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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时代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如何“升温”

2023-09-06□于

记者摇篮 2023年4期
关键词:调解员类节目电视节目

□于 颖

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确认的诉讼外的一种调解形式,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伟大创举。其具有形式多样的工作方法,往往比法院调解、行政调解更方便灵活。因此,在我国法律允许的7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中,“人民调解”名列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是人民调解与电视传媒结合的产物,借助电视的传播优势,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网络等新媒体的兴盛,各地电视台纷纷进行媒体融合改革,融媒体时代已经到来,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的转型和创新迫在眉睫。

一、融媒体时代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1.收视阵地丢失,求助题材减少

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电视的收视率受到较大影响。索福瑞(CSM)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平均每人每天收看电视132 分钟,与2014 年上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达到19.02%。这是因为进入融媒体时代后,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多样化。通过微博、微信、头条和抖音等平台,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快速地获取和发布信息,而电视节目受制作流程、播出条件等限制,在新闻信息的时效性等方面失去了优势。电视收视阵地的丢失必然会引发求助量下降的问题。

对有诉求的人来说,一些非上星频道的传播效果往往不如网络媒体。比如在微博上发布求助信息,@有影响力的大V博主,求助信息会在网际间快速传播,甚至登上“热搜”,产生更大的舆论影响,从而推动问题的快速解决,这使人们通过电视节目解决自我诉求问题的意愿进一步降低。

2.电视调解形式暴露出不足

作为法治类电视节目的常见类型之一,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在节目形式上主要有演播室类节目和专题类节目。演播室类节目又被称为“演播室真人秀”,代表节目如江西卫视的《金牌调解》、东方卫视的《幸福魔方》,具有视觉效果稳定、调解过程集中、矛盾冲突性强等优势,至今仍被多数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沿用,但随着融媒体时代的到来,逐渐暴露出对纠纷题材的故事性和复杂程度要求过高、节目场景单一、节奏过慢等缺陷。对此,各地的演播室类节目不断改进形式,比如节目按季度播出,定期更换演播室布景、灯光,增加与观众互动的方式,聘请明星嘉宾提高节目流量等。

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多以专题片的形式出现,也被称为“调解类的纪录片”,代表作如河南电视台公共频道的《百姓调解》,笔者所在的大连电视台《非常帮》就是该类型节目。优点是采访拍摄均在跟“纠纷”有关的场景内完成,故事性更强、真实自然、可信度更高。缺点是受环境、光线等条件的限制较多,拍摄受其干扰,画面质量不够精良。

另外,突发纠纷时,当事人不配合拍摄,“非正常状态下拍摄”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融媒体时代,这些不足之处被凸显出来。为此,不少专题类节目正积极向新媒体学习,更新拍摄设备、提高特殊手段的拍摄能力、合理利用电脑修图技术,以提高节目的观赏性。

二、融媒体时代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在制作上的探索

大连电视台《非常帮》节目是一档人民调解类的电视节目,节目于2012年开播,先后在大连电视台公共频道和生活频道播出,收视率一直高居于10%左右,名列频道内自办类节目收视之冠,数次被授予“老百姓最喜欢的节目”等荣誉,是一档大连人民有口皆碑的知名节目。随着融媒体时代的来临,在媒体融合改革之初,《非常帮》也不可避免地经历了收视率下滑、不断改版的阵痛过程。节目组在风雨中上下求索,积极寻找对策,这几年来节目的热度又呈现回升之势。以下就是笔者在节目优化升级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在这里与各位同行一起探讨分享。

1.建立热线管理档案,认真对待每一次求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专注于“人民调解”的电视节目,要想适应新形势,形成新的收视热点,必须坚持立足民生、服务大众的思想不动摇。

