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司法警校服务农村干部培训研究
2023-08-15陈跃
陈跃
摘要:“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先后在1982年至1986年、2004年至2023年25次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推动着我国农村发生日新月异变化,而司法警官院校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如何服务提升农村干部人才的能力和水平,满足基层治理工作的需求,成为了诸多学者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农村干部;能力培育
文章编号:1674-7437(2023)05-0140-03 中国图书分类号:D422.6;D262.3 文章标识码:A
乡村要振兴,人才必先行。乡村人才振兴是实现国家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所在。根据民政部2021年数据显示,全国有村委会49.2万个,按照每个行政村一般配备3至7名的农村干部的标准测算,全国的农村干部约为147.6万至344.4万名。如何通过不同层面、途径服务农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农村干部人才在广阔的农村天地建立新功绩,值得职业院校科研工作者们思考和研究。
1 农村干部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针对农村干部人才队伍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政府部门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经费、时间、人力、物力组织各类农村干部培训。总体来看,农村干部培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1 农村干部自身对培训目的和作用认识不够
常年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农村干部,大多认为自己现有的经验和知识已完全能够满足当前农村基层治理工作的需要,习惯用以前旧的工作方法来解决问题[1],不愿意主動学习,也不愿意积极参加各级组织发起的培训学习,同时,对所在乡村基层治理的现状、问题、解决办法没有自己的思考研究以及创新实践。部分农村干部并未从思想上重视培训学习,在具体行动上更多都是敷衍了事,或者在培训过程中随意压缩培训时间,本来7天的课程压缩成3天、4天,培训变成了走形式、走过场。
1.2 农村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面向农村干部的培训,关键是要为农村基层治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熟悉法律、能力全面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这就对培训师资水平、培训内容的整体性、系统性、适用性、实用性以及培训技术技能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是,很多针对农村干部的培训学习都是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的政策、文件统一部署安排的,并未充分结合农村干部真实的培训需求,是基于行政导向,而不是培训需求导向。实际上,农村干部在基层党建、人民调解、法务会计、公文写作、项目管理等方面有着众多实际的学习需求。
1.3 农村干部培训组织和师资良莠不齐
农村干部培训组织数量众多而庞杂,培训的承办方可能是组织部门、党校、高校、社会机构、甚至公司企业等。有时为了尽可能多地承接农村干部培训业务,培训的课程、内容等往往是五花八门。各种农村干部培训班的师资力量大部分是从党校、高校、行业等邀请的专家,还有的来自组工党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森林等部门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但由于教学师资的学识层次、理论水平、实践实操参差不齐,而且不能保持长期的稳定,培训系统性、连贯性难以保证,难以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1.4 农村干部培训后期服务没有持续跟进
通常培训结束后,培训的组织方、实施方在农村干部对培训的真实满意度怎么样、有没有其它的意见和建议、回到村庄的农村干部在基层一线工作中能否较好的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在运用的过程中是否产生问题或者困惑、有问题或者困惑是否有合适的渠道反馈并有专人予以及时的解答等方面没有做好后续的跟进和服务。
2 农村干部培训的主要需求分析
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农村干部除了有常规的农林技术类培训需求外,还有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依法开展基层治理的需求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法治思维不断深入村民百姓,但仍有部分农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因此,在处理基层治理中的事务性工作、矛盾纠纷问题的过程中,如果不合法、不公正,则会导致纠纷问题反复出现,极大地影响群众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因此,农村干部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一系列与基层治理息息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是十分有必要的。
2.2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队伍必须过硬”“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如何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一支思想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是农村基层党组织一项十分艰巨而又十分紧迫的任务[2]。
2.3 提质调解、信访、禁毒、矫正工作的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农村群众因集体分红、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邻里关系等所产生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而且呈现多样性、复杂化的特征。在这些问题处理当中,人民调解、信访化解工作是延伸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有效载体,是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的重要举措。同时,社区禁毒、社区矫正等工作也越来越精准,越来越深入基层。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特点,与时俱进提升农村干部在人民调解、信访化解、社区禁毒、社区矫正方面的工作能力显得尤为重要[3]。
2.4 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廉洁教育的需求
我国是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在推进现代化的道路上走过了艰苦卓绝的历程。党和政府每年都对农村的全面发展投入大量的经费与项目。这些经费、项目,难免会吸引个别人员想通过不法手段获得个人利益。农村干部在落实经费、推进项目的过程中,能否做到廉洁自律、抵住诱惑,这是摆在农村干部面前的一项现实的考验。因此,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反腐败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4]。
2.5 提升办公设备使用、文书写作能力的需求
时代在进步发展,各级政府部门使用的办公设备、软件APP等也越发先进,这对农村干部的信息化操作使用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同时,农村基层的各项事务也需要通过书面文字来上传下达。所以,农村干部不仅需要拥有良好的语言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办公设备、软件操作使用以及公文应用写作能力。
2.6 提高工作管理能力、水平的需要
随着国家基层治理理念的调整和转变,村部逐步转型为“村级服务中心”,分担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诸多服务职能,如医保缴纳、建房审批、户口迁移、就业信息、电商购销等事务,基本能够让村民实现“不出村即办理”。如果农村干部工作管理能力、水平有限,将千头万绪的事务性工作厘清理顺就显得十分困难。
