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经济增长目标与企业创新
——来自政府工作报告的经验证据
2023-09-05侯省亮倪志良
李 琦 侯省亮 倪志良
[提要] 选取中国2011-2019年A股上市企业与城市层面匹配的数据,基于面板固定效应模型实证得出财政创新补贴显著驱动了企业创新水平的提升。通过手工整理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政府工作报告,基于调节效应模型得出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提高弱化了该正向促进作用,且对企业实质性创新具有负向调节作用而对非实质性创新不具有影响。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负向调节作用因企业股权性质、行业差异和所在地区差异而具有异质性。机制研究发现,研发人员数量在财政创新补贴与地方经济增长目标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效应中存在正向中介作用。进一步研究表明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负向调节作用在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后不具有显著作用。鉴于此,应改善政府绩效考核方法,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政绩考核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微观主体合理配置资源,同时在总量上加大财政创新补贴力度,重视研发创新人员的核心引领作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合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研发创新是在有限资源约束下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源泉。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要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企业作为经济社会中重要的微观主体,其创新活动已然成为我国创新驱动战略的核心要素。然而企业创新活动作为一种公共物品生产行为,因其正外部性和不确定性等特征而带来市场失灵和投资不足等问题,企业自身收益低于社会收益,以至于企业创新活动水平低于市场均衡水平,需要利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弥补企业成本,使其外部性内部化。而政府主要通过产业政策、财政补贴、税收政策等方式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且财政补贴更具有靶向性作用。在《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提出增强财政资金力度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研发活动,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以及创新竞争力。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建设。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从2010年的3250.18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9018.34亿元,约增长了1.77倍,可以看出政府对企业研发创新的财政投入支持不断增大。但是,地方政府行为选择内生于国家治理体制,基于政治激励,地方政府会制定既符合上级政府所需而又能体现自身能力的经济增长目标。为实现地方经济增长目标,地方政府倾向于关注短期绩效,对基础设施和生产性领域过度投资、放松环境规制以引入产能过剩企业来增加税基等方式兑现目标承诺。然而地方政府对生产性领域投资的过度依赖可能会对政府财政科技支出、教育及医疗支出产生挤出效应,从而影响技术创新和人力资本积累。同时地方政府传递出的政策导向也会引导企业行为决策,会使得企业改变资源的配置,影响企业创新水平。那么在财政创新补贴支持下,企业如何配置其资源?财政创新补贴的支持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是否又会受到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作用?鉴于此,本文着重考量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约束视角下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创新的影响与作用机制。考虑到财政补贴的作用范围较广,为了有效衡量补贴政策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本文限定财政补贴范围,仅选取用于研发创新的财政补贴项目以探究在财政补贴激励与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约束下的企业创新行为。
