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冬夜谈论该死的月亮
2023-09-07□东君
□ 东 君
满屋子飘浮着金黄亮色和谈笑声。今晚的酒宴由方总做东。方总,方守望,我们的初中同学,在欧洲做大生意,什么生意,究竟多大,我们不得而知,听说军火也卖,打火机也卖。年前,他吃过方氏宗祠的圆谱酒,忽然开始念旧,建了一个“城南中学老同学”微信群,一下子就把十几位初中同学拉进群里,有男同学,也有女同学(包括他当年追过却未得手的校花)。这些老同学中有律师、会计师、公务员、医生、教师、老板等,唯独我,至今混不出个名堂来。从乡镇卫生院出来之后,我就以昂扬的姿态走人们所说的下坡路。我的生活乏善可陈,大部分时间都消磨在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方总把我列入受邀名单,是因为我曾在十几年前帮过他两个大忙:几乎是在同年,他托我疏通一位妇产科医生给妻子摘掉了一个俗称节育环的宫内节育器,紧接着又给他的情人安放了一个可以一劳永逸的宫内节育器。他此后开启的幸福人生很难说跟这个金属环状物没有一点关系。每回在酒桌上见面,他都会举着酒杯,说一句:一切尽在不言中。而我干完一杯似乎也能体味不言的妙处。方总请客,出手向来阔绰,“瓯风堂”人均消费标准一千元,上菜流程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每上一道菜,都会有一名餐饮部经理站在主人身边像报幕一般介绍菜品。当两名服务员端上冰镇拼盘时,经理就向我们介绍这里面三种可以生吃的海鲜:这是挪威三文鱼,那是西班牙蓝鳍金枪鱼,还有,这种北极贝,来自加拿大的纯净海域。难得难得,方总说,正是有了我们今晚的一次聚会,才让它们有缘相会,来来,就为这挪威、西班牙、加拿大三位远道而来的朋友干一杯。方总总能把话题圆兜圆转地接过来,回到自己手中。敬过一圈之后,他又谈起人生的三张桌子:财力、权力、实力。他说,能进这三张桌子的人,都是了不起的。坐我边上的老傅问,今晚我们跟方总同坐一桌,不晓得算哪一桌。方总说,实力,你们都是拿实力说话的人。听了这话,一众开怀,再度举杯畅饮。酒入肚腹,酒香却近乎讨好地偎在舌间,我也不能免俗地说了一些场面上的话。有方总控场,酒桌气氛活跃异常,大家聊的无非是炒股、买房,以及如何管理不动产、动产、金融资产等话题。律师老徐说自己刚刚在上海浦东买了一套大平层,坐浦东望浦西,花了五千多万,邻居就是某个经常在综艺节目里露脸的明星。方总说,他手头有闲钱,也喜欢在世界各地买房子。这次回来过年,在老家买了一爿山园,在海上买了一座小岛。以后每年都要回来登一次山,或出海登一次岛。方总又说,他除了买房,也喜欢买书。买了也不怎么看,就是喜欢摸书。一本新书,摸了一遍又一遍,就放进书橱,从此不再碰它。大家都说,刚才他讲的每一句话都很有文化水平,不像是买而不读的人。方总说,他平日里很忙,得了空闲,就让秘书取一册念给他听。于是,我的脑子里便浮现出一幅古老的红袖添香图。继而感叹,有钱真好。
