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历史观探微
2023-08-24刘佳益
【摘要】《管子》一书集中体现了管仲学派的历史思想,包括天人观与君臣观两大方面,天人观中既有浓厚的天命鬼神色彩,也注重人事人为的作用。君臣观方面对君主和臣子的责任与义务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君臣和谐治理观。《管子》虽非系统论述历史思想的史学典籍,但仍能反映出先贤对社会历史的深刻见解。
【关键词】《管子》;天人观;君臣观
【中图分类号】B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3)28-0070-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28.022
一、《管子》其书
《管子》是一部记录中国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战国齐国稷下学派言行、言论和事迹的书。关于《管子》一书是否为管仲一人所作,学界争议较少,多数学者认为是后世推崇管仲的学者之著作汇编,绝非成于一人一时。如耿振东在《管子译注》一书的前言部分中指出:“《管子》是托名春秋前期齐国政治家管仲的一部著作。说它托名,有两层意思:一是《管子》并非管仲本人所著;二是《管子》又与管仲本人有密切联系。”[1]蔡保兴则认为:“春秋时期尚无著书立说的风气,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管子》一书,并非皆出自管仲之手,而是在其思想承传过程中,经后人阐释、发挥并使之不断系统化的产物。”[2]
《管子》一书的内容和思想相当丰富,按传统的诸子分类,它兼有儒、道、阴阳、法、名、兵、农诸家之说;按现代学科分类,它包含了政治、经济、哲学、法学、军事、农学、教育等各种思想。[3]西汉末年,经刘向整理,定为八十六篇,后来佚失十篇,仅存七十六篇,这就是现在流传的《管子》。[4]
二、《管子》历史观的主要内容
中国古代的历史观究竟包含哪些内容,学人从不同角度予以了阐述,如瞿林东先生指出:“天人关系、古今关系和时与势、理与道等几个概念或几个范畴,在中国古代历史观念中占有重要的位置。”[5]杨钊先生在《孟子的历史观》[6]一文中,从“先王”史观,历史循环论,“天人相应”观三个方面论述了孟子的历史观。从上述学者的论述中,或可窥见中国古代的历史观应包含古今观、天人观、历史盛衰观等方面。因此对《管子》一书中的历史观念或可从以上诸方面进行解读。
(一)天人观
天人关系主要指天命鬼神与社会人事之间的相互关系,即社会历史现象是由天命主宰的,还是由人事人为决定的。[7]《管子》一书在对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的探讨上,既充分论述了天命鬼神的重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人事人为的必要性。
1.知天畏命的天命观
天命观是指政权受命于天的学说,其形成时代相当古老,或许可以追述至西周初期。[8]据王辉先生统计,“天”在《管子》中总共出现819次,其中多用于天下、天气、天地、天壤、天财、天道等义。[9]关于《管子》一书中“天”的含义,学者指出“天”是有意志和人格化的至上神、是指创造万事万物的自然神、是指自然现象之天。[10]《管子·形势》中这样表述:“其功顺天者天助之,其功逆天者天违之。天之所助,虽小必大;天之所违,虽成必败。”[11]44即顺应天道即会得到上天的帮助,一旦有了上天的帮助,弱小也会变得强大。反之,若违背了上天的意愿,就会招致灾祸。在《管子·四时》篇中记载:“使能之谓明,听信之谓圣,信明圣者,皆受天赏。使不能为督,悟而忘也者,皆受天祸。”[13]838即圣明的君主,会得到上天的赏赐。昏庸虚妄的君主会受到上天的惩罚。《管子》认为人类之外还存在一个客观实体,即“天”。“天”具有奖惩功能,君民的行为活动需要符合天的意志。
2.重民爱民的人事观