本文的贡献有:(1)研究视角上,立足于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这一政策导向为切入视角,探究财政行为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同时将财政创新补贴激励、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约束与微观主体决策纳入同一分析框架,拓展已有对财政补贴与企业创新关系的研究。(2)研究机制上,由于人力资本是企业实现创新的重要因素,将研发人才作为中介变量以分析地方经济增长目标对财政创新补贴与企业创新水平影响的内在作用机制。(3)研究内容上,以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经济发展转向为时间点,深入探讨企业在政策改变前后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约束及财政创新补贴激励下的创新水平。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现有研究对财政补贴与企业研发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较多探讨,但研究结论不尽一致,主要有:财政补贴激励企业研发创新行为(车德欣等,2020;[1]郭娟娟等,2020;[2]Aerts 和Schmid,2008[3]),因为财政补贴拓展了企业资金约束空间,降低了R&D投入风险,减少了企业收益低于社会收益外部性等问题;崔也光等(2017)[4]通过实证验证了上年的政府补贴对研发活动产生了杠杆效应,政府补贴可以为企业研发活动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尤其是促进了处于初创期或者自身受限于资源严重缺乏的企业的研发投入水平,同时对处于中部与西部地区的企业同样具有促进研发投入的作用并减少了作用周期;何涌和王秀(2020)[5]利用多元回归法证明了政府补贴不仅对企业创新数量有促进作用,同时对企业创新质量也有正向影响。对此,应千伟和何思怡(2022)[6]实证表明政府研发补贴会使企业策略选择倾向于创新数量而轻质量。而且相较于外购无形资产投资,财政补贴更能激励与撬动企业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投资行为(崔也光等,2020)[7];袁航和朱承亮(2020)[8]认为政府研发补贴这一行为进一步高度化与合理化了中国的产业结构,助推其转型升级。然而,另外一些研究认为财政补贴挤出了企业研发创新投入水平,进而对企业创新产生负向效应(Boeing,2016;[9]David等,2000;[10]王军和张一飞,2016[11])或者认为财政补贴对企业创新没有显著影响(赵玉林和谷军健,2018)[12]。颜晓畅和黄桂田(2020)[13]认为从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来看,政府财政补贴对创新绩效影响是不显著的,但从其子行业来看,政府财政补贴有效提升了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的创新绩效,政策效应差异较大,而从创新投入角度来看财政补贴正向激励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储德银等,2016)[14]。企业可能会用所获得的财政补贴替代其自身要投入研发活动的资金或者将补贴资金投入到其他周期性短的生产性活动,即财政补贴没有激励企业增加研发创新的资金,导致企业主动性研发行为降低,对补贴依赖度提高,进而研发效率降低。除此之外,其他研究认为财政补贴对企业具有“混合效应”,即非线性作用。如毛其淋和许家云(2015)[15]通过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企业研发创新只有在适度的财政补贴范围下才会实现增长,而若财政补贴超过一定的额度反而会抑制企业的创新水平;武咸云(2016)[16]认为财政补贴与企业创新投入存在倒“U”形关系,即研发补贴存在最优值,低于最优值时,二者呈正相关,超过最优值时会部分或者完全挤出企业自身的研发投入;喻贞等(2020)[17]也认为适当的政府财政补贴能提高企业绩效,过高的补贴对企业绩效会产生负面影响;而施建军和栗晓云(2021)[18]从企业规模、产品市场竞争以及知识产权保护视角切入,发现只有当政府补助规模超过一定的适度值后,政府补助才能在实质上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二者具有浅U型关系;刘梦瑶和田发(2020)[19]实证结果表明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但对企业创新产出的影响不显著;吴武清等(2020)[20]表明研发补助的挤入效应和挤出效应是同时存在的,研发补助的作用在不同自主研发投入水平上存在显著的异质性。基于以上文献梳理,发现现有研究结论不尽相同,但财政补贴增加了企业用于创新的资金支持,降低了企业资金约束,且将财政补贴限制于财政创新补贴可能会对企业的研发创新水平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作用,因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1: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虽然目前政府绩效考核日趋多元化,但经济增速仍然是最重要的考核指标(王贤彬等,2021)[21],激励地方政府使用政策工具以实现更高的经济增长。由于地方政府在制定经济目标时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为了获得“晋升锦标赛”的有限“入场券”,地方政府积极向上级传递既符合上级需求又能体现自身能力的信号(余泳泽和杨晓章,2017)[22];地方政府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增长目标制定的竞争,而GDP增长效应主要来源于大量的实物投资而非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Jia等,2020)[23];为了兑现目标承诺地方政府高度依赖于投资基础设施及生产性领域以实现经济增长目标(刘春济等,2022)[24];但受限于财政压力,地方政府会增加对财源建设的关注,降低环境规制以引入产能过剩企业来扩大税基,导致投资周期长且短期见效慢的技术创新领域受到忽视。