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文化词语的翻译分析
2023-09-01关学谦
关学谦
一、引言
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是19 世纪英国的伟大作家之一。狄更斯生活在英国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他创作的很多小说都深受时代影响,因此能反映时代特征,《双城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部作品也是狄更斯的成名作之一。小说以18 世纪法国大革命前后的英法两国社会生活为背景,不但揭露了地主贵族的专横暴虐与资本主义发展的罪恶,描写了人民的悲惨遭遇和人民奋起反抗压迫的斗争精神,还包含了很多和时代相关的文化知识,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翻译价值。
狄更斯作品在中国的译介十分活跃,究其原因,是因为狄更斯的作品总是能够满足不同时代读者的阅读期待视野。《双城记》来到中国不到百年,已有不少译本。从1955 年到2015 年,许多译者都先后进行了翻译,其中包括罗稷南、宋兆霖、石永礼和赵文娟、张玲和张扬等。本文最终选择了石永礼、赵文娟(以下简称石、赵)的译本(人民文学出版社)作为参照进行研究。
文化词语的翻译研究一直以来都是译者关注的重点,并且主体内容也在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在文本选取方面,近几年除了影视字幕之外,在文学作品、民俗作品等方面也十分丰富。马楠对《射雕英雄传》译本做了定量研究,发现其中大部分采取直译的方式;许浩通过研究发现,在厚翻译理论指导下,《三体》中的文化词汇翻译呈现多元化的特点,既有直译意译,也有注释结合的方式对文化词汇进行阐释,诸如此类的研究还有许多。笔者认为,译者要结合文化语境,采取为读者尽可能多地提供背景信息的翻译方法,这样既能帮助读者理解文化词汇,又能增强读者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和尊重。
但以上研究基本都是汉译英的翻译研究,英译汉方面的分析较少,因此本文以《双城记》为例对汉译进行研究。这篇小说中有很多文化词语,一方面,这些词语体现了时代和民族的文化特色,值得总结分析;另一方面,译者通过挖掘具有文化元素的词语,找出真正含义,也能丰富读者对相应文化的了解,促进读者欣赏译本,理解异国文化,因此文化词语往往会成为译者关注的重点。本文将以石、赵二人的译本为参照,结合译例对《双城记》中和革命相关的文化词语的翻译进行分析。
二、译例分析
(一)称谓
例1. Jacques
原文:“How goes it, Jacques?” said one of these three to Monsieur Defarge. “Is all the spilt wine swallowed?”
“Every drop, Jacques”,answered Monsieur Defarge.
译文:“怎么样,雅克?”三人当中有一个向德法日先生说道。“洒的酒都喝光啦?”
“一滴不剩,雅克,”德法日先生答道。
在上面的这段对话中Jacques 重复出现,是对话者互相称呼的方式。石、赵二人在译本下做了注①雅克,1358 年法国农民起义时,贵族对农民的蔑称,以后起义者和革命者都沿用这个称呼。,因此首先能确定这是一个称谓,而且是革命者之间专有的一个称谓。实际上,这个词首先来源于1358 年的法国农民起义(也叫札克雷起义),之后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便把这个名称沿用了下来,成为革命者之间的代称。
小说中的德法日夫人就是革命的领导人物之一,她有一次甚至区分了“雅克一号,雅克二号,雅克三号”,用来代指三个革命同志。说到“同志”一词,我们会很自然地联想到我国抗战时期革命战友以“同志”互称的情况。但笔者认为,介于“同志”在中国的特殊历史含义,将其放在一个他国文化的文学作品中不太合适,因此不能直接翻译成“同志”。在上述例子中,笔者同意石、赵二人的译文,用音译的方法翻译,这样能够保留原文的文化信息,但光是音译表意还不够,此时可以在译文底下适当加注。此外,在音译的时候要注意,如果光是按照英文发音来说,Jacques 应该译成“札克”,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词语的起源和法国大革命有关,即应该是在法语背景下产生的词语,因此若是要完全保留音译的效果,最好按照法语的发音译成“雅克”。
例2. The Vengeance
原文:...A moment afterwards,and a throng of people came pouring round the corner by the prison wall, in the midst of whom was the wood-sawyer hand in hand with The Vengeance...
