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现状及保护管理对策
2023-08-25秦云红
秦云红
(桂林市临桂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广西桂林 541199)
湿地是一种自然形成的、常年或季节性积水的地域。从狭义上定义,湿地指的是陆地与水域交汇处,水位通常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从广义上定义,湿地泛指暂时或长期覆盖深度不超过2 m 的低地、土壤充水较多的草甸,以及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m 的沿海区域,包括咸水或淡水沼泽地、湖泊、湿草甸等[1-2]。湿地是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多功能性、生物多样性的特点[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2022 年6 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 年11月,《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武汉举办,大会达成了《2025—2030 年全球湿地保护战略框架》重要成果,并通过了由中国提议的《设立国际红树林中心》《将湿地保护和修复恢复纳入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三项决议,促进全球湿地保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据史料记载,宋朝以前,桂林市会仙镇湿地面积约为6 500 hm2,20 世纪50 年代已缩减至2 500 hm2。这主要是因为会仙镇湿地由村集体管理,缺乏科学管理模式和技术,由于土地资源逐渐紧缺,人们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沼泽地和湿地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并加剧了生态功能的退化和生态环境的恶化。而根据2022 年的数据,会仙镇湿地面积只有493.59 hm2,仅为广西全区湿地总面积的0.05%[4-5]。因此,桂林市会仙镇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势在必行。
1 广西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概况
广西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以下简称会仙湿地公园)位于广西桂林市中部偏西,处于桂东北漓江、柳江分水岭地带,属典型岩溶峰林平原地貌,海拔147~292 m。截至2022 年3月,会仙湿地公园总面积586.75 hm2,其中湿地面积493.59 hm2,湿地率为84.12%。会仙湿地公园主要包括以睦洞湖为中心的湖泊沼泽湿地,以及龙头山、分水塘、狮子山及冯家鱼塘与分水塘至相思江之间的古桂柳运河等湿地,分别分布于会仙镇的睦洞、新民、山尾、四益、文全5 个行政村。根据属性、特征和功能的不同,公园共划分为保护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科普宣教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等五大功能区[5]。
2 湿地公园保护现状
2.1 湿地公园保护政策及法规现状
2011年,桂林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建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模式。2012年,原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桂林市进行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2017 年12月,会仙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通过国家验收[7]。
2021年,为进一步推动湿地保护工程建设,会仙湿地公园开始实施“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项目,主要工作包括河道清淤及淤泥处理、有害生物清除、岩溶湿地景观修复等,项目总投资8 957.88 万元。2022 年11 月25日,《桂林市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桂林市青狮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获批通过,于2023 年1 月1 日正式实施,进一步夯实了会仙湿地公园保护政策及法规体系,为湿地保护和水源保护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6]。
2.2 湿地公园资源保护现状
桂林市自启动会仙湿地公园建设以来,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恢复为辅,优先保护岩溶湿地的自然生态特征、地域景观特色、独特民俗、古桂柳运河文化及自然人文景观、生物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最大限度保留原生态特征和自然风貌。
2010年,会仙湿地公园共有4 个植被型和33 个群系类型,其中湿地植物39 科78 属133种,陆生植物1 009 属324种,淡水藻类7 门35 科56属,还有陆生脊椎动物4 纲23 目67 科234种,鱼类7 目13 科30种,其中包括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9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1 种[7-8]。
截至2021年,会仙湿地公园的林草地面积为237.30 hm2,水域面积为72.65 hm2,非水域湿地为175.05 hm2。其中,低植被、中低植被、中等植被、中高植被、高植被覆盖度分别为16.77%、3.46%、11.46%、24.26%、44.05%。
1)在植被恢复方面,会仙湿地公园在恢复重建区开展水生植被恢复工程,累计种植水生植物总面积约0.60 hm2,包括芦苇0.25 hm2、睡莲0.35 hm2等。恢复湿地植被面积约5.00 hm2,增加了湿地植物多样性,有效改善了区域水质。2)在退塘(耕)还湿方面,会仙湿地公园通过租赁、征收等方式回收鱼塘权属,退塘还湿面积约60.00 hm2,退耕还湿面积约3.50 hm2。清退鱼塘后,部分自然恢复,部分区域结合湿地植被恢复工程进行人工生态修复。3)在生态修复方面,会仙湿地公园分别在三义村、毛家村、七星村等地进行生态修复和鸟类栖息地修复工程,累计种植旱柳、落羽杉、乌桕等乔木152株,狗牙根、水葱、芦苇、香蒲等水生植物7 024株,生态修复面积约3.50 hm2。
