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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粮食产业的区域竞争力分析

2023-08-23刘世炜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23年4期

摘   要: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粮食安全既要做到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又要做到产业安全、结构安全。通过利用偏离-份额分析法研究我国粮食产业结构和区域竞争力发现,我国粮食生产的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产业和区域分化明显。从产业来看,各类粮食作物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从区域来看,粮食生产日益向少数优势产区集中。我国大多数地区在粮食生产上未能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粮食生产的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亟待优化。因此,立足资源禀赋,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应该成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方向。在政策层面,要坚持系统思维、强化顶层设计,顺应比较优势、完善产业体系,坚持市场导向、提升生产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完善利益机制,加强国际合作、保障粮食安全。

关键词:粮食产业;区域竞争力;总位移;差异位移;均衡位移

中图分类号:F323.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23.04.004

文章编号:1009-6922(2023)04-30-15

[收稿日期]2023-04-12

[作者简介]刘世炜(1982—),男,重庆人,经济学博士,成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三农”问题、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1]这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要求,关键在于保障粮食产业安全,提升粮食稳定供给保障能力。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粮食生产供给保障能力有了极大提高。2022年,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九连丰”,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2]。但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我国粮食供求紧平衡的格局没有改变,结构性矛盾刚着手解决,总量不足问题又重新凸显。”[3]粮食结构性矛盾和总量不足问题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总量不足反映的是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我国粮食的结构性问题既有产业结构问题,又有区域结构问题。从产业结构来看,各类粮食作物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稻米、小麦连续多年产大于需,而大豆、玉米却存在着较大的产需缺口。从区域结构来看,我国粮食生产日益向少数优势产区集中,“北粮南运”现象十分明显。本文着重从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角度分析我国粮食安全问题,以期丰富该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

一、研究综述

粮食问题的实质是粮食安全问题。近年来,学术界主要从粮食安全内涵、粮食安全形势、粮食产业发展、粮食区域发展等方面,对粮食问题特别是粮食安全问题进行了研究。

关于粮食安全内涵。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和实现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4]27。粮食安全是多方面的,包括数量安全、质量安全、产业安全[5]、生态安全[6]、国际竞争力提升[7]等。其中,产业安全指的是粮食安全的核心内容[8]61。但学术界对粮食安全的内涵并未达成共识,例如武舜臣、胡冰川(2022)认为,为了给粮食安全观转变创造空间,应进一步摆脱有关粮食安全认知的束缚,适当降低粮食自给率目标,构建双重粮食安全保障体系[9]。陈锡文(2018)针对“是不是要打这么多粮食、是多进口一点还是少进口一点”的争论,认为坚持粮食基本自给在未来仍然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要做到粮食基本自给,就要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现代农业的概念和内涵很丰富,但是至少要实现农业生产效率的大幅提升、农业生产的绿色可持续和生态友好[10]。可见,保障粮食安全内在要求农业生产效率高、生态环境好。魏百刚(2019)从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不断提高、粮食总消费量持续增长、粮食储备和应急供应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三个方面论证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11]。可见,粮食安全至少可以从粮食产量、消费量、储备和流通体系几个方面来衡量。实践是认识的源泉,糧食安全的内涵也将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而不断丰富和发展。

关于粮食安全形势。从中长期来看,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着播种面积难以得到保障、供应链完整性不足、规模经营主体发展能力不高、供需结构性矛盾凸显、产业投入增长受限[4]27、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12]、生产成本上升[13]等问题。受要素质量恶化、配置结构扭曲、产业政策失灵、低端技术锁定等限制,粮食全要素生产率下降[14],粮食区域调剂、品种结构不平衡[15]100,主产区产能不稳定、产量增长潜能降低、主体功能地位削弱、粮食结构“去口粮”化[16]116,粮食加工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17]。城市化带来的资源重配及其对粮食生产和布局产生深远影响[18]71,粮食进口隐性化[19],进口竞争与限制性出口政策[20],对外依存度较高、外资市场控制力较强[8]61,国际贸易不确定[21]等。学者们还从粮食结构、流通、贸易等方面对我国粮食安全水平进行了评估[22]。同时,我国粮食产业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例如:新的技术革命和数字化带来的产业结构升级机遇,消费能力提升和消费需求多元化带来的消费提质机遇,“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和全球价值链重构带来的对外开放机遇,内循环重塑外循环发展动力和外循环冲击内循环发展环境带来的内外循环互动机遇[23]等。总体来说,我国粮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任何时候都不能轻言粮食过关了。

