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推动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中国化的历程与历史经验研究
2023-09-04苏洁卿晓秋
苏洁 卿晓秋
摘 要:党的二十大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重要会议,迈向新征程,需要回答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时代课题。中国共产党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与中国国情结合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推进国家职能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取得了系列重要成就。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揭示了国家政治统治和公共管理两大职能的历史变化,符合共同体治理形式以及人与共同体关系发展的历史逻辑,同时又与中国共产党实现共产主义的终极目标、以人民为中心的主体观和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的实践观高度契合。中国共产党从强化国家政治职能巩固无产阶级政权,到突出公共管理职能建立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过程,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的守正,更是对其在中国社会历史转变中具体实现路径的创新,是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正确尝试。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国家职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DOI:10.15938/j.cnki.iper.2023.02.002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23)02-0008-08
党的二十大是我们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会议,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总结过去建设国家和推进国家治理的成功经验。在领导人民建设国家的艰辛探索中,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摸索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在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国家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对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的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建的国家学说核心内容之一,是对国家相关特征和发展规律的总结,也是无产阶级取得革命胜利后建立国家必须遵循的原则,符合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是对通往共产主义社会道路的科学预测。同时,其阐发的动态理论与中国共产党推动国家治理的战略思维有着高度的契合性。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为指导,在实践探索中结合中国国情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梳理并总结党推动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中国化的历程及其历史经验,对于继续推进我国现代化国家治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有着重要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推动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中国化的必然性与可能性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由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得到完善,又在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中进一步发展,是不断发展的学说。国家职能思想是国家观点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恩格斯的论述,国家具有两种基本的对内职能。其中,政治统治职能源于国家的阶级本质,也是国家最根本的职能,主要体现为国家以统御的手段控制阶级冲突,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公共管理职能源于早期共同体让渡给国家的公共职能,是实现前一种职能的依托。随着历史的发展,国家公共管理职能的地位将逐步上升取代政治统治,最终国家的消亡也只是政治统治职能的消亡,公共管理职能将会在共产主义社会继续发挥作用。两大职能关系变迁的逻辑有着天然的理论优势,同时也契合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
1.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的理论优势
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有着内在的逻辑,其揭示的国家职能伴随阶级关系而变化的规律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一方面,国家职能关系变迁符合真正的共同体发展逻辑。“真正的共同体”是理想的前进蓝图。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1]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扬弃国家治理与公共治理的异化关系迈向更高级的治理形式。而共同体治理就是贯穿原始社会、阶级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治理形式“否定之否定”运动变化的核心,是实现“真正共同体”必须满足的条件。在原始社会,人们处在简易的集体中,有酋长选举或者公民大会的类似决策商讨机构处理公共事务,是可以实现原始民主的 “美妙的制度”。在阶级社会,国家治理吸收了公共治理的力量,社会让渡给国家的公共管理职能服从于政治统治职能。国家治理以公共治理为辅助手段,但却带着阶级统治的烙印,无法真正与社会相融。社会让渡给国家的统治力量既无法收回,也无法得到有效施行,二者就此产生分裂与异化。在共产主义社会,国家治理消失,公共治理得以摆脱阶级的束缚上升为真正的共同体治理形式。克服阶级社会的异化治理形式,通过“否定之否定”实现“美妙制度”的复归,国家与社会走向统一。某种意义上说,国家职能关系的变迁与共同体发展逻辑具有一致性,二者相互交融,共同演进。共同体从原始共同治理到阶级异化下的治理再到真正的公共治理,与國家职能关系变迁有着同样的逻辑进路。
另一方面,在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中,国家职能关系变迁符合自由人联合体的发展逻辑。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人在其中的异化与解放程度符合自由人联合体的实现规律。自由人联合体的实现,需要扬弃共同体与个人的异化关系迈向自由人联合体。从共同体与个人的关系这一层面看,共产主义社会将对原始社会和阶级社会中共同体与个人的关系实现双重超越,走向自由人的联合体。在原始社会氏族关系中,人的力量非常有限,个人完全依附于共同体;市民社会资本逻辑下个人力量得到确证后凌驾于共同体之上,原始社会和阶级社会都无法实现个人与共同体的真正统一,自由人联合体只有在扬弃“虚假共同体”的异化与分离之后,才能实现人与共同体关系的和谐统一。国家职能关系的变迁符合共同体与个人关系的发展逻辑。在个体脱离共同体依附确证自我力量并凌驾于社会之上时,国家的政治统治力量也凌驾于市民社会之上,社会只是人实现目的的一种手段。当国家职能发展走向共同体治理的时候,以往异化的共同体形式不复存在,个人将真正摆脱虚伪共同体的束缚,在真正的共同体中确证自身的力量,在自由的前提下实现联合,人与共同体的关系最终走向完满。
2.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与中国共产党实践逻辑的契合性