此外,会仙湿地公园与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等合作开展湿地监测、恢复及岩溶湿地保护相关科研项目,以及地质环境监测、鸟类监测、水质与水文监测、生物资源监测等活动。
2.3 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1)截至2021年,会仙湿地公园已建成巡护与游览步道共9 km;建成毛家码头、七星码头、三义码头、荷花塘码头、龙山码头等5 处巡护码头。2)水电方面,会仙湿地公园用电和给水设施完善,各保护管理站、科研宣教馆、公厕均已连接水电管网,水电供应有保障。3)会仙湿地公园还建设了中心保护站(游客中心)、斗门保护站、督龙保护站、狮子岩保护站等4 处保护管理站;建设科普宣教馆1座,观鸟屋1座,宣传栏(牌)一批,公共厕所4 座等管理服务及保护、宣教等设施。
3 存在的问题
3.1 湿地面积仍呈缩减趋势
从20 世纪50 年代到2022年,会仙镇湿地面积减少了2 006 hm2。尽管从2011 年开始,桂林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建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模式,并通过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文件来保障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但事实上,临桂区作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区),水稻常年播种面积稳定在4.8 万hm2,随着农业产业的发展,土地资源紧缺与农业生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剧了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导致会仙镇湿地面积的减少趋势未得到有效控制,并进一步降低了桂林市湿地的生态功能,不利于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3.2 湿地修复的机制不够完善
近年来,桂林市先后出台了《桂林市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桂林市青狮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了会仙湿地公园的保护政策和法规体系,为当地的湿地保护和水源保护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但这部分法规及政策文件大部分围绕湿地保护,关于湿地修复的政策相对较少,在湿地修复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规及政策支撑,湿地修复工作进度缓慢。
3.3 科技力量支撑不足
1)湿地生态的动态监测网络系统建设不完善,导致湿地修复成效不明显,不能及时为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方案的优化提供帮助,不利于湿地保护和修复。2)缺乏湿地保护和修复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在湿地保护管理过程中,由于缺乏沟通,部门间凝聚力低,工作效率低,不利于湿地综合管理。3)缺乏灾害防控功能系统,不利于有效监测和控制湿地及周边存在的燃烧秸秆造成的火情。
4 管理对策
4.1 合理规划和实施湿地保护修复方案
在坚持生态保护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将湿地公园划分为保护区、过渡区和开发区。1)严禁侵占湿地、破坏湿地等行为,对占用湿地湖泊进行网箱养鱼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应逐步退渔还湖,恢复湿地的自然生态。2)严禁在湿地公园内建设养殖场、养殖小区或种植短轮伐期的速生用材林,对场地进行平整改建,通过水生植物的种植,优化土壤条件,促进沼泽湿地的恢复。3)严格规范保护区内的垂钓、野炊、露营等活动,以遏制生态破坏导致的湿地面积缩减趋势。4)优化会仙湿地周边农业产业结构,鼓励发展生态产业及绿色发展模式,以湿地旅游、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高效低碳经济发展为重点,将湿地经济融入桂林市旅游圈中,延伸湿地发展产业链。在改善周边居民生活条件的同时,减少经济发展与湿地保护之间的矛盾,促进湿地生态和面积的恢复。
4.2 建立和完善湿地修复机制和体系
相关部门在加大对湿地污染、非法侵占、开垦等破坏湿地行为的打击力度的同时,还应重视修复机制和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通过落实责任分工,为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提供保障。建立湿地修复示范区,对湿地采取系统、规范和科学的修复措施,利用示范区积极引导湿地修复工作。此外,应加大对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的资金投入,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及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4.3 加大科技力量的投入
通过建立智能监控系统和平台、完善环境评价机制为湿地保护和修复成效提供科学合理评价,实现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决策和方案的优化,促进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湿地保护和修复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高不同部门之间的联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的综合管理。在完善灾害防控功能系统的同时,应积极推动科普宣教工程的建设,利用场景仿真、电子沙盘及全息投影技术对当地居民和游客进行湿地保护知识科普,提高周边居民湿地保护意识,减少燃烧秸秆等农业活动造成的火情对湿地生态的破坏。
5 结语
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是一项复杂且系统的工程,湿地的生态建设要做好保护和修复两方面工作,合理规划湿地保护修复方案,建立和完善湿地修复机制和体系,加大科技力量的投入,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湿地保护和修复进行监督,促进湿地的生态恢复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