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性技术对产业集群绩效的影响机制
—一个综合性综述与研究框架构建
2023-08-15陈家淳欧瑞秋田洪红唐梁子夜王京安
陈家淳,欧瑞秋,田洪红,唐梁子夜,王京安
(电子科技大学 中山学院,广东 中山 528402)
当前颠覆性技术的出现越来越频繁,常常对采用主导技术的企业和产业造成巨大冲击。集群是产业重要的组织形式和常见的现实形态,也是企业创新创业所依赖的生态系统。因此,关于颠覆性技术对产业集群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应当是重要的研究主题。然而,截至目前国内尚未出现直接相关的研究,国外也仅有零星的案例研究。
Bower 和Christensen 首先提出“颠覆性技术”概念,指出颠覆性技术在发展初期不具备主流市场客户所重视的性能属性,但是通过进入新市场获得持续的性能改善,进而满足主流市场客户的需求并取代原有主流技术[1]。Christensen 认为颠覆性技术通常比原有技术更简单、更便宜、更可靠、更便捷[2]。近年来对颠覆性技术的关注不仅停留在企业层面,也开始关注产业集群层面。由于集群具备了企业所不具备的复杂网络,颠覆性技术嵌入的技术体系、发展环境等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易变性、复杂性、不确定性和模糊性等特征。
产业集群的技术进步一直是研究热点,但已有文献主要研究持续性技术,很少关注颠覆性技术。一项颠覆性技术进入产业集群并成为主导,需要经历技术发现、导入、扩散和吸收的过程。与持续性技术相比,颠覆性技术存在不同的扩散机制,产业集群也因此存在不同的反应机制。然而,目前关于颠覆性技术扩散的少量直接研究重点专注于对主要参与者的行为、相互关系等的微观描述,尚缺乏能够指导未来研究的整体性研究框架,不仅缺乏对集群内颠覆性技术的扩散机制、集群反应机制等重要议题的系统研究,也缺乏从战略层面对集群如何应对乃至利用颠覆性技术的研究。
本文拟在吸收有关产业集群、颠覆性技术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颠覆性技术对产业集群绩效影响机制的理论研究框架。为此,本文进行了综合性综述(Integrative Review),针对颠覆性技术对产业集群绩效的影响机制,构建研究框架并从中提炼出未来的主要研究主题,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
一、文献检索与内容分析
综合性文献综述通过评估、批判和综合有关研究主题的文献,创建新的理论框架和理论模型[3]。
(一)文献检索设计
初步检索发现,与“产业集群”和“颠覆性技术”这两个主题都相关的文献较少。因此,参考Snyder的做法,通过追溯参考文献扩大文献研究范围,并对这些文献进行系统分析与整合;同时,成立评审小组对文献进行评估[4]。首先对文献检索的方法与关键词、文献的纳入和排除标准进行确定。接着,参照Petzold、Landinez、Baaken 的研究,设计文献检索流程:第一步,通过广泛检索领域文献来概览关于颠覆性技术、产业集群等研究的整体概貌;第二步,进行聚焦检索,检索出与主题直接密切相关的文献(核心文献),以确定综述的基础;第三步,进行延伸检索,通过检索核心文献的参考文献或相似文献,对核心文献进行补充[5],见图1。
