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23-09-04贺双梅李晓迪李林蔚
贺双梅,娄 伟,佟 彤,李晓迪,李 楠,李林蔚
(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辽宁盘锦 124010)
0 引言
目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不断发展以及产业化变革的不断加深,科技创新对提升国家战略地位的作用也日益显现出来,而人才又是进行科技创新的驱动力。因此,大力培养农业科研领域的科技创新人才,成为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十四五”规划中,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部分阐述了如何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规划指出:“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活动规律,培养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注重依托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创新基地培养发现人才。”
近些年,国家已先后出来了一系列有利于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政策、规划、方案等,农业科研院所要想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必须科学统筹,不断优化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人才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对当前辽宁省农业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培养的现状入手,深入分析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辽宁省农业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培养模式的改进策略。
1 优化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性
1.1 有利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驱动力。完善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模式,打造高水平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有利于激发农业科技人才的积极性,提升农业科技人才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科学攻坚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推进辽宁省农业科技创新发展。
1.2 有利于助推辽宁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资源是决定现代化农业产业竞争取胜与否的关键。优化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模式,不仅能为农业领域的科技创新提供动力源泉,还能为辽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1.3 有利于加快构建辽宁农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实现农业领域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是确保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真正适应市场需求、满足人民需要。优化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模式,科技提升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力,激励广大科技人才深入生产一线积极开展技术服务。
2 辽宁省农业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2.1 人才结构现状
目前,辽宁省农业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总数为2 13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 651人,含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 028人,博士184人,硕士676人。享有国务院特贴专家200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人,青年拔尖人才1人,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2人。省科技功勋奖2人,省领军人才3人次,省优秀专家37人次,省“兴辽英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8人,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3人,青年拔尖人才11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百人层次74人。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8人,综合试验站站长22人。有辽宁省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2人,岗位专家12人。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团队26个。
2.2 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2.2.1 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合理,激励机制不够科学
1)评价主体选取不合理。在对科技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时,采取全体人员个人投票的方式,评选本年度的优秀科技人才。但由于工作性质、工作内容以及个人情感等因素影响,往往存在投票结果向本部门人员倾斜的情况,并不能客观、真实地体现科技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能力。
2)评价周期过于单一。当前辽宁省农业科研院所绩效评价的周期是每年进行1次,过分注重年度考核结果,而忽视了在日常工作中科技人员的实际表现。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全面。在对农业科技人才进行绩效考核评价时,以论文、成果为重要评价标准,部分青年科技人员虽具备良好的能力和业务素质,但因经验不足而无法成功申请到科技研发项目,影响了科技人才的积极性。
3)职称评聘机制不够合理。近些年,随着科研诚信管理水平不断加强,辽宁省农业科研职称评聘标准也日益规范,但仍以论文、项目作为科研成果的主要评价标准。对于大多数科技人员来说,没有项目、没有发表论文就等于没有科研成果,就不具备参与职称申报的资格。一些青年科技人才即使工作能力较强,业务素养较高,工作态度积极,但由于没有科研成果,迟迟得不到相应的职称晋升的机会。
4)薪酬等福利待遇有待提高。当前,辽宁省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缺少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无法吸引更多优秀的农业科技人才来辽宁发展,导致科技人才队伍成长较为缓慢。对于新入职的科技人员来说,由于工作年限、工作经验不足、职称职务较低,薪酬待遇也普遍较低。
