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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明代东北地区的边吏

2023-08-29杨慧芳

理论观察 2023年5期
关键词:明代东北

杨慧芳

摘 要:边吏泛指驻守边疆的官吏,本文中的边吏仅特指明王朝委派到东北边疆主要管理机构的官员,如辽东都司和奴儿干都司的指挥使、同知、巡抚等流官。明朝时期,东北边疆地区时有动荡且民族众多,朝廷以羁縻卫所制管理东北地区,通过因功升迁和族别籍贯选择官员至都司任职以总辖各个卫所。边吏在施政过程中执行中央命令,履行自身职能,加强对东北边疆地区的进一步管理,促进边疆地区与内地的交流,推动邊疆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最终达到边稳民安的效果。但部分边吏在吏治中方式不当、忽视民生、贪污腐败,致使边民反抗,明王朝对东北边疆的统治出现危机。

关键词:明代;东北;边吏;边疆治理

中图分类号:K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3)05 — 0130 — 04

边疆治理是国家治理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关系到国家的发展。明朝时期,东北边疆地区总的管理机构以辽东都指挥使司和奴儿干都指挥使司为主,都司官员是朝廷选择的流官充任,然都司下辖各个卫所首领,因此这些流官在东北边疆的治理中举足轻重。这些边吏作为国家在边疆治理中政策实施的主要人物,其个人的德行素质更是会对边疆治理产生重要的影响,对这部分群体的关注必不可少。通过对边吏及其治理的研究,既可丰富明代东北边疆社会的发展研究,也对国家治理中官员的拣选有现实意义。

一、东北边吏的选拔任用

边吏作为中央委派边吏到地方治理的重要官员,是中央与地方连结的重要纽带,在边疆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边吏其自身的情况直接关系到边疆地区的发展,因此边吏的选择与任用是明王朝边疆治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一)功名升迁

依据功名官荫进行官员选任是历代王朝经常采取的一种选官方式,明王朝也不例外。委派到东北边疆地区的官员有很多都是通过功名升迁,因东北边疆地区的特殊性,官员选择多以有军功者为主或父辈有功而荫之。

首先是辽东都司属官,它是明王朝在东北地区设置最早的一个管辖机构,洪武四年(1371)“开设定辽都卫,八年改辽东都指挥使司。”[1]辽东都司设置时东北地区尚未完全安定,还有一些元朝遗兵在东北抵抗,且它的管辖范围较广,因此对官员的能力要求较高。辽东都指挥使司的官员在明王朝的东北边疆治理中起着主要的作用,其人员的选择更谨慎。其官员的任命主要从已经有军功的官员中选择,这也是辽东都司的官员最主要的来源,原因是东北边疆地区时有动乱,为了满足平叛动乱的需要,官员多选择有作战经验者担任。如最初在洪武八年(1371)任命时,明太祖就选择了长期跟随自己征战,已有功名的“马云、叶旺为都指挥使,吴泉、冯祥为同知,王德为佥事,总辖辽东诸卫军马。”[2]事实证明,选择已有功名的、带兵能力强的这些官员作为辽东都司的官员,在维护东北边疆地区的安稳,平定边疆叛乱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洪武九年(1376),担任都指挥使的马云、叶旺就指挥带领着辽东的军民击退了北元残余势力纳哈出的进攻,维持了辽东地区的安定。此外,部分官员因父辈功名得以升任,如“吴贞由父立徙军以功,累升至辽东都指挥佥事”[3]、“巫凯金陵句容人……十九秋父百户职累功升辽东都指挥使”[4]等皆是如此。