关于粮食产业发展。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学者们对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大量研究,主要观点有: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及未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途径[24],推动粮食经济高质量发展是现代化强国建设和更高层次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选择[25],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稳步提升是实现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26],农业服务业规模化和结构高级化对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促进作用[27]1,进一步提升农业服务业发展质量是现阶段驱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28]13,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对于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具有重大意义[29]等。学者们还从粮食生产高质量、粮食加工高质量、粮食流通高质量、粮食消费高质量[30],三产融合[31],农业服务化[27]1,规模、效率、效益[32],价值链[33]等方面,构建了我国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粮食产业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估。

关于粮食区域发展。我国地域辽阔,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较为明显。一些学者从区域角度对我国粮食问题进行了研究。例如,对主产区主要粮食作物的结构、区位、竞争力优势、增长效益及构成进行实证分析[16]116。从国家、区域、省域层面分析我国粮食自给率的变化趋势、粮食区域平衡与粮食安全的辩证关系[15]100;从区域层面分析耕地数量、复种指数、种植结构变化对粮食生产变迁的影响[18]71;从产业发展基础及其特性出发,分析不同地区粮食产业的发展路径[34]等。主要研究结论有:粮食主产区间的结构效益、竞争力效益和综合效益差距显著,非均衡性问题突出[16]116,降低区域贸易成本、提高技术吸收与转化能力能够强化产业互动的正向空间溢出,带动粮食产业区域协调发展[28]13,促进区域结构调整和分工是应对城市化冲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理性选择[18]71,应进一步压实和强化产销平衡区与主销区的粮食生产责任,划定主销区口粮自给率底线,在粮食生产能力上给予主销区与产销平衡区同等政策支持[15]100等。

已有研究成果对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我国粮食安全的丰富内涵、粮食安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粮食安全既有总量问题,也有结构问题;既有区域结构问题,也有产业结构问题。粮食结构问题正变得越来越突出。本文在借鉴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偏离-份额分析法分析我国粮食产业结构和区域竞争力,以深化该问题的学术研究。

二、研究方法

(一)基本思路

偏离-份额法(Shift-share Method,SSM)是由美国经济学家丹尼尔·克雷默最先提出,经邓恩和胡佛进一步发展,用于分析区域经济差异和产业结构效益的研究方法[35]。该方法的理论前提是区域产业经济增长与地区要素和产业结构要素相关,经济增长的地区要素主要受当地特定的资源禀赋和环境条件影响,经济增长的产业结构要素主要受当地产业结构状况影响。其基本思路是把研究区经济的变化看作一个动态过程,以其所在区域或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为标准区,将研究区的增长与标准区的增长联系起来进行比较。将研究区经济总量在某一时期的变动分解为份额分量、竞争力偏离分量、结构偏离分量,以此说明区域经济发展和衰退的原因,评价区域经济结构优劣和自身竞争力的强弱,找出区域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产业部门,进而确定区域未来经济发展的合理方向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则[36]。该方法多用于区域经济差异和产业结构效益的研究。

(二)实证模型

应用偏离-份额法,需要计算四个指标:份额(Share,S)、总位移(Total Shift,TS)、差异位移(Differential Shift,DS)和均衡位移(Proportionality Shift,PS)。本文用0表示基期,t表示报告期,j表示地区,i表示某种粮食作物,FQ表示粮食产量,则:

份额为:

Sij表示第j个地区第i种粮食作物占该地区粮食总产量的比重。

总位移为:

TS表示在基期和报告期之间不同地区粮食实际产量与按照全国粮食产量增长率计算出来的产量之间的差异。如果一个地区的总位移为正,表明该地区的粮食产量在基期和报告期之间的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反之亦然。该指标可以用于衡量某个地区在基期和报告期之间对全国粮食增长的贡献水平。

差异位移为:

DS用于测度粮食产量的比较优势效应。由于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着比较优势差异,在粮食生产上具有不同的发展速度。如果一个地区的DS为正,表示相对于其他地区,该地区的比较优势产业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反之亦然。