图1 文献检索思路与结果
(二)检索计划执行
本次文献检索,外文文献来自数据库Web of Science,中文文献来自中国知网,检索时间截至2022 年6 月。
1.外文文献检索与确定
(1)广泛检索:设定类型为文章,语言为英文,使用检索语句TS=(disruptive technolog* OR disruptive innovat*)检索到2 445 篇文献;使用检索语句TS=(cluster and innovat*)检索到6 623 篇文献。上述文献检索检索出颠覆性技术/创新以及产业集群与创新的相关研究,是对这两个研究领域的整体概览。
(2)聚焦检索:在广泛检索的基础上,设定学科类别为商业、区域城市规划、经济学、管理或地理,使用检索语句TS=(cluster AND (disruptive technolog* OR disruptive innovat*))检索到与产业集群和颠覆性技术直接相关文献19 篇。接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文献筛选:首先,通过摘要判断,cluster 的语义是否是“集群”,剔除无关文献15 篇;其次,通读文献全文,讨论确定与产业集群和颠覆性技术两者相关的4 篇核心文献(一级文献)。
(3)延伸检索:鉴于一级文献数量过少,参考Snyder 的做法,将文献范围延伸至核心文献的参考文献[4]。通过阅读摘要及全文判断参考文献是否与研究主题相关确定二级文献7 篇,并以二级文献的参考文献进一步确定三级文献4 篇。最后,以一至三级文献的作者为检索对象,检索其所发表的全部文章,确定与颠覆性技术和创业集群相关的四级文献6 篇。综上,由于文献存在引用关系,延伸文献合计13 篇。
经历以上多轮文献检索与确定过程,共确定17 篇英文样本文献。
2.中文文献检索与确定
(1)广泛检索:分别使用检索语句SU=(‘颠覆性技术’+‘颠覆性创新’+‘破坏性技术’+‘破坏性创新’)和SU=(‘创新’*‘集群’)进行检索,来源类别选择CSSCI(下文检索均选择该类别)以保证期刊的权威性,检索出颠覆性技术/创新相关文献247 篇,产业集群的创新相关文献3 643 篇。
(2)聚焦检索:使用检索语句SU=(‘颠覆性技术’+‘颠覆性创新’+‘破坏性技术’+‘破坏性创新’)*‘集群’进行检索,检索出0 篇相关文献,国内尚未有关于产业集群与颠覆性创新直接相关的文献。
(3)延伸检索:将集群一词从主题词扩展到全文,进而找到关于产业集群与颠覆性创新的相关描述,检索语句如下:SU=(‘颠覆性技术’+‘颠覆性创新’+‘破坏性技术’+‘破坏性创新’) AND FT=‘集群’,共检索出27 篇文献,剔除两篇无关文献后,使用Nvivo 查询功能对上述文献进行文本检索,“集群”一词作为参考点出现次数三次及以上的文献共6 篇,涉及产业集群的段落表述中有5 篇提及颠覆性创新,将这5 篇文献纳入延伸文献中。
3.文献检索结果
外文文献和中文文献的检索结果汇总如下:广泛检索得到颠覆性技术或颠覆性创新相关文献2 692篇,产业集群的创新相关文献10 266 篇;聚焦检索得到产业集群与颠覆性技术直接相关文献4 篇;延伸检索得到产业集群与颠覆性技术延伸文献18 篇。
(三)内容分析
本文关注以下问题:(1)颠覆性技术是否对产业集群产生影响,产生什么影响,影响了什么?(2)颠覆性技术通过什么机制对产业集群产生影响?在此过程中,集群及集群行为主体发挥什么作用?(3)颠覆性技术对集群的影响,哪些情境因素产生作用?