此外,在财政压力扩大的约束下,地方政府寻求土地财政以缓解财政压力,对土地财政的长期依赖会增强制造企业的创新风险,并且经济增长目标会显著增强土地财政与制造企业创新风险之间的作用效应(马红和侯贵生,2022)[25];经济增长目标压力会对地方企业研发支出产生显著的挤出效应(李茫茫等,2021)[26];经济增长目标对企业创新投入及创新产出均有抑制性(刘勇和黄灿,2020)[27];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设定越高,挤出效应越强,高经济增长目标值会驱动企业降低专项研发的投入而增加非专项性的实物资本投资,导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受到影响(潘华龙,2021)[28];吴非等(2021)[29]认为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越高,会促使地区扩张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产业结构偏向工业化、延缓技术市场的发展,同时会降低企业研发投入的强度,驱使企业加大对实物资本的投资力度;徐现祥等(2018)[30]从权衡经济增长速度与发展质量视角切入,得出当政府的政策工具作为投入要素时,经济增长目标不益于经济质量的发展;而当政策工具是技术进步时,二者具有正向影响作用,当中央政府降低经济增长目标,地方政府将政策工具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时,经济可实现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2: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的正向促进作用会受到地方经济增长目标提高的负向调节影响。
依据杠杆撬动效应,政府研发创新补贴会减少企业研发创新活动的收益与社会收益的差额,激励企业提高研发支出。本质上,政府研发创新补贴会降低企业资金约束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收入水平,为企业提供资金以支持其进行研发创新活动,对于开发新产品以及科研创新方面的行为政府提供专项补贴,财政补贴更加具有针对性与靶向作用,降低了企业融资约束及生产风险,节约了额外寻求资金的生产成本。此外,企业研发出的新产品具有市场优势,增加了企业的市场份额,增加了企业利润(袁航和朱承亮,2020)[8];利润的提高促使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要素,提高研发人员规模及生产率,从而进一步提高研发创新。研发创新人力资本是推进企业创新的关键要素,裴政和罗守贵(2020)[31]实证得出人力资本的规模及质量因素有益于企业的创新绩效;孙鲲鹏等(2021)[32]和米旭明(2021)[33]分别从人才招聘和人才安居角度表明了研发人才对企业创新的重要作用。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3:地方经济增长目标对财政创新补贴与企业创新水平的调节效应会受到企业研发创新人员的中介作用。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与说明
本文以2011-2019年A股上市公司与地级及以上城市层面相匹配的数据为研究对象,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CEIC经济数据库和各省份及城市统计年鉴,各地级及以上城市经济增长目标数据从各城市政府工作报告手工整理而得。为提高实证结论的有效性,本文对所选取的数据经过如下处理:(1)剔除金融类、房地产类等特殊企业;(2)剔除ST、*ST、PT处理的企业;(3)为减少异常值的干扰,对所有连续变量采用winsor方法进行1%和99%的缩尾处理,以减少异常值对结果的干扰。
(二)变量选择与描述
1.被解释变量
企业在创新活动中所进行的资源投入即为创新投入,参考王玉泽等(2019)[34]的研究,本文选取企业的研发支出水平为被解释变量以衡量企业创新水平,同时对企业研发支出取对数处理。创新产出作为企业创新活动中所产生的技术创新成果,其中的企业专利申请量虽然不一定代表所有的发明,但是专利承载凝聚着相关创新技术和与发明相关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企业转化创新成果的能力及水平,可以用以衡量企业的创新水平。因此,为检验研究结论的稳健性,参考余典范和王佳希(2022)[35]的研究,选取企业申请专利数量替代企业研发支出水平作为衡量企业创新水平的指标,并对申请专利数量加1取对数处理以降低异方差的影响。
2.核心解释变量
现有研究多采用政府补贴测度对企业研发创新的作用,但政府补贴涵盖范围广泛,单一以此衡量对企业研发创新的影响效果可能导致结果的精确性降低。故本文借鉴李万福等(2017)[36]的研究,以政府财政创新补贴为核心解释变量,对政府补贴进行筛选,不包括搬迁、失业补贴、占地等补偿项目,予以保留与研发创新相关的项目。考虑到政策效果作用的时滞性及其与企业创新水平可能存在的互为因果关系,本文选取财政创新补贴的滞后一期并对其对数化处理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另外,由于企业的异质性差异,其所接受的财政补贴规模可能存在水平差异,借鉴武咸云等(2016)[16]的研究,将政府的补助金额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作为指标,即财政补贴强度来度量作用效果以检验研究结果的稳健性,由于本文所采用的是政府创新补贴的滞后一期,故此处选取政府创新补贴的滞后一期金额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替换财政创新补贴规模以进行稳健性检验。
3.控制变量
基于现有研究,本文选取企业规模(企业总资产的对数)、企业年龄(将各研究时期与企业首次上市时间的差额加1取对数处理)、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净利润率(净利润/总资产)、总资产增长率(资产总计本期期末值与资产总计本期期初值的差/资产总计本期期初值)、对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对外开放程度(外商直接投资/国内生产总值)等变量作为控制变量。
4.调节变量
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设定越高,可能会导致企业增加非专项性的实物资本投资,减少对专项研发的投入,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造成减益效果(潘华龙,2021)[28]。地方经济增长目标可能会影响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研发创新的作用效应,因此本文选取地方经济增长目标作为调节变量以探究地方经济增长约束对财政创新补贴激励及微观主体创新水平之间的影响作用。借鉴王贤彬等(2021)[21]的研究,将经济增长目标表述中含有“左右”“高于”“以上”等词汇的经济增长约束取具体数值处理,对使用区间经济目标约束的词语取区间均值处理。经济增长目标数据通过手工收集各地级市、直辖市政府工作报告整理而得。
