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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实践教学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

2023-09-02李万娇程夏佩

法制博览 2023年13期
关键词:经济法应用型教学方式

李万娇 程夏佩

黄河交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河南 焦作 454950

一、基于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意义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提出,使得我国实践教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 世纪80 年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专业化人才的需求提高,应用型本科院校应运而生。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目标是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需要将学科就业与教学紧密相连,《经济法》课程是管理类、经济类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也是学生学习本专业课程的基础课程,这些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在具体的经济管理工作中具备相应的法律意识,而《经济法》课程为该培养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保障[1]。

《经济法》课程中需要学生掌握的法律规范涉及了宏观调控法律规范、市场秩序法律规范和社会保障法律规范,覆盖面广,相对于其他课程更具备动态性,所以在课堂上教师讲授时多是纯理论教学,这种教学方式会使教师与学生互动较少,课堂氛围相对沉闷,从而无法带动学生的能动性,丧失听课的兴趣,并且这种课堂氛围也会影响到教师的教学水平,使教师无法百分百地调动自己的情绪,更加影响课堂教学的质量。

由于《经济法》课程和管理类、经济类专业学生的职业考试内容相关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难免会和相关职业考试相融合,要求学生死记硬背相关法律条文,更加会使课堂教学气氛枯燥,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且无法使学生拥有利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不能深层次地理解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法律,以及该法律应在何时、何地使用,很难将课堂教学的内容转换为学生自己的知识,大大降低了课堂教学的效果。

所以,为满足当今社会发展和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经济法》课程教学需要注重实践教学,从而培养学生学会将经济法律知识合理利用,解决实际问题。

二、《经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课程目标设置不当

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要将“应用”放在首位,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但在现今大多数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经济法》课程设置中,却只设置了理论课时,缺少了相对应的实训课时,从目标源头上轻视实践,影响了实践教学效果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师资保障不够

很多年轻教师在毕业之后直接进入高校工作,缺少在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其他行业的实践经验,很难在教学过程中熟练地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联系,在应用案例教学时可选择的案例较少,并且这些案例又大多脱离实际,经济法律制度每年都会发生变化,教师在教学中所使用的案例却没有办法及时更新,缺少时效性和创新性。即便教师在备课阶段找到新颖的有针对性的案例,但因教师缺少实践能力,无法将案例与教学中的理论知识有效融合,还是不能使学生得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教学课时有限

《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法律关系,不仅仅有与经济工作密切相关的民商法范畴的《公司法》《合同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等法律制度,还包括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等,这些法律规范或多或少地都与学生的日常生活和未来就业相关。但因《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课时有限,教师在课堂上需要将这些知识一一讲授给学生,导致实践课时受到挤压减少,并因课时有限,教师在教学中无法过多地将时间停留在某一点上,无法将实践与理论进行有效融合,教学重点不明确,学生也无法清晰地掌握每节课的教学目标,教师教学效果较差。

(四)教学方式单一

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方式中,理论教学无疑是教师使用最多的教学方式,教师能够熟练地通过理论教学的方式向学生们传递知识,这也是最为传统的教学方式,但在实践教学方式中使用较少,即便是使用了实践教学方式,教师大多通过案例教学法来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应用,理论和实践教学方式单一。即便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使用了案例分析的方法,但由于大多数案例未能及时更新,或者针对知识点单一,导致案例教学方式失去了它该具备的功能,并由于学生没有充足的时间研究案例,无法调动学生的能动性,故难以使所有的学生都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单一的教学方式导致学生上完一节《经济法》课后,无法理解其相关法律规范的细节,以及相关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更无法将课堂上的理论知识和现实生活相联系,不能将相关经济法律知识运用至实践中,无法从根本上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

(4)进行相关网购法律教育。有数据显示,2011年,淘宝网(微博)共处理侵权商品信息6320万条,其中接受投诉受理的商品信息处理量为870万余条[11]。因此要对大学生进行相关网购法律教育。传授网络购物的技能。

(五)考核方式单一

当今,应用型本科院校在进行《经济法》课程考核时大多使用试卷考试的方式,平时成绩占比不高,导致学生不注重课堂表现,不发挥主观能动性来分析案例、参与小组讨论,不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不做课堂的领导者,他们认为自己只要在期末考试临阵磨枪就能及格,拿到学分。这种行为使得教学效果无法达到教师的期望值,学生仅仅为了应付考试而参与课堂,教师讲授的知识无法为自己所用,更无法利用所学的经济法律知识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导致教师开展的实践教学流于形式,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三、《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探索

(一)课程目标设置应体现“实践”

在对《经济法》课程大纲进行制定时应考虑课程实训的重要性,设置实训课时,并针对实训内容制作实训大纲,从源头上使教师和学生重视《经济法》课程的实践,并使理论知识与实践得到有效融合,让学生能够更深次地理解经济法律理论知识,明白应该如何使用,从而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提高师资质量