《管子》一书中既有对天命、鬼神思想的记述,也十分重视人事、人为的作用,其民为本思想就是突出反映。民本思想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源远流长,《尚书》中就有:“民可近,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主张。《管子》一书中民本思想占据着重要地位,如《管子·牧民》中记载:“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13]13即政令的推行在于顺应民心,对于民众所惧怕的忧劳、贫贱、危难等消极因素,统治者应极力克服,方才能使政权长治久安。《管子·五辅》篇记载:“古之圣王,所以取明名广誉,厚功大业,显于天下,不忘于后世,非得人者,未之尝闻。暴王之所以失国家,危社稷,覆宗庙,灭于天下,非失人者,未之尝闻。”[13]191《管子》将治民之策作为政权稳固的重要抓手,虽出于奴隶主贵族维护统治的需要,但客观上有利于民众地位的提升,对后世民本思想的发展提供了借鉴意义。因此有学者评论说:“在春秋中前期,管仲能够提出‘人本‘民本主张,这是非常了不起的。”[12]在《管子·权修》篇中:“欲为天下者,必重用其国;欲为其国者,必重用其民;欲为其民者,必重尽其民力。”[13]49《管子》认为要想治好天下,必须重惜本国国力;想要治好国家,必须重惜国内人民;想要治好人民,必须重惜民力之耗尽。这里再次将重视民众与爱惜民力作为维护政权长治久安的重要手段,体现了其民本思想中的功利性色彩。对此,杨永林指出:“《管子》民本思想是以君主统治为前提的,民本的终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君主的统治,爱民的目的,归根结底还是为了用民。因此,《管子》的民本思想帶有很强的功利性。”[13]
(二)君臣观
君臣观是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重要内容,它的核心是考察君臣关系问题,但是因君臣关系的特性,它又延及其他政治文化内容。[14]《管子》一书中有大量篇幅论及君臣关系。
1.修德用贤的君道观
“君道”,顾名思义,指为君之道,它讨论的重点是如何当好国君的问题。[15]《管子·枢言》篇中记载:“人主好佚欲,亡其身失其国者,殆;其德不足以怀其民者,殆;明其刑而贱其士者,殆。”[13]252在这里《管子》充分肯定了作为人君重视自身道德修养的重要意义,国君不修德,将无法感召所统治的臣民,终会面临统治危机,以致于身死国灭。在《管子·权修》中记载:“有身不治,奚待于人?有人不治,奚待于家?有家不治,奚待于乡?有乡不治,奚待于国?有国不治,奚待于天下?”[13]52这里指出君主应重视自身治理,不能治己就无法治家、治乡、治国以及治理天下,这是对君主不断完善自身提出的内在要求。《管子》认为对官吏的择用需要考虑到品德、功劳、能力。而将品德置于首位,既是对臣子提出的道德要求,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君主修德用贤的内在要求。《管子·法法》指出:“世无公国之君,则无直进之士;无论能之主,则无成功之臣。”[13]313这是说君主治理国家应出于公心,为国选材。《管子·八观》有言:“功多为上,禄赏为下,则积劳之臣不务尽力;治行为上,爵列为下,则豪杰材臣不务竭能。故曰:入朝廷,观左右,求本朝之臣,论上下之所贵贱者,而强弱之国可知也。”[13]268这是对君主慎用封赏治理国政提出的建议,是对如何对待人才的进一步省思。在《管子·七臣七主》篇中提到了七种类型的君主,即申主、惠主、侵主、芒主、劳主、振主、亡主。[13]981充分肯定了“申主”的重要作用,即在这类君主统治下官吏敬肃而严谨,人民敦厚而亲睦,百官之中没有邪吏,朝廷之内没有奸臣,民间无侵夺之事,社会上也没有受刑的罪人。而对于其余六类的君主则是需要引以为鉴的。
2.事君以诚的臣道观
《管子·七臣七主》篇论述了臣子的七种类型,即法臣、饰臣、侵臣、谗臣、愚臣、奸臣、乱臣。[13]982书中对法臣高度赞誉,认为:“法断名决,无诽誉。故君法则主位安,臣法则货赂止而民无奸。呜呼美哉,名断言泽。”[13]999对其他六类臣子,则严厉批驳,旨在规范为臣之道,维护统治阶级秩序。但《管子》一书中的为臣之道亦有不同于传统礼法观念之处,如《管子·大匡》中管仲曰:“夷吾之为君臣也,将承君命,奉社稷以持宗庙,岂死一纠哉?夷吾之所死者,社稷破,宗庙灭,祭祀绝,夷吾死之;非此三者,则夷吾生。夷吾生则齐国利,夷吾死则齐国不利。”[13]332该篇还记载了管仲回应齐桓公的一段对话,其言曰:“君免臣于死,臣之幸也。然臣之不死纠也。为欲定社稷也。社稷不定,臣禄齐国之政而不死纠也,臣不敢。”[13]349管仲原为公子纠的臣子,而在公子纠夺取君位失败身死之后,却没有随之殉节。从上述两则材料中可以看出管仲本人的想法,管仲认为自己是社稷之臣而不是公子纠个人的臣子,因此可以为社稷破、宗庙灭、祭祀绝而死,不能因为一个君主而死。显然这与封建礼教倡导的君臣之道有所出入。