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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对传统实体观的颠覆

2023-08-29孙奕琦宣庆坤

理论观察 2023年5期
关键词:笛卡尔亚里士多德康德

孙奕琦 宣庆坤

摘 要:实体即主体,任何一种实体观都离不开对“主体”的理解。在哲学史上主体概念具有三种意义:逻辑学意义、形而上学意义和认识论意义,那么与之相关的实体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亚里士多德的“主体”(?自ποκε?咨μενον)具有逻辑学的意义和形而上学的意义,他的实体是使现象的存在得以可能的形而上学的存在。笛卡尔开辟了主体概念的认识论意义,从而把“主体”与人(思维)挂钩了。但他的“主体”概念依旧有形而上学意义的残余,思维活动必须有所依存的主体,从而推出了精神实体。康德严格贯彻了“主体”(Subjekt)认识论的含义,并严格地将认识论主体与形而上学主体完全的区分开来。实体即主体不再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与“人”无关和现象之外、脱离时间作为自在的存在本身,而是实体作为主体的功能性的体现,只能运用于现象之中,并且与时间相挂钩、作为现象流变的时间基底。

关键词:实体;主体;康德;亚里士多德;笛卡尔;实体图型

中图分类号:B516.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3)05 — 0028 — 07

在哲学史上主体概念具有三种含义:1.逻辑学或语义学意义,这是在谓述关系中的主词;2.形而上学意义,这是其他属性或事物所依存的对象,即其他一切存在必须依存于形而上学的主体才能得以存在;3.认识论意义,在认识活动中的主体,被认识的对象我们则通常成为客体。

主体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就作为界定实体的标准,在亚里士多德著作中“主体”概念使用

“?自ποκε?咨μενον”一词;而康德则使用“Subjekt”一词。我们并非是考察希腊语和德语的差异,而是考察“主体”一词在历史发展中的变化,它所具有的哲学含义有何不同,并且这个思想过程是如何发展或过渡的。?自ποκε?咨μενον是指形而上学意义上的主体,这种主体与人(认识主体)无关,它指的是属性所依存者;Subjekt是指认识活动中的主体,就与人相关联了。

本文通过考察亚里士多德所使用的主体(?自ποκε?咨μενον)和康德使用的主体(Subjekt)的差别,来谈论二者的实体观的不同,再进一步地论述康德对传统形而上学实体的颠覆。

一、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和形而上学主体与形而上学实体

形而上学绝对是西方哲学史上最有魅力的一个部分,而关于形而上学的思考自然不会离开实体,西方哲学史上的大部分哲学家把实体作为追求的最高目标。巴门尼德率先提出“存在存在,非存在不存在”,要我们去寻求的是流变背后之不变的存在,唯有存在才是真理之路。柏拉图吸收了巴门尼德的观点,认为其可感世界是变动不居的,因而是不真实的,在可感世界之上必定有理念作为其可感世界的存在基础。那么要为现象界寻求一种本体论上的说明,就要构建一种本体界,即现象界是以本体界为基础的。

亚里士多德作为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担负起了这项工作,形而上学就是要构造一种本体界为其现象奠基的,这只能是第一哲学的工作,唯有哲学研究存在本身。那么究竟什么是存在本身呢?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Δ7中对存在意义进行了区分,将其分为了四种①,并且指明“就本身而言者是指范畴类型所表示的那些,因为有多少种方式谓述,存在就有多少种意义。”②[1](1017a23-25)亚里士多德表明了有多少种就其自身而言的存在,就有多少种范畴,也向我们表明了亚里士多德是通过语词之间的谓述关系来寻找范畴的。我们通常都说范畴是最大的概念,实际上就在于此,“这是一个猴子,猴子是动物,动物是实体”,“这是黄色,黄色是颜色,颜色是属性”。范畴是属于在谓述中最高的概念,它不能再被谓述。

通过考察存在本身的不同的存在方式,得出了存在本身有十种存在方式即范畴。亚里士多德便在西方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实体(ουσια)这一概念,范畴中最主要的就是实体范畴,其他范畴都依存于实体而存在,实体在存在论上是优先的。实体作为其他九个范畴的依存对象或主体,其他范畴不能离开实体而独立存在。如果其他范畴是以实体为基础的,那么实体就是亚里士多德本体论的核心,现在的问题是实体是什么?