认真对待每一个求助。古语云:“勿以善小而不为”,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不能因为“调解的事小”,而将工作流于形式。人们求助的内容往往五花八门,有些求助并不适合用电视调解的方式解决,有些求助人仅仅是来咨询一下。因此,节目对来自热线的线索进行统一管理,科学分类。为了保证每一个热线求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非常帮》派专人(责编)监督,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要求每一个热线的处理情况均有文字记录,让每一个求助的声音都有回响。挑出适合电视调解的热线求助,为了避免纠纷类型接近、调解陷入模式化,节目组逐一审核题材,量身打造调解方案和拍摄制作方案,做到题材的分众化和差异化。

另外,通过组织节目组成员学习、交流体会,让大家深刻意识到,虽然他们调解的看似只是一个人遇到的纠纷,有些微不足道,但实际上,对于遇到纠纷的这个人、陷入困难的这个家庭而言,却是一道过不去的坎。只有始终如一地秉持“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原则,节目才会永葆“热度”,人们才会在遇到纠纷时,更愿意选择电视媒体帮助。

做好电视求助的回访工作。电视调解受节目时间有限、纠纷的复杂性以及突发状况等影响,往往一两次的入户调解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这就需要节目组重视调解之后的回访工作。比如《非常帮》每隔两年就会制作“回访系列”特别节目,挑选出那些首次调解之后有进展变化的纠纷,进行实地回访,这样一方面巩固调解效果,另一方面也让观众看到《非常帮》的调解能力。当然,有相当一部分的纠纷并不合适做成回访节目,《非常帮》则要求必须进行电话回访,并做好完备的回访记录。在这方面,《非常帮》有一位姓胡的记者就做得非常好,他本人也被观众亲切地称为“非常帮老胡”,从2012 年节目开播起,他就认真贯彻节目组关于热线求助的要求,哪怕工作再忙再累,老胡也会抽时间给调解过的纠纷当事人打个电话,关注一下最新进展,关心一下当事人。正是这种工作方式,让老胡赢得了观众的极大的信任,很多求助者在电话中指名道姓要找记者老胡帮忙,他们觉得只要找老胡来采访报道,这事就一定能解决。老胡的例子表明,尽管当下很多人越来越看好网络求助,但相比于电视媒体,网络媒体还是缺乏“一对一”的服务,电视媒体应把调解工作做扎实,提高节目的影响力。

2.建立“调解员储备库”,增强调解的专业性

从2011 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人民调解制度有法可依,调解协议具有了法律效力。2020年,司法部颁布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给出了全国基层组织的社会协调工作指南。两部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的专业性提出了具体要求,也让电视媒体人认清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具有专业性的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才能真正被观众所接受和认可。

目前,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无论是演播室类节目还是专题类节目,无一例外都是由“调解员”来完成调解,在某种意义上,调解员的专业性就等于调解活动的专业性。调解员通常被要求具有调解经验、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符合该条件的最佳人选当然是法律工作者。节目必须建立“调解员储备库”,集合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以应对不同类型的调解。

比如《非常帮》曾接到过一对婆媳的求助,婆媳二人希望节目组调解她们跟儿子(丈夫)之间的矛盾。在调解过程中,《非常帮》进一步了解发现,该家庭矛盾的根源是儿子(丈夫)有赌瘾,单纯地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劝导,调解结果并不理想。于是,节目组又进行了第二次调解,这次带上了医院精神心理科的医生,针对丈夫赌博成瘾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干预,从根源上化解该家庭的矛盾。

从这起案例不难发现,人民调解的过程并不是简单地对“情理法”的运用,而是离不开综合学科知识,只有把这些综合运用起来,调解的语言才会更有说服力,也更容易调解成功。

除了在专业领域内寻找“调解员”之外,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还不能忽视一个庞大的群体,那就是遍布各个社区、各个乡村司法所的广大的人民调解员。他们的共同点是:尽管法律知识还不够丰富,也未必有高学历,但他们热爱调解工作,具有独特的语言风格。最重要的是,他们还有丰富的调解经验,特别是积累一些跟当地风俗习惯、人情世故息息相关的“调解经验”,可以称得上是一门特殊的“学问”,书本上学不到,却恰恰是解决某些纠纷的“法宝”。不仅如此,人民调解员的参与还能活跃荧屏,让观众看着耳目一新。为了能更好地让人民调解员发挥作用,《非常帮》节目跟大连市司法局合作,从2017 年开始,连续举行了三届“调解员选拔大赛”,面向全社会招募人民调解员。大赛参照综艺选秀节目的方式,海选、初赛等层层选拔的过程都制作成特别节目,最后以晚会的形式进行决赛圈的选拔。这种创新方式一方面增加了节目的看点,另一方面也为节目的“调解员储备库”选拔了新成员,让观众们看到更多的新面孔,激发起更大的收视热情。

