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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学督导的属性、机制与路径优化

2023-08-29施长君

关键词:督导教学管理教学质量

施长君,张 丽

(1.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150025;2.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25)

我国高校教学督导(以下简称“教学督导”)是20世纪90 年代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高校为保障教学质量而自主建立的内部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制度,是教育督导在高校教学管理体制上的落地和延伸。

一、教学督导的嬗变

教学督导的应然意涵、属性、职能、机制及实然效果,既是需要认真探讨的理论问题,也是必须不断改进和提高的实践问题。教学督导的目标和任务与不同时期和不同发展阶段的高校培养目标、教学目标及其质量要求密切相关,梳理教学督导的历史沿革和进行现状分析是非常必要的[1]。

1983 年5 月,教育部在武汉举办的高教工作会议提出对我国重点大学进行教学质量评估,于是各重点大学便纷纷开始引入和建立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探讨教学质量保障的制度和路径,教学督导制度随之产生。20 世纪90 年代,伴随着国家教育督导制度的不断完善和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如何深化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成为大学的重要课题,构建大学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督导制度成为各高校的必然选择。1994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全面展开,高校开始探索有效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途径和方法,纷纷建立了教学督导制度和机制,履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教学的职责,促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树立教学典范,提高教学质量[2]。这是我国高校自主创建的具有本土特色的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和指导机制。教育部2001 年出台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高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测和保证体系”,伴随着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办学水平评估及后来的合格评估、审核评估,高校为保障基本教学质量,加强内部教学质量监控,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教学督导制度,组建了教学督导队伍[3]。

初创阶段的教学督导制度保留了部分教育督导的职能,是教育管理和教学管理行为的延伸,督导对象和职能涉及面广,具有行政管理倾向,督导内容和形式简单、粗放,体现出“管得宽”“督得严”的行政模式。教学督导是经学校领导授权的代表学校对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和反馈,并提出相关建议,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决策提供依据的组织及成员,其身份和权力特殊,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限。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进入了大众化和普及化的特定历史阶段,高校对教学质量的要求和评价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教学督导的对象、职责和机制也发生了改变,教学督导的职责和作用从辅助、参与教学管理逐步走向“第三方”质量评价和质量保障,从行政性督导评价走向同行间指导与互助,从单一教学督导评价走向多方协同质量保障,从规范监控管理走向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我国高校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成熟、完善的集教学督导、评估、咨询、质量监控为一体的质量保障机制和教学督导制度。教学督导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教学督导的属性

教学督导是一个历史、动态、发展的概念。我国有两千年的“视学”史,民国时期,以“督学”替代了“视学”。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1949 年就成立了“视导”机构,1983 年教育部颁布的《建立普通教育督导制度的意见》用“督导”取代了“视导”。从“视学”“督学”到“视导”再到“督导”的用词变化,可以折射出“督”和“导”在演变过程中对象和职责的变化。从“教育督导”演化延伸的“教学督导”,在对象和任务上保留了教育督导的“督教”,将教育督导的“督政”改为了“督管”,将“督学”对象由“学校”变为了“学生”。教学督导在含义上转为对教学管理过程督导的同时,增加了对教学过程和质量的督导,即“督教”这一教学督导的核心职责和任务。

教学督导是规范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检查、监督、评价、指导教学的专业化工作过程[4];是高校教学质量管理、监控和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5]。教学督导既属于教育行为,也属于管理行为[6],在形式和表现上具有如下属性。

1.教学督导是教育督导的延伸和特殊形式。教学督导是教育督导在教学管理上的延伸和落地,是教育管理部门对学校的教学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的管理过程[7]。其延续了教育督导的督教、督学、督管的职能,是对教师的教、学生的学及教学管理进行监督[8]。“督”主要承担监督、督促、检查和评估的职能,是监督教学活动与过程,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导”主要发挥指导、帮助、服务和咨询的职能,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提出发展性建议,促使教师解决教学中的问题[9]。可见,教学督导是教育督导的下位概念,是教育督导的延伸,但不能将教学督导的职责泛化为教育督导,忽略教学督导的特殊性、工作对象的指向性,成为教学管理的延伸和附庸。

2.教学督导是一种制度安排或工作机制。教学督导是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监督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0-11],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而对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的一种制度[12],是高校构建的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13],是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制度保障和工作机制[6],是高校的自主管理行为。教学督导既是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教学质量,提高学校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14]。教学督导是学校为不断激发教师、学生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升教学质量而创建的一种工作机制[15]。可见,教学督导是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中督导教学质量的制度安排和工作机制。

3.教学督导是一种组织机构和组织行为。教学督导是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中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评价、指导的组织机构和组织行为,是相对独立于其他教学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的专家咨询性组织,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非行政性权威监督机构[16-17],是通过监督评价、指导改进和提高教师教学质量的管理服务行为,是学校内部自发的自组织行为[7],是高校自主进行的教学质量保障行为[18]。教学督导是一个由专家组成的指导性、咨询性组织,是一个既不直接组织教学,也不直接参与教学管理的非行政权威机构[6],是通过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与评价、及时客观地反馈的同时,为学校教育教学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13]。教学督导在职责和功能上具有如下属性。