译文:……不一会,一群人拥到监狱围墙附近那个拐角,锯木工和“复仇女神”手拉手,在那群人中间……
原文中,在翻译上值得推敲的便是大写的The Vengeance,因为其有字面之外的特殊含义。石、赵将其引申成“复仇女神”,暗指这个词语指代的是人。于是,我们便可以从当时革命背景下作者创造人物的需求和内在逻辑入手,找出具体指代的人。在小说中,狄更斯塑造了很多人物形象,其中一类就是类似德法日夫妇这样的革命群众。以德法日夫人狄安娜为例,她就是被侯爵兄弟虐杀的农妇的妹妹,因此她与封建贵族阶级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作者对她的悲惨境遇深表同情,也很欣赏她坚韧的性格、卓越的才智和非凡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小说中她一边与丈夫经营着小酒铺,一边积极地参加革命活动,所以说“复仇女神”一词可谓是她的真实写照。综上所述,文中的The Vengeance 就是指德法日夫人。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石、赵的翻译还有改动空间,因为直接翻译成“复仇女神”一来让人费解,二来可能会给读者带来一些不必要的联想,比如让读者联系到某位神话复仇人物,因此不如就直接译成“……和德法日夫人手拉手”,或者补充信息,译成“……和复仇的狄安娜(德法日)夫人手牵手”便可。
(二)地点
例3.Conciergerie
原文:He has not received the notice yet, but I know that he will presently be summoned for tomorrow, and removed to the Conciergerie;I have timely information. You are not afraid?
译文:他还没有接到通知,但我知道,不久就会传他明天出庭,把他转移到法庭监狱;我及时得到消息。你不害怕吧?
法国大革命时期,反专制反贵族的力量十分强大,很多贵族被关进监狱,本篇小说的男主人公达尔奈就是其中之一。他虽身为贵族,但看不惯贵族的所作所为,将自己和贵族划清界限,却仍然在革命运动高涨的时候被抓进了监狱。最关键的是,在看了马内特医生在狱中写的日记后,民众反贵族的心情更加激烈,竟然要立马处死贵族,其中就包括达尔奈。了解了上述背景后,原文中的Conciergerie 一词很明显就是译者要关注的重点了。石、赵二人将其译成“法庭监狱”。在笔者看来,这个译法有些表意模糊。读者或许会疑问:这到底是指在法庭里面的监狱,还是法庭设立的监狱呢?
查找相关文化信息后发现,维基给出的译文是“巴黎古监狱”,现在很多场合或许都会采用这个版本,但就笔者来看,这个译文放在文中还是有不妥之处。首先我们要明白译文中这个“古”字的表达。对于21 世纪的人来说,文中所指已是几百年前的监狱,现在已经丧失了这个功能,因此完全可以用“古”字来形容。而狄更斯写作的时间才过去半个世纪左右,因此采取这个译文并不贴切。实际上,在斯坦福狄更斯作品官网下面的“名词解释”一栏,我们可以找到该词的英文释义:“...During the Revolution, it was the prison to which suspects were removed just before trial; thus, Darnay’s summons to the Conciergerie means that his trial is imminent. In the 19th century, the Conciergerie was still used as a prison for those awaiting trial...” 因此,我们知道这个地方是犯人们被提审之前关的地方,而且在19 世纪仍然作为监狱使用。有了以上信息,知道了Conciergerie 到底指代什么,才能准确翻译。可以说,石、赵二人的译文“法庭监狱”没有结合当时的背景和实际情况,没有真正传达含义。因此,笔者认为译成“待审监狱”会更好。
例4.Concord
原文:Show Concord ! Gentleman’s valise and hot water to Concord. Pull off gentleman’s boots in Concord. (You will find a fine sea-coal fire, sir.)
