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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业深入推进校企共育的实践策略
——以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为例

2023-08-28王建熊元武

教育科学论坛 2023年21期
关键词:共育民族音乐校企

■王建,熊元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 对于中职学校来说,关键在于强化校企共育,尤其是在重点的专业建设中,不断深化校企联系,改进育人模式,才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为国育才,为党育人”的时代使命。

一、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实施校企共育的意义

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是本校的特色专业,其发展深深根植于本土羌族文化的土壤,同时也嵌入本土相关产业的发展实际,开展校企共育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有效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的主要培养目标是坚持立德树人,面向民族地区文艺团体、旅游产业、文化馆等行业企业岗位,培养从事民族音乐与舞蹈表演、传承与研究,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校企共育能够全方位实现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的培养目标。

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校企共育是学校与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相互合作,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施理实结合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 通过研究和讨论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校企共育方法和措施,以推动该专业学生能够既掌握理论知识,又能够积累一部分社会实践经验,从而使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更好地成就未来。

具体而言,校企共育可以让学生走入企业,一方面能了解到自身适合什么岗位,发现不足之处,进一步做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另一方面,学生通过校企合作能参与实际工作,获得一定的工作经验,能有效弥补缺少工作经验的缺陷,提升竞争力。学生通过到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践,不断丰富学生的社会实践经验,提升学生适应社会的综合能力,从而不断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

(二)针对性满足企业持续发展的人才需求

经过调研,文化旅游用人单位需要员工既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文化知识,也需具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总之需要的是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如果通过社会招工,企业不需要的员工可能有一大堆,而真正需要的却没有,供需矛盾显得尤为突出。

采用校企共育培养人才的方式,学校为企业量身定制式培养所需合格人才,减少企业的用工压力,在时间上也便于企业规划发展,在需要的时间招进合格员工,进一步减少新进员工的培养成本。此外,通过校企共育,学生既有相关的文化理论知识,也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还可做企业管理相关岗位的后备干部。

在企业运营方面,校企合作能让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力资源成本。 企业通过深入参与人才培养,使学生在一毕业就能达到企业所需的岗位要求,从而免去二次培训的工作成本。此外,企业可以将部分工作安排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完成,这样不仅可以提高企业工作效率,也对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可有效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

(三)不断增强专业教学能力和服务能力

校企共育可以让教师走进企业,及时了解和反馈企业的先进技术和人才需求,学校可以根据社会人才需求情况不断改进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等,精准更新和完善教学资料和资源,有效避免学校教育与社会和企业需求脱节的现象发生,使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进而培养出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科学规范发展。

更进一步,社会和谐发展与文化、经济、企业、家庭等发展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学校教会学生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为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提供持续稳定的专业人才储备,也为羌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培养大量立足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从而为建好本地良好民族文化旅游经济生态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企业、家庭和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二、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开展校企共育的困境

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开展校企共育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的制约因素,遇到了较多的实施困境。

(一)地方政府参与力度有待提高

调研发现,地方政府的参与度不够,推动力度不够强,主要表现在针对校企合作的政策性文件和落地举措的缺位上。如缺乏鼓励和约束性政策及相应的优惠激励措施,对校企合作投入仍显不足等,导致大部分校企合作停留在学校与企业间单线松散联系,校企共育工作浮于表面,校企合作关系仅止于临时用人和提供员工的层级,共育的工作难以深入。

(二)地方产业规模决定投资能力不足

调研发现,民族地区与民族音乐与舞蹈相关的企业基本属于小微企业,其经济能力较弱,自主创新能力较差,发展用人观念陈旧。 大多的企业还没有形成人才管理、培养、使用的完整体系,人才建设意识不强,投资比例不大,没有参与校企共育人才的具体规划。

(三)学校专业建设条件难以满足需求

学校办学受多方面条件的限制,开展校企共育的自主权较小,缺乏可借鉴的成熟工作模式,工作开展不畅,学校的基础设施、实习实训设备和专业师资更新提升还比较滞后,一方面是在“三教”改革中不适应教学改革的新理念,不适应学生学习的新需求,另一方面是落后于行业企业的发展,很难对产业发展形成前瞻性和引领性。

三、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实施校企共育的途径

为了能够培养出更多的综合性人才,中职学校必须要改变教学策略和人才培养模式,从社会用人实际情况出发,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校企共育活动,提升中职学校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教学质量,促进中职学校不断培养出更加优秀的综合型专业人才。