(1)非管理性监督。教学督导在校长授权下,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反馈和指导,其在督导工作中没有直接决定权、处理权和指挥权等行政性管理权限,是通过非行政性监督、指导,提供咨询建议来保障教学质量。

(2)非权力性权威。教学督导一般是由退位领导、知名教授(部分高校也有专职督导)等具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有较高威望的教学专家组成,他们对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具有很强的学术和教学权威性,这种权威不是通过权力地位,而是通过自身素养获取的非权力性软权威。

(3)非标准性自主。教学督导工作不具有行政职能,没有标准的硬性工作要求和标准的工作流程,督导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灵活设计工作任务与内容、形式与方式以及督导人员数量和督导时间的长短。

4.非强制性指导。教学督导不仅是检查、监督、评价的过程,也是“改进的过程”“引导的过程”[19]。教学督导的“导”是通过评价,针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性指导并督促其改进和提高,这种指导和监督是建议性、建设性的,不具有行政强制性。

三、教学督导的机制

教学督导是学校授权监督、指导教学质量的组织或人员。此处的“督导”是名词,是指组织机构或完成教学督导工作的人员。其职责是督导教学,此处的督导是动词,督导的对象是教学活动,是教学活动的教、学、管、改,是教师的教学行为、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目前,对教学督导的含义、机制、对象和职能等的理论研究尚不深入,对什么是“督”、什么是“导”、“督”什么、“导”什么、怎样“督”、怎样“导”等问题,也没有从高等教育自身特色的角度进行深入研究[20]。

(一)教学督导的对象

教学督导的对象是教学过程全要素的运行状态和效率,即对教学过程中的教师、学生及教学内容、方法的全要素督导。

1.督教。督教主要是对教师的教学进行检查、评价、咨询与指导。教学督导主要通过听课,评价、指导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行为、教学质量等[21];主要对教师课堂、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中的教学准备、课堂讲授、课辅环节和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和指导[22]。督教是教学督导的核心任务。

2.督学。督学主要是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状态、学习效果、目标达成等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通过观察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发现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提醒教师分析原因、商讨对策,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目标达成[23]。教学督导的督学是间接的,是通过督教来实现的,直接的督学者是授课教师。

3.督管。督管是对教学条件、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各个环节的管理进行督导。主要对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效果等进行检查、评估与指导[22],同时发现学校在教学管理、教学设施、后勤保障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管理部门[24]。教学督导的督管不是干预性、指导性的行政行为,而是发现、提醒性的建议行为。

4.督改。教学督导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督导发现教学过程全要素在运行中存在的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提高意见,同时指导监督教师改进和提高。督改是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关键内容和环节,也是教学督导成效的最终体现。

(二)教学督导的职能

由于教学督导源于教育督导,教育督导的职责惯性导致人们认为教学督导的职责就是督教、督学和督管,“督”是手段和约束,“导”是示范和目的[6-7][21-22][24-26]。在教学督导的“督教、督学、督管”的三督三导职能中,大家对“督教”的看法比较一致,对“督学、督管”的认知存在分歧,一部分人泛化了教学督导的职责和权限,涉足了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的行政职能。这种放大和泛化的职能,在督导实践中被泛化为“三督一体”“四督一体”式的“全方位”“多角度”的督导。这种包揽一切带有行政色彩、“非专业化”的“横向”督导,使督导工作成了“应急性”“痕迹性”的形式化存在,忽视了教学督导的特殊指向性和本然性职能。

教学督导在本然和应然上,应具有以下职能。

1.监督检查。教学督导通过观察、调查、分析、评价、反馈等途径与手段监督、检查、评价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状况,指导、引导教师改进和提高教学行为、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以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27]。监督检查是教学督导最基本、最原始、最突出的职能,是维持、提高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及保障整体水平的有效手段和必要条件。

2.分析评价。分析评价是教学督导工作的核心,是了解教师教学质量,评判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23],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对教学质量、培养目标达成进行估量、判断和评价的过程。督导工作的科学性与权威性是凭借和运用评价来支持和保证的[16]。

3.指导提高。指导教师提高教学素养、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是教学督导的出发点和归宿。教学督导通过对人才培养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分析和评价,指导教师发现和改进教学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鼓励他们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23]。

4.沟通反馈。沟通反馈是教学督导的手段和职责。教学督导既要将教师的教学信息、学生的学习状况、师生对学校的意见与建议反馈给教师和教学管理部门,也要向教师解释和说明学校的办学思想、教学改革、教学决策,增进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沟通与交流[28]。

5.参谋咨询。教学督导通过检查、监督和评价等非行政途径与手段对教师的教学过程和质量进行监控,发现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和提高建议,通过个别交流、集中反馈等形式向教师、教学管理部门、学校领导反馈教学信息,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22],为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改进教学管理水平提供依据[23]。