5.样本描述性统计
由表1描述性统计结果可知,研发支出对数均值为17.935,说明研发投入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企业创新水平仍存在提高潜力。政府创新补贴滞后一期的对数均值为15.984,财政补贴水平较为均衡,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财政创新补贴比例仍具有提升的空间。
表1 样本描述性统计
(三)实证方法与模型设定
1.面板固定效应模型
为深入探究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效应,基于寇明婷等(2019)[37]的研究,考虑到样本难以避免解释变量与随机扰动项之间存在任意相关性以及存在的潜在内生性问题,本文选择面板固定效应模型测度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并将滞后一期财政补贴引入模型以减少内生性,基准模型为:
lnrdmit=α0+α1lnpnmsit+α2Controlitj+τt+ξi+εit
(1)
其中,lnrdmit代表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研发创新投入量,即企业创新水平;lnpnmsit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得到的财政研发创新滞后一期的补贴数量;Controlitj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面临的第j个控制变量;τt为时间固定效应;ξi为个体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
2.调节效应及有中介的调节效应模型
由于地方经济增长目标会约束企业对研发创新领域的资源配置进而影响企业创新水平,因此本文构建模型(2)以分析经济增长目标在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影响中的作用效应。此外人力资本会作用于创新水平,引入企业研发人员数量作为中介变量,以探究上述影响效应中的作用路径。
lnrdmit=β0+β1lnpnmsit+β2goal_gdpit+β3lnpnmsit×goal_gdpit+β4Controlitj+τ2t+ξ2i+ε2it
(2)
lnRDPit=γ0+γ1lnpnmsit+γ2goal_gdpit+γ3lnpnmsit×goal_gdpit+γ4Controlitj+τ3t+ξ3i+ε3it
(3)
lnrdmit=δ0+δ1lnpnmsit+δ2goal_gdpit+δ3lnpnmsit×goal_gdpit+δ4lnRDPit+δ5Controlitj+τ4t+ξ4i+ε4it
(4)
基于上述模型(2)测度地方经济增长目标在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中的调节作用,其中,goal_gdpit为第i个企业所在地区第t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即调节变量,lnpnmsit×goal_gdpit为研发创新补贴与经济增长目标的交互项,lnRDPit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研发创新人员数量,即中介变量,其他解释变量和随机扰动项与基准模型设计一致。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分析
由表2显示,模型(1)为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可以看到创新补贴的提高显著促进了企业的创新水平,引入系列控制变量后,回归结果如模型(2)所示,可以看到回归结果仍然显著,研究结论具有稳健性。其中,企业规模越大,企业创新水平越高,可能是由于大规模企业更加具有研发创新融资渠道、人才储备、知识积累以及获取先进技术的优势,而且面临的风险较小,因而更加倾向于进行研发创新,促使企业研发支出的增加。代表着企业盈利能力的总资产净利润率对企业研发创新投入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可能是由于企业盈利能力越高,企业有更多的资金配置于研发投入。总资产增长率的提高会显著减少企业的研发创新水平,可能是企业将资金用于其他周期性短且收益较高的生产性领域以致研发创新领域的投入降低。为验证实证结论的稳健性,本文分别采用替换被解释变量以及核心解释变量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模型(3)以企业申请专利数量替代被解释变量研发创新投入量,回归结果显示仍然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此外,以财政补贴强度替代核心解释变量财政创新补贴规模,回归结果如模型(4)所示,财政补贴强度显著促进了企业创新水平的提高,表明回归结论具有稳健性。
表2 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投入固定效应回归结果
(二)经济增长目标约束的调节效应
将地方经济增长目标与经济增长目标和财政创新补贴的交乘项引入模型,回归结果如表3中模型(1)所示,可以看到财政创新补贴的提高显著激励了企业创新水平,但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提高的正向作用会随着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提高而减弱,即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越高,减弱了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的正向作用,发挥了负向的调节作用。可能是由于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设定越高,企业会降低将资金用于研发创新领域的倾向,将资源偏好配置于经济见效周期短、收益高的领域,导致企业创新水平的降低。