在《范畴篇》中对实体的分析主要集中于第五章,其中对实体的定义或论述的文本主在2a10-15,2a34-35,2b15-17,3a6-7,3b10-13中,《范畴篇》虽然表面上是对语词之间的谓述关系进行分析,但是不要仅仅只把《范畴篇》当做语义学③,它“更是一种存在论的研究”。[1]81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语义学、生成论和存在论并非是割裂开来的。2a10-15这段话中亚里士多德明确地说明了实体是作为绝对的主词或主体(?自ποκε?咨μενον),我们称它为实体的主体性原则;随后在3b10-13指出实体是“这一个”,我们称它为个体性原则。有一种观点认为亚里士多德随后提出个体性原则是因为主体性原则不能区分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恰在主體标准下亚里士多德给出种属这样的第二实体,并用‘这一个标准予以排除。”[2]46我并不认同这种观点:其一,单凭主体性原则就已经能够得出第一实体了,唯有第一实体才是绝对的主体或主词,虽然第二实体满足“不在一个主体之中”,但是不满足“不谓述一个主词”,第二实体是谓述第一实体的。其二,亚里士多德在2a10-15已经运用了“最主要”“第一位”等词,说明这句话就是第一实体的定义。其三,在亚里士多德提出个体性原则之前的2a34-2b6这段话中明确的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实际上已经明确的区分了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而并非只能通过个体性原则来区分。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即是主体,对实体的界定亚里士多德从未背离过“主体”。那么主体究竟在亚里士多德这里具有着怎么样的含义呢?我们先从翻译说起,?自ποκε?咨μενον一词有多种翻译,中文通常翻译为“主体”“基质”“主词”和“载体”,外文有翻译为subject、substratum、substrate。虽然?自πο具有“躺在下面”的意思,我们可以翻译成“载体”,但是载体会造成理解上的困难,我们会很容易地把载体理解成质料,从而认为在《形而上学》Z3中亚里士多德否定了质料,也就否定了实体是?自ποκε?咨μενον。陈康先生就是这么认为的,他认为亚里士多德在Z3中否定了质料是实体,那么也就把主体从实体的行列中排除了[3]46-59。弗雷德就指出:“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Z3中始终考虑到实体是终极主体(ultimate subjects)这一他在《范畴篇》中始终遵循的原则,由于《形而上学》把“hypokeimenon”翻译成“substrate”而不翻译成“subject”就掩盖了这一事实。”[4]103但是《范畴篇》不仅仅是语义学的分析,表明了?自ποκε?咨μενον作为核心存在者是非实体范畴所依存的对象。H?紫ffe就表明:“hypokeimenon(在逻辑句法意义上)表示一个语句的主语与谓语的对比,以及(本体论意义上)一个属性的承载者与这个属性的对比...语义学和本体论之间是密切相关的。”[5]280那么?自ποκε?咨μενον既是作为语义学上的“主语”又是作为本体论上的“主体”。

