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遗址石跪人像揭秘
2023-08-18黄剑华
黄剑华
金沙遗址出土了大量珍贵文物,其中有石质人物雕像,是成都平原商周时期石质遗物中最重要的考古发现。起初清理出土的石质人物雕像共有8件,加上后来发掘出土的已达十余件,其娴熟简朴的雕刻技艺和独特神秘的造型风格,大有令人耳目一新之感,堪称古蜀人物造型艺术的杰作。
这些雕像均为跪坐姿势,皆为裸体,双膝着地,臀部端坐于脚跟之上,赤足不穿鞋袜。它们的双手都交叉背于身后,腕部被绳索反缚,发型也颇为奇特,头发从头顶向两侧分开,脑后有拖垂的长辫。在脸部形态上,它们大都颧骨高凸,大眼圆睁,有的嘴唇和耳朵上尚残留有涂抹的朱砂痕迹。这些石跪人像的表情神态,无一例外都是一副承受痛苦的样子,充满了悲壮的意味,同时又交织着静默、企盼、祈祷、等待或苦闷与惊讶等一些微妙的神情变化。
之前在成都平原其他古遗址内,也曾发掘出土有商周时期的石质人物造型像,但数量很少。根据公布的考古资料,首先是在三星堆遗址范围内,曾出土两件石跪人像,可惜头部皆已损坏,形态表情不详,身躯的刻纹也已漫漶不清,但双手反缚的跪姿仍依稀可辨。有学者称之为石雕奴隶像,认为“遗址中发现的两个双手反缚的石雕奴隶像说明了在这个时期奴隶制的存在”。还有学者称为“砍头的人牲石像”。其次是1983年在成都方池街遗址出土了一件石跪人像,高约0.5米,双脚下跪,双手被缚,头发向左右披下,头部较大,脸部雕刻粗犷有力,神态严肃悲恸。有学者认为可能是“‘人祭的代用品,其表现的当是受人宰割的羌人奴隶形象”。当时三星堆遗址和成都方池街遗址出土的石人雕像,由于残损严重、数量甚少,使学者们的研究分析受到了很大的局限。
金沙遗址石跪人像的出土,对这方面的研究提供了更为重要而丰富的实物资料,使我们可以对此作更深入的探讨。将它们与先前出土的几件石人像联系起来看,可知都是同一文化类型遗存。在雕造使用年代上,它们都处于商周时期。在形态特征与造型风格上,它们都非常相似。在四川之外其他地区多年来进行的大量考古发掘中,迄今尚未见有类似的发现。这说明这些石跪人像显然是具有典型的时代性和浓郁的地域文化特征的古蜀遗物。它们主要分布在成都平原上规模较大的一些商周时期的古遗址中,应是古蜀王国中一些较大的氏族或部族为了某种祭祀目的而特意雕制的。这些出土实物还透露出,采用石材雕造这类有着特殊寓意的石跪人像,可能是商周时期古蜀王国中一种特殊的祭祀方式,也可能反映了当时曾经盛行的一种社会习俗。古代蜀人雕造这些石质人物,绝非像现代人生产工艺品那样出于赏玩的目的。这些石跪人像的特征风格已充分说明了雕造者虔诚的态度与耗费的心力,他们并不追求视觉上的愉悦,而是刻意表现一种浓烈的悲剧性的力量。总之,给人以深刻印象的这些石质人物造像,提供给我们的并不是一些简单的信息,而有着极其丰富的含义。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其中已经公布的一些精美之作。
先看第一件,按照考古工作人员的编号为2001CQJC:716,在金沙遗址清理出土的十余件石雕人物造像中是雕刻细致和保存最为完整的一件。这件石跪人像通高21.72厘米,重2117克。古蜀族的雕造者充分采用了雕琢、磨光、钻孔、线刻等手法,对石跪人像的形态造型从整体上到细微处都作了生动逼真的刻画,并在脸部的某些部位施加了彩绘,涂抹了朱砂。其线刻的双眼、睁大的瞳仁、嘴角下垂唇部涂朱的方形大口、奇异的梳理整齐的双分发式、脑后下垂的大辫和反缚的双手,以及双膝着地的跪坐姿势,都给人以栩栩如生之感。
这件石雕人像选用的石材为蛇纹石化橄榄岩,由于该岩内含有大量分散的粉粒磁铁矿石及方解石的缘故,因而石像的表面有一些被侵蚀后形成的黄褐色斑痕。从形态造型的风格特征来看,这件石跪人像应为男性裸体双手反缚跪坐姿势。其神态表情作严肃苦涩与惊讶状,双眼圆睁目视前方与嘴角下垂方口大张的样子,似乎又含有一种悲壮、愤慨、期盼和祈祷的复杂意味。身后被两道绳索捆绑住的双手显得分外夸张,可能是有意为之,以突出其双手反缚所表达的某种寓意。