2.2.2 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完善,科研管理人员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1)领军人才缺乏。当前,辽宁省农业科研院所中的科技人才总量不足,农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才严重缺乏。青年科技人员虽较前些年有所增加,但业务、工作能力仍有待提高。人才结构有待优化。当前处于中流砥柱的科技人员主要是一些工作年限较长、年龄较大、业务素质强的农业专家,大部分青年科技人员还没有独当一面的能力,部分科研院所出现“年龄断层、青黄不接”的现象。
2)科技人员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对农业基础性研究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创新驱动意识不足。从事科研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在农业科研院所中的管理人员既要懂业务,又要懂管理。目前,辽宁省农业科研院所普遍缺乏这类型的人才。选人用人不够全面。在近些年的人才招聘中,岗位需求以农业专业为主,对其他文科类、管理类专业的需求较少。
2.2.3 科技人才培训工作开展不足,产学研深度融合有待加强
1)农业科技人才培训不够全面。当前,辽宁省农业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培训主要以聘请专家学者召开讲座的方式进行,多以培训农业相关知识、农业领域的相关科研成果为主,缺乏深入的交流研讨学习,培训效果一般。而成果推广、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较少,培训也仅停留在基本政策理论宣讲中,对于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涉及较少。因此,辽宁省农业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培训工作还有一定的改进空间。
2)培训之后缺乏相应的效果评价反馈环节。只是为了培训而培训,对于受训人员是否真正掌握或弄通某些知识没有一个真实的评价,无法得知科技人才的实际培训效果。并且,有些培训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和影响并不是很大,也导致农业科技人员对培训的积极性不高。
3)产学研深度融合还不够。目前,辽宁农业科研院所与高校、企业的交流合作多集中在研发阶段,对于后期的成果转化推广工作还处于被动地位,往往是等待企业主动来与其合作,很少主动去找相关企业进行推广转化。
3 改进策略
3.1 完善绩效评价,健全激励机制
科学制定绩效考核主体,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选择一些作风正派、立场坚定的科技人员作为考核小组成员。另外,也可以采取不同部门间相互考核的方法,尽可能地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真实性。完善考核周期,由年度考核1次调整为季度1次,年底再进行1次综合评价。季度考核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评价考核,主要考核科技人员日常工作表现,年底考核时根据四个季度的评价结果,再加上不同部门相互评价的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汇总最后形成年度考核结果。
调整绩效考核指标。使其能更好地反映科技人员实际工作成果,侧重考核农业科技人才的科研潜力,摒弃过去以项目、成果、获奖情况作为评价标准的指标设置。进一步完善职称评聘机制。“不以论文、成果论英雄”,将农业科技人员绩效考核与职称评聘机制相结合,适当调整评聘条件,将日常考核纳入评聘标准中,有利于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工作积极性,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潜心研究,提升农业科技人员的使命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时,提高科技人员薪酬待遇,完善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国家还应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研经费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科研地位,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农业科技人才。
3.2 优化人才队伍,提升管理水平
探索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农业科技人才评优选先机制。加大“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优秀科学基金”等项目的选拔力度,打破年龄、工作年限、学历等条件限制,让更多有潜力的农业科技人才特别是青年农业科技人才充分参与并脱颖而出。
深入挖掘科技人才的创新能力,通过建立青年专家工作站,打造一批具有活力和创新力的青年研究团队。根据农业科技人员的特点选择适合的工作岗位,对新入职的农业科技人员进行岗位轮换制,帮助新人更快地了解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进而根据自身所长确定适合的岗位。尤其是一些从事科研管理岗位的人员,定期开展岗位轮换,有利于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各研究部门的研究进展和科技人才的实际工作情况,从而更好地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制度。
3.3 加强人才培训,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根据农业科技人员的实际需求制定人才培训计划,针对不同部门制定不同培训方案,丰富农业科研院所科技人才的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充分调动农业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建立农业科技人员培训效果评价反馈机制,制定培训效果评价制度。每次培训结束后由接受培训的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管理人员,以便其根据评价结果适当调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
进一步整合辽宁省农业科研院所、高校以及农业企业的科技资源,促进农业科研院所、企业与农户之间的技术推广服务。加强农业科研院所成果推广的宣传力度,积极与农业企业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工作,健全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新思路。
4 结语
当今社会,人才资源成为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关键所在,农业科研院所须站在全局高度看待科技人才培养工作,立足新起点,统筹新举措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全方位营造良好的科技人才培养环境。在众多的人才培养策略中,科技人才激励机制是决定和影响人才积极性的首要影响因素,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制度和管理办法,才能真正激发科技人才的活力。同时,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学科领先人才,善于挖掘青年骨干科技人才,鼓励人才进行自主创新,加强科技人才培训,使农业科技人才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的科研能力,增强自我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农业科研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