?自ποκε?咨μενον不能翻译成载体,载体我们通常会认为是毫无任何潜能和规定性的东西,但是非实体范畴依存于实体范畴而得以存在,若实体是毫无任何潜能和规定性的载体,就意味着非实体范畴要先存在,然后在依存于实体,这就与前面的“非实体范畴依存于实体范畴而得以存在”的说法相矛盾了。唯有实体是具有潜能和规定性的实体,通过实体的展开活动来使非实体范畴得以存在,这种思路才能避免前者出现的矛盾。因此?自ποκε?咨μενον只能翻译成“主体”,唯有主体才体现出实体是具有潜能或规定性的,这种潜能是能够展开出非实体范畴的。亚里士多德总是先用主体性原则来定义实体,随后又指出实体是“这一个”,“这一个”并非是指日常意义上具有偶性的个体事物,因为既然亚里士多德说区分了实体和其他九个非实体范畴,并说“实体”是“这一个”,那么“这一个”就不能是具有其他九个非实体范畴的东西,因此“这一个”只能是指个体事物的本质即本质个体。实体是主体,实体又是“这一个”即本质个体,实际上“主体”和“这一个”是同义的,主体作为非实体范畴所依存的对象,必然是具有“这一个”潜能或规定性的。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也谈生成主体,唯有具有潜能意义上的“这一个”规定性的主体,才能作为生成主体。

语义学的分析、存在论的分析和生成论的分析不是彼此分离的。简言之,“苏格拉底是白色的”这一偶性谓述不单单是谓述,也具有一种存在论意义即非实体范畴依存于实体而存在,也具有一种生成论的意义即偶性是主体之中生成的。亚里士多德的?自ποκε?咨μενον是实体的标准,它作为语义学上的主词、生成的主体和在存在论的主体即其他一切所依存的主体。?自ποκε?咨μενον和实体是同义的,它是作为其他一切的主体,唯有它先存在,其他的一切才得以存在。它是最真实的存在,本体论的核心,是一切显现背后超越的依据。

在希腊时代由于科学技术不发达,人的主体性地位还没有突显,因此有著人与自然是个有机整体的观念,人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亚里士多德的“主体”并不与人相关,并不是现代人所认为的人是主体(Subjekt)在我之外的对象是客体,“客体是和主体相辅相成的概念”[9]41,只有当人的自我意识从这种朴素的人与自然的统一之中突出出来,才能建立出现代观念意义上的“主体”,这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既然主体与人无关,实体即主体,由实体范畴为核心所建立起来的本体论范畴必然是与人不相干的,它是自在的存在本身的范畴结构。

二、笛卡尔将“主体”概念赋予了认识论的含义

“‘主体概念大致有三种主义意义:(1)逻辑学的意义;(2)形而上学的意义;(3)认识论的乃至精神性的意义。”[6]66亚里士多德的主体具有着前两种含义,第三种含义是由笛卡尔所开辟的,他把“主体”概念逐渐地转移到人(思维)之上。

古代哲学由于他们朴素地认为人与自然是统一的,因而没有把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完全区分开来,所以关于认识问题的讨论很难进行下去,笛卡尔要寻求牢靠的阿基米德点,“凡是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到的东西,我决不把它当成真的接受”[7]16,他通过他的怀疑把一切的知识的内容都排除了出去,最终得出“我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10]37。由于排除了知识的内容,从而只剩下了知识的形式,即思想活动本身,这是不可怀疑的。正是这样笛卡尔就区分了主体(Subjekt)与客体,怀疑排除的是外在于“我”的东西,那就是客体;而排除了一切之后只剩下来内在于我的、自明的纯粹的思维形式,那就是主体。主体(Subjekt)概念在这获得的不同于亚里士多德的新的含义。现代意义上把“主体”理解为人的含义必定是建立在主客二分的前提之上的,由于笛卡尔通过怀疑去质疑了古代哲学那种朴素的人与自然的统一性,这样就把人与自然给分割开来了,因而使“主体”概念具有了现代意义上“人”的含义。

我们通常都说近代哲学开辟了哲学史上的认识论转向,实际上对于笛卡尔而言,“‘认识论转向并不单是要解决‘认识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解决‘本体问题。”[8]2寻找到牢靠的基点即“我思故我在”之后,笛卡尔又引出了精神实体或“我思”实体,在这他又贯彻了亚里士多德“主体”(?自ποκε?咨μενον)的形而上学内涵,思维活动并不是凭空发生的,必定有一个作为思维活动的主体(?自ποκε?咨μενον),那就是精神实体。精神实体作为主体,承载着作为属性的思维活动,精神实体的属性是思想,笛卡尔依旧受到着希腊哲学的影响,“仍将本体论看做是认识论的基础,将‘我在看做是我思的前提”。[9]44在自明的思想活动之外的世界也必定有其主体(?自ποκε?咨μενον)作为基础,那就是物质实体,从而引出了心物对立的难题。