此外,奴儿干都司作为明王朝经略东北边疆的又一重要机构,在东北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洪武二十年(1387)金山之役后纳哈出归降,明王朝清除了统一东北的重大障碍。明成祖即位初,就对黑龙江下游的奴儿干地区各个部进行招抚,永乐元年(1403)即“遣行人邢枢偕知县张斌,往谕奴儿干,至吉烈迷诸部落招抚之,于是,海西女直建州女直野人女直诸酋长悉境来附”。[5]永乐九年(1411)“复建奴儿干都司于黑龙之地,设都督都指挥等官,与各卫所不相辖属。”[6]由此可见,奴儿干都司的官员与卫所的指挥使是有区别的,其主要官员也是经过朝廷的选派的流官。明王朝设立奴儿干都司后,选择东宁卫指挥康旺为奴儿干都司的都指挥同知、千户王肇舟为都指挥佥事前往任职,镇抚奴儿干都司所辖地区。在他们晚年时,明中央因他们治边有力下旨准许他们的后代担任这些职位,“命都指挥同知佟答剌哈之侄胜袭为都指挥佥事……以都指挥使康旺之子康福袭为都指挥同知,以都指挥同知王肇舟老疾,命其子贵袭为都指挥佥事,食副千户禄。”[7]但这些职位只是短暂的承袭,主要边吏仍以流官为主。

可见,明代东北地区边吏的主要来源就是依据功名升迁至此,或依靠先辈的功名得以承袭职位,但这种形式与世袭制又有所不同,这些官位都是短暂性的继承,并非可以永久的占有这些官位,在后期明王朝又通过在其他地方选择流官的形式管理东北地区。

(二)籍贯族别

明朝时期东北地区生活有汉人、蒙古人、女真人、吉里迷人、苦夷人等,他们的语言、文化、生产生活方式都有一定的差异,所以对于民族关系的维护、处理是对边吏的一个较大的考验,边吏的选择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边疆民族的发展,明王朝在边吏选择中对官员的籍贯族源也有一定考量。

辽东都指挥使司的官员前期多为功名世荫方式下委任,但为了便于对东北地区的治理,同时某些官员本身就是随着明王朝在东北的平定战争逐渐积累的功名,所以明朝选派的官员会趋向于在东北地区进行选择,这一时期的官员在籍贯族别方面都比较偏向于东北地区。如洪武朝人“王麒,建州松花江人,壮勇善射,洪武末从平内难山河之战,跃马冲阵矢不虚发,屡升至辽东都指挥同知进都督同知。”[8]此外有指挥佥事等虽不是以籍贯族别为准,主要体现其功名,但有很多官员本身就是在参与东北地区的平定战事中获得功名。可见当时明王朝对于辽东都司官员的籍贯族别并不是十分看重,更侧重于在功名方面进行选择,但很多官员与东北地区有着很深的渊源,这也是辽东地区居于重要战略位置下明王朝所作出的较明确的选择。

奴儿干都指挥使司因其管辖众多不同的部族,所以它的官员委任又要充分考虑到这些问题。明王朝在进行官员选择时也不拘泥于辽东都司以功名为主的选任方式,更多地是选择对这些地方风土人情比较熟悉的一些官员。永乐九年(1411)开始设置奴儿干都司时就以当时来归附的“四酋为都督都指挥赐印,小酋为指挥千百户镇抚等仍其俗各统落之,令三岁一朝贡……”[9]当时明王朝在选任官吏时除了注重边吏对这些地区部落族人风俗习惯的了解,甚至对朝贡作出了规定。此外如女真人佟答剌哈,原是三万卫的总旗,因其熟知奴儿干地区各个部族的风俗习惯,故将他任命为奴儿干都司都指挥佥事,为戍边效力,宣德二年(1427)升其为奴儿干都司都指挥同知。[10]奴儿干都司一直存在到成化年间,其官员主要由辽东三万、铁岭等卫官员兼任。弘治年间,奴儿干都司机构不再存在,其官员完全恢复为辽东都司官员。[11]可见最初明王朝对于奴儿干地区官员的选择是恰当的任命当地原来的首领,即比较注重选择当地原来的首领来担任奴儿干都司的主要官员,这也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奴儿干地区各部族人的生产生活,同时也加强了同明中央的联系。

