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视角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优化策略研究
2023-08-27孙亚雯
孙亚雯
一、前言
高校領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学校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的经济责任情况、主要业绩、审计发现问题和责任认定,做出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并提出审计建议的活动。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为高校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提供依据,从而规范领导干部全面履职尽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任用、考核、监督和管理。但由于受各方面因素影响,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进一步提高站位,立足创新,健全体系,全局谋划,推进成果运用,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价值。
二、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将其是否依法依规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作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中一项重要的衡量指标。同时,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制定各项决策时,是否善于运用发展的眼光,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落实监督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在审计过程中,可以选取部分廉政风险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倾向,从而采取预警机制,提醒并帮助领导干部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规范行为,增强责任意识,避免产生违纪违规问题。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有利于完善干部考核任用机制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以更直观、更客观的形式体现了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并纳入领导干部组织人事档案进行管理,成为干部任免、考核、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高校选拔干部提供依据,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帮助。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
新视角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得到了细化和完善,整个流程贯彻新发展理念,公平公正揭示问题、客观评价,体现了权利规范运行,组织规范管理和目标实现(详见图1),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方式方法传统,手段单一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方式方法单一,不成体系,内部审计人员缺乏标准化、专业化、系统化的视角。前期调研往往不够充分,部分审计人员仍停留在财务资料的审查。关注各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规较多,关注如何提升高校治理能力较少。对相关事项决策过程中的会议记录纪要查阅不详细,对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了解不够,对复杂经济事项背后深层次原因的分析不到位。在项目过程中缺乏沟通协调机制,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沟通能力不足,仍停留在由相关部门提供资料或是向相关部门核实情况。未充分借助纪检监察等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及审计过程中与相关人员的访谈,来全面了解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提高查找问题的效率和效果。
(二)审计力量不足,全覆盖不到位
高校普遍存在审计工作量与审计力量完全不匹配的现象。大部分高校审计人员配备不足,审计人员不仅要完成内部审计机构年度计划内的工作任务,还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类审计项目。审计人员所掌握的新时代审计工作信息化技术还不够成熟,难以担负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重任。
首先,高校在不断推进审计全覆盖过程中,会出现审计全覆盖深度不够的问题。为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审计人员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容易出现盲目追求审计数量,而忽视审计质量。尤其在干部换届年份,未考虑到有限的审计资源,而大批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导致部分审计流于形式,缺乏对问题的深刻揭示,增加了审计风险。经济责任过度泛化,未察觉到隐藏在其中的制度性隐患,难以发挥审计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作用。其次,审计全覆盖未能把握审计重点,在审计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未能突出重点和关键点,缺乏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效益性、效果性、经济性的考量。针对不同的被审计对象,未能确定不同的审计重点,而采用通用的审计程序,针对性不强,难以发现不同对象的风险隐患。最后,对审计全覆盖缺乏前瞻性思考和整体性规划,审计计划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内部审计机构在还未完全了解被审计对象总体情况时,便制定审计计划,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因片面追求审计数量而事倍功半,不仅浪费审计资源,也降低了审计效率。
(三)评价指标缺失,经济责任难界定
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涉及二级学院、行政部门、附属单位及后勤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干部。岗位性质、职责分工不同,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侧重点和评价指标也应有所不同。如:对于二级学院领导干部党政同审,学院由党委领导干部和行政领导干部共同治理,工作内容和职责会出现交叉重复,难以划清职责边界,经济责任难以界定。高校对于不同岗位性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也缺乏统一、可量化、可操作的指标体系,对被审计对象未建立科学的分类评价机制,导致审计评价不精准、不清晰。同时,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还未能实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容易造成审计评价不够深入,精准“画像”失真。因此,对高校不同类型的被审计对象进行恰当、合理、全面的评价,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可或缺,否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审计风险。
(四)审计成果缺乏运用