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指向迈进没有异化治理形式的社会。在那里,国家不复存在,人在共同体中的主体性地位得到确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建设一个以人为本,扬弃所有异化形式的社会。同时,中国共产党在实践过程中,紧扣国情的变化,适时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激发社会活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国家职能历史变迁的基本逻辑。因此,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的历史演进与中国社会发展趋势一致,与中国共产党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奋斗目标、以人民为中心的主体观以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的实践观高度契合。
国家职能实现“真正的共同体”的最终形态与中国共产党实现更高级社会治理的奋斗目标相契合。国家职能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政治统治职能向公共管理职能的复归,是实现“真正的共同体”。马克思恩格斯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把包括国家在内的一切共产主义社会以前的共同体称作是“虚假的共同体”,这样的共同体终将会被更高级的治理形式所代替。国家职能的历史变迁终将使公共治理实现“否定之否定”的复归,实现扬弃原始氏族简易公共治理和阶级社会国家治理异化统治的双重超越。中国共产党将共产主义作为终极奋斗目标,并且为实现这一目标进行了艰苦辉煌的奋斗。共产主义就是国家消亡以后,扬弃了政治统治,实现高级公共治理的“真正的共同体”,是能够实现个人与集体最完满最自由关系的自由人联合体。中国共产党的终极目标,实质上就是要超越现有的共同体形式实现“真正的共同体”,在把握治理形式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将社会作用发挥到极致的共同体实践。可以说,实现共产主义目标的历程,就是国家职能演进的历程,二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国家职能向自由人联合体方向发展的观点与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主体观相契合。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国家职能发展到最后将会实现共同体与个人关系的真正统一,人的力量将会得到最大限度发挥,实现真正的自由,“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2]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之一就是“坚持人民至上。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3]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以创造有利于实现人类解放的条件为遵循加强社会共同体建设,为实现真正的个体力量解放、创建人与集体间关系更加和谐完满的共同体治理形式,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治理获得历史逻辑的支撑,具备向前发展的“必然性”,这与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中国家职能最终向自由人联合体方向发展的观点一致。
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所揭示的国家职能演进趋势与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的实践观相契合。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是在探寻国家本质的基础上,对国家职能随着社会历史发展而变化的规律性总结。不管是国家治理向著更高级形式复归,还是个人与共同体关系在历史发展中实现对过去社会的双重超越,都表明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本身是站在历史发展的角度进行考量。中国共产党十分注重分析国情的变化,对中国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过程所呈现的阶段性特征进行准确判断。党在不同历史阶段,结合推进国家治理的具体实践,调整不同时期运用国家职能的侧重点。革命年代由于政局混乱,迫切需要发挥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百废俱兴,这一时期强调运用国家政治统治和公共管理双重职能推动社会主义社会进步;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已建立起成熟完备的政治体制,因此要适时进行社会转型,发挥公共管理职能的优势,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国共产党推进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与国家双重职能演进逻辑相符合,是中国共产党根据具体国情,实事求是运用国家职能进行实践的体现。
二、中国共产党推动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中国化的历程
在领导中国人民奋斗的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的运用经历了民主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阶段,取得了系列伟大成就,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民主革命时期建立秩序的初步探索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以无产阶级革命建立新秩序,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对国家职能思想的认识,包括在社会主义国家合理利用政治统治职能巩固政权,结合政治统治和公共管理两大职能建设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在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初步探索中,捍卫了来之不易的革命果实。
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以建立无产阶级政权为目标进行革命斗争,根据中国革命实践,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上,创新具体形式,团结更多的力量参与革命。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十分重视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性,因为无产阶级的胜利不是一蹴而就的,未来共产主义的实现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推翻资产阶级统治之后,需要一个特殊的时期完成向共产主义社会进步的历史使命,那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时期。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充分发挥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在不同时期对无产阶级专政形式进行重大创新,对国家政治统治职能的认识有了开创性的突破。
1921年,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时就确立了要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目标,这是早期对建立国家的重要认识。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根据当时革命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工农民主专政的形式建立新生的政权,以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为政权组织形式。在这个时期,新生政权对外要利用武装斗争的形式捍卫革命的果实,镇压剥削阶级的反抗,对内要建立新的政治秩序。1935年,瓦窑堡会议提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将原来的工农联盟范围扩大,认为“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都是建设新政权的革命力量。[4]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阐述新民主主义国家基本面貌时指出,新建立的国家应当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在此基础上对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各项特征进行了描述。“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是一项重要的原则,是调动革命积极性和巩固政权的重要举措。这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国家职能的实践,已经初步认识到两种职能的相互作用并且充分利用国家职能维护民主的专政。1949年,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对人民民主专政进行了诠释,将其简要概括为将民主与专政的两个方面结合起来,使得无产阶级专政的内涵更加丰富、更加符合现实需要的变化,充分体现了国家职能相交融和辩证法的基本思想。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探索,初步发挥了马克思主义国家政治统治职能,同时结合历史条件,为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积累了实践经验。