均衡位移为:

PS用于测度粮食产量的结构效应。从全国来讲,粮食生产中一些作物的產量相对于其他作物可能增长得更快或更慢。因此,在一个地区的粮食产业结构中,如果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作物在本地区也发展得较快或占据支配地位,则该地区的均衡位移为正值,反之亦然。

三、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以2001—2021年我国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薯类五种粮食作物的产量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数据来自于《新中国农业60年统计资料》、历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以及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网站等。

(二)份额分析

从总体上来看,如图1所示,2001—2021年我国粮食产量大幅增长,由45264万吨上升到68285万吨,增长了50.1%。其中,稻谷、小麦、玉米在经历了2003年的减产后一路上升,2021年更是快速增长。

从产业来看,如表1所示,2001—2021年我国主要粮食产量除薯类外均有所提高。具体而言,稻谷产量提高20%,比重从39%下降到31%;小麦产量提高46%,比重从21%下降到20%;玉米产量提高139%,比重从25%上升到40%;大豆产量提高6.4%,比重从3.4%下降到2.4%;薯类产量下降15%,比重从7.9%下降到4.5%。其中,玉米不仅产量大幅增长,比重也大幅提高。另外,从2021年来看,在产量排名前10位的地区中,黑龙江省的稻谷和玉米、河南省的小麦和玉米都占本省粮食总产量的近90%,山东省的小麦和玉米占其粮食总产量的近95%,安徽省的稻谷和小麦占其粮食总产量的80%以上,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仅玉米就占本省(自治区)粮食总产量的79%左右,河北省的小麦和玉米占其粮食总产量的92%以上,江苏省的稻谷和小麦占其粮食总产量的近89%,四川省的稻谷和玉米占其粮食总产量的近72%,湖南省仅稻谷就占其粮食总产量的87%以上,这进一步说明我国粮食产业分化非常明显。粮食产量的提高,既得益于持续不断的支农惠农政策,又得益于农业科技的巨大进步。粮食产业结构的变化,一方面是由于粮食生产存在着比较效益差异,种粮农民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更愿种植具有比较优势的作物;另一方面是粮食产业适应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的变化而进行的自发调整。

从区域来看,如表2所示,我国粮食生产日益向少数优势产区集中,区域分化特征明显。2021年,粮食产量排在前10位的地区产量之和达到全国总产量的67%,排在后10位的地区产量之和不到全国总产量的5%。13个主产区、11个产销平衡区、7个主销区各自的粮食产量之和分别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78%、17%、5%左右①。此外,各地区粮食自给率也存在较大差异。受经济发展、自然环境等因素影响,我国人口区域分布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人口规模大,粮食自给率低。从全国来看,“北粮南运”特征明显。粮食主产区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责任,面临着较大的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压力。

(三)位移分析

根据前述关于总位移、差异位移、均衡位移的计算公式,利用2001—2021年我国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薯类产量数据,可以计算出2001—2021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产量总位移、差异位移、均衡位移,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知,2001—2021年26%左右的地区粮食增产速度慢于全国平均水平;68%左右的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未能得到充分发展;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在81%左右的地区发展得也较快。综合来看,在总位移为正的23个地区中,所有地区的均衡位移都为正;在均衡位移为正的25个地区中,只有福建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个地区的总位移为负。上述数据表明,我国大多数地区在粮食生产上未能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绝大部分地区的粮食增产主要是得益于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作物,而不是主要依靠当地具有比较优势的作物。因此,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因地制宜,优化产业结构,应该成为提高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方向。

我国国土面积广大,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对粮食生产进行位移分析,可以从我国粮食生产的三大功能区着手。2001—2021年我国三大粮食功能区总位移、差异位移、均衡位移符号及数量情况如表4所示。

具体而言,在主产区中,总位移为正的分别是湖北省、江苏省、四川省、辽宁省、安徽省、吉林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黑龙江省,为负的分别是湖南省、江西省。差异位移为正的分别是辽宁省、湖北省、吉林省、江西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为负的分别是山东省、河北省、四川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苏省。均衡位移为正的分别是湖北省、江苏省、安徽省、四川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为负的分别是江西省、湖南省。综合起来看,总位移与均衡位移各自的正负情况完全一样,都是11正2负,这表明主产区的粮食增产主要是得益于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