笛卡尔的“主体”概念两层意义即Subjekt和?自ποκε?咨μενον一直被后来的哲学家所沿用,但他们并没有把这两种含义完全区别开来。洛克就是典型,在讨论认识的时候主体(Subjekt)作为一张白板被动地接受外在客体的刺激,获得观念。而在讨论实体的时候,洛克说:“注意到一些简单观念经常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会假设它们属于同一个事物,把这些简单观念联结在一个主体(subject)之中,并且被使用众所周知的名词去称呼它...因为我们无法设想这些简单观念能够独立自存,所以我们习惯于假设一种载体(substratum)作为它们存在的支撑,并由此产生它们,我们把这种东西称作‘实体。”[11]277-278中文翻译通常吧洛克的“subject”这词翻译成“寓所”,掩盖了subject一词在洛克那个年代还并未摆脱亚里士多德哲学的“主体”概念的形而上学的含义。洛克使用的“subject”一词是具有在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它把“subject”与“substratum”等同起来了,是作为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属性的主体;又具有认识论的含义,即认识主体。

三、康德的认识论主体与他对传统实体观的颠覆

(一)康德的“主体”、“我思”的含义

康德悻然接受了笛卡尔所建立的认识论转向,赞同应当从主体出发,康德进一步地将认识论转向和主体性原则发展扩大,开辟了哲学史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但康德反对笛卡尔的“主体”依旧具有传统形而上学残留,他不同意笛卡尔所认为的思维必须要以思维者作为主体(?自ποκε?咨μενον),从而推出了“我思”实体或精神实体实存。康德认为笛卡尔把“我思”作为实体是一种三段论的推理:“那种不能被思维成别的东西,而只能被思维成主体的东西,也只是作为主体而非以其他方式存在的,因此这样的东西是实体。现在,一个思维存在物,如果仅仅被看成这样一个存在物,那么它只能被思维成主体,而不能被思维成别的东西。因此,它也只是作为这样一个主体即作为实体而存在的”[12]435(B410-411)。笛卡尔在这混淆了逻辑主词和实际主词,大前提中的实际主词应当是能够被我们所经验的对象,“它可以在直观中被给出的那样加以思维。”[12]435(B411)而小前提中的逻辑主词不同于大前提中的实际主词,它是作为一种下判断的功能。

康德与笛卡尔的分歧主要在于对于“我思”的理解不同,笛卡尔的“我思”只不过是强调主体的一种思维活动,即撇开思维的内容剩下思维的形式本身,这种思维的形式必定是我的思维形式,我的一切知识无论真假必定以“我思”作为前提,因而笛卡尔很容易把“我思”当做实体。Allison就指出“笛卡尔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他认为形式的(formal)或先验的(transcendental)我是与实在的(real)我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他把它实体化了。”[14]356而康德的“我思”作为逻辑主体或主词(Subjekt),更强调一种认识论的功能,笛卡尔已经发现了一切的思维和一切的知识必定是建立在“我思”的基础之上的,但是在康德看来“我思”并不是僵死的,“我在思维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所有表象”。[12]168(B132)“我思”、逻辑主体作为一切知识的逻辑前提,它并非是作为实体而实存,而是发挥着它的逻辑功能即综合现象中的杂多,赋予其统一性,它“只是作为思想得以可能的必要条件而发挥作用”。[13]44

康德区分了逻辑主体和实际主体,那么作为下判断的逻辑主體,是在纯粹思维活动中发挥其综合统一的功能,也就是说是一种纯粹综合本身,在直观中获得的杂多必须被这种纯粹综合所统摄才能够被下判断;而大前提的实际主体则应当是在直观中呈现出来,并通过实体图型来加以规定的。笛卡尔混淆了这二者,将纯粹的“我思”当做实在的了,犯了先验实在论的错误。