此外,由于企业创新水平成果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等内容,为进一步深入探究财政创新补贴与企业研发创新之间的关系,借鉴车德欣等(2020)[1]的研究,将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区分为实质性创新能力和非实质性创新能力,本文对授权发明专利总数加1取对数处理(lnsqfm),作为衡量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实质性创新水平影响的指标;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数与外观设计专利数之和加1取对数处理(lnsqud),作为衡量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非实质性创新水平影响的指标。由表3回归结果中模型(2)和(3)显示,财政研发创新补贴的提高对企业发明专利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但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提高显著减弱了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实质性创新水平的促进作用,仍然具有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而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非实质性创新水平不具有显著影响作用,且经济增长目标的提高对二者的作用也不存在调节作用。可能是由于企业将创新补贴配置于实质性创新的倾向较高,在财政创新补贴政策激励下,企业短视化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抑制,将资源投入到回报周期较长的高端技术创新活动中以获得长期收益。但由于实质性创新投资周期回报较长,当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设定较高时,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实质性创新的投入受到促进经济增长目标的激励约束,企业可能会降低对研发创新领域的资金配置,进而影响企业创新水平。
表3 经济增长目标的调节效应回归结果
为了更直观地体现财政创新补贴、地方经济增长目标以及企业创新水平之间的关系以及交互效应,本文绘制出经济增长目标约束调节效应示意图。由图1示意图可以看出,相较于低经济增长目标而言,在经济增长目标设定较高时,财政创新补贴与企业创新水平的斜率较小,说明此时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作用较小,即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设定越高时,越能减弱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的正向激励作用。
图1 经济增长目标约束调节效应示意图
(三)异质性检验
借鉴冯根福等(2021)、[38]卫舒羽和肖鹏(2021)、[39]杨仁发和李胜胜(2020)[40]的研究,相较于民营企业,财政补贴对国有企业的创新激励作用较大,且通过运用政府财政补贴等方式促进企业创新,会因企业技术水平及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的不同而存在创新的显著性差异。鉴于此,考虑到企业创新水平可能会受到不同股权性质、不同行业以及企业处于不同地区的影响,本文进一步从企业的股权异质性、行业异质性和区域异质性三个角度探究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以及经济增长目标在其中的调节作用。本文对股权性质、行业以及企业所处地区分别作如下处理:将国有企业样本赋值为1,否则为0;参考刘梦瑶和田发(2020)[19]的研究,将企业区分为高新企业(赋值为1)和非高新企业(赋值为0);依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将企业所处地区划分为东、中、西部三个地区。异质性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经济增长目标调节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多维异质性检验
由表4中模型(1)和模型(2)可知,经济增长目标的提高会显著减弱财政创新补贴对国有企业创新水平的促进作用,而对其他股权性质的企业没有影响,可能由于国有企业相较于非国有企业而言融资约束较弱,在地方高经济增长目标约束下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非研发创新领域,从而影响企业创新水平。由模型(3)和(4)可知,经济增长目标的提高显著减弱了财政创新补贴对非高新企业创新水平的促进作用,对高新企业没有负向调节作用,可能由于高新企业更倾向于投资研发创新项目,即使面对高经济增长目标约束也会保持投资决策一致,资源配置不会发生较大改变,而非高新企业可能由于投资研发创新项目的动机及激励较少,当存在高经济增长目标约束时会将更多资源配置于生产周期较短的领域以促进经济增长进而影响企业的创新水平。由模型(5)(6)(7)可知,经济增长目标的提高会显著减弱财政创新补贴对西部地区企业创新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而对位于东、中部地区的企业没有影响,可能由于西部地区企业自身存在较高的融资约束及不确定的投资风险,且地方政府促进经济增长的偏好较强,当地方政府制定较高的经济增长目标时,企业可能会优先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周期短、经济效益高的领域,更加重视短期经济增长从而减弱了财政创新补贴促进企业创新水平提高的作用。
(四)有中介的调节效应