参鲍刺肚、鱼虾鳖蟹、鹅肝鱼子酱海胆都已轮番上桌,老同学们也在推杯换盏之际讲开了:有讲做电商的,有讲房产纠纷的,有讲人工饲养鳗鱼苗的,有讲手术中碰见怪状的。酒气有了,讲话的气氛也就有了。方总说,喝酒,喝的就是一种气氛。这种效果就是他所要的。“瓯风堂”会所跟别处不一样,在别人不怎么讲究的地方有讲究,高档消费的包厢可附带音乐表演。有音乐助兴,场面就更热闹了。首位出场的是弹古筝的女士,宽衣大袖,气度闲雅,手指一挥,满屋子尽是流动的春意。第二位还是女士,弹唱的是一首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流行一时的吉他曲,方总带头打起了拍子,我们也跟着一边打拍子,一边哼唱。第三位是男士,手执萨克斯,戴着一顶黑色鸭舌帽和一副墨镜,半边脸落在阴影里。我们见了,都微微一怔。
杜多。有人喊道。
杜多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我跟满桌的老同学一样,心里直犯嘀咕,却不便多问。杜多没说话,倒像是我们都认错了人。可我怎么会不认得杜多了?杜多站在屏风前,把嘴凑近萨克斯的哨片,吹奏了一曲。随着音调的变化,他的眉头频频抖动,一脸的苦相。在我听来,他吹奏的乐曲就像是上一杯酒与下一杯酒之间一声拉长的叹息。吹得真好,真好。方总鼓完掌,话锋忽又一转,说,杜多,你吹的原本是一首喜庆的曲子,可我听来怎么就带着一丝忧伤?杜多的嘴角泛起了一丝苦笑。方总拉着他的手说,赶紧把这个大烟斗放到一边,坐下来跟老同学们喝上一杯。我给他搬来了一张椅子,又让服务员给他添了一副碗筷。杜多说,我就不坐了,过一会儿,还要去别的包厢演奏。方总说,杜多,你就安心在这儿坐着,会所老板是我老朋友,我跟他交待一声就是。杜多点点头,把手上那个被方总称为“大烟斗”的萨克斯放在一边。我给他斟酒,但他说,他现在戒酒了。方总递给他一支烟,他接了。他没有在我身边的空位坐下,而是把椅子移至另外一位女同学边上。大家都笑着说,杜多还是像从前一样,喜欢粘着女同学坐。
杜多摘掉帽子和墨镜之后,可以看得出他的脸比早年黑瘦了一些,头发也少了许多,眼袋凸显,眼圈间透着黑气。一位同学给他敬酒时说,杜多,你的变化有点大,我们都快认不出来了。杜多抹了一把脸,露出一口布满烟垢的黄牙。说起杜多早年的形象,我们记忆犹新。那年头的人不容易长胖,仿佛秋风一吹就见瘦。杜多是我们同学中唯一的胖子。不仅胖,而且白。白,是因为他不用干农活。胖呢?我们私下里曾议论过此事:杜多为什么胖?因为他吃得比我们多;他为什么吃得多?因为他外公是西河小学的校长,他妈妈是城南中学的化学老师,从小到大,他那个铝壳饭盒里的饭菜总是比别人丰盛。事实上,用现在的身材标准来衡量,杜多那时不算胖,只是带点婴儿肥而已。在我的印象中,杜多有十根肥嘟嘟的手指,手背上还有一排凹陷的肉窝。
我们喝酒的时候,杜多就在一旁抽烟。我相信,人类发明香烟是为了让自己的手不致太无聊。五根手指长在一只手上,是一个血肉相连的整体,因为太熟悉,没法玩出新意。食指隔着一个中指,不会思念无名指,但食指和中指会思念另一些物事。比如烟。手指无聊的时候,有一支烟夹在那里,整只手都会生动起来。抽了几支烟之后,杜多就开始说话了。杜多说,他这张脸是被酒毁掉的。他曾经是个酒鬼,什么酒都喝。方桌能喝,圆桌也能喝。边上的女同学问,什么是方桌、圆桌?杜多说,喝方桌就是在酒吧里或KTV包厢喝,喝圆桌就是在饭局上喝。我在公司里做的是营销。客户来了,我得伺候着,中午一顿红酒,晚上一顿洋酒,深夜一顿啤酒。