在产销平衡区中,总位移为正的分别是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负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差异位移为正的分别是甘肃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负的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陕西省、云南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所有产销平衡区的均衡位移都为正。综合来看,总位移为10正1负,均衡位移为11正0负,正负情况几乎一样,这表明产销平衡区的粮食增产同样主要是得益于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

在主销区中,总位移为正的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为负的分别是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上海市、海南省。所有主销区的差异位移都为负。均衡位移为正的分别是福建省、北京市、天津市,为负的分别是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海南省。需要强调的是,由于所有主销区的差异位移都为负,这表明所有主销区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都未得到充分的发展。

下面着重从行政区域的角度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1—2021年粮食总位移、差异位移、均衡位移进行分析。

1.总位移分析。总位移为正的地区分别是北京市、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天津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湖北省、云南省、陕西省、江苏省、甘肃省、山西省、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安徽省、吉林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黑龙江省。其中,湖北省、江苏省、四川省、辽宁省、安徽省、吉林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黑龙江省为主产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产销平衡区;北京市、天津市为主销区。这些地区粮食产量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位移为负的地区分别是浙江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福建省、上海市、海南省、江西省。其中,湖南省、江西省为主产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产销平衡区;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上海市、海南省为主销区。这些地区粮食产量增长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1—2021年粮食总位移符号及区域分布情况如表5所示。

由表5可知,总位移为正的地区约占74%,为负的约占26%,表明全国大部分地区的粮食产量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粮食生产存在着明显的区域失衡问题。在总位移为正的地区中,主产区11个(约占全国主产区的85%),产销平衡区10个(约占全国产销平衡区的91%),主销区2个(约占全国主销区的29%)。在总位移为负的地区中,主产区2个(约占全国主产区的15%),产销平衡区1个(约占全国产销平衡区的9%),主销区5个(约占全国主销区的71%),表明大部分主销区的粮食生产落后于全国整体水平。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产销平衡区,粮食生产情况不容乐观,尤其是作为主产区的湖南省、江西省,其总位移也为负,需要引起应有的重视。从总位移的排序来看,排在前八位的地区全为主产区,表明主产区是粮食生产的最大贡献者。产销平衡区对粮食生产也有较大贡献。北京市、天津市作为主销区,尽管总位移为正,但是数值相对较小,对粮食生产的贡献较为有限。

2.差异位移分析。差异位移为正的地区分别是辽宁省、湖北省、甘肃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其中,辽宁省、湖北省、吉林省、江西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为主产区;甘肃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产销平衡区。这些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差异位移为负的地区分别是山东省、河北省、浙江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福建省、陕西省、云南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南省、河南省、北京市、江苏省、上海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天津市、青海省。其中,山东省、河北省、四川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苏省为主产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陕西省、云南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为产销平衡区;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海南省、天津市为主销区。这些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未能得到较好的发展。2001—2021年粮食差異位移符号及区域分布情况如表6所示。

由表6可知,差异位移为正的地区约占32%,为负的约占68%。这表明全国大部分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未能得到充分发展,粮食生产结构布局亟待优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仍需提升。在差异位移为正的地区中,主产区7个(约占全国主产区的54%),产销平衡区3个(约占全国产销平衡区的27%),没有主销区。这表明全国只有一半左右的主产区、近三成产销平衡区的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发展。在差异位移为负的地区中,主产区6个(约占全国主产区的46%),产销平衡区8个(约占全国产销平衡区的73%),主销区7个(占全国主销区的100%)。这表明全国一半左右的主产区、七成以上的产销平衡区、所有主销区的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未能得到充分发展。

3.均衡位移分析。均衡位移为正的地区分别是福建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湖北省、重庆市、贵州省、甘肃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江苏省、云南省、陕西省、安徽省、四川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其中,湖北省、江苏省、安徽省、四川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为主产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甘肃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陕西省为产销平衡区;福建省、北京市、天津市为主销区。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在这些地区占据支配地位①。均衡位移为负的地区分别是江西省、湖南省、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海南省。其中,江西省、湖南省为主产区;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海南省为主销区。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在这些地区未占支配地位。2001—2021年粮食均衡位移符号及区域分布情况如表7所示。