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结合政治统治和公共管理两大职能进行国家建设,巩固新生的政权。毛泽东指出,“我们是革命战争的领导者、组织者。组织革命的战争,改良群众生活,这是我们的两大任务。”[5]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就高度重视公共管理职能,尤其是经济职能对于国家的特殊作用,将两大职能结合起来进行国家建设,既可以运用政治统治职能为公共管理的施行奠定基础,又可以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巩固政治统治。
1934年,毛泽东在“全苏二大”上对苏区经济构成和发展方向进行了说明,认为国营经济虽然力量还很小,但是代表了苏维埃政权下经济的发展方向,且鉴于当时条件十分落后,对合作经济与私人经济,也是鼓励和支持的。这一举措既强调了苏维埃政权的经济基础不被颠覆,又根据实际情况保障了人民生活的需要。此外,毛泽东十分强调要在经济上改良群众的生活,注重两大职能的结合在发展经济、鼓励生产和商品流通上的作用。苏维埃共和国时期,中国共产党颁布《宪法大纲》,体现出以彻底改善工人生活为目的制定具体法律的决心。颁布《劳动法》,规定工人阶级的劳动条件;颁布《土地法令》,改善农民生活。同时组织苏区农村建设,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保障人民生活。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的初步探索,取得了难得的成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既将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结合具体实践运用在了无产阶级建立政权的尝试中,又在实践探索中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为后来建立新中国奠定了基础,也为其他落后国家建立无产阶级政权提供了借鉴。
2.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初具雏形的成功实践
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在实践探索中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的认识,在这一时期取得了系列重大成果。一是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国家政治统治职能有效履行,维护来之不易的政权。1954年,我国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用民主集中制的形式组织政权,是对社会主义国家职能运用的成功典范。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既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性的体现,也是其优越性的体现。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行使政治统治职能所要维护的对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的主体地位,保证了人民的意愿可以通过这一制度上升到国家层面,得到切实执行和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安排,是将政治统治与民主集中充分结合运用的,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的基本内容,也符合我国国情,对于建立政治统治秩序,巩固无产阶级革命成果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是区别使用国家职能,采取合理方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正如《中国共产党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所指出的,“……提出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包括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6]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做了区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区分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两种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提出了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前提下,区别运用国家职能处理不同矛盾的方法:处理敌我矛盾,首先就是要分清敌我,发挥无产阶级国家政治统治职能的作用,采取强制手段惩治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反之,人民内部的矛盾建立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致上,因此不具有对抗性。解决这样的问题,就要采用讨论、批评等方法,充分发挥国家公共管理职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面对不同类型的矛盾采用不同的方式,这为履行社会主义国家职能提供了理论遵循。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成功实践,为社会主义国家在面对不同矛盾的时候履行政治统治职能和公共管理职能找到了依据和支撑,为更有针对性地实施政治统治和公共管理两大职能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导,是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中国化的一个重要突破。曾經,由于对敌我矛盾的认识不够充分,对政治统治职能与公共管理职能的关系认识有一定的局限,用政治统治的手段取代了部分公共管理形式,因此导致了一些失误。而后期正是正确认识了国家两种职能与不同矛盾之间的关系,由此才得以开启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基础。
3.改革开放新时期逐步完善的职能转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全面协调两大国家职能的作用,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在不断地摸索实践中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理顺不同主体间的关系,优化政府职能,推进社会治理。这一时期,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在我国实现了重大转型和发展。
转移工作中心,凸显国家公共管理职能的经济属性。在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得到巩固以后,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重要任务,就是利用国家职能进行经济建设。无产阶级建立国家,就要利用国家的公权力集中社会的生产资料,从而更快地发展生产力,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党的事业和任务做出了新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工作重心的转移。将工作重心放在经济上,这一历史性的转变从国家内部治理的角度使政治统治职能让位于公共管理职能。既是发挥国家公共管理职能使人民生活得到满足的需要,也是巩固政治统治职能,行使无产阶级政治统治权力的必然要求。邓小平从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市场经济的性质出发,打破思想桎梏,到南方视察工作并发表“南方谈话”,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给出了历史的答案,开启了从经济基础层面转变发展战略,调整国家治理思路的新纪元,奠定了此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调。十三届四中全会上,江泽民明确表示要“毫不动摇”这一路线,“一以贯之”。2003年,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在经济建设的同时统筹各领域、各方面职能,实现更好的发展。