红白黄三种酒灌进肚子,那个难受啊。我就搞不明白,有些客户居然喜欢在饭桌上喝洋酒,而洋酒理应在饭后喝的,方总,你说是不是?方总点点头说,杜多,我们每位同学刚才都讲了一个自己的故事,你也讲一个吧。杜多说,我,还有什么可讲的呢?方总环顾四周说,讲真的,我当年最羡慕的人就是杜多,他会背唐诗宋词,喜欢听西洋古典音乐,能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称得上是我们班上的才子,这不,才子的故事多着呢。杜多捂着半张脸说,都是三百年前的事了,还有什么好提的?方总说,有一件事是一定要提的,你还记得我们偷酒喝的事?杜多点了点头,当然记得。方总又接着说,那天,你把你爹用一张侨汇券换来的洋酒偷出来,倒进两个汽水瓶里,然后就在原瓶里面注进满满的自来水。我俩每人喝了四两洋酒,头晕乎乎的,还爬了山,出了一身的汗。听说你爹后来发现洋酒调包,就拿你喝问,起先你还抵赖,但你爹怎么说来着?这酒若是别人偷去喝了,他会觉着可惜,但若是自家儿子偷喝了,还有什么可说的,这说明儿子是亲生的嘛。众人听了,都笑道,酒量这东西的确有遗传的。
我们都知道,杜多的父亲是个出了名的酒鬼,除了喝酒,好像没干过什么正经活儿。他跟杜多的母亲分居两地,而杜多一直寄居在外公家。杜多的父亲看起来像个老光棍,没事就喜欢东荡西逛,喜欢摸小孩子的头、妇人的手,时常带着一脸坏笑。不过,他在老城区一带人缘向来不错,庆吊的事,他能参加的都会参加:新人举办婚礼,他会送上一份祝福,唱几句讨彩的门头词;有人去世,他会来到灵堂,拈一根香,肃立敬拜之后,也唱上几句,以表哀思。杜多的外公和母亲对他极是鄙视,说他“先生不像先生,讨饭不像讨饭”,可他一点儿都不在乎。每每唱完门头词,主人就会塞给他一个小红包,有时外加一壶酒。有一回,我跟杜多骑着自行车经过老城区的上横街。有一家临街店铺门外搭起了帆布棚子,几张八仙桌依次摆开,有人坐在门口记账。我一眼就瞥见杜多的父亲站在门外,手拈一支香。我回过头朝杜多喊道,快来看呀,这不是你爹?却见杜多把脸别过去,推着自行车从我身边飞快穿过。杜多的父亲开唱时,我有些好奇,把自行车支在那里,听了片刻,可我听不懂他唱的是什么,调子有些悲凉,让人心里暗沉沉的。我骑车出了上横街,穿过水仙桥,迎头撞上黄昏的微光,忽然有了莫名的伤感。
听说你爹能品出上百种酒的味道,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
放到现在,他可以做品酒师了。
他说自己的脑细胞是长在舌头上的。
方总随即让服务员打开一瓶白酒,在他面前斟了满满一杯。方总说,我在老家存了一些有些年份的酒。你品一下,这酒大概陈了多少年。
谈起酒,杜多的舌头就活泛了。杜多举起一杯酒,做了一个示范,说,喝酒之前要闻一闻酒香,深吸一口,然后把脸转向一边,再吐一口气,再吸,再吐。若是酒香纯正,脑子里就会释放出一种类似多巴胺的东西。然后轻呷一口,让酒在嘴里逗留四五秒,直到满嘴生津,酒水缓缓落肚,就好比一个公差将文弱书生扭送到衙门里。至此,就有一股酒香冲上喉咙,这里面有三个层次:酱香,粮香,和陈香。若能品到陈香,必是有些年份的酒。白酒有些年份,颜色是带点尿黄色的,很静定,很温和,若是略微带点煤油味,并非酒不纯正,而是存放时间久,有了时间的味道。