由表7可见,均衡位移为正的地区约占81%,为负的约占19%。这表明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在大部分地区也发展较快或占据支配地位。在均衡位移为正的25个地区中,主产区11个(约占全国主产区的85%),产销平衡区11个(占全国产销平衡区的100%),主销区3个(约占全国主销区的43%)。这表明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在大部分主产区、所有的产销平衡区、接近一半的主销区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或占据支配地位。在均衡位移为负的6个地区中,主产区2个(约占全国主产区的15%),主销区4个(约占全国主销区的57%),没有产销平衡区。这表明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在少数主产区和一半左右的主销区未能得到较快的发展或未能占据支配地位。从表3的总位移列和均衡位移列来看,总位移和均衡位移排在前面的10个地区中有9个是重合的,总位移和均衡位移排在后面的10个地区中也有9个是重合的。这表明我国粮食生产的区域结构效应十分明显,优化粮食生产空间布局,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应该成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

(四)分类分析

根据2001—2021年粮食产量总位移、差异位移、均衡位移的正负情况,可以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分组,结果如表8所示。

第一组:总位移、差异位移、均衡位移均为正,包括湖北省、甘肃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安徽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9个地区。其中,湖北省、辽宁省、安徽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为主产区;甘肃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产销平衡区。这表明2001—2021年这些地区的粮食产量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或占据支配地位。

第二组:总位移、差异位移、均衡位移均为负,包括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上海市、海南省5个地区。其中,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海南省为主销区;湖南省为主产区。这表明2001—2021年这些地区的粮食产量增长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未能得到较好的发展、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也未能得到较快的发展或未能占据支配地位。作为主产区的湖南省,总位移、差异位移、均衡位移都为负,其粮食生产的主体功能地位需要加强。

第三组:总位移和差异位移为负,均衡位移为正,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和福建省2个地区。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产销平衡区;福建省为主销区。这表明2001—2021年这2个地区的粮食产量增长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未能得到较好的发展、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或占据支配地位。尽管全国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在这2个地区得到较快的发展或占据支配地位,但由于本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未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其粮食增长仍然较慢。

第四组:总位移为负,差异位移为正,均衡位移为负,只有江西省属于这种情况。这表明2001—2021年江西省的粮食产量增长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未能得到较快的发展或未能占据支配地位。尽管江西省具有比較优势的粮食作物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但由于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在该地区未能得到较快发展或未能占据支配地位(均衡位移为全国最低),其粮食增产仍然较慢(总位移排在全国倒数第8位)。

第五组:总位移为正,差异位移为负,均衡位移为正,包括北京市、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天津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江苏省、四川省、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14个地区。其中,江苏省、四川省、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为主产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为产销平衡区;北京市、天津市为主销区。这表明2001—2021年这些地区的粮食产量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未能得到较好的发展、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或占据支配地位。尽管这些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未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但由于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在这些地区得到了较快发展,其粮食产量也获得了较快的增长。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利用偏离-份额分析法对2001—2021年我国粮食产量总位移、差异位移、均衡位移进行了分析。主要结论为:我国粮食安全既有总量性问题,又有结构性问题,结构性问题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突出表现为粮食生产存在着明显的产业分化和区域分化问题。对一个地区来讲,具有比较优势的作物能否得到充分发展、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作物能否得到较快发展或占据支配地位,对其粮食产量都有重要影响。具体而言:

1.从产业结构来看,2001—2021年我国主要粮食产量大幅提升,呈现出鲜明的结构性特征。一是玉米、稻谷、小麦产量增幅较大,大豆、薯类增幅较小;二是玉米的占比大幅提高,稻谷、小麦、大豆、薯类的占比有所下降。粮食生产的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

2.从位移情况来看,我国大多数地区(主要是粮食主产区和产销平衡区)的粮食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在这些地区发展得也较快,而不是主要依靠当地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换句话说,大多数地区(含所有主销区)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未能得到充分发展。

3.从区域结构来看,主产区是2001—2021年我国粮食生产的最大贡献者,产销平衡区对粮食生产也有一定贡献,大部分主销区的粮食生产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只有一半左右的主产区、接近三成的产销平衡区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发展。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在少数主产区和一半左右的主销区未能得到较快的发展或占据支配地位。

