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科理念下公安院校法学类专业民法学课程改革的实践探索
2023-09-07李竺芸
【摘要】本文基于公安院校法学类专业民法学课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法学类专业的民法学课程改革为例,论述新文科理念下推进公安院校法学类专业民法学课程改革的途径,认为在课程设计上要贴合学生需求并进行课程内容更新与授课方法改革,并阐述课程改革成效。
【关键词】新文科 公安院校 民法学 课程建设 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3)18-0103-05
公安院校作为法治人才的培养基地,是践行“新文科建设”理念的重要主体。民法典时代的民法学课程不应再囿于传统民法学知识体系,而需结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对课程知识体系、授课方式和考核方式进行建设和改革。2022年3月至7月,课题组在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2021级法学、知识产权和国际经贸规则三个专业中各选取一个实验班进行试验,在民法学课程的授课内容中加入与其专业相关联的知识点,同时更新了授课方式和考核方式,其他班级的民法学课程则仍按以往的授课内容、授课方式和考核方式进行,以作为对比组与实验班级进行教学效果的对比。课题组于2022年10月至11月对该年级3个专业的学生进行民法学课程学习效果的调查和测试,了解教学改革成效,以期为公安院校法学类专业的民法学课程建设和改革提供参考。
一、公安院校民法学课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公安院校作为政法类院校,课程设置中基本都有民法学课程的一席之地,但由于公安院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刑、行而轻民”的课程设置安排问题,民法学课程在内容设计和授课方式层面均偏于传统,课程建设改革仍面临一定的问题。
(一)对学情缺乏分析
1.对学生的学习期望缺乏了解
目前多数公安院校的教师在授课前并未对授课对象的学习期望进行摸底调查,缺乏对不同专业、不同知识储备的学生群体需求的了解和分析,往往出现对不同专业学生使用完全一样的授课教材及相关教学资料的情况,这会使得不同专业学生的学习效果出现较大的偏差和波动,课程教学效果亦受到一定影响。同时,通过对学生学习需求的了解,可以掌握学生对民法学学习的主观认识。学生是否有较强的畏难情绪、是否觉得民法学课程学习存在较大困难、面对学习困难的学生一般如何处理等,均是授课教师可在课前进行调查了解的,这有助于授课教师对基本学情进行掌握,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对不同专业的学生采用不同的课堂组织方式和教学方法。
2.对学生的兴趣点把握不准
目前有些公安院校法学类专业的民法学课程教学不考虑学生的学习兴趣点,教师只是机械地完成课本知识讲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提升授课效果的重要内源动力,为此教师可以在课前明确授课内容的组织和安排,根据不同专业学生的专业特点和专业知识体系寻找民法知识的融入点,以引导学生从自身专业视角理解民法,激起学生学习民法知识的兴趣以保证其内在学习动力。
(二)新文科理念践行不足
1.学科、专业交叉知识点缺乏
目前公安院校的民法学课程在内容上依旧以传统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容为主,并未普遍地进行学科和专业的交叉整合。基于新文科建设理念的公安院校课程设置,最重要的在于如何对已有的师资和课程资源进行整合和利用,这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跨二级学院、跨专业进行统一协调,更需要不同专业或学科的教师通力合作进行磨合和沟通,工作量较大、程序较为复杂,因此在实践上往往面临资源协调、整合方面的限制。
2.公安特色知识点阙如
目前公安院校的民法学课程均缺乏公安特色的知识点,部分教师也持有“民法与公安工作关系不大”的观点。而实际上,公安院校的民法学课程内容具备公安特色不仅符合公安院校法治人才培养的要求,而且是解决人才培养、课程内容同质化的有效方法。公安专业的知识体系以法学知识为基础,所以将具有公安特色的知识点融入民法学课程中不存在专业知识上的障碍,但具体选取何种公安特色知识点与民法知识相结合是对授课教师的考验。因此,改进公安院校民法学课程中公安特色知识点缺乏的问题,是进行公安院校民法学课程改革、实践新文科建设跨专业知识点整合的重要着力点。
(三)先进教学方法应用较少
1.对线上课程资源的利用率不高
为本校学生量身打造线上课程并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授课方式,可以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但由于线上课程建设耗时较长,需要一定人力物力的支持,因此并非所有的公安院校都能打造自身的民法学线上课程以方便学生进行学习,此时对线上已有的课程资源进行整合便是一个较好的选择。常见的线上课程平台诸如大学MOOC、智慧树等,均上线了一大批国家级精品课程和一流课程,这为民法学课程的线下授课提供了补充性的资源。目前公安院校的民法学课程在线上辅助线下课程方面仍处于资源利用率不高的状态,部分授课教师仅将线上课程作为辅助学生学习的手段之一,并未将线上课程学习作为课程内容或考核项目。
2.学生课堂参与不足