方总听了这番高论,就问,这酒怎么样?杜多点点头,好酒,至少陈了十五年以上。不知不觉间,他已喝了三杯。方总又给他斟了一杯说,这酒既然入口,就再喝三杯。杜多看着满满一杯酒,说,慢慢来。我举杯敬杜多时,他却低垂着头,浅浅地抿了一口,也没说什么。谁都知道,同学里面,我跟杜多交往最多。从小学到初中,我们一直是同班同学,长大后,我们还是常常聚在一起,一度热衷于爬山、踢球、打牌、下馆子吹瓶,挥箸间谈论天下大势。自打他离婚后,就不再找我玩了。这十几年间,有关杜多的消息,我也是偶尔听人说起。听说他换过几个工作,活得一年不如一年,有一回,我在乡村葬礼乐队里见到他,他却装作没看见,躲到另一名乐手身后,戴上一副墨镜,压低帽檐。
席间,大家都没再谈赚钱的事了。但只要有方总在,气氛总是会搞起来的。杜多平常话不多,有紧要的话要讲时他就敲一下下巴,仿佛那是一扇门,打开之后就会哗啦一下涌出许多话来。如果不想说话,他就用拇指触摸一下上唇的唇髭,仿佛要把上唇按到下唇的位置,把所有的话都关住。然后就可以看到他的手指顺着嘴角慢慢地下滑,在下巴来回滑动。
喝完一瓶酒,方总要再开一瓶,杜多抱拳说,信直。
信直是本地的一句老古话,会吃酒的人一听就懂。
方总说,这个酒喝了,睡一觉,七分酒气就消散了,剩下的三分呢,你留着也好,若是不想留着,可以等到第二天中午接着喝几口,就能把它逗出来,一笔勾销。这叫什么来着?喝还魂酒。
我要走啦。
酒肉过半,大家正在兴头上,怎么说走就走?
酒好,酒配也好,可我现在不配在这儿久坐。
你看你,这是什么话?
吃酒有酒配,吃茶有茶配。什么样的菜配什么样的酒,什么样的糕点配什么样的茶,这就是配不配的问题。有时候我常常要问自己,眼前这些物事,你配吗?我这双脚配穿这双鞋子吗?我这种人配坐这张椅子吗?
你看你,在老同学面前说这话就见外了。
话不多说,敬了这一杯,我就走。
喝完,杜多伸出手指,作枪状,指着太阳穴,嘴里发出砰的一声。然后倒下。
一瓶酒就是一颗子弹,真的把他干倒了。我把他扶起来,拖到一张靠墙的椅子上。他还没坐稳就滑了下来,看样子已醉成一摊烂泥。我现在总算明白,烂泥为什么扶不上墙。他坐在地上,挣扎着想站起来,但双腿就是使不上劲。我对方总说,不如这样,你们继续,我先把他送回家。我拍拍他的脸,问他住址,他只是咕哝了一声,继而不响。再拍,没回应。我记得他离婚前一直住在西河小学边上一座独栋的小楼房里,随即点开手机输入目的地,叫了一辆车。几个人七手八脚扶他上车时,有位同学跑出来,把萨克斯、帽子和墨镜一并交到我手中。
车子过一座桥,左边是西河小学,右边是几栋教师公寓和单门独户的老房子。我把他摇醒,问,是这儿?他睁开惺忪睡眼,反过来问我,这是哪儿?我说,是西河小学,你就住这儿吧?他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说,这是外公留给我的房子,离婚后,我就把它卖掉了。我又问,你现在住哪儿?他拍着自己的脑袋说,我现在睡哪儿,哪儿就是我的家。你不用管,我要下来,你走吧。他推开门,踉跄着下车。我拿起萨克斯,紧跟着他出来。司机问我,还要继续打车?我挥了挥手,车子尾灯一扫,打了个圈,就拐出一条巷子。杜多走到一根电线杆前,一手扶着,一手解拉链,撒了一泡尿。他打了个酒嗝,抬头说,今晚的月亮真好。