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零首付”“假首付”购房
2023-08-13王蕾娜
王蕾娜
今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收到“假首付”相关罚单。
近日,貴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萍乡分行两家银行因违规发放“零首付”“假首付”商业用房贷款被处罚。今年5月,邮储银行郑州多家分支机构因违规办理“假首付”个人住房贷款被处罚。
近期,房地产政策利好频出,有利于购房者减轻置业压力、降低购房成本,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与此同时,开发商为促进新房销售、不法中介为促成二手房交易,房地产信贷领域的违规操作行为仍时有发生。多地银保监局也曾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高度警惕,谨慎防范“零首付购房”陷阱。
在采访中,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向南都湾财社记者揭露了市场上“零首付""假首付”购房的三种操作套路:一是虚构购房贷款所需材料,金融机构和购房者共同参与制造虚假材料,如虚构购房首付资金来源、虚构购房合同等。二是虚构购房价格,将实际购房价格虚报,以达到实际支付首付款金额为零或较低的目的。三是分拆贷款或贷款变现,将购房贷款分拆成多个贷款,或通过虚构的购房交易变现。
“零首付、假首付这些操作手法背后目的主要是为了规避购房政策和监管要求,以获取更高的贷款额度或延缓还款压力,但实际上暗藏着贷款、个人信用以及法律层面等多重风险。”柏文喜表示。
柏文喜认为,“零首付““假首付”购房首先是存在贷款风险,购房者因没有真实的首付款而面临较高的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不足等问题,增加了借款风险。除此之外,伪造虚假材料和虚构交易等违法行为可能导致购房者和金融机构面临法律风险,如罚款、被起诉等。最后,购房者在违规操作中存在失信行为,可能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影响今后的信用贷款申请等。
今年以来,多地银保监局也曾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高度警惕,谨慎防范“零首付购房”陷阱。
今年5月9日,浙江银保监局发文称,“零首付购房”藏风险,“上车”务必擦亮眼。北京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警惕一些不良机构或平台在营销过程中混淆概念,以“免息”“零首付”等说辞隐瞒实际息费成本的行为。
6月7日,重庆银保监局也发出提示,所谓“零首付”“负首付”违反金融信贷政策,是监管机构明令禁止行为,并要求银行机构严加防范。一旦银行机构发现购房合同造假,购房人不仅申请不到贷款,也会列入“黑名单”,影响将来的信贷业务办理。
在柏文喜看来,消费者要提高风险意识,不盲目追求“零首付”方式,理性判断自身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金融机构应当加强风险管理,严格审核贷款材料,确保购房者提供的信息真实可信。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零首付”行为的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减少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