为回答上述问题,本文使用Nvivo 软件对4 篇核心文献和18 篇延伸文献进行内容编码分析。编码分析过程如下:首先是一级编码,对所有样本文献进行逐句解读,形成初始概念,最终形成12 个概念范畴;接着是二级编码,将编码数据聚合为更小的类别,形成5 个主范畴;然后是三级编码,对编码数据进行了重新组织和重新分析。最后,得到编码结果,见表1。
表1 主轴编码结果
编码结果表明,产业集群与颠覆性技术的已有相关文献重点关注五个话题:创新方式,包括颠覆性技术和持续性技术;影响结果,包括积极效应和消极效应;行为主体,包括产业集群和集群参与者;作用机制,包括知识创造、创新扩散、认知和行动;情境变量,包括集群生命周期、技术生命周期、集群特征、外在环境因素。
二、理论研究框架构建
本文旨在构建颠覆性技术对产业集群绩效影响机制的理论研究框架,因此按照自变量、因变量、中介机制、情境变量等通用研究框架对上述编码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得到如下研究发现:
(一)自变量:颠覆性技术
研究颠覆性技术对产业集群的影响,对颠覆性技术进行界定十分重要。但从现有研究来看,产业集群中颠覆性技术的定义仍然不够清晰。
在相关研究中,颠覆性技术与颠覆性创新这两个概念未被严格区分,见表2。学者们一致赞同颠覆性创新具有技术不连续性,与持续性创新存在显著差异。部分学者采用Christensen 的观点,认为颠覆性创新改变了价值主张,经常使现有企业处于不利地位,触发竞争格局的变化[6-8]。部分学者认为颠覆性创新主要指技术创新[9-10]。也有学者综合多种观点认为颠覆性创新包含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11-12]。但是,从相关研究对颠覆性创新的概念界定来看,颠覆性创新的模糊性问题仍然未解决。此外,颠覆性创新与其他概念存在较多重叠之处,以西班牙瓷砖产业集群的数码喷墨技术为例,Molina、Martínez、Valiente 将 其 界 定 为 颠 覆 性 创 新[11-12](Disruptive Innovation), 而Hervas、Albors、Estelles等将其界定为突破性创新[13-14](Radical Innovation),Albors、Hervas 将其界定为创造性破坏[8](Creative Destruction),可见颠覆性技术与其他类似概念的使用未有明确的界限。
表2 产业集群与颠覆性技术相关研究中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内涵
要对“颠覆性技术”“颠覆性创新”等概念有更清晰的认识,不仅需要总结归纳现有定义,还需要更广泛的讨论。而这首先就要定义:什么是“颠覆”?在熊彼特看来:技术是“要素的组合方式”,创新则是“执行新的组合”,其本身就带有破坏性。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创新都是“颠覆”的。本文认为,“颠覆”与“技术轨道”(Technology Trajectories)和“技术范式”(Technology Paradigm)概念有关。现代技术不是以往作坊式操作中单个存在的技术诀窍,而是一组存在复杂结构的技术体系、看问题的观念体系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体系,是一个“技术共同体”,决定了技术研发的领域、问题、程序及任务。而且,为了共享现象族群、共同目标或同一理论基础,个体技术就会聚集成群,形成“域”。而“颠覆性改变”来自“域”的进化,是新“域”在“母域”中成长并“撑破”和脱离“母域”的过程。因此,本文认为,在产业集群中,颠覆性技术是带来技术轨道跃迁或技术范式转换的技术。
(二)因变量:集群绩效
现有研究对“集群绩效”只进行模糊的描述,未做出明确界定。颠覆性技术对于产业集群的绩效可能产生消极效应或积极效应。