由于研发创新人员具有专业的知识及技能,人力资本的积累对企业研发创新具有重要影响,为进一步探究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影响的作用机制,本文以研发创新人员数量作为中介变量并对其取对数处理(lnRDP),分析其中存在的内在影响效应。由表5中模型(1)可知,财政创新补贴对研发创新人员数量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而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提高显著减弱了财政创新补贴扩大企业研发创新人员数量的正向作用。研发创新人员是企业进行创新的重要因素,财政创新补贴使得企业得以积累人力资本,而由于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约束,地方政府可能会更加重视对生产性领域的投资而忽视教育、医疗及科技等领域的投资,进而影响研发创新人力资本的积累。将财政创新补贴、地方经济增长目标以及二者的交互项、研发创新人员等变量共同引入模型(2),由模型(2)回归结果可知,研发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同时企业研发创新人员显著提高了企业创新水平,但经济增长目标的提高显著减弱了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的促进作用,影响企业的创新水平,即经济增长目标约束对财政创新补贴与企业创新水平的调节效应受到了研发创新人员的中介作用。
表5 有中介的调节效应回归结果
此外,为了进一步验证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实质性创新和非实质性创新水平的影响,本文使用有中介的调节效应模型进行检验,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由表6模型(1)可知,创新补贴与企业研发创新人员量的提高均显著促进了企业实质性创新水平的提升,但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提高显著减弱了创新补贴对企业实质性创新水平的促进作用。由模型(2)可以看到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提高在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非实质性创新水平的影响效应中不具有调节作用,说明经济增长目标约束对财政创新补贴与企业实质性创新水平的调节效应受到企业研发创新人员的中介作用,而对企业的非实质性创新水平没有显著的影响作用。
表6 创新补贴对企业实质性与非实质性创新水平有中介的调节效应结果
五、拓展分析
(一)经济发展变革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
2017年,党的十九大上首次提出了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表述,表明我国经济的发展方式、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经济增长的动力正处于转换时期,而推动经济发展变革需要着力于生产效率的改善,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寓活力于市场,有效发挥微观主体的创新能力以增强我国经济的创新力与竞争力。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经济发展变革,意味着资源的配置决策可能发生一定的改变。为验证经济发展的变革是否会影响企业的创新水平及其作用机制,本文以2017年经济发展新表述的提出为时间界限,分别对2011-2017年和2018-2019年两个分时段样本进行研究,以考察在经济发展变革背景下,经济增长目标和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及其中存在的作用机制,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经济发展变革前后的经济增长目标约束在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影响中具有显著的异质性。由表7模型(1)可知,在经济发展变革之前,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提高显著减弱了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的促进作用,而由模型(2)可知在经济发展变革后,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提高不再具有负向调节作用。说明经济发展变革引导了资源配置的方向,在经济提质增效政策导向下微观主体有效发挥创新活力,经济发展变革有效缓解了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约束下促进经济增长的压力,降低了唯GDP为目标的发展激励,企业创新水平在财政创新补贴支持下得以有效提高。
表7 经济发展变革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分析
(二)结果讨论与机理解释
结合基准回归、调节效应及有中介的调节模型机制回归结果,可见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经济发展变革在财政创新补贴与经济增长目标对企业创新水平的作用效应中具有深刻影响,图2刻画了经济发展变革前后财政创新补贴激励与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约束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效应。如图2所示,经济发展变革前,财政创新补贴显著驱动了企业创新水平,并且财政创新补贴扩大了研发创新人员的规模进而间接提升了企业创新水平。财政创新补贴降低了企业融资约束及企业进行研发创新所面临的风险,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但在经济发展变革前,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设定较高,会削弱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的正向作用。一方面从宏观主体而言,地方政府为了实现经济增长目标硬约束以向上级传递积极且自身能力具有竞争性的信号,会增强对财源建设的重视,更加偏好于经济见效快的领域以致引入产能过剩企业以扩大税基而减少对周期长且经济见效慢的技术创新领域投资;另一方面从微观主体而言,企业为了响应地方政府政策导向的号召,会增加非专项性的实物资本投资而降低专项研发投入,影响企业的创新水平。