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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 推动宅基地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2023-08-25姜付鸿

云南农业 2023年6期
关键词:协管员闲置宅基地

姜付鸿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云南 普洱 665000)

农村宅基地管理涉及到村民的切身利益,是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通过分析当前普洱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工作人员配备不足、执法难问题突出、村庄规划滞后、供需矛盾突出、资金保障不足等问题,并提出了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盘活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对策建议,旨在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推动宅基地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更好地满足农民办理宅基地的需求。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二十字总要求,为新时代背景下解决三农问题明确了方向和目标。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改革与规范管理是农业农村工作中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1-2],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着力点。2019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作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内容,宅基地制度是乡村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对于保障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户实现住有所居以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3]。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宅基地实行“无偿、无限期、无流转”的政策,导致宅基地供给制度滞后,在农村出现宅基地“闲置荒废”“一户多宅”“超标多占”“无序违建”“乱占耕地”以及“隐形流转”等问题[4]。基于此,加强对宅基地的利用管理,成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基本情况

普洱市国土面积约4.5万km2,有103个乡(镇)993个行政村,全市总人口265.2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8.28万人,乡村人口146.94万人,城镇化率为44.6%。自从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从国土部门转入农业农村部门),普洱市农业系统积极开展宅基地管理工作,截至2022年2月底,全市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数7 788宗,审批宅基地数5 352宗,其中:原址翻建1 359宗、改(扩)建214宗、易址建新拆旧2 307宗、分户新建1 472宗,审批率达68%,审批面积105.16万m2,疑似违法用地卫星图斑258宗,全市建立村、组两级土地(宅基地)协管员(信息员)共计6 581人。

二、存在问题

(一)乡(镇)机构人员配备不足

全市各乡(镇)成立了以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组成的联审联批工作组(办公室),建立了联审联批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和规划机构人员不足,同时还要承担很多其他的乡(镇)中心工作,导致管理宅基地联审联批的岗位人员不明确,工作人员对宅基地业务工作不熟悉,工作协调困难,乡(镇)联审和“三到场”规范性不够,“重审批、轻监管”,职责难以履行到位。工作“增量不增人”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开展困难。

(二)执法得不到保障

随着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职能职责划转,全市面临着农村宅基地执法问题,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不健全,缺乏卫星图斑定位专业技术支持,缺少宅基地违法查处执法人员,违法线索联合核查机制不健全。对历史形成的“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乱占耕地建房、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问题政策解释不够清晰,处理难度大,而乡(镇)工作人员没有相应的执法证,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较为突出,执法得不到保障。

(三)村庄规划滞后

长期以来,农村村庄建设布局和村庄内宅基地选址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农户建房选址随意性大,乱搭乱建现象严重,村庄布局杂乱,房屋排列无序,严重影响村容村貌,造成耕地破坏等不合理现象。部分地方在制定村庄规划时不结合实际,致使实践操作有难度,缺少整体、长远的考虑,规划效果不明显。

(四)供需矛盾突出

随着国家对耕地保护力度的加大,部分村庄因规划不到位,未预留充足的宅基地,导致部分村民合理的宅基地申请得不到批准。加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村民选择进城安家落户,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情况日益增多,农村的“空心村”问题日益严重。宅基地“供”“需”矛盾的突出既导致了资源的浪费,也让村民的合理需求得不到满足。

(五)源头管控不到位

全市各县(区)通过配备村、组两级宅基地协管员,对违法违规建设住房起到了很大的遏制作用,但在源头管控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村、组未完全配置协管员。二是配置了宅基地协管员的村、组绝大部分未落实正常的薪酬待遇,日常巡查工作不到位。三是宅基地协管员对政策不熟悉,对村民的政策宣传不到位。四是村、组对宅基地申请的初审、公示环节流程、材料管理不规范。五是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测绘公司有困难,测绘成本高。

(六)资金保障不足

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能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以来,中央、省、市、县各级均未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由于没有资金的支持,县(区)、乡(镇)工作人员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十分困难,村级的培训覆盖率仅为30%左右。乡(镇)级单位因经费有限,不能配备交通工具,监管宅基地不便,耗时较长,管理效果不佳,一些违法建筑很难被发现,即使被发现,也因为客观原因难以改变现状。资金保障不足导致宅基地管理工作难以有序推进。

三、对策建议

(一)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以顶层设计、高位推动的方式,加大基层公职人员招考倾斜力度,增加乡(镇)人员编制,实行定编、定岗、定员,有效缓解基层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人员不稳定、人员不足的问题,确保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负,防止出现工作“断层、断档”。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各级财政在年初预算时要加大对宅基地管理经费的支持力度,逐步改善基层办公条件,保障村、组宅基地协管员的薪酬待遇,确保宅基地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解决好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加强村庄规划建设

坚持县域规划“一盘棋”,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加快推动乡村建设。制定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实现村庄规划管理依据“全覆盖”。加强村庄风貌引导,大力倡导“微改造”,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结合村庄人口结构、发展定位等要素,预留充足的宅基地用地需求,保障村民的合理需求得到满足。

(四)盘活闲置宅基地和住宅

在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积极研究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可行办法,有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工作。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积极探索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

(五)加强政策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手段,分层次、分类别广泛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和规范农村建房普法宣传,形成监管队伍自觉履职、违法建房从严查处、村民自觉依法申请和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大对村、组两级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日常监管指导工作水平,坚决遏制未批先建,私搭乱建等违规建设行为。

(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1个部门原则上设立1支执法队伍的要求,整合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结合各地实际,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的途径。完善农村宅基地联合监管机制,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加强农村宅基地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增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共同遏制各类违法占地建住宅的行为。

四、结 语

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如何管理好农村宅基地直接关系到农业农村发展和国家土地资源的保护。对宅基地进行有效管理,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规范日常宅基地管理,坚决在苗头阶段遏制违法违规建设的发生,稳步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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