第二件金沙遗址出土的石跪人像,编号为2001CQJC:717,高21.5厘米,重1951克,也是一件雕刻细致传神的精美之作。这件石像亦着重表现了奇异的发式和双手反缚跪坐于地的姿势,双眼圆睁直视前方,脸部棱角分明,颧骨凸起,面颊深凹,鼻梁高直,阔嘴紧抿,神态肃穆表情凝重,并同样意味深长地交织着悲壮、苦涩、期盼等微妙变化。石人像的眼睛则采用彩绘形式描画而成,最显眼的是紧抿的阔嘴上涂抹的朱砂,在经历了数千年的湮没之后,清理出土时仍鲜艳如新。在竖起的招风式的双耳上,也残存有朱砂。彩绘与涂抹朱砂其实并不仅仅是一种美术手法,也是原始神秘宗教观念的体现。
第三件编号为2001CQJC:166,高17.4厘米,重1148克,用浅灰黑色的大理岩雕刻而成,石质中有较多白色条状斑纹,出土时一些部分有残损,头部与身体已断开,经拼接复原。这件石跪人像在形态造型上,同样具有颧骨高耸、脸部瘦削、发式两分、身子前倾、目视前方、表情严肃、神态悲壮的特点。雕造者同样采用了圆雕、线刻、打磨、涂描等手法,但在这件石跪人像的细部表现方面特别是面部五官和反缚于身后的双手则较为粗糙。用阴线刻出的嘴上被填涂了朱砂,并用朱砂涂目,表明这件石跪人像已被用于古蜀族的某种祭祀活动之中。
第四件编号为2001CQJC:159的石跪人像,高17.8厘米,重1366克,采用蛇纹岩青石雕刻而成。这类质地的青石在成都平原西部的彭州境内较多,采集也较为方便,古代蜀人使用的石材有可能就采于此地。这件石跪人像的胸部和双腿处有大量的酱黄色沁斑,出土时已残断,经过拼接复原。在造型风格上同样具有脸部瘦削、颧骨突出、发式中分、目视前方、神情肃穆悲壮的特点。其形态与第三件相似,雕刻也较为粗糙。嘴部位置也残留有朱砂,应是在祭祀活动中使用过的痕迹。
以上是考古人员经过清理后已经公布的四件石跪人像。在造型上,它们与中原地区、长江中下游以及其他区域出土的同时期玉石类人物雕像有较大的不同,具有一种浓郁的古蜀文化特点。从形态特征方面分析,可知古代蜀人为了某种特殊的目的与用途而选用石材制作这些石跪人像时,有的比较从容,精雕细刻,达到了生动逼真的效果;有的可能比較急迫,雕刻比较粗糙,未作细致加工。尽管有这些形态方面的差异,但并不影响古蜀族赋予它们的象征含义。这些石跪人像上残留的涂抹朱砂与彩绘痕迹,说明它们一经雕成,有的比较精美,有的尚显粗糙,便都派上了用场。
金沙遗址出土的这些石跪人像,表现的是哪类人物?代表的是什么身份?究竟具有什么象征含义?古蜀先民留给我们一系列非常有趣的谜。有的学者认为金沙遗址出土的这些石像两腿下跪反缚双手,表现的应是当时社会的下层,可能是奴隶或俘虏与犯人的形象。有的甚至认为:这些象征着奴隶与犯人形象的石跪人像在金沙遗址大量出土,可能反映了当时古蜀王国中的等级与刑罚情形,或认为是人牲的替代品。其实,这些推测并不准确。
先说刑罚。根据古代文献中有关记载透露的信息,早在远古时期中原地区的原始部落中已形成了某些强制性的行为准则,例如《尚书》中的《舜典》和《皋陶谟》就有“五礼”“五典”的记载。夏朝由原始的氏族联盟建立了早期奴隶制国家之后,有了较为正式的《禹刑》,《左传》中就有“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的记载。按照后世学者研究的说法,夏代的刑罚首先是注重天罚神判,其次是包括死刑的五种肉刑。据东汉学者郑玄在《周礼·秋官·司刑》中作注说:夏代五刑是“大辟二百,膑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大辟就是死刑,膑辟是凿去膝盖骨,宫辟是毁坏生殖器官,劓是割掉鼻子,墨是在脸上刺字涂墨。到了殷商王朝,随着对外战争的频繁和势力范围的扩张,统治者进一步加强了对奴隶的镇压,不遗余力地维护奴隶主贵族集团的利益,制定了更加残酷和苛细的刑罚。《史记·殷本纪》记述商汤时已有“汤法”,《竹书纪年》说于“祖甲二十四年重作《汤刑》”。从史籍中的零星记载来看,商朝沿用了五种肉刑,而把膑刑改成了刖刑,增加了砍手等刑罚,《韩非子·内储说上》就有“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的记述。到了西周时期,中原王朝已经有了一整套完备的礼乐和法律,周穆王时司寇吕侯制作了《吕刑》,刑罚方面仍沿用夏商时代的五种肉刑,其中亦有新的改变,比如有疑问的刑罚可以罚款代替肉刑等,还规定了罚金数额。