此外,高经济增长目标也会降低研发创新人力资本的积累,地方政府对生产性领域投资力度的增强会降低对教育、医疗、科技等领域的重视程度,从机会和过程中削弱了人力资本的积累,研发创新人才的积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从而影响企业创新水平的提升。但在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后,一方面地方政府降低了经济增长目标设定值,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经济增长目标在财政创新补贴正向促进企业创新水平提升中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各级政府切实关注影响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为导向,对创新予以关切,有效激励企业创新动力,增强微观主体研发创新水平,此时地方经济增长目标在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中不具有调节效应。
图2 经济发展变革前后企业创新水平的异质性影响机制
六、结论与启示
企业创新是推动经济持续增长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动力,而经济与财政政策会对微观主体企业行为产生导向作用。本文利用A股上市企业与城市层面的匹配数据,通过面板固定效应模型实证验证了财政创新补贴与企业创新水平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使用替代变量的方法检验了实证结论的稳健性。通过调节效应模型分析了地方经济增长目标在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作用中的调节效应以及对企业实质性创新与非实质性创新的影响,并且对该调节效应进行多维异质性分析。同时基于有中介的调节效应模型分析了研发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影响的作用机制。此外以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经济发展变革为背景,探究企业在经济目标约束与财政创新补贴激励下的创新水平。得出以下结论:(1)财政创新补贴促进了企业创新水平,但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提高会显著减弱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的正向促进作用。创新补贴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约束与不确定风险,企业进而增加研发投入水平,但在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约束下,一方面地方政府会减少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另一方面企业在政策导向作用下会减少研发投入从而影响企业创新水平的提升。此外,该负向调节作用存在于企业实质性创新中,对企业非实质性创新不具有影响作用。(2)地方经济增长目标对财政创新补贴与企业创新水平的调节作用受到企业研发创新人员规模的中介效应的影响。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提高显著减少了企业研发创新人力资本的积累,而研发创新人员在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中存在正向中介作用,促进了创新补贴对企业研发水平的正向作用。(3)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调节效应具有异质性,对国有企业、非高新企业以及位于西部地区的企业具有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可能是由于国有企业融资约束低,对资源具有自由裁量权而加大对实物资本的投资,减少对研发创新的资金倾斜;对于非高新企业而言,创新动机及激励较低,在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约束下更加倾向于实物资本投资。由于西部地区企业受到资源禀赋以及融资约束的影响,且地方政府可能更加偏好于促进经济增长,在地方经济增长目标激励下企业降低对投资周期长、经济见效慢的技术创新领域的投资,从而影响企业创新水平。(4)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调节效应因经济发展变革而具有异质性。在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之前,地方经济增长目标显著减弱了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的正向促进作用,而在经济发展转向改变后不具有调节作用。说明在经济政策改变后,经济政策导向弱化了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的负向调节作用,各级政府及微观主体在新发展理念引导下,合力促进技术创新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基于上述分析,得到以下启示:(1)完善财政研发创新补贴制度,在总量上加大研发补贴力度,增加创新补贴总量规模的同时考量财政创新补贴投入的长效机制以有效配置财政资源并激励企业的主动创新性。(2)改善政府绩效考核方法,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政绩考核体制相结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3)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导向的作用,引导微观主体合理配置资源,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4)注重研发创新人员在财政创新补贴对企业创新水平中的促进作用,完善研发创新人员的激励机制,关注人才对生活的外在所需及内在满足感与幸福感,吸引创新人才和资源的流入,提高生产效率,在企业自主创新中充分发挥研发创新人员的核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