东北边疆不同的部族众多,因此明王朝在边吏选择时也重视官员们的籍贯族源,常将籍贯为东北的官员作为主要的人选。其次对他们的族源也比较注意,选择的官员对这些边疆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化比较熟知,也有利于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

二、东北边吏的职能作用

边吏作为代表明王朝在东北边疆地区进行治理的主要人員,其职能丰富、责任重大,边疆治理中通过切实履行各项职能,成为中央与边疆地区联系的重要纽带。

(一)统辖卫所、维护朝贡

明王朝在东北地区设置了两个主要的管理机构,即辽东都司和奴儿干都司,都司官员为流官。对东北边疆地区的各族进行管辖时,采用设置卫所的方式,这些卫所的官员主要来自原先的部族首领,即采取以土官治理为主的羁縻政策来治理东北边疆地区。明中央发给部族首领颁发“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12]作为行使权力与前往朝贡的象征,这种因俗而治、以夷治夷的羁縻政策在明王朝边疆管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羁縻政策下,朝贡是明政府接触边疆民族最为直接的一个渠道,是这些民众臣属于明王朝的重要体现。明王朝规定了各卫所首领一年或三年一次朝贡,同时委派官员“镇抚之间,岁相沿领军,比朝贡往还护送,率以为常。”[13]即边吏要担任护送各族朝贡首领的职责,将首领及所贡方物进行清点,安全护送至京上贡。据《明实录》记载,永乐至万历年间东北边疆地区卫所首领及家属多次朝贡,而且至京进行物资采办,这也促进了边疆民族与内地的联系。除了边疆民族朝贡之外,朝鲜、琉球等与明王朝的朝贡也是东北边吏的管理事宜之一,因其入贡路线需经辽阳入京,辽东设有“夷人馆”“朝鲜馆”专管朝鲜等的事务,辽东地区的边吏需要保护外来朝贡者的安全,确保顺利进京朝贡。

边吏通过对卫所的管辖,间接地实现了对东北边疆的开发,促进了东北地区的发展,进一步加强了明王朝对边疆民族的羁縻统治。边吏对朝贡者及贡品的保护,不仅是其职能的履行,更重要的是维护了边疆地区对中央的朝贡体系,政治上加强了中央与东北边疆地区的联系,巩固了明王朝的统治。在这种关系下,边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升,边疆地区的发展得以稳定。

(二)经营屯田、总理马市

明朝在立国之初,由于东北地区汉人较少,军需物资供应不足,所用物资需内地转运,粮食等物资多经旅顺口运至辽阳。辽东地区在建立辽东都司之后,各个卫所相继建立屯垦以满足需要,屯田所行政策、粮食之收成等都对东北边疆的稳定有重要影响。洪武初安定辽东时,官员叶旺等人“至辽东完城郭缮甲兵置军卫建屯田以广储蓄兴学校以明教化边具悉举……”[14]辽东地区的屯田时间甚至早于辽东都司设立的时间。在东北地区稳定之后,明王朝对东北地区的屯田更为重视,多次专门派人督察屯田事宜,“前往彼处总理督同,都布按三司管屯管粮官员及督并分理钱粮,知州通判化壹应屯田,务要照例逐一清出,拨军屯种,各仓场粮草收支之际务要关防严密,除奸革弊、禁约官吏军民人等,不许包侵盗及侵占屯田不纳子粒,违者六品以下官员即奇送按察司……”[15]边吏管理屯田的具体情况在史料中也有较多的记载,其中关于下辖卫所屯田的具体情况记载也比较准确。都司边吏在屯田的管理中履行自身职能,满足军需的同时也加速了东北边疆地区的开发。