从消极效应来看,颠覆性技术可能导致集群衰落。从Ostergaard、Park 的研究看,丹麦北日德兰无线通讯技术产业集群在面临4G 的技术标准时陷入了衰落,衰落原因是技术锁定与关键厂商的离开[9]。显然,颠覆性技术会改变一个行业的基础知识库,如果集群企业无法进入新技术领域,则很容易导致集群的衰落[2]。从积极效应来看,颠覆性技术也可能是产业集群谋求进一步发展的机会。Menzel、Fornahl 指出,衰退的集群可以通过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而自我转化[15]。对此,西班牙的Castellon 瓷砖集群可视为一个很好的范例:成功利用了数码喷墨这一颠覆性技术成功从中低技术产业集群升级成为高技术产业集群。Molina、Martínez、Valiente 指出,颠覆性技术影响了集群企业的基本战略和产业集群的整体战略[12]。颠覆性技术可能成为振兴处于生命周期末期的集群的关键要素。姚科敏、徐志远认为,推进颠覆性创新需要促进产业集群化,高效整合产业资源[16]。
(三)中介机制
1.技术扩散
颠覆性技术对产业集群的影响过程是通过技术扩散来实现的,产业集群中颠覆性技术的成长过程也是其扩散过程。单娟、董国位认为产业集群加大了相关破坏性技术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了技术扩散[17]。Albors、Hervas 探讨了成熟产业集群中颠覆性技术的发展过程,分析了数码喷墨技术在西班牙瓷砖产业集群中的扩散过程,认为集群内有远见的创业企业家将集群外知识带到集群内,并研发出数码喷墨技术。由于该技术仍不够完善,因此在初始阶段传播缓慢。随着不断发展完善,该技术逐步在集群内扩散,取代丝网印刷技术成为主导技术范式[6]。Reig认为在知识和创新过程共享中,复杂的内外关系是颠覆性技术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18]。
2.知识创造
在产业集群中,颠覆性技术通常来自外部,而非行业领导者[1]。在位者为维持利益倾向于保持现状,并维持简单地重新组合现有的知识系统。这往往会导致组织近视和陷入能力陷阱。由于在位企业处于领导地位,其优势资源使其处于网络中心,可以控制和塑造集群中的大部分学习过程,从而集中于创建连续的增量知识[7]。新知识来源于不同的行业和知识领域[8]。因此,产业集群中要产生颠覆性技术,就需要从“集群焦点主题之外”引入知识[15]。该过程需要对行业有深入了解的有远见的企业家引领[6]。Albors 等也认为新知识是由新的创业企业创造的[8]。Menzel、Fornahl 认为,新公司带来了新知识,从而增加了知识异质性[15]。创业企业往往是集群企业的衍生企业,从成功的现有企业那里继承了知识,能够较好地了解集群知识,又由于其处于集群网络边缘位置,能够突破集群的惯性,从集群外部吸收知识,推动颠覆性知识在产业集群的创造。
3.认知与行动
集群参与者包括在位企业、创业企业、集群机构等。不同集群参与者对于颠覆性技术存在不同的认知。
在集群中,在位企业往往充当“技术守门员”角色,是协调网络和访问外部知识流的焦点公司[8]。技术守门员为集群的创新系统提供了两个关键功能:从集群外部获取知识,然后在本地系统中传播这些知识。为维持集群网络的现状及其中心地位,技术守门员往往对颠覆性知识持反对立场。Albors、Hervas 认为,技术守门员主要是创造持续性知识以延长集群的生命周期,而非通过促进新的技术轨道来改变现状[8]。
产业集群发展颠覆性技术往往由创业企业引领[19],这与Christensen 的结论一致。从认知因素来看,创业企业拥有不同技术框架,能够看到在位企业错过的机会。创业企业除了小公司的固有灵活性外,还拥有不同的看待世界的“镜头”,能够积极搜索集群外部的技术机会,为异质性知识进入集群提供了一条重要通道[20]。创业公司有可能发展壮大,成为新的技术守门员。
产业集群发展颠覆性技术,还需要关注包括政府机构、媒体、用户团体、标准机构、行业协会在内的集群机构[19]。这些机构在提供“体现任何技术社区所需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基础设施的工业体系”方面发挥了合法化作用[21]。张高亮、林钒、王坚认为,中介组织缺位是我国淡水珍珠集群难以实现颠覆性创新的原因之一[22]。Hervas 认为,集群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体制环境的规范、规则和其他组成部分,代表了集群的共同理解和集体心态,会影响新技术的变化程度和方向[23]。
(四)情境变量
1.生命周期