(二)康德的认识论实体观

康德前的哲学的实体观都是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即主体(?自ποκε?咨μενον),?自ποκε?咨μενον作为形而上学意义上的主体,它是各种显现背后的最终根据。虽然笛卡尔已经开辟了主体的认识论的含义,但是它的实体观依旧是传统哲学的,因此笛卡尔的“主体”具有双重的含义。康德则是完全坚持“主体”的认识论意义,主体就是作为在认识中发挥着认识功能的逻辑主体,它是作为认识得以可能的逻辑前提。那么实体范畴在康德这里就发生了改变,实体只不过是主体的一种认识功能。

范畴运用于经验对象的客观有效性,康德在“先验演绎”中已经完成了,直观中被寄予的杂多必然隶属于“我思”,“我思”分析的统一是以综合的统一为前提的,范畴就是“我思”运用于综合现象杂多的功能体现,主体就是运用范畴综合现象的杂多,主体就是作为认识主体,发挥其认识功能才显现的。说明了范畴的有效性后,还需要进一步地说明范畴是如何运用到经验对象上去的,唯有这样“对范畴的客观有效性的论证才不至于仅是停止于一般原则性的方面。”[15]244范畴运用于直观中的杂多是以时间为中介的,直观中的杂多必然是被内感官的先天认识形式所把捉,时间具有双重性即既是先天又是后天。实际上,时间本身是离不开知性范畴的综合的,当我们能够对时间产生意识、能够去谈论时间是一维的、无限的等等,是以我们对时间已经有了一个综合统一的意识为前提的,这就是范畴的作用,“时间的先验统一性是由于知性的综合活动。”[15]234

时间本身具有一种先天的杂多,范畴对时间的先天杂多做出规定,那么也就间接的能够赋予存在于时间的先天杂多之下的感性杂多以一种秩序。或者说范畴规定一般时间,各各杂多表象总是在时间之中的,它们隶属于特殊的时间,当范畴对一般时间作出规定时,特殊时间的规定必然从属于一般时间,从而范畴就间接地多杂多表象作出了规定、赋予其一种规则。图型就是以范畴为根据通过先验的想象力对时间做出的先验规定。

康德本人“时间本身”并非指自在的时间,这种自在的时间有其自在的存在方式,因而不受范畴所规定,这就不符合康德的“时间图型”理论了。“时间本身”中的“本身”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撇开经验性材料的纯粹时间形式,这种纯粹时间形式是人的先天直观形式,是与范畴密不可分的。我能够去说时间是一维的、无限的实际上是以我对时间有个统一性的意识为前提,这就是范畴综合统一的结果了。知性范畴对时间做出先验规定,然后去综合想象中的杂多,我们就有了时间意识。其二,“本身”强调一种基底,是现象之间相继和共存的基底,那么它与“时间的持存性”含义大致能够等同,但是范围比“时间的持存性”要更大一些,“量的图式包含且呈现了时间本身在一个对象的前后相继的领会中的生成(综合)”[12]239(B184),这里就能看出时间本身还包含一些在时间中相继的现象,而“时间的持存性”则不涉及。就是说“时间的持存性”是当方面的去看时间本身的持存的特性,而“时间本身”却是能够基于本身的持存特性,并且说明在这持存性之上的表象的相继性。这就是为什么在第一类比时,经常提到“时间本身”一词,并且将“时间本身”等同于基底,而却很少用“时间的持存性”。