三、融媒体时代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对合作的探索

1.扬长避短,深度推行媒体融合

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介传播方式的生产内容、传播特征、用户习惯等各有特色。作为电视媒体,只有不断研究探索各类媒体特点,扬长避短,形成联动互通、优势互补、协同共生的传播生态,才能适应时代发展。

作为媒体融合改革浪潮中的一分子,大连电视台也数次尝试媒体融合改革,先是在2010 年将电视和广播进行融合,成立了大连广播电视台,在2018年又与大连报业集团合并,将电视广播与纸媒融合,成立了大连新闻传媒集团,次年又成立了大连融媒体中心,目前经过4年多的运行,取得了较好的媒体融合效果。在这一大背景下,《非常帮》也在积极探索节目跟网络等新媒体的融合,尤其是如何进行深度融合。比如在抖音等平台开设账号,《非常帮》参照电视节目的制作标准来认真运营。节目在电视播出的当天,必须保证节目视频上传至抖音等平台,微信公众号也同步更新。只有更新快的账号才能持久地吸引网友的关注,《非常帮》不论是作为电视节目,还是作为网络节目,对这样的关注度都是非常需要的。

此外,《非常帮》一直在“人民调解直播化”的道路上不断探索。2017 年到2019 年,《非常帮》连续三届的“调解员选拔大赛”录制过程中,节目邀请了几位网红,对调解员选拔进行全程直播。这一创新举措让节目收到了意外的惊喜,尝到了直播的甜头,也不由得大胆设想,如果将人民调解的过程在网络上直播可不可以呢?很显然,这会增加节目热度,但是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对调解现场的把控、对纠纷双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事前要不要签订同意书等,总之,尽管前方道路未知,但节目已经开始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探索,以期有更大的进展。

2.让人民调解协议书成为“定心丸”

人民调解通常以调解协议书的达成宣告结束,如何让纠纷当事人最终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成为一纸空文,树立电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合法性,这是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如果仅仅是作秀,最终会丧失社会基础,被人们抛弃。在此方面,各地电视台纷纷出招,比如江西卫视的《金牌调解》就与江西省司法厅合作,依靠司法部门的力量来增强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在节目完成后,纠纷双方当事人将协议书送到当地司法部门,做好司法确认工作。《非常帮》节目借鉴了这种做法,与大连市司法局合作,并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成立了“非常帮调解委员会“,节目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无需经过司法部门的法律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无疑是一个好办法,但即使如此,目前仍存在着部分纠纷当事人签字后反悔等情况,让部分受众对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的信任度存有疑虑,《非常帮》将同有关部门一道努力,希望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遍布城乡的各个司法所也是《非常帮》的重要“据点”。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遇到纠纷第一个想到的不是打电话找电视台,而是到社区或是村里的司法所讨个说法。近年来,国家为了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还鼓励调解员个人成立“调解工作室”,发挥类似司法所的作用。《非常帮》注意到这些情况后,安排记者轮流去这些地方探访,感受一线真实的人民调解,同时为电视节目寻找题材,因为仅仅靠热线求助作为选题来源,难免会出现选题紧缺、题材单一的问题,在记者去司法所蹲守之后,节目这方面的压力缓解了不少。

四、结语

在融媒体时代,电视媒体行业正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变困难挑战为发展机遇,取决于每个电视媒体人思考的角度、践行的方式。以上就是笔者对人民调解类电视节目的一些浅见,希望电视节目全面回暖升温的日子快些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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