我也抬头看了看月亮,说,冬夜的月亮看上去似乎比往常更白一些。杜多干笑了一声,你说,谁还会像我们这样在冬夜谈论该死的月亮?我没有说话。杜多拿起我手中的萨克斯,吹了几声,起初有点破声,但随即生成一种独属于他的曲调。这里有一条河,河边有几株垂柳,月光倾泻下来,无言而美丽,能让人发一阵子呆。一曲终了,四周静极,我居然听到了河流在黑暗中流淌的声音。我说,这几栋楼里的人差不多都睡了,你别再吹了,走吧。不,他的嘴唇贴着哨片说,我只吹给我外公听,不是吹给他们听的。曲子再响起时,我打了个寒噤。
杜多的外公曾担任过西河小学的校长。我依然记得读小学四年级下学期那会儿发生的一件事。有一天清晨,我在校门口的墙上看到了一张讣告,上面说,西河小学前任校长许某某因病去世,享年六旬晋一。下面还有一大堆文言文,我就不太懂了。边上有一位同学建议说,许校长是杜多的外公,我们应该去那边送一下。周日一大早,我们就约好了五六个同学,骑着自行车前往讣告上写明的出殡地址。这一路有尘土飞扬,也有杨柳青青。到了许校长的老家,我们刚好赶上了追悼会。其中有一个告别环节是,几个初中生和高中生(也都是西河小学毕业的)站成一排,背诵许校长的诗。据说许校长喜欢写诗(当然是旧体诗),写了一辈子也没结集出版过。文革结束,他恢复原职后,就一直在西河小学推广古诗诵读。凡是本校学生,每天早读课都要背诗。有些诗是李白、杜甫、白居易写的,要背,有些诗没有署名,也照背。在追悼会上,我们才知道,那些没有署名的诗都是许校长写的,他的诗句跟李杜他们的诗句都牢牢地嵌镶在我们每一届学生的记忆里。因此,当那些学长朗诵许校长的诗时,我们也跟着朗诵起来。
老人孩子都困了,谁还在下面瞎吵闹?!
楼上有人推窗望外,掷下一句话来。我按住杜多的手说,别再吹了,你外公的魂儿恐怕都要跑出来了。他放下手中的乐器,缓缓举起一杯空气,朝老房子的方向做了一个洒酒的动作。那一刻,老房子投下的阴影和遮暗灯光的窗帘透出的寂静,也让我有些恍惚。走吧。我背起萨克斯,把他拉出巷子。走了一小段路,我又想起把他护送到家的任务,站定,问他住址,他还是支支吾吾。
你能不能把家人的联系电话告诉我?
阿芳不会管我死活了,大儿子跑到深圳打工了。
家里还有其他人?
家里已经没有人可以联系了。
杜多站在那里,身体近乎凝固,脸上的阴影和一层银灰色的月光融混在一起,显得有些阴冷。胡子没修干净,仿佛是从石头缝里长出的杂草。眼前的杜多,单薄得像一个影子。
我家的影集里还有一张七八个人的初中毕业合影照。那时候,我们都松松垮垮地站着,双手散着,还有一点吊儿郎当的模样,但杜多跟我们不一样,他穿着一件粉红色T恤,留着一丝不乱的西装头,戴着一副墨镜,一只手扶着门框,另一只手插在牛仔裤兜里。单是从这个单手插兜的动作就可以看出,少年杜多比我们更早领会“风度”这个词的含义。杜多注定早熟,念高三上学期时,他把隔壁班女生林杏芳的肚子搞大了,这件事曾在全城闹得沸沸扬扬。那时候我们不在同一个学校,但已略有所闻。杜多被学校开除后,没有参加高考,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很羡慕这对小情侣:当我们还在课桌前为高考挥汗刷题的时候,我们的同龄人却已经躺在床上过着颠鸾倒凤的生活。
听得一声叹息,像一只鸟碰响风中的树枝,突然飘开。
你跟阿芳好好的,怎么就散了?