此外,东北边疆的边吏在马市管理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永乐初即设立了马市,地点为开原、广宁两地,马市从最初的购马场所逐渐转变为内地与边疆民族经济交往互通有无的重要场所。马市虽然设有马市官专门负责管理,但其行为受辽东边吏的监督,成化十五年(1479),由于“通事刘海、姚安稍侵牟之,诸夷怀怨寇广宁,不复来市”,辽东边吏“申严禁例,每为市,令参将及布按司官一人监之,有侵刻者重罪之。”[16]边吏仍然是马市主要的管理者,通过马市加强对边疆民族的管理,同时对边疆民族社会的产生和发展了重要影响。

边吏通过对屯田、马市等的规范管理,不仅解决了东北地区物资短缺的问题,也推动了东北边疆的开发,这一时期辽东等地的农业及农业技术得到了改进。边疆民族与中原人民在马市贸易中交换中原的先进生产工具,改善了生产方式,加速了边疆民族经济模式的农业化,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边疆民族的内地化。同时马市加强了经济联系,促进了边疆地区经济的发展,对促进边疆民族生产生活水平的提升、维持边疆地区的稳定发展起到了主要作用。

(三)处理民务、教化民众

作为边吏最重要的就是维护明王朝对东北边疆的统治秩序,稳定明王朝对东北边疆民族的管辖。然而东北边疆地区地理位置特殊,部落众多,不时会出现一些叛乱的情况,如景泰年间反叛的建州女真头领卜花秃,朝廷在平定之后对其“从长计议,候卜花秃回还到彼或暂且羁留辽东,密切防范,仍行文与海西、建州各种女直野人头目,使其知卜花秃先前不合背叛朝廷,侵扰边境原情,定罪合置极刑,朝廷但念其躬亲赴京服罪,宽宥其死,令在辽东随军听调,使其革心向化、刷耻易行。”[17]边吏不止平定叛乱,同时对叛乱者进行教化,卜花秃后被任建州右卫都督。

成化十四年(1478),边地因治理失策出现摩擦,马文升前往招抚,即“以牛布赈给慰之(女真),且令其酋长赴京。适谍报海西酋犹欲寇边大掠始归。文升侦察得实……文升因论诸虏反侧情状,请移兵往剿,或姑与自新,仍旧抚之。事下兵部主抚,朝廷从之。海西人闻之,则感惧交并。文升复检先授官停袭子孙名数,令译者审实请于朝,下兵部赴内阁考验玺书底簿明白,由是得袭官者复数十人。蕃族愈感国恩,文升之功也。”[18]马文升受命治边,因地制宜选择恰当的治理方式,对女真采取“抚”“战”并行的招抚策略。正因为这些边吏在处理民族事务中宣扬教化、革除某些民族陋习,中原地区的文化逐渐传播到了东北边疆民族之中,丰富了边疆地区的民族文化,加速了边疆民族向中原文明的进步。

边吏在为官期间积极贯彻落实明王朝中央的边疆治理政策,实行德治、宣扬教化、团结东北民众,使得明中央与东北边疆民族的关系逐渐密切,扩大了明王朝在东北地区的政治影响力,加强了东北边疆民族对明王朝的向心力。对于东北边疆巩固、民族经济发展有着大力的推动作用。

三、东北边吏的历史局限

边疆地区的稳定是边疆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边吏不仅是边疆社会发展的建设者,更是稳定边疆局势的关键力量,他们的个人品质和施政行为也是边疆经略是否有效的重要影响因素,不可忽视。明王朝在选择东北边疆地区治理的官员中,虽然经过多方面考量,尽量委派适合的官员进行东北边疆地区的治理以稳定边疆,然而这些边吏在施政过程中会出现对边疆地区认识不足,而对其他边民的歧视、压榨等的行为,导致民乱的发生,影响到边疆地区的稳定发展。