4.从个别地区来看,尽管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发展较快,但是由于当地具有比较优势的作物未能得到充分发展,其粮食增产仍然较慢。北京市、天津市作为主销区,尽管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未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但是由于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作物也得到了较快发展,其粮食产量也能获得较快增长。尽管江西省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但是由于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在该地区未能得到较快发展,其粮食增长仍然较慢。黑龙江省的总位移和差异位移都是全国最高的,均衡位移也较高,是名副其实的全国粮食第一大省。总位移靠前的山东省,其差异位移最低,而均衡位移最高,表明其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作物未能得到较好发展,但是全国整体发展较快的粮食作物在该地区得到了较快发展,粮食增速仍然靠前。作为主产区的湖南省,总位移、差异位移、均衡位移均为负,需要引起应有的重视。

(二)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粮食生产面临的结构性问题,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坚持系统思维,强化顶层设计。粮食安全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提高粮食稳产保供能力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基础和战略支撑,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强化顶层设计,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的战略意识,正确认识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国之大者,把提升粮食供给保障能力作为建设农业强国、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工作。坚持全国一盘棋,无论是粮食主产区,还是产销平衡区、主销区,都要自觉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政治要求,严格各级党委和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切实做到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加强统筹规划,强化制度设计,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考核体系,抓紧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为优化粮食结构、提高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筑牢制度基础。

2.发挥比较优势,完善产业体系。农业生产是经济生产和自然生产的高度统一,粮食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是自然条件、市场条件、技术条件和政策条件综合作用的结果。对此,要发挥粮食生产的比较优势,以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为重点,打造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协同”的粮食产业体系,全面增强粮食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以粮食生产核心区为单位,依托区域资源优势,集中连片建设以东北、黄淮海和长江流域等为主体的粮食安全产业带,打造跨区域、全链条、竞争力强的粮食产业集群,促进主产区粮食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使粮食产业真正成为主产区经济发展的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形成“龙头企业+产业集群+粮食生产基地”的发展格局。大力支持粮食生产示范市县、粮食特色产业园区、粮食产业化骨干企业建设,带动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联动发展。

3.坚持市场导向,提升生产能力。我国国土面积广阔,各地资源禀赋和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既要坚持全国一盘棋,责任一起扛,又要发挥比较优势,提升产业水平。要坚持市场导向,掌握市场行情,把握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机制、价格机制的作用,着力提高粮食生产比较效益。坚持产业需求导向,深化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粮食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引导粮食产业增加品种、提升品质。加快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着力推动南方地区发展多熟制粮食生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再生稻。着力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持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大力支持东北、黄淮海地区开展粮豆轮作,稳步开发利用盐碱地种植大豆。强化粮食企业品牌意识,加强粮食地理标志保护管理,突出产品特色、提升品牌价值,着力打造“乡字号”“土字号”“独一份”产品,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向国土资源要食物,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拓宽粮食和食物来源,更好满足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

4.加大政策支持,完善利益機制。粮食是一种自然与市场风险大、供给与需求弹性小、投入回报率低的产品,粮食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既是基础产业,也是弱势产业。这就要求必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利益保障机制,既要实现粮食增产,又要促进农民增收。要坚持“藏粮于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粮食生产物质条件。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加快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抓紧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确保18亿亩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坚持“藏粮于技”,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不断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完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粮食生产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地区横向援助机制。完善粮食价格支持政策,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稻谷补贴,健全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扩大粮食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范围。构筑农业补贴、信贷政策、保险政策“三位一体”的联动支持体系,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促进粮食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5.加强国际合作,保障粮食安全。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国际粮食市场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世界粮食安全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我国是农业大国,但还不是农业强国。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必须加强国际合作,保障粮食安全。要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科学研判国际粮食期货市场对现货市场、国际金融市场和能源市场对粮食市场的风险传导效应,加强粮食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粮商,支持国内粮食企业走出去,在仓储、物流、加工、贸易等领域拓宽和深化国际合作。建立规模化的海外粮食生产加工储运基地,全面参与和推动全球粮食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重构,着力提升我国粮食企业在国际粮食市场的话语权和定价权。积极推动国际社会加强政策沟通协调,完善粮农治理体系,推进全球粮食供给体系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促进各国在粮食减损、运输、检疫、贸易等方面形成合理的国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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