婚姻这东西就像一块必须小心轻放的玻璃,两个人一起抬着,你不放手,我也不放手;不管哪方,一放手,它就哗啦一下碎了一地。你说是不是?现在我已经习惯一个人过日子了。我没有想让日子变得更好,这样我就觉着眼前的处境不至于太糟糕。十几年时间就这么过来了,我能活到今天,也算是一个奇迹吧。
你家孩子的事后来有没有结果?
还能怎样?人都没了,即便官司打赢了,赔偿金拿到手了,又有什么意义?亲戚朋友每回碰到我,就会问这事。其实我一点儿都不想多说。遇到倒霉的事,他们就会这样安慰我:放宽心吧,放宽心吧。但我放宽心之后他们又会在背后指责说,他的心真大。
说完这话,他蹲下来,双手交抱着肩膀,慢慢地,把头也埋了下去。月光照着他。一切悲痛仿佛都可以包裹在月光中,慢慢消融。
我见过杜多的次子。如果我记得没错,我见过他两次:一次是他出生时,一次是他出事后。
对杜多来说,次子出生原本就是一个意外。阿芳生完二胎,还躺在医院里,计生办的人就来了,要她服从国策做结扎手术,但她死活不肯。计生办的人提出了一个强硬的条件:女方若是不从,男方也可以代替。就这事,杜多请教过我。那时我还在卫生院工作,主要工作就是给人做结扎手术,女人结扎的是输卵管,男人结扎的是输精管。我告诉他,给女人结扎,要切开腹腔,操作难度也大一些;男人结扎就容易得多,只需要在阴囊表皮下划一道小切口。我拿起一根口服液的吸管告诉他,精索就这么粗,把精索部位的输精管切断,再打个死结,就万事大吉了,这个手术跟微创手术差不多。杜多说,他让我亲自操刀,是信得过我手中的刀。他还知道,我父亲就是干这个活的,算是家传。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他还是沉默了许久。随后,他敲了敲下巴,问我,结扎了之后,对那个有没有影响?我说,正常的,只不过射出的是不含精子的体液。他点点头,就此下了决定。
次子没了之后,杜多就没再找我喝酒。这事虽说跟我无关,但我还是觉着歉意。有一回,我找到了杜多,说,既然是我给你做的结扎手术,就可以帮你重新接通输精管。杜多垂着头说,我他妈的已经不行了,还要接通它做什么?
我当年给你做完结扎,你也没说术后引发什么障碍吧。
没错。可我他妈的现在不行了。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也许是心理作用。
也许?
世界卫生组织当年就向世界各国推荐过这种技术并且研究证实输精管结扎手术不会对男性性功能造成任何负面影响也不会落下什么后遗症——
可我他妈的不行了。
我说过,这是心理作用。
鬼才信你的话。
我们在一条漆黑、寂静的巷子里走着,如入深山。拐出巷子,眼前是一条大街。一个醉汉冲着我们走过来,手里拎着一个酒瓶。我赶紧把杜多拉到一旁。杜多不动。我说,这人气势汹汹,得小心。杜多说,他喝多了,喝多了就这样子的。醉汉跟杜多打了个照面,停下,变戏法似的,从耳边的发丛里掏出一支烟,问,能借个火?杜多掏出打火机,啪的一下点燃。那人点烟后,趔趄了一下,做了个抱拳的动作,扬长而去。