首先是贪污腐败问题严重。明中后期,朝政秩序混乱,统治者贪图享乐、消极不为,宦官专权擅政、势力膨胀,官场中贪污、贿赂成风。边吏更是如此,他们镇抚失策,滥杀上贡首领,在边地治理中严重失职,景泰二年(1451)“建州等卫女直(即女真)都督李满住、董山等,自正统十四年以来,乘间窃掠边境,”[19]辽东地区此时已出现明显的统治危机。成化年间,朝贡、互市规定有所变化,东北边疆各部族的朝贡、互市都必须经边官查验,这就进一步加重了边吏的贪污腐败。如成化十四年(1478),辽东开原的守将为了隐瞒向入贡的海西女真人散赤哈索要贿赂的罪行,故意制造摩擦。建州女真也借此报明杀董山之怒,聚集了海西民众千余,乘机入境肆掠而归。巡抚辽东右副都御史陈钺于是率领诸军攻打那些未参与犯边女真地区并随意杀戮,却向中央谎报称其击破了入寇的建州女真,且与辽东副总兵韩斌等人冒功请赏,加剧了女真等部与明廷之间的矛盾,原有的朝贡体系也被破坏,局势颇为混乱,东北边疆地区的稳定受到严重冲击。

此外,还有一些边吏在治理中出现民族歧视与民族压迫的行为,这也激起了边疆民族的强烈反抗。因他们歧视这些民族,对部族中的老弱滥杀无辜,所以“(成化)十六年,建州女直以复仇为词,深入辽东,犯阳清河等堡,长驱四百余里,势甚猖獗,所掠男妇皆支解,或碓舂火蒸以泄其忿,劫夺牛羊,焚烧庐舍,如蹈无人之境。边将敛兵自守而已。陈钺方冒前功,恐阻其赏,隐匿不奏。于是屯堡屏迹,弗克耕耨,而辽地骚然矣。”[20]边吏沆瀣一气、谎报边情、贪欲贪功,边防治理懈怠、守卫松弛,以致边患日益严重,破坏了边地人民的生产生活,对边疆治理产生了重大影响,东北地区的边疆危机日益严重。

综上所述,以明代东北地区的边吏为例,可见在边疆治理的过程中边吏的拣选尤为重要,边吏的个人品行直接影响其治理中的所作所为。良治之吏可以推动边疆民族的生活稳定发展,加强边疆民族对中央王朝的向心力,加速边疆地区的内地化;而边吏擅权专政、贪图名利、互相勾结压迫地方民众,长此以往则边患日益严重,边疆民族逐渐离心,出现边疆危机甚至是加速王朝灭亡。

〔参 考 文 献〕

[1]任洛.辽东志,卷2,建置志[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49.

[2]黄光升.昭代典则,卷7[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108.

[3]曾显.(弘治)宿州志,卷上[M].天一阁藏明弘治增补刻本,40.

[4]任洛.辽东志,卷5,官师志[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177.

[5]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24,女直[M].北京:中华书局,2000:734.

[6]张萱.西园闻见录,卷55,兵部4[M].民国哈佛燕京学社印本,1940:1928.

[7]杨宾.柳边纪略,卷2[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4:24.

[8]任洛.辽东志,卷6,人物志[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195.

[9]王圻.續文献通考,卷238,四裔考[M].台北:文海出版社,1979:4334.

[10]杨旸.明代东北疆域研究[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84.

[11]佟冬,丛佩远.中国东北史,卷3[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6:566.

[12]雷礼.皇明大政纪,卷7[M].明万历刻本,北京:北京大学图书馆:316.

[13]任洛.辽东志,卷5,官师志[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275.

[14]任洛.辽东志,卷5,官师志[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176.

[15]任洛.辽东志,卷5,官师志[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145.

[16]徐日久.五边典则,卷1[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9:22.

[17]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4[M].北京:中华书局,1962:212.

[18]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24,女直[M].北京:中华书局,2000:737.

[19]明英宗实录,卷210[M].景泰二年十月乙酉.

[20]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24,女直[M].北京:中华书局,2000:738.

〔责任编辑:包 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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