(三)教学督导的机制

教学督导机制是指督导主体、督导对象和督导手段(途径和方法)之间的关系和运行方式。教学督导的运行机制是依据对教师教学过程信息的发现、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调控,形成促进教师能力和质量提升的闭环式循环系统[29],是借助传统和信息化手段,通过“查”(观察、调查、检查)、“督”(督责、督改、督进)、“评”(评价、评定、评判)和“导”(指导、引导、视导)的闭环运行系统。即,督导主体(受学校委托的督导组织及成员)通过督和导作用于目标对象(教师教学全要素、全过程)使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的过程。具体表现:教学督导通过观察课堂教学行为,调查教学状态,检查教学过程,评价课堂教学质量,评判教学效果和效率,评定教学目标达成,肯定成绩,发现不足,提出提高和改进不足的建议,并指导、引导和视导,监督教师尽职尽责,改进和提高教学行为、学生学习状态和课堂管理水平,促使教师从整体上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教学督导要素的合理运行需要物质环境、制度环境、文化环境和信息环境的支持与保障,同时教学督导也促进物质环境、制度环境、文化环境和信息环境的良性改造(见图1)。

图1 教学督导运行机制图

四、教学督导的路径

针对教学督导的对象、职责、机制及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制度创新、优化运行路径[30]。

(一)树立科学的督导观念

1.落实立德树人。立德树人是高校的使命,高校必须回答好“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把立德树人内化到学校人才培养规格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之中,融入教学全过程,明确到质量标准之中,落实到日常督导评价之中。

教学督导要坚持督学与督管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实行督导、评价双轮驱动,促进课堂教学“从教师的教到学生的学”“从知识体系到能力体系”的转变[23]。要加强课堂教学全过程管理,特别是要建立健全长效的监控机制,对立德树人和质量提升进行常态化督导评价,充分发挥督导评价的预警、监控和改进功能[22]。

2.关注教师发展。教学督导的核心价值不仅是检查、监督、评价,更重要的是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反馈、咨询与指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31-32]。教学督导工作要着眼并服从服务于教师专业发展[25]。

教学督导要主动关注教师发展,激发教师的积极性,构建教学质量命运共同体。将目光着眼于教书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教学督导形成性评价的反馈、激励、改进、强化功能,使督教、督学、督管、督改的教学督导评价机制真正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推动力[13]。

3.关注学生成长。学生成长是指学生身心持续地规律地向积极方向变化的过程。学生成长是评价教学质量的目标和结果要素,教学督导的根本目标和要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教师如何在教学中促进学生学习和身心成长。

学生的学习成果是评价教学质量的根本依据和目标,是反映高校人才培养质量重要的、直接的指标或证据。教学督导通过观察、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来指导教师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促使教师改进教学行为,实现从低阶到高阶的学习目标。

(二)建立合理的督导制度

1.建立多维督导体系。高校教学督导是一个由院系、学校、校际联盟组成的多维组织制度体系。高校应建立和完善教学督导体系与机制,完善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管理体系,合理界定校、院两级督导的职能分工。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导下,各高校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分类建立同类型高校间的教学督导联盟,建立同类学校间督导交流、互聘制度。

2.实现督导制度协同。高校要顶层设计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内的各项制度,统筹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建立协调一致的“第三方”督导评价机制。如,教务处制定质量标准,院系落实质量标准,教学督导监督评价标准的可行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完成度。高校不应基于经验或搬用他校的既成做法,而应根据自身情况,顶层设计督导制度,实现制度协同。

(三)建设专业的督导队伍

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具有很强的思想性、专业性、专门性和导向性,建立健全高素质的督导队伍是完善督导运行机制的关键前提和重要保证[8]。

教学督导应是教学及管理的“行家里手”,由素养和威望高的教育教学及管理专家组成,他们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或权威性,能为学校发展、管理、决策、改革提供咨询建议。高校应建立合理的督导甄选聘用制度,优化教学督导结构,实现队伍学术化和专业化[33]。

(四)构建认同的质量文化

高校要形成全员认同和参与的质量意识与质量文化,实现督导职责,发挥督导作用,并把质量意识和质量参与意识变成自身的自觉行动[34]。

学校要在政策和制度层面加大支持质量文化建设,鼓励校、院督导自觉参与教学质量文化建设,自觉建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自省、自律、自纠的质量文化,将教学督导工作纳入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评价和保障体系建设之中[35]。

(五)搭建现代化信息通道

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推动了高校教学与管理从形式到过程和内容的急剧变革,也给教学督导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挑战,提供了新技术和新手段。

新冠感染疫情下的大规模线上教学,客观上促进了教学形式和内容的变革,也促使教学督导工作内容和方式的变革[36]。大数据技术为“督教”提供了全过程、全要素的数据支撑,为“督教”“督学”提供了多方位、多层次的数据依托,为“督管”提供全过程反馈和引导,为信息获取和反馈提供了及时、精准的数据环境[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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