关于管仲“不死子纠”这一点在历史上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许家星指出:“跨越两千年之久的管仲之评,见出儒家在坚持道义优先原则下,对义利合一理想人生的不懈追寻。”[16]在程朱理学盛行后,对历史人物的品评道德色彩更加浓厚。张艳丽在《管子思想研究概要》一书中指出:“在管子的一生中,不死子纠而归顺小白是一个重大转折,也成为后世议论管子德业的焦点。宋人对管子德行的定位多持鄙薄之态,而明代士人对于管子这一做法,大多持赞同的观点。”[17]宋代学者多受理学思想影响,品评人物往往重德行轻事功,因此评价管仲时易忽略其相齐事功,认为管仲“不死子纠”是其大德有亏。而明中后期随着经世致用之学的勃兴,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事功色彩愈发浓厚,这对管仲的功业往往会有更加客观公正的认识。
3.君明臣贤的治理观
一个国家的兴盛既需要贤明的君主,也离不开尽忠职守的臣子,如《尚书》中所记载皋陶回应舜帝的一话“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18]即君王圣明,臣子贤良,国家也就安康了。建构和谐的君臣关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管子·宙合》篇中关于君臣关系有这样一段描述:“左操五音,右执五味,此言君臣之分也。君出令佚,故立于左;臣任力劳,故立于右。夫五音不同声而能调,此言君之所出令无妄也,而无所不顺,顺而令行政成。五味不同物而能和,此言臣之所任力无妄也,而无所不得,得而力务财多。”[13]206该文先是强调了君臣之间的差别,即君主发号施令不费力,所以位在左;人臣办事劳苦,所以位在右。继而是对君臣双方的行为规范提出的要求,君主不随意发号施令,人臣不胡乱行事,这样政事才能有成效。在《管子·君臣》篇记载:“夫为人君者,荫德于人者也;为人臣者,仰生于上者也。为人上者,量功而食之以足;为人臣者,受任而处之以敬。”[13]551即君主要用德庇护民众,臣子依赖君主生活,对臣子君主应该给予足够优渥的俸禄,臣子也应该认真执行任务。这同样是对君臣责任与义务的一种规定。
《管子》一书在构建一种明君贤臣,和谐共治的君臣关系后,也提出了违反这种和谐关系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管子·形势》篇记载:“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上失其位则下逾其节。上下不和,令乃不行。”[13]37《管子·明法》指出:“所谓治国者主道明也,所谓乱国者臣术胜也。夫尊君卑臣,非亲也,以势胜也;百官论职,非惠也,刑罚必也。故君臣共道则乱,专授则失。”[13]913《管子·君臣》篇中言道:“为人君者,倍道弃法,而好行私,谓之乱。为人臣者,变故易常,而巧言以谄上,谓之腾。乱至则虐,腾至则北。”[13]574这几段材料都指出了维护正常的统治阶级秩序的重要性,君臣之间应都应该遵守相应的等级秩序,一旦有违这种等级秩序,就会对政令的推行造成影响,也会对君主的权威产生负面作用,终将出现统治危机。
三、结语
管仲生活在争霸战争频仍的春秋时期,其学术思想中包含着浓厚的富国强兵色彩。因此在《管子》一书中表现出鲜明的求实特质。其天人观中既有浓厚的天命鬼神色彩,也注重人事人为的作用。君臣观方面对君主和臣子的责任与义务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君臣和谐治理观。反映社会现实而又不离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对《管子》历史观进行专题式研究,既有助于全面认识管仲学派的学术思想,也有利于了解先秦时期中华文化的独特价值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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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佳益,男,汉族,安徽安庆人,安徽大学历史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史学理论及史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