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共同致富
——绘出乡村好“丰”景
2023-08-17辽宁省委组织部,本刊编辑部
乡村是充满希望的田野,也是干事创业的广阔舞台。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辽宁省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党群共同致富”活动的实施意见》,强化党建聚势赋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党群共同致富”活动开展以来,辽宁省牢牢抓住党建引领产业振兴这个重要引擎,明确载体路径、选准产业项目,组织党员、动员群众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着力走出一条具有辽宁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
把党员聚在责任区上。充分发挥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作用,以农村网格(村民小组) 为单位,以党员致富骨干为主体,组建党群共富责任区,结对带领身边群众特别是脱贫户共同开展生产经营,帮带群众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党群共富责任区一般由3—5 名党员致富骨干和若干群众组成,由1 名党员致富骨干担任责任区负责人。普通党员结合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等,在党群共富责任区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政策宣传、结对帮扶、排忧解难工作。
把阵地摆在合作社上。指导推动村党组织统筹利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做好“土特产”文章,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套健全完善运营和分配机制,动员组织党员群众、村内企业、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同步采取单独组建、村社共建、指导帮建等方式,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合作社有效覆盖,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富民强社的发展动力,推动实现集体经济、农民群众双增收。
把党委建在产业链上。适应区域产业联合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需要,以党建工作基础好、集体经济体量大、产业带动能力强的村为中心,建立跨村产业联合党委。推动地域相邻、产业趋同的村与村党组织,统筹协调各联建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统一实施物资采购、技术指导、品牌打造、产品销售等各产销环节,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经营效益,规避市场风险,促进资源共享、抱团发展,不断增强区域乡村产业聚合力。
与此同时,为保障“党群共同致富”活动的顺利开展,辽宁省出台系列扶持政策,把支持打在关键点上。充分发挥涉农部门职能作用,辽宁省配套完善财政支持、土地供给、金融扶持、商务服务、供销合作、人才保障、激励奖补7 个方面措施,全方位、多要素推动各类政策、资金、项目向“党群共同致富”实施参与主体倾斜。
坚持党建引领兴产业,铺就富民强村共富路。如今,在辽宁广袤的田野上,推进乡村建设正集聚着磅礴力量。为了捕捉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党群共同致富”的亮点做法,本刊记者深入沈阳、抚顺、锦州、铁岭、朝阳五地,从党委统揽、支部联盟、村企联建、人才引擎等方面报道其成功的经验做法,号召全省党员干部以时不我待的干劲、攻坚克难的勇气,共同绘就新征程上百姓富、产业兴、生态美的美好乡村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