其次关于人牲與殉葬,曾是中原殷商王朝统治者广为采用的作法,特别是商王朝后期殉葬之风尤为盛行。根据甲骨卜辞和古文献中的记载,商代奴隶主贵族经常频繁举行祭祀上帝、鬼神、祖先等仪式以求保佑,每祭祀一次,除宰杀牛羊外,还往往要杀人作为祭品。商王朝在营建宫殿和宗庙建筑时,也要埋葬狗、牛、羊三牲和车马奴隶人牲等。在殷墟的考古发掘中对此有大量的揭示,如安阳武官村北地殷王陵区发掘了191个商代祭祀坑,共埋奴隶1178人,每次祭祀杀戮的人数少者几人多者几十人至几百人。商代人殉数量也很惊人,据统计,已发现的商代墓葬中的殉人数量在1000人上下。西周时期人殉制度也开始衰落,后来已不再将奴隶殉葬作为一种礼制。
以上所述,是黄河流域中原地区夏商周统治者施用的刑罚与殉葬情形。作为长江上游地处内陆盆地的古蜀王国,并不属于中原王朝的统辖,这里有着众多的氏族和部落,大大小小的酋长甚多,可谓诸侯林立,在政治上施行的是共主制,在礼乐上也与中原有别,自成体系,三星堆出土的青铜雕像群便对此作了很好的揭示。四川的许多重大考古发掘均未发现古蜀统治者有人牲或人殉的习俗,盛行的是具有浓郁古蜀特色的祭祀方式。
由此可知,金沙遗址出土的石跪人像,所代表的并非是人祭的替代品,透露的也不可能是古蜀王国中的刑罚情形。它们赤身裸体双手反缚的姿势形态,并不是为了简单地表现一种刑罚制度,而是被赋予了特殊的象征含义,很显然与古蜀国一些特殊的祭祀活动仪式有着密切的关系。跪坐姿势表现的也决非地位低下的族群,而是社会上层人物形象,它们可能是统治阶层世俗贵族,很有可能是古蜀部族首领兼巫师在某种特殊祭祀仪式中的
造型。
这些石跪人像被绳索反缚的双手,被修剪形成的奇异发式,使我们很容易联想到古代的有关文献记载。《吕氏春秋·顺民篇》记述说:“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剪其发,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说,雨乃大至。”在《墨子·兼爱下》《国语·周语上》《尸子·绰子》中对此亦有类似
记述。
由于干旱不雨而举行祭祀活动,曾是商周时期的重要祭典。商朝求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舞求雨,另一种是焚巫尪求雨。焚巫尪求雨是旱情特别严重时举行的祭祀祈雨仪式,史籍中对此不乏记述,如《左传·僖公二十一年》说:“夏大旱,公欲焚巫尪。”出土的卜辞中也大量记录了所焚巫尪之名与具体地点,由此可知当时曾经常发生旱灾和焚巫尪祈雨习俗的盛行。这种情况在后世仍然存在,并由焚巫尪求雨逐渐演变为暴巫尪求雨。《山海经》中记述的“女丑之尸”或“黄姬之尸”,有学者认为可能都是古代久旱不雨时用作祈雨的牺牲品。
此外,赤身裸体也是古人采用模拟交感巫术求雨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盛行于我国古代,在世界上其他许多地方也同样流行,弗雷泽《金枝》中对此便有真实的记述。
根据文献记载和环境考古材料,商周时期不仅中原地区气候多变,成都平原四川盆地也灾害频繁,经常发生大旱和洪水泛滥。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古蜀族或古蜀王国的统治者很可能会像中原王朝一样经常举行求雨的祭祀仪式。金沙遗址出土的这些石跪人像,在形态造型上“剪其发”“其手”,便具有“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的寓义,显然就是“暴巫尪求雨”的形象写照。殷人“焚巫尪求雨”烧的是活人,周人“暴巫尪求雨”在烈日下曝晒的也是活人,古蜀族用石质雕刻的跪坐人像来象征和取代巫尪,应是具有浓郁古蜀特色的做法,反映了古蜀社会共主政治秩序下祭祀活动不同于中原地区而独具特色的真实情形。金沙遗址石跪人像面部的彩绘和涂抹的朱砂,显示出了很强的巫术色彩,它们的赤身裸体也与古代模拟交感巫术有关。这些都表明它们是古蜀王国举行祈雨之类祭祀活动后的遗存。
(作者系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员,四川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特约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