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机构关系。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要理顺党和国家机关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对政府的职能进行了概括,包括调控、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政府职能更加丰富。国家的公共管理职能逐渐得到重视,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始得到体现。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服务型政府这一建设目标。200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尤其注重转变政府职能,实现部门间职能的有机统一。从早期只重视政府经济职能的发挥到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能部门关系,注重政府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功能,为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提供服务,政府职能得到了很大的转变。
重视社会治理,逐步体现以社会为本位的思想。1982年,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中首次提到了有关“社会发展”的内容。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胡锦涛将“和谐社会”作为建设社会的重要目标,同时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7]这一社会管理格局的提出,为我国社会建设的领导力量、主体力量和依靠力量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社会建设迈上新的台阶。201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提出了以人为本、共同治理等多项社会管理的重要原则,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管理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顶层设计。2007年党的十七大,胡锦涛将社会建设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到与政治、经济、文化并列的地位,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公共管理职能的认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作用得以进一步的发挥。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开启国家职能新气象
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路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加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进一步转型,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在实现推进现代化国家治理的进程中,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闪耀着新时代的光辉。
充分发挥党的执政优势,推动国家职能转型。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地位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统治职能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永恒不变的政治底色,也是国家职能充分发挥的首要前提,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优势。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国家制度的一项显著优势,就是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党的领導作用,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促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十九届六中全会概括出的“两个确立”,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定不移地跟党走,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推进国家职能现代化转型有着重大政治意义。此外,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既是无产阶级政党应有的觉悟,也是宝贵的历史经验。新时代面临众多考验与艰难挑战,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的方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而更好地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动国家职能转型。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8]这一重大命题,标志着党对自身的认识更进一步,党的建设步入新阶段。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对此进行了专门的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党内法规体系的建设与法治国家建设协同推进,相得益彰。十九大提出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到,要坚定走好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长征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推进科学执政,净化了党和国家政治生态,将党的政治优势最大化,为促进国家职能转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保驾护航。
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职能改革一直在路上,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党和国家为此开展了数轮改革,但面对新时代对政府职能体制提出的更高要求,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建设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现代型政府,成为了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发布。此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成为改革的重要方向。这就要求要对政府权力边界有所划分,减少政府对市场、对社会的多余干预,强化监管与服务,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转变政府角色,更多地服务于社会。同年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也大幅减少了阻碍社会活力的审批事项。2015年,政府“放管服”改革拉开帷幕,为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社会活力创造了条件。总之,十八大以来政府治理体系得到了全面综合的发展,在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国家治理体系的改革也得到了有效的推进。十九届六中全会将其概括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