要想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水平,首先需要教师提升法律和经济管理综合素养,既要掌握经济法律条文,又必须具备经济管理综合能力,所以需要教师加强专业素质建设,不断学习专业知识,高校也应为教师提供平台,鼓励教师多多参加培训,补充专业知识;同时也应制定政策,要求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进班听课,向老教师学习授课经验,并安排教师进企业锻炼,在企业锻炼期间应学习记录,结束后总结汇报锻炼情况,为教学工作提供实践经验;高校还应鼓励教师提升科研水平,积极申报教改项目,通过对教改项目的研究以及结项报告的撰写,可以帮助教师总结教学工作,对教学工作中的实践授课问题进行梳理,并相应地提出改进建议,并通过论文的撰写,学习其他教师优秀的实践授课方法,从而通过理论指导实践,创新自身的实践教学方法。只有全面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才能从根本上提升《经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质量。

(三)增加教学课时,侧重专业重点

《经济法》课程的授课课时基本为48 课时或32 课时,课时数量太少,难以完成大纲所制定的教学任务,更没办法保证实践教学,所以应适当增加《经济法》课程的课时数量,确保实践教学能够有序开展。

因《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章节较多,教师在教学中应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职业规划找到不同的侧重点,根据重点选择授课内容。如对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进行讲授时,可将重点放在企业法、公司法等内容上,并因《经济法》课程内容的时政性较强,教学内容应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的变化、外界经济领域和经济关系的发展有所调整,先由教师讲授各类法律的总体概论,在学生对各类经济法律体系有了清晰的认知后,教师可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践教学,使学生可以在实训中更好地理解企业、公司创立的条件、经营的章程以及破产的界定等,通过这些内容的学习能够为财务管理专业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涯提供法律基础。

(四)增加多样化的教学方法

《经济法》课程中的知识内容相对比较抽象,覆盖面广且理论性较强,不仅包括宏观调控法律规范,还涉及市场秩序法律规范和社会保障法律规范,如果只采用讲授法上课,学生在课堂上容易感到枯燥无趣,只能被动地接受知识,所以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应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引入实践教学进课堂。

1.案例教学法

使用案例教学法不仅能使学生更深入地理解经济法律体系,还能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思维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师需要在课前根据本节课的学习目标和内容选择合适的案例,让学生通过阅读案例能够提出问题、思考解决问题,并可以反思总结,只有这样的案例才是有用的,有益于课堂教学的。在教学中,教师首先应该对本节课要学习的内容作大致讲述,从而引出案例,由学生自己阅读,通过提出疑问,与其他同学相互讨论,自主地解决问题,最后由教师一步步地带领大家去思考,分析答案的正确与否。通过案例教学法,能够使枯燥的经济原理变得生动、具体,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翻转课堂法

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是从根本上打破传统教学的一种方法,它将课堂从教室里延续出来,并不只是单纯地讲授理论,而是由学生主导课堂的实践教学,能够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同时这种教学方法能够缓解《经济法》课程内容较多、课时不够的问题[2]。

教师需要在课前录制微视频,视频内容根据本节课的教学内容和该专业学生的特点决定,视频中应体现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本节课的教学重点、难点,并将视频和学习任务一并发给学生,这样可以缩短教师在课堂上讲解理论知识的时间[3]。学生应在课前自主学习视频内容,并提前查阅其他相关资料,带着问题进入课堂,在正式上课阶段应由学生来主导课堂,提前分组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可选择通过PPT 讲解、制作视频或其他方式展示学习成果;接着教师组织其他小组的学生自由提问,可选择与展示成果有关的问题或者是本节课的知识点内容,引导学生相互讨论、整理总结答案;最后由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程度进行答疑或者提问,从而实现对学生个性化的引导学习,由此不仅可以使学生加深对本节课理论知识的理解,还能锻炼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能力。但使用翻转课堂进行教学对教师的专业素质能力要求较高,需要教师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教学能力。

3.情境教学法

情境教学法是指由教师根据本节课教学内容的不同,设置恰当的情景,教与学结合,使学生参与其中,让抽象的经济法知识落到实处,增强学生对经济法律应用性的理解,也能够使课堂氛围活跃,让学生具备愉快的学习空间。

例如对于《公司法》这一章节的内容,教师可将学生分为2 组,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分别由两组学生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每组成员都要考虑从设立公司条件到制定公司章程,再到连续经营中需要考虑的利润、亏损分配和人员变更等问题,最后分别将本组的设立过程和经营过程展示出来,由双方小组成员互相点评,最后由教师总结并提问,以加深学生对本节课重难点的理解。或者在讲授《劳动法》这一部分内容时,由学生自行分组,组内学生分别担任某公司的人力资源主管和应聘相关岗位的求职人员,由人力资源主管面试求职人员并拟订合同,在此过程中学生要留存记录,并在结束模拟后统一做总结汇报,最后由教师根据学生的情景展示点评,并详细询问学生在进行情景模拟时所没有关注到的问题,从而加深学生对劳动法律制度的理解[4]。

(五)改革考核方式

要想提升教师和学生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必须对传统的以试卷考试作为最后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改革,要将学生的实践成绩也纳入到最后的综合成绩中,所以应把平时考勤、课堂表现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和实践成绩作为学生的平时情况纳入综合成绩中,并提高平时成绩占比,在最后的结课考试中也要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从而激励学生在平时注重实践课堂,提高学生多方面的思考能力。

四、结语

随着法治社会的发展,《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也应与时俱进,应用型本科院校和《经济法》课程的师资团队要提高重视,提高实践教学的占比,从而提升教学的有效性,让经济法律知识更具应用性和时代性,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法律指导,并满足社会对应用型技术型人才的需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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