技术、企业、集群、产业等都具有各自的生命周期。颠覆性技术对产业集群的周期性更新具有重要影响。在集群生命周期的“出现”阶段,知识具有更为异质的特征[15],集群企业的增长率较高,集群内的企业衍生过程也推动了集群增长[24];在“成长”阶段,基于信任和互惠互动的自我强化过程至关重要,创新率较高;到“成熟”阶段,竞争性重组期基本结束,集群已经形成,龙头企业作为技术守门人占据主导地位,知识变得更加稳定和同质;在“衰退”阶段,创新减少,这可能导致知识锁定。尽管颠覆性技术在该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却鲜有研究关注集群生命周期从“成熟”阶段到“更新”阶段的过渡。
相比集群生命周期,技术生命周期可能更适合刻画颠覆性技术在产业集群中的发展。产业集群的发展通常经历多个技术生命周期。技术生命周期以技术为分析单位,能够解释随着时间的推移如何出现不同的技术范式及颠覆性技术在其中所起的关键作用。Dalum、Pedersen、Villusen 以丹麦无线通讯集群为例,描述移动通信技术生命周期的发展,基础技术从1G 技术到2G 技术时,该产业集群得以产生和发展,但到3G 技术时,集群衰退迹象明显[25]。
2.集群特征
集群特征影响了颠覆性技术在产业集群的发展与扩散过程。集群特征主要包括集群结构、集群网络、制度同构(Isomorphism)。
集群结构因行业和地区而存在差异,实施颠覆性技术的能力也存在差别。集群结构包括行业内结构(Intra-industry)和跨行业结构(Interindustry)[10]。从行业内结构来看,处于同一行业或相似行业公司的激烈竞争有利于持续性创新。价值链上下游的公司联系越紧密,创新越有可能往持续性创新方向发展,而非颠覆性创新。产业集群的跨行业结构反映了集群公司与其他行业的公司共享资源或能力的程度。跨行业共享资源所带来的规模效益可能会阻碍在位企业迁移到不同资源或能力的意愿。Andac 认为,集群内大量利用相同技术的不同行业增加了集群区域内的知识广度和企业间知识交流的机会,最终提高了集群的创新能力[26]。
集群网络对于颠覆性技术在集群中的扩散具有重要影响。集群是一个由强大的联系组成的紧密网络。由正式和非正式关系组成的网络成为集群创新的中心。产业集群中成熟的技术可能具有高度发达的价值网络及与这些技术共同专业化的组织和额外组织资产。同构化的资产和网络使这些现有技术的后续创新更容易,但可能阻碍颠覆性技术的扩散[7]。Hervas、Sempere、Estelles 指出,新公司需要访问由在位企业建立的网络,从中获取补充资产(如商业网络)来完成创新的商业化运用[14]。张金福、黄雪晴认为,调整集群创新网络结构能够促进产业集群内部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发生[27]。
制度同构是指约束和塑造组织的当地环境增加了企业之间的相似性,降低了集群的异质性[28]。产业集群中,由于存在基于信任和重复交互的社会资本、集体知识、集体心智模型等,集群企业普遍存在着极高的集体身份认同和理解[29-30]。这种集体认同和理解推动了集群企业通过采用类似的行业标准、商业惯例、文化和规范来获得访问本地网络和隐性知识的合法性。制度同构对产业集群颠覆性技术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制度同构可能导致集群惯性,网络特性与机构整合背景使得现有技术范式被锁定,转移到新的技术范式更加困难。另一方面,产业集群发展颠覆性技术也离不开制度同构。Hervas、Estelles、Mallol 指出,集群身份认同和制度同构也可以成为促进变革的资产[23],其中的关键在于是否有基于集群的正确政策。
3.外在环境因素
区域人口因素对于颠覆性技术在集群内的扩散具有重要影响。一方面,区域人口影响着区域的需求,进而影响了为满足当地居民需求而形成的产业。当地市场的特点影响技术形式。另一方面,创新成功与否取决于人口结构。颠覆性技术通常与区域人口的迁移有关,新迁入人口带来新的资源、能力和需求。由于颠覆性技术通常需要改变消费者行为,因此,具有更大社会需求以及更加迅速和动态的人口变化的地区可能表现出强大的能力来产生颠覆性技术[10]。
区域政治经济因素也是重要的外在环境因素[19]。新兴技术通常需要对现有基础架构进行更改,以使新技术能够与现有企业竞争。现有系统在当地经济中的嵌入程度以及政策,补贴或激励措施的支持,将决定该地区的政治经济是否会允许具有破坏能力的技术出现。现有技术在当地经济中的实力可能会使新兴技术在成本上失去竞争力[10]。对于企业家来说,将破坏现有技术需求的技术推向市场,他们所选择的技术背后必须具有有利的经济效益[31]。因此,颠覆性技术要求创业企业家游说政府采取激励措施,以降低创业企业成本。规范、标准和法规形式的政策提供了合法性。因此,区域内的政治经济通过制定政策和干预措施来影响本地市场的需求,从而影响颠覆性技术的产生。