转变社会治理形式,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以十八届三中全会为起点,社会治理正式拉开帷幕。区别于从前的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更系统综合,更重视社会成员的主体地位,更加具有现代性。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社会治理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要实现社会治理的“四化”,即“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9]。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上,首次提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念。这一建设目标的提出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向着理想的自由人联合体迈进的重要尝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在原有的治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目标,并重申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地位。围绕这一主题,党和国家也做出了诸多努力,包括扫黑除恶、打击犯罪等多项斗争。
围绕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职能机关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共同体与个人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的认识一步步深化,从强化国家政治职能以巩固无产阶级政权到突出公共管理职能,建立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的守正,也是对国家职能在历史转变中具体实现路径的创新。
三、中国共产党推动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中国化的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旧制度建立新中国,向美好生活奋斗的历史,就是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中国化的历程,在这段历程中,有许多宝贵的历史经验,为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指导。
1.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中推进国家职能现代化转型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在当代中国,坚持党的领导是履行国家职能推进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在国家治理的全过程中贯穿党的领导,提升执政能力,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变的政治底色。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中国化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党的自身建设与国家职能现代化转型的推进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党领导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建设国家的奋斗历程中,不仅推翻了压迫人民的反动力量统治,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更是充分发挥了无产阶级政党在国家职能履行中的作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改革的过程中,将党的领导优势与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结合起来,将党的自我革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实现了党的领导与国家治理体系的良性互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在推进国家治理的过程当中,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理论上说,国家的阶级性要求在推进治理转型时必须遵守一个大前提,那就是不能动摇统治的根基。社会主义国家的转型发展,从阶级的角度首先就要坚持无产阶级的统治。在当代中国,坚持无产阶级的专政,就离不开对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坚持。从实践上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非常宏大的工程,其范围之广大,涉及领域之宽泛,触及体系之深入,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实现,也不是单个人的力量所能改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治理,既是党的先锋队性质所决定,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的客观要求。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才能保证在时代发展纷繁复杂的大变局下国家治理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国家的稳定和繁荣发展。
通过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引领国家职能现代化转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10]国家的治理与党的建设本身就是不可分割的有机体。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自身队伍建设,百年党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历史,也正因如此,党才能保持永恒的生命力。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各个紧要关头迅速反应。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实践探索中不断总结经验,不同历史时期针对当时纷繁复杂的历史环境提出新的建设要求,就是党自我革命的具体表现。作为执政党,在推进现代化国家治理的道路上,党的执政能力决定了国家未来走向,对国家职能的演进趋势起着导向性的作用。十八大以来党一方面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除阻碍社会发展的制度、规则等约束,进一步理顺党政机关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扫清社会进步的障碍,为国家公共管理职能的履行服务;另一方面又通过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过程来发现问题,进一步推动自我革命,实现了党的自我革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良性互动、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
2.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共产党进行无产阶级专政的重大创新
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起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态。从理论上看,人民民主专政还需要经过长时期的社会发展才能走向无产阶级专政。但就实践而言,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前者是后者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表现出来的一种形式。人民民主专政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重要经验,也是实现现代化国家治理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初步建立政权的尝试中,就采取了具有时代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工农民主专政。新中国成立以后,更是在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指导下,在工农民主专政的经验中,总结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经验。即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通过民主的形式来进行社会建设,同时要对敌人进行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体现了我国国家治理鲜明的阶级性。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无产阶级专政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必经阶段,是通往共產主义社会的必由之路。作为国家,我国同样需要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压迫”那些过去的压迫阶级,但我国的阶级统治和资本主义国家是完全不同的性质,这一国体以及相应的各项制度规定并且保障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以各革命阶级联合为实现统治的基础,发扬对内民主与对外专政结合的优势进行国家治理,体现了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应有的阶级性。