(一)形成校企合作机制,建设共育平台

为了能够更好地提升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中职学校必须要建立比较完善的校企共育机制。

首先,当地政府应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出台有关奖惩制度,强化企业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中的责任和权利,通过增加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享受的权利内容,调整有关税收减免政策,规范税收减免范围,根据不同企业的业务范围,通过适当提高企业职业培训支出限额税收的扣除比例等方式,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

同时,学校应与社会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研究人才共育的政策方针并探讨人才共育的具体策略,不断开展课程、教材、实践基地、师资合作、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建设。制定和完善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校企共育的相关章程和方案,不断探究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人才培养路径,创立实训基地,为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场所,并不断开发和创新实践教学课程及岗位实习课程等,为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中职学校与企业实施人才共育,为企业提供订单式培养,也可采取师徒结对培养模式与企业达成人才战略合作共识,专门为企业培养适用音乐舞蹈人才。 创造条件让企业参与订单人才的培养过程,安排专业的社会师资积极予以指导和教学。这样既能够培养出符合企业用工要求的民族音乐与舞蹈人才,同时也能够促进中职学校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学生实现对口就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二)丰富专业课程资源,提升共育内涵

校企共育不是学校或者企事业单独一方面就能够独立完成的,必须要企业与中职学校共同努力和实施,才能够将校企共育的作用发挥出来。 企业与中职学校在校企共育机制的建设上要不断研究和讨论,不断整合中职学校与企事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资源和软硬件资源,形成有效的人才培养课程资源。

学校与企业要结合民族地区的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对现有的教学课程内容进行改革和整合,开发出校本教材。 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强化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实践人才的培养,丰富民族音乐与舞蹈实践教学内容,为不断培养出既有扎实理论基础,又有实践经验的综合型专业人才提供课程保障。

(三)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强化共育手段

学校与企业挂牌互为基地,利用各自现有设施设备,开展企业员工、师资和学生的培训,为校内理论教学与校外实践教学相结合做好无缝对接工作。 让学生在学好专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到企事业基地岗位中去实践,企事业的工作人员及时给予专业化的指导和鼓励,从而更好地实现校企共育的目标。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争取资金支持,积极探索建设与“1+X”证书相关的培训基地。 为学生搭建从课堂到实践、从实践到就业的平台,有利于促进“1+X” 专业资格证书的教学目标与美育教育的良性发展,实现舞蹈资源共享、人才优势互补,最终实现双向共赢。

(四)共同强化教师培养,保障共育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在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人才资源共建共享,实现校企双方共创共赢”。

政府、行业、学校、企业要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参与教师培养培训机制,依托高水平学校和有实力企业建立“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形成强化教师技能训练、提升协同育人水平的良好环境,加快培养具有新思想、新技术、高品德的“双师型”队伍。另外,还要推进新进专业教师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人事制度改革,采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设岗与用人办法,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畅通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进入学校担任兼职教师的渠道。 同时,要不断健全教师到企业工作或实习的劳动保护制度,免除学校、企业的后顾之忧,让中职学校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教师到企事业参加专业实践,不断丰富实践经验和提升专业技能,不断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五)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完成共育闭环

在民族音乐与舞蹈人才评价方面,不能只用传统的应试教育模式和方法,而应将学校、企事业单位、家长、社会等多方面元素融入教学,开展多元化综合性评价。 如学校对学生在校的学习状态、专业技能掌握情况、思想道德表现等给予评价;企业对学生专业技能实践应用等给予评价,并进行思想素质教育;家长全面配合学校教育教学与企事业单位实践,对学生阶段学习与实践的成果进行体验式评价等。 还要将学生学习和实践成果搬到舞台和荧幕,融入乡村振兴,让社会和老百姓给予评价。

评价结论也不能仅体现在纸质评价上,更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全方位关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找出更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教学模式。 这样不仅能全面调动学生学习实践的积极性,不断培养理论、技能和思想都过硬的综合型专业人才,也能为中职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发展提供参考,甚至形成可复制性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综上所述,为了能够培养出更多符合社会用人标准的民族音乐与舞蹈方面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了进一步研究、传承和弘扬民族艺术与文化,中职学校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要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在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建立校企共育机制,探索有效的合作路径,开展深度合作,并不断强化中职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机制,丰富合作内容,从不同的维度完善人才培养方式和方法,提升中职学校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乡村振兴、民族文化传承,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为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专业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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