传统的课堂线下授课形式多为教师单向讲授知识的形式,学生缺乏参与学习的路径刺激,教师在这样的课堂上难以保证全体学生均参与到课程实训活动中。究其原因,既有教师在课程设计时没有做好课堂参与方案的因素,也有学生因为缺少自主选择机会而参与兴趣度较低的因素。教师采用翻转课堂、线上线下课程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有效促进学生课前、课后自主学习,也需要对学情进行评估,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基础进行课堂授课方法设计。教师可以允许学生自主选择自身感兴趣的课题进行研究,以保证学生通过积极参与课堂实践活动提升学习兴趣和自主程度,并培养其學习、分析和应用能力。
(四)考核内容未注重实践能力
目前公安院校的民法学课程考核方式仍以笔试为主,实践或实训活动的完成情况并不一定会纳入考核范围,以一张考卷定成绩,这对学生的理解记忆能力可以较好评判,但对学生的实践思维、思路却没有较合适的考核方式来进行评价,应该增加判定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效果的实践能力考核。
就学生而言,实践应用也是学习中最为困难的环节,在民法学教学效果调查中,对“民法知识中哪一类知识掌握最为困难”的问题,高达57.14%的学生选择了“具体应用”,排在首位,可见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锻炼仍然是教学的重难点之一,也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二、新文科理念下公安院校民法学课程改革探索
教育部于2020年提出的新文科建设理念强调对文、理、工等不同学科、专业间进行有机衔接整合。公安院校属于政法类行业院校,其课程设置基本以法学为基础,以公安专业技术知识为主,这在课程群设置时便天然具备了新文科建设所倡导的跨学科、跨专业的条件。目前我国公安院校的课程设置基本包含文科(法学、公安学类专业)与工科(公安技术类专业)的相关课程群,这为公安院校在课程建设中融入跨学科、跨专业等新文科理念提供了课程资源和师资基础。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我国进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对现代社会诸多民事法律问题复杂化、技术化的现状作出了回应,例如在“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中多处涉及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民事侵权行为的规范。这些新规范意味着单纯探讨研究传统的民事法律关系问题已经无法适应民法典时代的司法、执法新要求,在授课过程中让学生了解民事实务前沿动态是民法学课程建设发展的内在需求,对跨专业、跨学科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行探讨也是新文科理念指导下民法学课程内容建设的重要改革方向。
课题组通过对学生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分析,结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相关专业的实际情况,对民法学课程进行了如下课程改革实践探索。
(一)课程需求分析:课程设计贴合学生需求
课题组在2022年1—3月对广西警察学院2021级法学类专业的学生进行了民法学课程学习需求的调查,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结果分析整理后,梳理出学生对民法学习的需求,在实际条件允许且需求合理的范围内,根据学生的相关需求进行课程内容的设计。
1.针对学生学习目的的贴合
根据调查,学生对民法学课程学习最看重的是该课程的知识点对自身将来应试、深造和工作的帮助。学生对课程学习的第一目的集中在知识学习和学分获得层面,但就长远而言,进一步深造的应试需求(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研等)则是法学类专业学生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对将来意在从事法律工作的学生而言,锻炼实践能力的需求非常大。因此,在课程内容设计时,增加实务案例和法考题目的量对学生相关能力的提升会有所帮助。
2.针对学生学习方法的贴合
在调查中,73.57%的学生表示愿意接受“线下课堂讲授+线上相关课程学习”的教学方式,这意味着教师可以将线上课程资源引入整个课堂授课过程中,达到辅助课堂教学、扩充知识面、加深知识理解等效果。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不仅可以弥补课堂教学课时不足的问题,而且可以利用其他院校教学团队的优秀教学成果,让学生从不同的学习视角进行民法知识学习,这对线下授课而言是非常有效的辅助和补充手段。
(二)课程内容更新:学科知识点交叉整合
1.寻找民法知识与学生专业的结合点
公安院校目前开设的法学类专业主要集中在法学、知识产权、国际经贸规则等方面,民法课程与这些专业均存在可结合的知识点。就法学专业而言,民法学课程针对法学专业可以从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人工智能侵权纠纷、公安执法的私权保护等方面进行切入;知识产权专业则可以从民商法体系视角中的知识产权规范进行切入;国际经贸规则专业可以将国际私法等知识与民事法律知识相融合。从跨学科、跨专业的知识点进行课程内容的设计,可以提高法学类专业学生学习民法学课程的兴趣。
2.将公安特色知识融入民法知识体系