(五)研究框架构建
本文在吸收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了颠覆性技术对产业集群绩效影响机制的理论研究框架,见图2。颠覆性技术通过技术扩散、知识创造、认知与行动等中介机制,对产业集群绩效产生影响,生命周期、产业特征、外在环境因素等对影响过程起调节作用。
图2 整体研究框架
三、可能的未来研究主题
(一)颠覆性技术的结构、分类与测量
研究产业集群中的颠覆性技术不能忽略其结构。一是技术本身的结构,技术本身具有组合性,Arthur 认为,技术具有“递归性”,即复杂的技术是由更为基础的技术组成的,技术往往不是单一的产品技术,而是多种技术的集合[32]。二是技术的外在结构。技术嵌套于技术体系和环境中,以往研究强调的颠覆性技术发展需要保持技术与市场“同步”也证实了该点[5]。在产业集群中,颠覆性技术的发展离不开集群所提供的要素。因此,研究产业集群中颠覆性技术的结构具有重要意义,而现有研究尚未涉及这一点。
从颠覆性技术的分类来看,Christensen 把颠覆性创新区分为低端倾覆[33](Low-end disruptions)和新市场倾覆(New-market disruptions);Govindarajan、Kopalle 以技术上激进程度为测量标准把颠覆性创新划分为低端颠覆和高端颠覆[34];Schmidt 和Druehl 进一步将新市场颠覆细化为边缘市场和分离市场的低端侵入[35]。这些分类主要从市场角度进行区分,未从技术角度进行区分,尚不能较好地对产业集群中颠覆性技术的类型进行区分。从技术结构的角度进行区分更有利于区别产业集群中的颠覆性技术。
此外,对颠覆性技术进行衡量十分重要。衡量产业集群中的颠覆性技术,一个可能的指标是颠覆性技术的颠覆程度。此外,衡量颠覆性技术在产业集群中的发展程度,可以采用产业集群中颠覆性技术的扩散程度来衡量,如产业集群中采用新的技术范式企业的比例等指标。
(二)颠覆性技术在产业集群中的扩散过程
现有研究提及技术扩散是颠覆性技术影响产业集群的过程,但未进行系统阐述。已有文献关于集群内技术扩散的研究多未提及颠覆性技术的特征。与延续性技术相比,颠覆性技术的成长与扩散更为复杂。围绕创新者、在位者、进入者及其外部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讨论有助于更好地理解颠覆性技术的发展过程。Petzold 的研究具有较大的启发意义,其基于过程视角系统梳理了已有文献,总结出颠覆性技术发展的三个阶段:颠覆性技术出现并融入商业模式的初始阶段、商业模式成长的利基市场阶段、产生破坏性影响的主流市场阶段[5]。影响这些阶段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对机会和进入者创新的感知和预进入者战略、支持性技术和要素市场的利用等。
(三)企业和集群两个层面的知识创造
现有研究提及知识创造过程,仅从定性角度对颠覆性技术知识的创造过程进行了简单阐述,未能充分揭示其作用过程。颠覆性技术知识在产业集群内创造,涉及企业和集群等两个层面的知识创造。
在企业的知识创造方面,Nonaka 最早对企业中新知识的产生过程进行深入论述,并提出了知识场(Ba)和企业知识创造模型(SECI 模型)[36]。该模型展示了企业内部的知识通过社会化(Socialization)—外化(Externalization)—组合化(Combination)—内化(Internalization)四个过程,实现了从个人到企业,从隐性知识到显性知识再生成新的隐性知识的螺旋上升机制。但是,一个组织或企业的知识既可以源自于内部的知识库,也可源自于企业外部的直接获取与转化。耿新在 SECI 模型的基础上对外部个人隐性知识、个人显性知识和企业显性知识如何进入企业并参与知识螺旋进行了丰富,并提出了IDE-SECI 模型,企业从外部引入(Introduction)显性知识,在企业内进行传播共享(Dissemination),个人将新获得的显性知识解释内化(Explanation)为个人隐性知识,再进行知识创造过程(SECI 模型)[37]。这些理论对于颠覆性技术如何进入集群企业具有启发意义。