3 司法警官院校服务农村干部培训的能力与优势分析
加强农村干部培训是做好乡村振兴背景下,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5]。相较于其他组织开展的农村干部培训,司法警官院校在服务农村干部培训方面有以下能力和优势。
3.1 完整的硬件和软件服务能力
大部分司法警官院校經过四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办学硬件、软件等条件均得到了极大提升。例如,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有完善的教学楼、住宿楼、体育场等培训设施条件,以及在思政、法治、管理、文学、警务等专业领域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截至2022年11月,学历教育在校学生近6 000人,在职教育培训年均8 000人次;在职教职工3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72人,中级职称113人,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146人,“双师型”教师86人,并且有一批亲身参与大学生三下乡、乡村振兴等任务,长期开展农村基层治理、服务农村事业发展的专门研究的老中青教师。
3.2 有利的区位、行业培训资源优势
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行业办学院校,司法警官院校有与农村干部培训无缝对接的立体教育培训资源。例如,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湖南省会城市的一所高职院校,学院已与杨开慧纪念馆等共建“红色文化教育教学”实践基地、与湖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长沙监狱等有稳定的教育培训合作。因此,可以更加容易获取农村干部培训方面最新的理念、方法、模式以及行业培训资源。
3.3 强烈的转型升级再发展意愿
因司法警官院校的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人才培养模式等与一般高职院校有较大的区别,而且具有鲜明的政法属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司法警官院校其它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项目建设和发展。司法警官院校在积极寻求转型升级。在这当中,农村干部培训是未来司法警官院校可重点考虑的服务项目。
4 司法警官院校服务农村干部培训的实现路径
司法警官院校如何发挥行业、专业优势,满足农村干部培训需要,提升农村基层治理的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发挥农村基层治理人才的工作效能,最终实现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服务行业、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
4.1 与各级政府部门合作开展农村干部培训
司法警官院校可以解析政策、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积极沟通,与省、市、县级的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人社部门等洽谈农村干部人才培训合作。根据农村干部人才能力培养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制定有针对性的、可以考核量化的培训目标和体系。
4.2 借助社会组织平台推出农村干部人才储备培训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出现了各类特色鲜明、业务独特的社会组织。根据2022年发布的《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要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依法领办创办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6]。司法警官院校可以借助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平台,为其提供专业的培训,培育一批批优秀农村干部储备人才,为乡村建设和发展储备后备力量。
4.3 通过基层治理智库服务拓展农村干部培训
未来的司法警官院校可以参照农林类院校,直接与乡镇、村一级合作,长期无偿或者较低费用提供党建、法律、管理、廉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智库服务。在服务实践中能够针对乡镇、村一级基层治理问题,提供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为了让解决方案能够更好的解决基层治理问题,开展与之相配套的培训是十分有必要的。
4.4 开办农村干部人才培养学历教育订单班
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印发的《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中明确提出,要在乡村发展领域设置乡村治理、全球农业发展治理等专业,核心课程包括:管理学原理、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心理学、法学等[7]。湖南省教育厅2023年5月份印发的《关于在全省职业学校开展培养乡村治理后备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各试点院校要开设涵盖党史党建、公共管理、群众工作、文秘、农村行政管理、心理调试、沟通表达等内容的主要课程[8]。司法警官院校在开办农村干部人才培养的学历教育、订单班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文化、师资、专业等优势,因此要积极开办农村干部人才培养学历教育培训班,以满足农村干部干部培训需求。
5 结束语
全国司法警官院校,应当在服务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上大胆探索、深耕细作,面向新农业、新农村、新农民的具体问题和需要,积极实现自我转型升级,不断发挥具有鲜明特色的行业、专业、师资等优势,加快职业教育与培训相融合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深化农村干部培养、农村基層治理等领域理论、科研、实践、创新的研究,抢抓历史机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王卓,胡梦珠.乡村振兴战略下村干部胜任力与村庄治理绩效研究——基于西部5省调查数据的分析[J].管理学刊,2020,33(05):1-11.
[2]史乐韵.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优化农村干部培训路径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3,34(08):266-269.
[3]王光丽.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的实践与探索[J].南方农机,2022,53(21):175-177+187.
[4]延桢鸿.乡村振兴背景下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培训有效性分析——以阳泉市郊区为例[J].甘肃农业,2022(05):112-115.
[5]张艳华.中国村干部[M].上海:东方出版社.2020.
[6]中国政府网.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EB/OL].(2022-02-15)[2022-02-15].https:
//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01/content_5676306.htm.
[7]中国政府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的通知.[EB/OL].(2022-08-31)[2022-08-31].https://www.
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9/24/content_5711684.htm.
[8]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将在中职学校试点培养乡村治理后备人才.[EB/OL].(2023-05-17)[2023-05-17].http://hnsfpb.hunan.gov.cn/tslm_71160/jzfp/202305/t20230517_29341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