根据此前的课程需求调查,学生对公安特色知识点展现出较大兴趣,因此以公安执法类知识点为突破点,能够较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公安院校的民法学课程在融入公安特色知识方面有天然优势,借助校内已有的师资和课程资源,可以组建相关的教学团队,就民法知识点与公安特色知识进行整合,以公安执法过程中的私权保护、接处警中刑民交叉案件的判断等实践性、创新性较强的知识为切入点,与民法知识进行融合。
一方面,就公安执法过程中的私权保护问题而言,在课程的总则部分可以与“民事权利的保护”知识点相结合。私权保护对公安机关执法而言是一个重要关注点,可以通过对民事权利的法理基础、保护方法等知识点的阐述,将私权保护的理念传递给学生,结合目前实践中公安执法规范性的探讨,使学生在深刻理解民事权利保护内涵的同时,也理解公安机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意义。
另一方面,针对公安机关接处警时对案件的性质判定问题,可以在“民事法律关系”知识点中引入。刑民交叉案件的性质判断是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经常会遇到的问题之一,实践操作中对刑事或民事性质判定出现困难的案件多交由法制部门进行甄别判定,这种实践性极强的知识对学生学习兴趣的提高有极大帮助。在民法学课程中,学生通过学习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以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判定标准有所了解,将一些刑民交叉案件性质判定的典型案例引入课堂给学生进行探讨,既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民事法律关系”认定的重要性和实践意义,又能增进学生对治安学专业相关知识的理解,实现不同专业知识点的有机融合。
(三)授课方法改革: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
1.整合线上资源辅助线下教学
在有限的线下课堂中尚未获得充分讲解和讨论的知识点,或是学科、专业交叉知识点,可以由任课教师给学生提供对应的线上课程资源深化学习,形成線下、线上教学相辅相成的授课方法。在对学生进行的课程需求调查中,绝大部分学生表示对从线上课程中获取补充性知识的途径接受度较高,也基本认可这一知识获取途径。因此,在对授课方式进行改革时应充分考虑学生对线上学习的接受度,授课教师在备课时可以确定需要进行线上辅助学习的知识点,并对线上相关课程资源进行整合,将对应的线上课程资源统一提供给学生学习。
2.线下教学着重提升学生自主性
针对线下教学的改革中,增加自选主题研究汇报是一个重要环节,将被动接受案例转变成学生主动选择自身感兴趣的主题进行研究汇报,能极大提升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自选主题研究的优点不仅在于其灵活性,而且在于其所体现的是探索、学习、理解、应用等多维综合能力,对学生而言是多方面的综合锻炼。当然,自主选题汇报也要通过制订一定的考核标准进行作品质量的衡量,避免学生陷入纯粹的任务化模式,而是真正通过研究自身感兴趣的民法学课程知识点锻炼自我学习、自我知识更新的能力。
(四)考核方式多维化:全面完善考核项目
1.案例实训:对实务问题处理的能力提升
案例处理能力是对民法学课程学习效果的综合考察,但民法学课程在公安院校中的课堂授课方式仍以教师讲授为主,案例分析等训练亦是由教师牵头带领学生进行,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能力并未体现在考核中。课程改革强调对学生应用能力、实践能力的考查,可以在平时成绩中增加综合性案例实训任务,以数次案例实训的成绩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督促学生进行案例实训练习。
2.选题汇报:对知识学习能力的全面锻炼
课题组将学生自选主题进行研究和汇报也列为考核项目,通过分组进行自选主题研究,能够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查。首先,从选题可以看出学生对民法知识点与实践联系的敏感程度;其次,在研究框架上可以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和逻辑能力;再次,对案例的分析解读能够考查学生对相关法条、知识点的理解程度;最后,从总结中可以了解学生对该问题的研究完成度。因此,引入此种综合性训练对学生的民法学课程学习是一个全面的锻炼和考核。
三、新文科理念下公安院校民法学课程改革实践成效
(一)新文科理念得到有效践行
根据教学课程体系安排,广西警察学院法学类专业的民法学课程内容包含民法总论、人格权编和合同编总论三个部分,课题组据此针对不同专业的特点,在对实验班的民法学课程内容进行设计时,对教材知识点进行梳理整合,将学生本专业的知识与民法知识相结合,进行联系探讨。
法学类专业的融合知识点主要集中在公安执法中的私权保护、网络信息时代具体人格权的保护方面。知识产权专业的融合知识点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方面。国际经贸规则专业的融合知识点主要集中在民法与国际法的交叉部分,具体融合知识点安排见表1。
在授课完成后,课题组对学生的民法学课程学习效果进行了测试,就相关学科交叉知识点专门设计测试题。从测试结果看,参与测试的实验班学生平均分均高于非实验班学生(具体数据对比见图1)。
(二)授课方式有效提升学生参与度
1.加入线上课程学习环节
