教育的本质,开展尺度与效果兼顾的教育惩戒?我们认为,那就需要在取证调查、惩戒标准、监督执行等环节中,全面落实规范化的惩戒机制,注重“度”“效”兼顾,结合调查、处罚、实施等环节,构建规范化的诚信教育惩戒机制。

具体而言,首先,在失信调查上建立规范化机制,强调公正性、保密性、人性化等原则,一切以事实为导向,充分收集证据与分析,严格参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且在调查结果未公布前最大化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同时持续关注被调查者的心理健康状态,开展必要的心理疏导。在调查中,建立组织调查与自我举证相结合的调查机制。一方面依照步骤开展失信案件报告、取证调查、结果评判等组织调查环节;另一方面建立个人自我举证与申诉机制,学生对证据或结论存在任何疑问都可以向负责部门或教师提起申诉,表达自身想法与观点,既可以提高失信行为调查的公正性,又可以保障被调查个体的基本权益。

其次,在惩戒标准上建立规范化机制。行为动机理论认为,个体实施失信行为是为了获得该行为背后可能的收益,避免由于遵守规则可能带来的损失[3]。因此,应当制订内容清晰、分级明确、态度严肃的失信行为规范化处罚标准,使学生明确不同失信行为所面临的不同处罚结果,避免学生为了可能性“收益”铤而走险。将课程处罚与学校处罚相结合是构建差异化处罚标准的主要手段。对于课程处罚而言,教师作为一般的实施主体具有较大的处罚权力,可通过降低课程分数或不及格处理失信行为,是一种较轻的处罚形式;学校处罚则通常分为留校观察、休学、开除学籍等形式,同时记录于学生个人档案。标准化惩戒处罚机制是确保失信惩戒“度”与“效”的重要保障。

再次,在惩戒监督上建立规范化机制。根据强化原理,“诚信行为与失信行为一样,若为行为者持续带来好处或减少坏处,就会不断得到巩固”[4],有效的失信惩戒监督机制作为阻断失信行为持续性“效益”强化的关键手段则变得尤为重要。因此,在学生日常行为记录与观测的过程中,建立学生日常行为大数据平台,一方面依托区块链等技术所提供的精准化学生道德行为数据开展针对性教育指导,另一方面运用人工智能算法进行学生失信行为分析与演算,在实现全程化监督的同时提供失信行为预警。

4 “横”“纵”双全:构建联合式诚信教育保障机制

诚信品质的养成是大学生自我道德修养与有利于诚信品质形成的客观环境与保障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建立诚信教育保障机制事关高校诚信教育的有效性。作为高校诚信教育的重要一环,其中又包含着制度保障、组织保障、技术保障等内容,毋庸置疑,相互隔离、孤立、分散的保障手段难以确保教育保障机制的综合性与整体性,只有保障单元、要素、系统的横向联合、纵向集成和整体联动,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大学生诚信教育保障机制的精准有效。基于此,我们认为应当全力在制度、组织、技术三个层面上构建联合式诚信教育保障机制。

具体而言,在政策保障上,实现各层次联合。毋庸置疑,无论是国家、社会、学校各个层面都高度重视大学生诚信价值观的养成,相继出台各种与诚信有关的政策、条例、规章制度等,但是如何打通各个层面一脉相通的落地通道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国家应当大力加强各级各类政策体系的纵向联合,针对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与领导人讲话,各省市、各高校高度配合,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与衔接制度,纵向实现政策的有效衔接与落地,具体指导具有不同现实需求与特征的高校诚信教育实际工作。

在队伍保障上,实现多角色联合。大学生诚信教育不仅要深入学校课堂,还要延伸到整个高校乃至全社会,既要显性与隐性教育相结合,又要教育手段与方法刚柔并济,是一个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协作式系统工程。所谓全员化队伍,是指与大学生诚信教育相关的社会诚信组织、校级诚信管理组织、学生自治团体、教师榜样示范、辅导员团队等等,各个组织及教育主体分工协作、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共同组建教育队伍。与此同时,教师还应将学生个体视为重要的教育主体之一,积极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与自我教育能力,真正实现“全员化”教育队伍建设。

在技术保障上,实现多手段联合。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于高校诚信教育而言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信息交互的即时性、便捷性增加了学生失信行为的隐蔽性,如学术造假、考试抄袭等;一方面技术支持也为诚信教育提供了多样化的手段与方式。因此,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要合理运用现代化技术,以计算机、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依托,建立健全高校诚信教育的信息存储平台、多媒体教育平台、经验分享平台等等,以平台化思维搭建诚信教育的技术场域,进一步深化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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