人民民主专政是推进社会公共治理的坚实基础。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在政治设计上以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愿作为决策的依据,以绝大多数人的力量来推动社会前进,把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来运行整个社会。我国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体系,保证了人民的主体地位,保障了人们共同参与社会、国家公共事务的基本权利,突破了旧市民社会中国家与社会相分离、个人与共同体相异化的二元局面,是走向“真正共同体”治理的坚实基础。
3.发挥公共管理职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国家公共管理职能中国化的重大创新。社会治理崛起是社会主义国家公共管理职能变迁的必然结果。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揭示了国家职能变迁的一般规律,那就是公共治理终将扬弃阶级国家治理的异化走向公共治理,实现国家向社会的复归。从国家职能的演变和国家与社会的力量对比历史演进来看,整合社会、国家、政府的关系,有所侧重地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必经之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的认识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从政治统治到公共服务,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在遵守国家公共管理职能变迁历史规律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发挥了这一职能,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活力,解放了社会生产力。
一是提升国家基础性权力,从“统治”向“统御”转变。作为阶级冲突中产生的国家,其权力主要来自于社会的让渡,在阶级社会,社会并没有成熟到可以收回赋予国家的管理权的地步,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国家终将走向消亡,当国家完全可以代表整个社会的时候,国家的存在就失去了必然性,其统治力量最终会随着国家的消亡复归于社会。处在这样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保留必要的统治力量前提下,应当提升基础性权力,即对内要提升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优化而不是简单加强对社会的宏观调控,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调整并且改革以剔除不合时宜的生产关系、发展方式。坚持在大方向上以社会为本,发挥统御作用,为社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从“管理”向“治理”转变。国家职能是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统一,社会管理这一共同体共同具有的职能形式早在国家产生以前就已经存在并且在国家消亡后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仍将存在。随着时代的发展,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在履行职能时,也应当从“政治”走向“社会”、从“管理”走向“治理”、从“统治”走向“服务”。中国共产党在推进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中国化的历程中,从提出要自“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再到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都是对国家社会管理职能的贯彻。我国在治理实践中加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对国家政治统治职能向社会管理职能复归这一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遵循。
三是激发基层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共同体建设。建设共同体需要激发基层组织的活力,这是中国共产党在艰辛奋斗史中总结出来的宝贵历史经验。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差异较大,构建共同体社会除了宏观布局,还要注重从基层着手,处理好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激发基层组织活力。一方面要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做好政治保障;另一方面要激发其他基层社会组织活力, 建设充满生机、生动活泼的基层社会共同体。构建国家与社会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机制,这是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思想中国化的创造性发挥。基于此,基层群众自治就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重要保障,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激发群众参与公共管理,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有着基础性意义。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城乡社区的人民提供了最基本的进行自我管理和服务的方式,是人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渠道。在发挥国家公共管理职能的路上,基层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加多元的方式和更加柔性的缓冲地带,是共同体治理的一种实践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人民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结 语
社会主义国家处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是实现国家治理向公共治理更高级复归的过渡阶段。因此,共同体治理既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出发点,也是其发展不可逾越的过程,更是历史发展必然的终极形态。虽然社会主义国家不可避免地还处于存在阶级的社会中,但是其发展方向是更为高级的公共治理,这种公共治理扬弃了原始社会氏族治理的原始和不规范,也扬弃了阶级社会国家治理的异化与扭曲,将最终实现真正的共同体治理。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中国化的历程,正是在充分认识这一规律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实际对国家职能思想的灵活运用,遵循了公共治理演进的一般逻辑,符合国家发展的动态趋势,并且结合具体国情进行了重要创新,取得了许多基本经验,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方法的正确实践,是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之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砥砺开拓,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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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