范畴必须要时间化,对时间做出先验的规定才能运用于现象中,发挥其认识功能。只有范畴发挥了这种认识功能,作为逻辑功能的主体才能真正的显现出来。实体范畴发挥出自身的功能是离不开时间的,实体范畴对时间做出的规定,能够表象出时间的持存性或恒常性(Beharrlichkeit)。若我们想知道内呈现在感官的两个表象是相继的还是共存的,必须以不变的、持存的时间为前提,因为唯有以不变的东西为参照物,才能认识到变化。“只有在唯一的,无所不在的,又是不变的一般时间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出现时间关系,才有直观对象的继在和共在。”[15]362康德的实体就是一种现象实体观,实体作为在认识当中认识到现象的变化所必须的基质。丁三东和陈虎平老师在其译作中以脚注的形式说明了康德的实体观,“实体(substance)这个概念其实是实体性(substantivity),它没有形而上学的承诺,不告诉你世界本身是怎样的,实体到底是什么,而只是提供一个组织各种变化和偶性的思考方式”。[16]299

上述只是简要地概括我所持的康德的实体观,但是对于康德的实体观国内学者有着不同的看法。刘凤娟老师则认为康德在第一类比中必须涉及到本体论,“物质实体作为变化的基底就处于一种本体论的、形而上学的关系中,第一类比原理中是必然要涉及到这种本体论的关系的。”[17]27刘老师认为持存性原理或时间本身是物质实体①或持存物的认识根据,而物质实体作为是持存性原理或时间本身的本体论根据②。刘老师之所以认为物质是持存性原理的本体论依据主要有两种原因,其一,因为时间本身是无法知觉到的,我们只能通过外感官知觉到在时间中存在的事物,那么时间持存的本体论依据就必然是在时间之外的东西,“只能够是空间中的持存性的物质。”[17]27其二,现象之间的变化必然处于内感官之中,但是时间本身它不能引起变化,“因而一切在时间中的经验性的表象和意识都是由空间中外感官的对象(即物质实体)引起的。”[17]29与此相对,胡好老师则更强调时间本身,它是比持存物更加基础的,持存物只不过是表象出时间本身罢了。对此他区分了“基底”的两层含义,“当康德说时间本身是同时性和相继性的基底时,基底是指必要条件,若没有时间本身,则不可能表象出同时和相继;当他说持存物是表象时间本身的基底时,基底是指认识条件,通过持存物来对时间本身加以认识。”[18]48

刘凤娟老师的思路很容易引起一种误解,认为物质实体是时间持存的基础、本体论根据,而时间的持存又是实体范畴对一般时间做出的先验规定,从而会进一步地认为,物质实体是我们“实体”范畴的来源,这就与康德的范畴是先天的认识形式相违背。此外,“第一类比中康德只是把物质实体看作是时间本身的代表,而对于它的本体论意义没有充分地展开”[17]27这一表述也容易引起误解,物质实体是时间本身的代表,但是我们对物质实体的认识也是也是基于实体图型的。也就是说,我们之所以能够知道或认识什么是物质实体,这里面要先预设一个实体图型,我们是通过实体图型来得知物质实体的。

实际上在康德哲学中“在逻辑上和认识论上获得了合法性之后才能在形而上学(本体论)的立场上获得实在性的意义。”[9]44上述产生误解的错误在于认为在康德哲学这里本体论是先于认识论的,实际上并非是物质实体先在,然后有实体范畴,而是持存性原理是物质实体的认识论根据,才能确立其物质实体的本体论地位。

因此在我看来二者的差异实际上是可以消解的,关键是要对“时间本身”以及“持存物”或“物质实体”的关系和“认识论”与“本体论”之间的关系进行的辨析。我们无法直接知觉到时间本身或时间的持存性,通过外感官的感觉也不能知觉到时间本身,因为我们所面对的各个感觉之间是不相关的,我感觉到这个表象,又感觉到那个表象,表象与表象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我并不能通过这些杂乱的表象去知觉到时间本身,相反我必须通过预设一个时间基底才能把握这些杂多表象。因此我们唯有通过外感官中的具有持存性的持存物去表象时间本身,问题在于这一持存物的“持存性”何来?不可能是物自体自身具有的属性,因为物自体不可知,此外已经表明这一持存物隶属于外感官,那么这一持存物的持存性只能是由主体赋予的。以本体论优先的思维方式会认为,通常是对象在时间中的持存表象出来了时间本身的持存,因此这种持存性属于对象本身的;但是以认识论的角度去思考,对象必定在时间中,是时间本身具有持存性才能把捉到对象的持存。时间本身的持存是实体范畴通过想象力对时间做出先验规定的产物。由于康德认为物自体不可知,那么持存物的持存性不可能隶属于物自体,只能从认识论的路径去解释持存性的由来。也就是说,在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实体范畴对时间所作出的先验规定,使时间具有其持存性是先于持存物的,持存物必须以这种认识论中时间的持存性才有其存在依据,才能确立其本体论的地位。