在集群的知识创造方面,现有研究对集群中颠覆性技术的知识创造关注较少。Andac 将集群视为知识创造的场所,并构建了理论模型,分析了集群知识创造因素的前因,集群企业的知识需求,并指出了三种类型的失败的知识创造,但未将持续性创新与颠覆性创新的知识创造过程区分开来[26]。从现实情况来看,颠覆性技术在集群层面的知识创造十分复杂。创业企业必须融入集群的网络中,颠覆性技术才能最终在集群实现。而且,创业企业与在位企业存在着多种关系,联盟、合作、竞争等多种形式同时存在,使得颠覆性知识在集群中的创造和传播更加复杂。除集群的领导者外,集群的其他企业也会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其中,如模仿创业企业,与其引入的外部知识源接触,在企业内部进行类似的整合。在集群多个创新主体的参与下,颠覆性技术知识不断发展,最终重塑整个集群,变革了集群的知识基础。
(四)集群认知对于集群行动的影响
现有研究探讨了产业集群及其行为主体对颠覆性技术的反应,但仅阐述集群行为主体对于颠覆性技术的认知以及采取的行动,未明确提出清晰的理论分析框架。本文认为,Kaplan 的技术轨道认知模型可能是较适合的分析框架,该模型包括技术框架、技术轨道、技术范式等三个层次[20],能够解释集群行为主体和集体层面的认知以及两个层面的认知的互动。各种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最终可能构成一个集体框架,称之为技术范式,可视为指导一个产业发展的领域级意义系统。此外,Chen、Miller 的“察觉-动机-能力”(AMC)动态竞争框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该理论在众多理论的基础上,综合了微观因素和宏观因素,研究竞争者之间的对抗与互动如何发生并不断演进[38-39]。该理论框架可扩展到集群层面上,能够更好地理解产业集群在面对颠覆性技术、动态竞争环境带来的复杂性、不确定性时的行动逻辑与机理。除上述中介机制外,是否存在其他的作用机制仍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
(五)情境因素的补充和拓展
集群生命周期和技术生命周期对于颠覆性技术在集群内的扩散传播具有重要影响。现有研究中往往将两者区分开,而两者的结合可能是一种更好的选择。因为处于不同集群生命周期和技术生命周期的产业集群,在面对颠覆性技术时采取的策略应该有差异。如果将两种生命周期各自的四个阶段结合起来,就形成16 种独立的情境,逐一深入研究将有利于产业集群更好地发现和采取对应的战略措施。
集群特征包括集群结构、集群网络等多种特征。上述特征紧密结合在一起,集群结构导致集群网络的出现,集群网络导致集群容易产生惯性,进而产生锁定,而其中制度同构又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将上述集群特征进行综合,进一步厘清集群特征对于颠覆性技术与集群绩效关系的影响。此外,现有研究对于外在环境因素的关注仍然较少,有必要进一步探索其他外在环境对颠覆性技术与产业集群绩效关系的影响。
除上述三类主要的情境因素外,可能存在其他情境因素,如产业集群的类型、基础研究、文化等,仍然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
四、结论
颠覆性技术对产业集群既可能造成冲击导致衰落,也可能成为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契机。近年来,少数学者开始关注产业集群与颠覆性技术的关系,但相关研究进展缓慢,可能的原因是缺少相对完整的研究框架的指导。为此,本文采用综合性综述方法对产业集群与颠覆性技术相关文献进行研究发现:颠覆性技术是自变量,但定义不够明确;集群绩效是因变量,但相关描述过于模糊,未明确界定;中介机制包括技术扩散、知识创造、认知与行动,但论述不够充分;情境因素包括生命周期、集群特征和外在环境因素,但未能进行较好的综合。
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初步对颠覆性技术的概念进行界定,构建了整体性研究框架,并指出未来的研究主题:颠覆性技术的结构、分类和测量;颠覆性技术在产业集群里的扩散过程;企业和集群两个层面的知识创造;集群认知对于集群行动的影响;情境因素的补充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