高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没有形成审计成果运用机制,审计成果没有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被重视和利用不足。大多数审计项目都是领导干部“先任后审”,组织部门已经做出了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决定,内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难以推翻领导的决策,导致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很大一部分只是完善程序的手段。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过程中,由于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经离任,现任领导干部很容易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相关部门间沟通协调不畅,使得审计整改工作很难推动,整改力度不够,整改不到位。高校针对审计整改结果未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被审计对象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缺乏深入剖析,未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目标要求及具体责任人,导致整改工作往往避重就轻,集中于短期内容易整改的问题。对于难点问题,未能采取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导致审计整改存在形式主义,屡改屡犯,整改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四、优化策略
(一)创新方式方法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创新完善方式方法,转换审计重点和视角。首先,应强调审前调查。内部审计人员要充分利用对高校内部情况较为熟悉的优势,运用大数据思维,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的组织结构、人员配置及分工、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其次,强化目标导向。审前多维度了解审计对象,突出审计重点,确保审计方案的制定更科学。最后,强化资源信息共享。相关部门间应及时沟通交流,实现前期调查资料、中期协查、后期成果的共享。通过深入的审前调查,明确的审计重点,实时的资源共享,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审计过程中挖掘深层次问题,揭露潜在风险,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审计效果。
(二)推动审计全覆盖
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要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依规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推动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实现新作为。在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结合高校的特殊属性,以全新的发展理念促进内部审计监督和服务相结合。将审计专业技术应用于帮助高校提升内部控制管理,从政治高度和战略管理的角度发现问题,提出建议、防范风险、促进改革,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监督关口前移,以任中审计为主,对于临时的人事变动,采用离任审计,逐步实现“先审计后离任”,形成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的工作机制。内部审计机构应集中审计力量,建立被审计对象数据库,进行合理分类,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重点岗位和关键岗位进行统筹分类,分年度安排任中审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逐步实现审计全覆盖。
(三)建立健全评价体系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和健全的评价体系,导致审计评价缺乏一定的客观性、实质性、有效性。高校应充分研究,根据被审计对象岗位和职责分工不同,明确重点内容(如表1)。同时建立健全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体系,制定不同的评价指标:一是基础评价指标。当审计评价过程中反映出来的经济业务出现同质化问题时,可以应用基础评价指标;二是差异化评价指标。根据不同部门和不同职责权限,设置具有针对性的评价指标;三是指标权重。根据审计重点,对每个指标设定相应的权重,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尽可能量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从而更加客观、公正地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高校内部审计机构针对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结合领导干部职责,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历史原因、决策过程、产生的影响和干部所起的作用,界定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勇于创新、敢于探索、担当作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也是为提升高校管理水平,推动发展,而非阻碍发展。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坚持做到“三个区分”,在充分了解历史背景、细致分析前因后果后,认真审视,充分考虑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推进改革过程中,由于缺乏经验、先行先试、进行探索性试验,为推动发展而出现失误和错误的情况,而非明知故犯、以权谋私的违法违纪行为。认定的过程应关注其主观意图是否事业为上,客观行为是否严格执行程序,后果是否造成严重影响,损失是否及时弥补,并确保全过程公正、客观,避免主观臆断,以偏概全。经综合研判后,可以免责或从轻定责。但在坚持容错的同时不可放任,要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及时整改,真正保护有干事创业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領导干部。
(四)推进审计成果运用
部分高校存在“审而不用”现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浪费了审计资源。高校应推动审计成果的充分运用,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对账销号机制。不断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干部管理的有效衔接,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归入干部组织人事档案。纪检监察部门可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推进廉政风险的防范与控制。高校可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认真研究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
引用
[1]盛永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现实困顿与改进路径[J].审计观察,2021(07):79-83.
[2]林慧.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探索和优化[J].中国农业会计,2019(10):6-7.
[3]刘海燕.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学习,2022(08):103-105.
[4]王乐青,宋夏云.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现状与改进对策研究[J].财会通讯,2021(23):115-118.
[5]罗小凤,叶鹏晖.浅谈新时代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路与方法[J].时代经贸,2020(21):23-26.
[6]董明惠.论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风,2022(08):157-159.
[7]刘舸.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及对策探讨[J].大众投资指南,2021(18):82-83.
[8]李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思考[J].今日财富,2020(19):113-114.
作者单位:南京艺术学院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