(三)认识论实体与形而上学实体的差异

康德哲学总是从认识论出发,因为否定了物自体的存在,所以不可能直接武断地断言存自在之物本身,只能从主体(Subjekt)出发。因此,认识论是先于本体论的,只有在认识论的立场上先确立其在认识中的有效地位,才能进一步的在本体论的意义上去肯定存在的合理性。既然是从认识主体出发,那么这种本体论不再是以往哲学关于自在的存在本身的理论,而是一种现象本体论。

以往哲学所认为的实体是关于这个世界本身的最核心的存在。笛卡尔的怀疑建立了主客二分,“主体”概念具有了人(思维)的含义,康德坚持贯彻了笛卡尔的哲学思路,坚持从认识主体出发去建立哲学体系,实体范畴不再是与主体(Subjekt)无关的,而是主体的先天认识形式。那么与传统哲学不同之处在于:(1)以往哲学从外界去寻找实体,而康德从认识主体出发,因而是向内去寻找,实体的真正意义体现在认识方面,它作为现象变化的基底。(2)实体作为关系范畴,总是与偶性相关联的,康德不同以往的,他哲学取消了实体的绝对独立性。(3)实体既然是现象中的实体,是作为认识论范畴的,它要运用到现象中,必须与时间关联起来。而以往哲学往往认为实体是超越于时间之上的。

四、总结

“主体”概念的发展是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主体(?自ποκε?咨μενον)与实体是等同的,二者是平级的概念,实体即主体。?自ποκε?咨μενον是一种形而上学意义上的主体,具有其超越的含义,它是作为现象及其一切显现的背后的依据。因而是脱离于时间的,并且并不与人相关。

笛卡尔通过怀疑开辟了主客二分,因此“主体”概念具有了认识论的意义,但是“主体”在笛卡尔这里的含义依旧是双重的,它即具有与认识对象相对的认识主体的含义,也具有传统形而上学主体的含义,他认为思维必定有一?自ποκε?咨μενον,从而推出了“精神实体”的存在。

康德接受了笛卡尔从主体出发去构建哲学体系,但同样是从主体出发,但他批判了笛卡尔的精神实体,认为“我思”只不过是一种功能性的主体,在认识过程中以综合统一杂多表象发挥其功能性的作用。康德既然否定了物自体,一切必须从认识主体出发,并在其认识过程中肯定其合法性,那么传统?自ποκε?咨μενον这一具有超越现象含义的概念必然要被康德所排斥。严格坚持主体(Subjekt)的认识论含义,从认识主体出发,“我思”只不过是在认识过程中发挥其综合统一性的功能罢了。“实体”作为认识主体的认识范畴之一,这时主体(Subjekt)不在于实体是平级的了,而是囊括了实体。作为认识范畴必然要发挥其认识功能才能显现自身,那么要運用于现象必然要以时间为中介,实体作为一种时间基底,它表象出了变化、时间中表象的相继性。从这一点而言,实体不再是传统哲学所言的与现象和时间无关的了。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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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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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百家
亚里士多德的发现
亚里士多德的发现
笛卡尔乘积图的圈点连通度
康德是相容论者吗?
对康德空间观的误解及诘难的澄清与辩护
从广义笛卡尔积解关系代数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