线上、线下混合教学需要对授课方式和课程资源进行整合梳理,课题组在实验班授课过程中,利用线上教学资源对线下课程讲授进行辅助和补充,给学生更多的自主学习选择。授课教师将相应的线上课程资源列出给学生,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行学习。在针对实验班学生的民法学课程学习效果调查问卷中,在“线上课程中关于民法及与其交叉的知识点对您学习民法学是否有帮助”问题中,60.53%的学生选择了“很有帮助”,认为有一定帮助的占28.95%,由此可见,大多数进行了线上辅助学习的学生对此种学习方式的认可度较高,可以提升学习积极性,学习效果较好。
2.加入自选主题研究环节
针对自选主题研究环节,基于对学生参与度的要求,对实验班学生,该环节纳入成绩考核范围。学生需在所学知识点中任选一个感兴趣的内容进行研究,从选题、内容到思路均可自行决定。学生对此环节的积极度较高,因为可以自行选择感兴趣的实务问题进行研究,并且还可以较为自由、灵活地决定研究的表达方式。在学习效果调查中,对“专题研究及汇报活动的参与度如何”这一问题,23.62%的学生选了“全程均积极参与”,53.54%的学生表示“参与度较高,积极完成自己承担的部分”,20.47%的学生则表示“基本完成自己承担的部分”。可见在自主选题环节,超过七成的学生参与积极性较高,对综合能力的锻炼效果较好。
(三)对实践能力评判的考核更加全面
仅靠一张试卷无法全面反映学生的真实能力,應在实践能力、参与度、法学思维等方面增加对学生的考察。设计对学生进行多维度的实践能力考核项目,既是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方法的具体实践,又是课程考核方式多样化改革的尝试。
1.考核案例实训分析有效锻炼应用能力。课题组在实验班级的授课内容中加入案例分析实训活动,以增强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案例实训分析占平时成绩的60%。在案例的选择上,尽量在真实的案例中选取知识综合应用程度高、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例。授课教师可以挑选学生较难掌握的知识点进行专门的案例实训,通过进行分组讨论、交流得出案例解决的方式方法,要求学生将案例的解决思路、法律依据等形成文字,以作业的方式上交给授课教师进行评阅。在课堂授课效果调查中,95.28%的学生表示案例实训对其民法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有所帮助,其中,学生认为“帮助很大”和“比较有帮助”的比例分别为61.42%和33.86%,可见案例实训的引入对学生学习起到了积极的帮助作用。
2.考核自主选题研究有效提升研究能力。将自选专题研究的成果和汇报情况纳入综合成绩考评也是考核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选题研究属于对学生知识掌握情况、自主学习能力、分析思维能力的综合性考察,可以锻炼学生的法学研究思维和分析应用能力,从各小组的选题研究成果和汇报情况可以较为有效地了解各小组成员的学习效果,在课题组对实验班的成绩构成设置中,自主选题研究占平时成绩的30%,以督促学生积极参与该项任务。在学习效果调查中,48.82%的学生表示选题研究对民法学课程的学习帮助很大,认为“比较有帮助”的学生也达39.37%。自主选题研究既增加了学生参与度,又给予其较大的选择权,许多学生选择了自己感兴趣的内容进行研究汇报,课堂氛围、讲解效果较好,有效提升了学生对民法学的学习兴趣。
公安院校法学类专业的民法学课程改革可以从了解学生需求、整合学科或专业交叉知识点、改革授课方法和改革考核方法等方面着手实施。学院要整合不同专业与民法知识相结合的知识点实践新文科建设理念;进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并引入自主选题研究等环节,增加学生的课堂参与度,提高学习兴趣;增加案例实训分析及选题研究等考核项目,从单纯的应试理论考核向多维度、综合性、应用性考核转变。对公安院校法学类专业民法学课程进行改革,是对新文科建设理念的有效践行,可以有效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探索、灵活运用的能力,使得公安院校的法治人才培养向应用型、复合型的目标不断靠近。
参考文献
[1]田力男.新文科背景下公安院校法学学科建设与展望:以法学与公安学科建设的耦合模式为例[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2(4).
[2]孟璐.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公安法学教育改革的若干思考[J].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21(6).
注:本文系2021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新文科视角下基于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的公安院校‘民法学课程改革与实践”(GXGZJG2021B073)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李竺芸(1988— ),广西南宁人,硕士,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讲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
(责编 秦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