我喝醉酒的时候遇见过耶稣,真的,杜多说,可我没信耶稣,我什么都不信,他们没有还我公道,我什么都不会信的。他好像不是对我说话,而是对黑暗说话。那些发生在黑夜里的事,只有黑夜知道。也许是因为夜深,也许是酒劲上头,我感觉眼皮越来越重。搁在这凉风冷地里,手脚也渐渐僵硬了。杜多提议,前面有几家排档,可以去那儿坐一会儿。我说,也好,你再喝个还魂酒,也许就能找回家的路。我们拐过一条散发着恶臭的巷子,来到一家排档,就着一个暖气炉坐下。这里的灯光也仿佛带着一丝暖意。杜多不说话,手指触摸着胡子拉碴的下巴。我点了一个羊肉砂锅,两瓶啤酒。杜多敲了敲下巴说,这个点,他通常还没睡。这十几年间,他常常像一只猫头鹰那样在黑暗中睁着眼睛。他喝完了一瓶啤酒,又要了一瓶,见我打起了呵欠,就说,你在椅子上靠一会儿吧。砂锅上方的热气消散后,我已进入昏昏欲睡的状态。此刻,我感觉杜多就在我的梦境里。
迷迷糊糊间,我听到了玻璃碎裂的声音,猛地惊醒,茫然四顾,只见一名服务员正在弯腰捡地上碎裂的杯子。杜多还在跟前坐着,面色铁青,眼睛里有两粒寒光。这大概就是他所说的猫头鹰的样子了。我说,我好像打了一个盹。杜多说,你刚才睡了个把小时,这光景排档也要打烊了。我买了单,跟杜多搭着肩,从排档出来。此刻已是深夜四点多。
经过一座石拱桥,桥堍有一座老人亭,老人亭前面有一张石椅。杜多坐了下来,说,你走吧,等一会儿会有人来接我。我不放心,挨着他身边坐下来。石椅有些幽凉。一阵风吹过,地上卷曲的枯叶在月光里滚动。杜多把身体弯到地面,突然发出哇的一声干呕。那一瞬间我也感觉胃液翻卷起来,还没来得及用拳头压一压,嘴角已泛起一股酸味。我们就这样坐着。酒后看月亮的那点兴致也没有了。
过了一会儿,一辆摩托车从桥的另一头缓缓驶来,突然停住,没有熄火,车头灯扫射过来,让我想起荒野中一头狼的目光。杜多用手挡在眼前,眯起了眼睛。冬夜的风仿佛是顺着桥的坡度刮过来的,一股荒野的气息顿然弥漫在空气中。杜多站起来,摇晃了一下,又坐下,把头偏向一旁。摩托车发出一阵低鸣,继而调头,朝来时的那个方向驶去。黑暗中唯有枯叶被风吹动的声音。
刚才这人是谁?我问。
我也不知道,杜多说,但可以肯定,他不是耶稣。我见过耶稣的样子。
没有耶稣的指引,你现在也可以找到回家的路吧?
唔,不是我找不到回家的路,而是我现在已经无家可回了。
前面灯光闪烁的地方就是一家连锁酒店。背后的天边依旧挂着一枚月亮。孤零零的一块石头,高出这座城市,也高出远山。我拽着他站起来,继续前行。到了酒店,我给他开了一间客房,费了很大一番劲才把他弄进去。我从酒店出来,如释重负。我没叫网约车,只想徒步回家。渐渐地,眼前熟悉的街道变得有些陌生起来。我感觉自己不是在行走,而是在黑暗中平静地移动。马路这一头尚在朦胧的夜色中,那一头已见亮光,仿佛只要我再往前走几步就可以站到昼夜的分界线上。
家里冷冷清清,像个散发着异味的冰箱。天色已亮,我拉上窗帘,睡眠的浪头打过来,湮没了我。我从被窝里钻出来拉开窗帘时,发现天色又暗了下去。一看手表,已是傍晚五点。我给方总打了个电话。方总说,听声音你好像刚睡醒。我说,是的,昨晚送杜多回家,折腾了一宿,早上才回到家里。方总说,看来你还得喝个还魂酒。我说,不如你现在就过来,在我家楼下的小馆子里再喝上几盅。方总说,抱歉得很,现在无论如何都赶不过来了。
这一天,我尚在睡梦中的时候,方总已经干完了很多事:早上七点,他在老家陪伴父母吃早餐;饭后慰问一位族长之后就坐车奔赴杭州,跟一名日本客商共进午餐,顺便敲定了一笔订单;午后,他陪同客商游西湖,品西湖龙井,谈古论今。晚上九点之后,成都的老友就将在牌桌边恭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