译文:领到“协和”房间!把先生的手提箱和热水送到“协和”。到了“协和”为先生脱靴子(这就为您生上煤火,先生。)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主要关注Concord①旧时英国旅店房间多有名称,不用编号。例如莎士比亚《亨利四世》中野猪头酒店的房间有“石榴”等名称。的一个译法。从语言的角度来说,concord 在牛津字典里面的中文含义是“和谐、协调”。在石和赵两人的译本中,给出的翻译是“协和”,并且给出了注释。文中的Concord 是皇家乔治酒店的一个或一组特定房间的名称。Concord 是一种以新罕布什尔州康科德命名的旅行车。此处,笔者并非是想说翻译出现了错误,而是认为直译的方法值得商榷。就如同在中国很多餐馆的包厢都不以数字为编号,而是会用特定的名字,这个现象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并非难以理解之事,问题就在于到底是直译还是音译处理。
首先,我们知道文中的Concord 大写处理,很明显是有字面之外的意思,指的是一个地名。对于这一点,笔者认为意译成“协和”不妥,因为没有把具体的名称由来和名称本身解释清楚,这就造成看似翻译了,其实并没有翻译的现象。如上文所说,Concord 是一种以新罕布什尔州康科德命名的旅行车,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显所指的是地名,而非词语的文本含义,那么译者应该还原其音而非意。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先音译成“康科德”,并加上脚注“取自新罕布什尔州旅行车的名字”的方式或许是好的选择。
(三)其他
例5. little red caps
原文:She had seen the houses, as she came along,decorated with little pikes, and with little red caps stuck upon them; also, with tricoloured ribbons; also, with the standard inscription (tricoloured letters were the favourite),Republic One and Indivisible. Liberty, Equality,Fraternity, or Death!
译文:那是一个狂欢的日子,一个节日。她沿途见到房屋都装饰着小长矛,予尖上顶着小红帽子,还装饰着三色缎带;房屋上写着标准的标语(大家都喜欢用三色字母):统一不可分割的共和国。自由、平等、博爱,或死亡!
原文中提到的小红帽子,是当时非常常见的一个物品。在欧文《见闻札记》中也有对此物品的描述,但是当时的译者翻译成的是“红色睡帽”(原文是nightcap)。这个帽子本身有什么含义呢?首先,根据文中的描述,这不是一顶普通的红色帽子,而是指的Phrygian cap 或是Liberty cap。当时的革命群众会戴着这种帽子以表示自己对革命的支持,它不仅作为当时革命时期的一种服饰,更是一种精神象征,因此翻译的时候需要稍加斟酌。在《见闻札记》和《双城记》两本名著中,对该词的翻译不尽相同,都没有将文化信息传递出来,这样读者不知道其是当时革命时期特有的一种服饰,这种帽子本身也会丧失一些含义。因此,对于这个物品来说,其包含一定的特点和象征意义,那么在译文中“红”和“弗吉利亚”都应该出现。综合来看,笔者认为译成“红弗里吉亚帽”会更好。
三、结语
《双城记》这本书中有大量的文化词语,它们背后都有着独特的民族文化,值得译者了解和探究,而译者在翻译时更要重视这些文化信息。本文选取了一部分词语,结合翻译的视角,不仅对其中的文化现象做了阐释和分析,而且从此引申到对翻译的评价和探讨上来。对于文学翻译中的文化词语,译者要特别注意并挖掘背后的内涵,最终在翻译上准确呈现出来。要做到这一点,译者不但需要对语言背后的文化有一定的了解,而且要加强对文化信息的敏感度。
除此之外,译者无论什么时候,尤其是在进行文学翻译时,不能想当然地翻译,要适当结合文化信息分析。文化信息可能藏得很浅,但也可能藏得很深;文化信息可以来自文内,也可以来自文外。如果译者马马虎虎不求甚解的话,很有可能无法把文化词语表达清楚,甚至有可能错译。而在处理这类文化词语时,笔者认为更多还是采取音译或者直译的方法(有必要可以加上注释)去呈现其文化性,少数情况或是迫不得已时可以考虑意译。这样一来,可以在尽可能保留原文的文化内涵的情况下让译文读者明白其中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